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1-12-13 16:37:1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伙协议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拟起协议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伙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伙协议书

合伙协议书1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备执行:

  一、宗旨:团结一致、创造财富、分享财富。

  二、项目:XX餐厅项目,由甲方主持经营。

  三、协议时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四、①入股方式:乙方以私人名义对本项目入股叁万元。其乙方出资额按乙方股金占本项目的总投资额的相应比例为标准,计算其股权份额。

   ②乙方的出资,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以下账户:

甲方账户详情:开户行:中国建行;户名:;账号:()。

乙方账户详情:开户行:中国建行;户名:;账号:()。

   双方账户将用于本项目相关注资、转账、盈利分配等用途;并本项目的相关账银往来皆以此账户的银行记录为准。若需更换账户,需提前知会对方并以签名确认为准。

   ③以乙方的出资占总额的相应比例计算个人本项目的盈亏分配、债务承担。协议期间乙方的出资为本项目的共有资产。共用资产将用于支付本项目的相关费用、支出。共有资产 不得私自挪用以及作本项目以外的使用与支出。

  五、盈利分配、债务承担与亏损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①盈利分配:以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存量为标准,减去流动资金部分达到总股金的10%即可进行分红。 ②债务承担:项目债务先以本项目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每月营运损益报表为依据按乙方的出资比例为标准,按比例承担。

  ③亏损承担:以每月营运损益报表为依据按各入股人的出资比例为标准,按比例承担。乙方退股时,企业财产少于企业债务的,乙方应分担亏损。

  六、退股

  1.自愿退股。协议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退股: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入股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违反入股协议约定的事由;

e 发生乙方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退股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擅自退股给本项目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以上情形的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当然退股的出资按第五条处理退还。若被除名退股人对合入股项目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若其剩余个人出资部分不足抵减赔偿的,入股项目将对该被除名退股人追偿,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入股人的除名处理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出资的转让

  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入股项目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甲方同意。确认后乙方方能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并修改或加注本协议。在同等条下,甲方有优先受让权。如向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股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乙方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入股项目财产份额的,经修改本协议即成为入股项目的入股人。

无论转让或是受让,其都承担本协议的第五条规定。

  八、项目相关事务执行

  乙方委托甲方为本项目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开展经营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收支,支付合伙债务;

  5.监督企业经营状况,查核经营报表,根据全体合伙人决议执行营运策略。

  乙方委托甲方执行本入股项目事务,不得干涉、阻碍项目运营事务。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入股项目事务的情况并对项目的经营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甲方应当定期向乙方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入股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入股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本入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入股项目承担。

  九、禁止行为

  1.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禁止甲乙双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甲乙双方参与经营与本项目竞争的业务;

  3.除协议另有约定,甲乙双方不得同本项目进行交易。

  4.甲乙双方不得从事损害本项目利益的活动。

  十、合股营业的继续

  (一)在乙方退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入股人入股经营。

  (二)在甲或乙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者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向继承人退回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入股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股的.终止和清算

  (一)本协议因下列情形可以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3.被依法撤销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股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股的清算:

  1.合股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股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股的债务;返还合股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①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有亏损,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②、③款的办法办理。各合股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逾期15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向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对方不愿接纳他人为新的合股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股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股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股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股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范围内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补充、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复印件等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协议书2

  一.合伙人各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伙经营事宜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

  互利互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就共同经营“#######工程”施工承包项目达成本协议。

  1.甲方长期投入(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

  2.乙方长期投入(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短期投入流动资金借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按进度需要投入短期借款计银行贷款利息)

  3.甲乙双方的长期投入不计利息加利润分配。

  4.项目实行单项核算,甲方占40%,乙方占40%,预留20%作为####公司积累金。风险及纯利润按双方所占比例承包和分配。

  5.甲乙双方的长期投资部分须在_____年___月___日全部到位(含实物资产投入部分)。

  6.凡与本项目的大项开支,两万及以上,双方须互相商定后按付款程序支付。

  7.施工期间甲、乙双方与工地管理人员同等待遇计发生活费。

  8.新项目发展、履行合同后,双方另行签订合伙协议。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3

  合伙人:甲(姓名)

  合伙人:乙(姓名)

  合伙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世金牛肉面饭店。总投资为×万元,全部为甲出资,乙不出资。经营饭店所需技术由乙全部承担。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乙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甲百分之五十,乙按照百分之五十比例分配。

  第五条饭店盈余先偿还甲方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每人拿一份劳务工资,待甲方投资全额收回后,双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余。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合伙协议书4

  合伙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

  住址:

  出资额:

  类型:

  经营范围: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 年,自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 %;

  (二)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于20xx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企业出资共计人民币__ _元,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企业利润进行分配;合伙人投资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业的利润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润分配额。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伙人同意;

  2.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9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约时间:_ ___年__ _月_ __日

  签约时间:__ __年_ __月_ 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5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XXX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

  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6

  甲方: 电话:

  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电话:

  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双盈之目的,就数码类产品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地点:乙方借用甲方座落在宁德市************同方电脑专卖店入口处一部分用于数码类产品销售,借用期半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2日。

  3、合作费用:合作期间,乙方支付给甲方场地使用费每月人民币捌佰元整。乙方每月一次性支付使用费。

  4、合作要求: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合作地点只能作为数码类产品销售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不能破坏甲方专卖店整体形象。

  5、付款办法:合作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应当在当天内向中甲方交付保证金捌佰元(双方合作期满后,场地及设施能完好交还甲方,甲方应如数退还保证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场地的.原则,场地租 1

  金每月一日交一次,首次随同保证金交清,交纳。

  6、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一方承担。

  (2)合作期间,乙方不得把场地转租他人或与人对换,如有违反,甲方除有权收回场地外,乙方应按年租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逾期每一天按月租金和其它费用的2%向甲方交纳滞纳金,以此类推。逾期半个月未交纳租金的除按上述实行外,甲方有权收回。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合伙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对“XX”火锅进行合作经营,现经双方商议,由乙方现行试营运三个月,待三个月试运营结束后再约定具体合作事宜,现将三个月试运营期间合作具体方案约定如下:

  一. 店面具体情况:

  1. 法人代表:2. 店面地址:3. 现有人员配置情况:4. 店面配置设施情况(详见盘点配置单)

  二. 具体约定事宜:

  1. 三个月试营运期间,由甲方提供营业店面现有所有配置,包括营业执照、操作间设备、楼面现有餐具、桌椅设备以及前厅所有运营设施,同时保证乙方运营权限的完整性。

  2. 此期间由乙方全权负责所有运营事宜,甲方在此期间不需投入任何资金,乙方在此期间不向甲方交纳任何费用。

  3. 此期间店面经营的盈亏情况与甲方无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4. 此期间店面所有经营内容,包括财务、人事、后勤等各方面。乙方可自行安排调整,甲方不予干涉。

  5. 此期间甲方不得以法人身份干涉乙方的任何经营行为。

  6. 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转让甲方店面的所有设施、设备,并保证甲方店面所有设施、设备的完整性。

  三. 甲乙双方再试运营期间无任何形式经济合作,并无任何形式的`风险利润关系,乙方自负盈亏,待此协议期满后双方在进行商议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合作经营费方式,试运营期限为 至 。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2/2

合伙协议书8

  目 录

  合作投资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二章 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 第三章 第三章 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四章 第四章 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 付期限

  第五章 第五章 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 第六章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成形式及特别约定 第七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章 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九章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及变更事项 第十章 权利、义务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三章 单店的解散、清算 第十四章 其他事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合作投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只要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相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合作投资双方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作投资双方及单店合伙人按照相关的投资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投资项目的名称和合作投资的地区

  第五条 合作投资项目名称 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名称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以登记为准) 第六条 经营区域:

  以下若干投资人就投资创办地址位于 有关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投资项目名称、地点、负责人、合作期限: 6.1项目名称:

  6.2法定地点(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地址为准): 6.3工商登记形式: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6.4合作期限(以该项目《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为准):合作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作投资目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作投资目的:为了保护全体投资人的权益,使本合作投资项目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 投资经营期限为 年。

  第九条 经营范围是时尚火锅类及其加盟管理、商业辅助管理、广告文化创意。 第四章 合作投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条 合作投资人共 个,分别是:

  投资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投资比例、缴付期限:

  第五章 投资合作、具体运营模式及授权要约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资金管理

  11.1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在合作期限内,该投资项目全权委托 威海市翠峰苑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峰苑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翠峰苑”品牌、“翠峰苑”商标、商号、名称、CIS(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理念识别系统、企业行为识别系统、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等技术产权归翠峰苑公司所有,投资人共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该店仅享有使用权。

  11.2当投资人投资收回60%后,所产生实际利润的80%由各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进行分成,即翠峰苑公司占20%利润,全体投资人占80%的利润。

  11.3合伙期内该项目的资金交由项目带头人指定的账号,并由翠峰苑公司及投资带头人共同管理使用。

  11.4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共同推举的财务人员对该店进行独立核算。在该店开业后30

  天内,由翠峰苑公司主持召开该店投资决算会议,并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明细表;每月 15号前提供上月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的损益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及债务清偿原则 12.1损益分配原则:合伙人按照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12.2利润分配时间:在无特殊情况下,当该项目所实现的净利润超过投资总额10%时,商讨利润分配方案,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

  12.3债务清偿原则:合伙人按照其上述出资比例分担债务。 第十三条 合伙人投资份额的转让

  13.1合伙期未满三年时,合伙人的投资份额不得转让,合伙期满三年后,转让价格不能高于该单店原始出资额。

  13.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13.3 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提取风险准备金

  14.1提取比例: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的60%前,不予提取;在所有合伙人收回其投资总额60%后,按净利润的5%提取,当累计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时或达到十万元人民币时,不再提取。风险金按月提取。

  14.2该资金管理: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由翠峰苑公司认可的账号统一管理,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该项目利润。

  14.3该资金使用:该资金主要用于突发以及应对不可抗拒事件,运用资金时须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 第十五条 投资人会议

  15.1召开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一年召开一次,由负责人(或占较大投资比例的投资人)召集并主持。每月由负责人(或占较大投资比例的投资人)召集主持月度分析会,对店面的营运等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利于改进各种管理水平。

  15.2表决方式:投资人按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于项目的增、减投资,合并、分立、解

  散、变更经营管理形式以及协议中规定的重大事项须经其代表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投资人同意,其他事项经其代表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投资人同意即可。

  第六章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成形式及特别约定 第十六条 合作投资项目的组织形式

  16.1投资人投资的翠峰苑火锅项目,经投资双方共同商榷单店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第十七条 针对翠峰苑公司在单店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的特别声明。

  17.1 单店合伙人一致认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经营资源系指翠峰苑公司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企业标志、品牌知名度、商业信誉、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它经营资源(但不包括开店网络渠道与进货网络渠道);

  17.2 单店合伙人一致认可,上述翠峰苑公司的经营资源的价值无需经过评估,其所占单店出资比例20%的价值系全体投资人根据自己的考察、了解、估算作出的价值判断而最终在本协议中达成一致的价值认定,不存在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情形。

  【本协议中的17.1条和17.2条的规定仅适用于翠峰苑公司以运营管理等无形资产资源在单店的出资、收益情况】

  第七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 单店合伙人的投资款以单店所产生的净利润按比例返还,返还顺序如下,

  18.1 先按季分配单店合伙人的相当于其60%的比例的出资。在此期间,翠峰苑公司不参与分配利润。

  18.2上述目标完成后,单店所产生的利润分配再按各方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即翠峰苑公司分配20%的利润,其它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利润。

  18.3 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约定双方共同商定备选店址是否适合开设翠峰苑火锅餐饮业务,同时向单店合伙人说明备选店址的情况,以便于各合伙人自行做出明确的投资判断。 第十九条 流动资金的缴纳分配方案

  19.1 其他合伙人投资中包括单店流动资金:单店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用于产品采购和羊肉储备。该流动资金不在返还之内,由翠峰苑公司负责管理使用,翠峰苑公司须按同期的1.5倍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该利息按季度结算。

  第二十条 当投资项目出现亏损时,单店合伙人须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第二十一条 风险金的提取和管理

  21.1 提取比例:在单店投资收回60%后,于单店运营的净利润中需先提取5%的净利润,作为处理突发事件的风险金,当累积提取额达到投资总额的10%或者达到十万元时,不再提取。 21.2 该资金管理:需经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风险金由翠峰苑公司保管、支配,并存入翠峰苑公司与带头人的指定账户内,投资双方共同监督该资金的使用情况,该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纳入该项目利润。

  21.3 该资金使用,风险金主要用于弥补短期亏损以及应对不可预见、突发事件,运用资金时须双方投资人一致同意。

  第八章 投资事务的执行及其相关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单店合伙人对单店执行投资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经单店投资人决定,委托威海市翠峰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事务执行人)执行本合同经营项目,管理单店运营事务。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单店开业前的资金筹措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设计费、装修施工费、单店固定资产采购以及开店所需要采购的'其各种物品的采购费等费用【具体详见单店投资预算及其明细】,但需要经过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通过翠峰苑公司的协调管理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翠峰苑OA系统)进行网络审批付款后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单店开业后由翠峰苑公司管理店面运营,资金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统一进行管理,由双方分派会计、出纳监管使用,但只限于正常经营(也需按翠峰苑OA系统进行审批执行),正常经营之外的资金支配需要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执行。

  第二十四条 单店投资人有权监督单店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事务执行人应当定期向单店投

  资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投资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包括以下诸条

  24.1投资人对单店享有财务查阅权,可以查阅单店财务账簿,但应事先向单店财务主管提出书面申请。

  24.2事务执行人应当每周向各投资人提供单店周营业额,接待人数、人均消费等数据信息,每月15号之前向单店投资人提交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a 资产负债表

  b 损益表 c现金流量表 d财务情况表 e利润分配表

  24.3 当出现正常营业之外的超过五千元以上的损失或支出时,投资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其他投资人。

  24.4事务执行人应提供前半年投资项目执行人所开新店(包括直营店、控股店及二八分成店)的原材料、易耗品、固定资产等物品的价格目录作为参考。

  24.5单店经营期间,事务执行人依本协议向单店供应的商品如遇市场价格变动,事务执行人应及时通报单店投资人。

  24.6事务执行人应在单店工程装修开工前向各投资人提交装修预算报表、工程材料报价单及用料清单等。上述材料如有品牌或价格变动,各投资人协商后确认。

  第二十五条 单店成立后,公司的会计人员由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负责选任,出纳由翠峰苑公司负责选任,资金管理由单店统一执行,执行过程中除正常经营的费用外,其他支出需经翠峰苑公司与项目带头人双方审批后,方能执行。

  第二十六条 事务执行人应当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全体投资人谋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二十七条 如果因事务执行人的原因(故意、过失),给投资项目造成损失的,事务执行人要承担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投资人会议。

  无特殊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投资人月度分析会议,由翠峰苑的管理人员召集并主持(或由双方指定)。 第九章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事项

  第二十九条 单店合伙人的出资变更,须经单店合伙人一致同意,另行订立书面的合伙人出资变更协议。订立转让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投资单店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承接原合伙人同等权利,义务,责任。单店对其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经单店合伙人同意,投资协议签订后不满三年,投资人不可以转让其股份,三年后单店合伙人可以将自己的出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单店其他合伙人,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

合伙协议书9

  合伙人:

  甲(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

  乙(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合伙人:

  丙(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第二条 总投资为×××万元,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店铺,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地点:

  ×年×月×日

  ---------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共同出资购买汽车并进行出租营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三方共同出资购买捷达汽车一辆,所需全部款项为:

  1、车款85800元(其中首付款28800元,银行贷款57000元);

  2、交出租汽车公司款XX0元;

  3、燃气改造款4700元;

  4、银行贷款利息9029元(57000元×5.28%×3年)

  以上款项共计119529元,其中甲方出资50%,为50765元;乙方出资25%,为29882元;丙方出资25%,为29882元。

  第二条:该车辆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租营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风险,丙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甲乙双方每月26——30日向丙方共同支付700元,作为对丙方的出资分红;该款项自XX年1月26——30日开始支付,至XX年7月26——30日止,共计支付42.7个月,支付金额29890元,其中最后1个月即XX年7月26——30日支付490元,在此以前的每个月支付700元;

  该款项支付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第一条中所购买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至20xx年12月31日时报废,届时可以将该车连同出租手续进行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届时未变卖或转让,则按照当时该车的'状况连同出租手续的价值进行估价,估价的金额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该车在报废之前发生转让、出买或者毁损灭失后的保险赔偿,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提请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伙协议书10

  合伙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调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福建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福建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 %。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建立汽车维修厂,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达成合伙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资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双方共同管理,共负盈亏。

  二、投入合伙资金数额、注入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共万元,其中甲方负责出资万元,乙方负责出资元。

  三、合伙投资效益分配:合伙产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占50%,乙方占40%,预留10%作为机动分配,主要用于奖励有功的`相关业务单位以及聘用技术人员分配。甲、乙双方均有监管权利,分配支出做到摆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份在年终分配由甲、乙双方按配比例分享。

  四、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由甲、乙双方各自委派1名作为日常固定业务管理,设立财务会计1名,为有利长期合作,避免纠份,设立银行流动资金专用帐户,合伙资金专款专用,双方共留银行财务印鉴,独立核算,在合作期间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单据必须双方签字认可。合作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相对独立。

  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半年分红制度年终总结算。

  六、本次为甲、乙双方初次合作,双方均视对方为友好合作伙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断拓展业务,一定到互利互赢目的。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双方格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均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12

  合伙人(之一):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住址等基本情况。

  合伙人(之二):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住址等基本情况。

  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合伙的经营范围

  二、各合伙人出资数额及出资方式

  三、各合伙人投资形成的财产为合伙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舍伙人民主推举负责人。

  负责人享有以下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承担以下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负责人没有履行义务,则应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对合伙承担赔偿责任。

  四、盈余分配方法

  五、债务承担方法

  六、入伙

  七、退伙

  八、合伙的终止

  九、合伙的清算

  十、合伙协议自有关机关批准并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13

  甲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二、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普通合伙)。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出资评估

  1.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 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2.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 方以劳务出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

  七、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5.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 各自出资的比例 承担债务。

  6.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7.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十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1.委托执行人

  (1) 方负责经营管理, 方负责财务出纳, 方负责财务会计。

  (2)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作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负责人。

  2.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 一人一票 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3.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的监督权

  (1)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十四、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一般事项应实行合伙人 一人一票 并经全体合伙人 过半数 通过的表决办法,重大事项应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 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十五、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六、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七、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应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九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九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且可由其他合伙人全体决定除名。

  十九、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保密义务永久有效。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二十一、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二、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其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四、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二十五、补充及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二十六、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合伙协议书14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伙出资运营________网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______网吧

  经营地址:_____省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街_____号______出资额(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圆整);

  类型:服务场所

  经营范围:提供互联网服务上网、烟饮料食品销售、网络游戏点卡销售;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为:甲方______;

  执照号为: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开始计算。

  第三条 各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额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资方式:现金

  乙方:出资额______元,比例:______,出资方式:现金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______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各合伙人的出资,统一由乙方保管和支配;资金的支配以发票或收据以及收条为依据,(依据必须得到两个合伙人共同认可)以为后期算账做依据。

  第四条 盈余分配

  合伙企业应当于正常营业后起的每个月1-5日计算上月盈利收入,所获利润优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资成本,利润分配方式如下:

  (一)每个月盈利收入至少保留______元用于合伙企业备用开支;但累计到______元后,不再保留;

  (二)其余盈余分配,以出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五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

  (二)合伙人任意一方不得利用本合伙企业用作债务抵押、抵偿、还贷;否则应向另一合伙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三)合伙人私人债务与本合伙企业无任何利益、债务关系;

  (四)合伙人如对企业债务及亏损赖账不承担出资分配,降扣除其全部股份到除名。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变更转让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三)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四)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如网吧:电脑设备、桌子椅子等一切网吧财产)

  (五)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所有财产权利;

  (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进行财务管理。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②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本合伙协议签订后合伙人不得同他人在合伙企业同一县级行政城市内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4、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不得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___份,甲乙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在场当面各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 纠纷的解决______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协议书15

  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创造一个行业,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一、合作经营 的具体情况。

  该合作店铺位于 主要经营范围为:钢结构工程,不锈钢铁艺铝材门窗工程,防护围栏等金属焊接安装工程。

  二、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如房租,水电,购买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笔生意所赚金额除去开销后平分(备注:无论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户交完货之时,无论是否完全收款,双方都应立即做好亏盈账目,除去开支,应立即平分所赚金额,留有余款的工程,双方共同承担向客户收余款的权益与义务)甲乙双方权益与义务平等,乙方对工作的一切事宜,拥有发言权,和决断权(如材料购进,工程外包,工人聘请,包括与客户溢价,签单,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双方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购进和出售产品;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开支实行公开制度须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投资额、方式、

  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具体投资金额,按实际所需待定(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如施工工具,办公用品,店铺装修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

  1、 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 退伙: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投资初期的投资金充公,不予退还。

  3、投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七条: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公正;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体事宜详见附件内容。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字或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

  合伙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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