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安全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16 12:51:1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5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春节安全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5篇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

  府南、东坡、金沙、光华、黄田坝、苏坡、文家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重点企业:

  为做好青羊区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群众过一个和谐安全幸福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和1月17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

  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监管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成立“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附后)。切实加强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阶段:1月27日至2月5日。在集中检查阶段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经营点;对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合法经营点,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许经营;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对没有粘贴封签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的产品依法予以没收。

  2、重点防控阶段:2月5日至2月22日。在这一阶段以监控为主,二环路外各街道办事处要会同派出所、工商所等组成防控小组,安排落实防控人员,定时段、定岗位值守,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非法销售点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务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重点防控日:2月6日、7日(腊月三十和正月初一)、2月22日(正月十五)。在这一时段各街道防控小组要落实守候值班制度。各责任单位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平安。

  (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

  1、 安监部门: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件;组织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营人员参加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条件的销售点,暂扣其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负责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负责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2、 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查处工作,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依法严肃打击查处,确保安监等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协助收缴并销毁所有非法的烟花爆竹。

  3、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控,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经营点发放工商临时执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

  4、城管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销售棚点占道情况进行审查,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5、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门班子,督促各方面贯彻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进行安全监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烟花爆竹。

  7、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布点、销售安全工作

  (一)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点的设置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准入,区域销售,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我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有序进行。根据20xx年10月份二环路外7个街道办事处提出点位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市安监局批准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100个。根据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特点和安全条件要求,今年取消了二环路到三环路之间高层居民楼的固定点位,在总量不超过100个点位基础上,在全区范围进行了统筹和调整。

  2、各辖区布点情况。二环路外侧,光华、府南、东坡、金沙、苏坡、黄田坝、文家七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30个,临时零售点70个,共布点100个。

  (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审批

  1、烟花爆竹布点,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审批。在同等条件下,对具有烟花爆竹零售经验的人员申请优先审批。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方可进行烟花爆竹的销售。20xx年1月16日区安监局已对符合条件的准入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

  2、审批程序

  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在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报区安监局审查合格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由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区城管局审查同意报市城管局备案后,到区安监局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点一证,做到依法规范经营。

  3、区安监局将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将本辖区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抄告辖区派出所。公安机关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公共管理。

  (三)烟花爆竹配送、销售

  1、烟花爆竹固定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5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配送时间从20xx年1月27日至2月21日,销售时间从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3月9日。

  2、吉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市安监局指定批发销售商)必须在1月27日前,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户按要求搭建好帐棚,并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批发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销售《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与零售经营者点签订具有安全内容的经营协议。在销售期结束后7天内,负责督促临时经营户将未售完的剩余产品打包成件交回,并代其统一保管。

  3、烟花爆竹零售点必须按照《成都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从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有市级《烟花爆竹封签》的烟花爆竹产品。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过经营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关于确定成都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品种的通知》(成安监〔20xx〕5号)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在零售经营必须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悬挂在经营点的醒目位置,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临时零售点位置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移动。

  4、禁限燃放区域的划分

  下列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街道办事外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机场、商场等其它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4)加油、加气站等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50米范围内;

  (5)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场所;

  (6)区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区域或场所。

  三、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少数不法分子利益驱使铤而走险,“三非”活动猖獗。为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各级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成都市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当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以及分散、流动、隐密等特点和动向,必须明确辖区内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打非”工作责任,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打非”工作机构,建立“打非”队伍,集中一个时期专门从事“打非”工作。确定排查重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排查,形成“打非”工作牵头在区政府,排查发现在街道,打击、取缔在公安、安监、工商的工作机制。

  2、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区政府要将组织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全面的联合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坚决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储存的厂点、作坊,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重点做好对废旧厂房、出租房、闲置校舍、农村无人居住房等场所的排查登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留死角。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查清原材料来源和产品流向,斩断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链条,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认真履职尽责,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区安监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监管工作。按照政府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严格零售经营的安全许可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丰富市场,满足百姓的需求。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对购进的产品严格把关和验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对违规经营户,要依法予以处罚。

  4、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群众。所涉及到的我区七个街道办事处要向辖区内的住户印发 “打非”宣传资料,力争做到“人人知晓”;通过学校、企业对学生和职工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发动其对非法制售行为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对已经执行的有奖举报制度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受理的群众举报要逐一登记、核查,兑现有奖举报奖励经费,并对举报人保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和剖析,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真正形成专门机构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打非”队伍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1月24日上报区安监局。

  联系人:任巍866XXX05、传真:866XXX97。

  附件:青羊区烟花爆竹综合检查组成员名单

  二○XX年XX月XXX日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2

  切实强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安全、有意义的节假日,现就加强我市学校“两节”及寒假期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扎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职,严格责任追究

  各校要按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学校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做好校和学生安全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明确学校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而酿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同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

  要结合《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在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的基础上,要以事故易发的区域、时段为节假日期间预防应急重点,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依照国家有关消防、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防火、防中毒、防传染病等恶性事故发生的工作预案和具体防范措施。放假前,各校应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葳室、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报告厅等人员集中场所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等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并及时报告当地镇乡政府和市教育局。

  各校要加强对要害部位、关键设施的安全防范和保卫,要严格门卫检查制度,坚决杜绝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校园。要建立健全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要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学校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做好元旦、春节和寒假值班安排工作。学校领导节日期间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紧急事项,及时请示报告,要确保信息畅通。对于因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四、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学校在假期到来之前,要充分利用广播、墙报及班队会等形式,对每一个年级、每一个班、每一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火、防诈骗、防食物中毒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防范意外伤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禁学生玩火,特别是元旦、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的民间娱乐活动,要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观念,城区学生春节期间要按“有限开禁”有关要求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安全。春节期间,正是春运高峰期,人、车流量大,要教育师生注意外出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争取家长配合,共同抓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放假期间,中小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领,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各校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五、严格管理制度,加强活动管理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学校一般不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若需要举行活动,须事先报市教育局批准。凡单位集体组织外出活动,须将目的地、行程路线、返校时间、安全措施、外出人员及负责人名单等事项及安全预案一并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和备案后,方可外出。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学校组织师生开展校内和校外的集体活动,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和“小型、就近”的原则。开展活动前要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3

各片、村、镇有关单位、企业:

  去年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高发,特别是工厂企业及出租屋火灾频发,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排查时间20xx年1月28日至2月29日。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1、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

  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水源、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和疏散条件是否达到安全要求;生产车间与仓库独立分隔到位,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其他场所使用。

  2、出租房屋

  (1)出租房屋应设有2个疏散楼梯,并保持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出租房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该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安全出口分别设置,一层商业店面严禁住人。

  (2)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每一承租户不少于1具标准配备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出租房屋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阻燃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3)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煤气、液化气石油气应与蜂窝煤炉等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4)出租房屋内严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设置其他仓库和生产车间。

  (5)出租房屋的出租方要与承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在各自义务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

  三、大检查的责任分工具体责任分工:各片、村: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的“拉网式”排查整治,做好辖区村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镇安办、消安办:做好全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综合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各村做好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和检查整治工作,对全镇工厂企业(含厂房、仓库)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对全镇酒店桑拿、商场超市、餐馆饭店、网吧、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生产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各片、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20xx年2月29日前排查及整治情况表(见附件)报送镇安办。届时福清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4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关坝镇2022年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锋镇党委书记

  张立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驻镇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负责统筹协调全镇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由镇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黄健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设4个工作专班:

  (一)森林防火专班

  组长:付应凯

  成员:农服中心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和气象预警信息发布。

  (二)道路交通专班

  组长:张渝龙

  成员:综合执法办全体成员、派出所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和低温天气气象预警信息发布。

  (三)烟花爆竹专班

  组长:张强

  成员:应急办全体成员、派出所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

  (四)消防专班

  组长:张强

  成员:应急办全体成员、派出所有关同志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春节前、节中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

  其他行业领域,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春节前、节中的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查和气象预警信息发布。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月24日至20xx年2月15日。

  (二)检查分工

  关坝镇成立13个检查工作组,负责全镇各村(社区)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同时,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对各行业领域春节期间安全开展检查工作(详见附件1)。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要求,扎实开展春节期间各项安全工作。

  (三)重点督查检查内容

  1.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部署、风险分析、应对措施情况;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5.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检查督查。春节期间,镇级: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值班人员、备勤人员、有关科室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每组由2名同志组成,第一组(由农服中心每天安排1名、当天值班人员安排1名,由镇党委宣传委员付应凯同志负责统筹安排)重点检查森林防火、烟花爆竹等安全,第二组(由综合执法队每天安排1名、当天值班人员安排1名,由镇党委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张渝龙同志负责统筹安排)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等安全,并及时通过“关坝工作群”通报检查情况。村(社区)级:根据实际,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等开展检查巡查。

  (二)落实有效措施。

  1.森林防火方面:①农服中心会同各村落实护林员、社长包山头、包区域制度,坟头集中重点区域落实盯守,对进入祭祀人员发放宣传单,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引导,并签字确认。②农服中心及各村要引导村民文明安全祭祀,进入林区祭祀要自带灭火器材或满装水的大容量矿泉水瓶,祭祀完毕后做到人走火灭。③对林区内坟头集中的,由集中设置燃放点,引导村民集中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烧钱化纸。④应急办负责给每村添加购买20个灭火器,做到护林员每人一个,携带上岗。对坟头集中区域,由各村合理安放一定数量灭火器。⑤农服中心负责对各村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单项考核,以考代补,对火情“零发生”的村,根据每村森林面积和防火任务轻重,进行一次性2000元左右的.奖励。

  2.道路交通方面:①综合执法办会同派出所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路检路查。②综合执法办会同各村严格落实劝导站责任,加强对过往车辆的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劝导宣传。③综合执法办会同高海拔村做好遇极端低温天气道路结冰后的道路管控工作。

  3.烟花爆竹方面:①应急办负责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主体责任,落细落小“两单两卡”制度。②应急办负责做好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引导,特别是针对大年三十、正月初一等重点时段,加强宣传,强化检查,做到文明安全燃放。

  (三)加强宣传教育。春节前和春节期间,镇级:利用标语(农服中心及各科室负责)、森林防火宣传车(农服中心负责)、广播(文服中心负责)、劝导站(综合执法办负责)、微信和QQ工作群(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等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等方面安全宣传。村级:利用小喇叭、LED屏、院坝会、村和村民小组微信和QQ群、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等方面安全宣传。

  (四)强化应急值守。镇级:①办公室牵头合理安排春节假期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力量,在日常值班人员基础上增加1名同志值班,针对关坝祭祀森林防火任务重的特点,把熟悉安全工作的同志重点安排在初一至初三值班。②值班领导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既要在岗在位,又要查岗查哨,遇突发事前靠前指挥,及时有效应对处置。③应急办牵头加强备勤备战(名单详见附件2),20人的镇应急救援队成员要保持应急状态,备勤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区、不能饮酒,遇有突发情况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家在关坝的,确保在20分钟到赶到现场,家在万盛的,确保30分钟内赶到关坝。④应急办会同农服中心对镇、村两级应急队员开展一次应急救援工作培训。村级:要落实10人以上的村级应急救援队,遇紧急突发情况,特别是遇火情,确保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灭火工作做到打早打小、科学应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高度重视。各工作组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覆盖、全方位”的要求,扎实开展督查检查工作。要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责任履行上“担担子”、任务落实上“钉钉子”,做到人到、心到、力到,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责、以上率下,深入一线、明查暗访,以更加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特别是值班纪律,遇有重要紧急事项,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春节期间,镇、村所有干部必须确保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镇应急救援队成员离区要向主要领导请假。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5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6

  为做好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现场安全等工作,稳定职工队伍,有效地保护公共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使项目部全体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和谐的春节,特制定春节期间防火、防盗、现场安全方案。

  施工至此,综合楼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其中一层A~C轴已施工完成,综合楼幕墙基本施工完成,现阶段施工现场材料较多,种类繁杂,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便成了春节期间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

  一、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工地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消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春节期间,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烟厂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一旦发生火警要按《消防应急预案》的消防组织进行分工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值班室内火炉取暖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不准在炉子上、烟道上烘烤衣物,炉边不准堆放易燃物。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在现场各楼层均配置3至4个灭火器,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用电炉,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二、春节期间防盗安全保护措施

  春节期间项目部建立值班制度,保证人手,安排好值班。要明确值班职责,落实值班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各级值班人员通讯畅通。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加强对仓库钥匙的管理,并加强对仓库、配电房、施工电梯等处工器具及电缆线的管理,同时施工电梯进出料口必须加锁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措施。由于施工现场面积较大,出入口较多,因此现场除正大门外,其余各门都必须锁好并加封条,正大门必须24小时轮流值班,此外夜间值班时,应加设照明器具,确保现场工器具安全,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并阻止偷盗行为。对于现场出现的盗窃行为应及时上报,有必要时应果断拨打110报警,尽量避免自身与盗窃者的身体接触,避免危险,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对所有停用的施工机具的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全部拉闸断电,并锁好总配电房及各级配电箱门,交由留守的专职电工保管。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确保施工现场春节期间的'现场用电安全。

  四、春节期间值班人员管理

  现场留守值班人员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留守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严禁溜岗,严禁当班期间喝酒。

  2、节日期间严禁一切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尤其应注意节假日期间的放假儿童。

  3、做好日常的现场巡视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组织留守人员共同进行解决,如有必要应及时报警并报知项目部。

  4、留守期间严禁私自使用现场内任何施工机具。

  5、对仓库等重点设施应做好防火、防盗的准备工作。

  6、节日期间现场如发生任何安全或意外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

  7、施工现场值班人员要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不关机,确保信息通畅,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工作。

  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及时妥善处理。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街道安全生产稳定大局,街道办事处决定立即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春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这次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重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级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街道安委会成立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和督导组。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蒋艳飞组长,武装部长罗春平、安监站长李聪任副组长,有关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导检查事宜。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辖区所有地区、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村组(社区)及其有关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部署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加强公共聚集地安全防范情况;

  3.农村:村居干部带班值班、防火、防意外事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和村治安联防工作落实情况。

  4.交通:机动车、校车的年检情况,营运车辆检修情况,是否超载、超速,是否按规定停靠,桥梁的维护情况。

  5.教育:幼儿园、小学低年级学生放学老师领带跑护送及校车超载情况,危房、危厕、危险墙院的封存情况,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完好情况,学校食堂饮食卫生情况,学校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6.市场:鞭炮经营门市营业许可证领办情况,门市存放花炮数量情况,鞭炮生产厂家产品合格情况。液化气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证领办情况,是否按章、按规定程序经营。饭店食品卫生情况,厨师、服务员、业主的身体健康情况。超市、百货商店经营的食品的卫生情况,是否超保质期销售。舞厅、游戏厅防火器材的配备情况,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石油经营门市无证经营的整改情况。

  7.建筑重点检查:机械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电器安装,电缆铺设是否符合供电部门的规定要求,高层建筑是否配齐配足安全网,工人是否戴安全帽,施工脚手搭建是否牢固。

  五、检查时间和方式

  活动从1月17日开始到春节前结束。突出以企业自查为主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查分4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月17日至18日)。各村组(社区)和安委成员单位要成立领导机构,组建检查整治队伍,明确排查整治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1月19日至25日)。各类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和整改,自查自纠表于1月25日前交街道安监站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督查整治阶段(1月26日至1月29日)。

  1.安全隐患排查。各村组(社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区域和行业进行专业检查和督查,同时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1月29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表和台账交镇安监办。

  2.安全隐患治理。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第四阶段:活动总结阶段(1月30日至31日)。各村组(社区)和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将本地、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每周报送街道安监办公室。街安办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对村组(社区)和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务院部署的重要阶段性工作。各村组(社区)和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到基层督促检查,切实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发动,认真自查。这次大检查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发动企业自查自改。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隐患问题的`企业,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关闭取缔。要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区政府挂牌督办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排查建档、下达指令、挂牌督办、整治落实、验收注销,综合治理”制度,确保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明确责任,深入督查。这次大检查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独立负责、突出企业自检自查自改”的原则,各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都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部署和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监站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监管。交警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排查。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跟踪监督。建设部门要对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要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监督管理。水利部门要对加强水利设施、河道、地质灾害点及其岸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监督全区防汛工作。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卫生系统的安全检查。

  (四)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各村组(社区),各安委成员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8

  为切实做好天全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和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中心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有效控制燃放烟花爆竹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努力维护天全生态气候城市形象,为建设蓝天、碧水、净土的美丽天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内容

  禁燃范围:天全县中心城区域和有关场所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

  1.县城中心城区:东至龙尾大桥,南至318国道,西至九龙路,北至禁门关桥;

  2.文物保护单位、物质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

  3.车站、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4.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5.输变电设施保护区内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6.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

  7.各住宅小区、城市主干道、建筑工地;

  8.法律、法规规定或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三、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燃放烟花爆竹行动,在春节期间(2月4日-2月10日)确保天全县中心城区不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实现“文明过节、治污减霾、安全有序”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良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由章学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禁放总体管理和协调工作,加强对禁燃工作的领导,负责制定禁燃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宣传、教育、巡查、制止、查处等各项禁燃工作;负责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

  城厢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治理行动的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分组和专项检查工作;牵头协调各部门开展代为清理消除工作;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网格员要深入小区做好禁燃工作;负责完善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办法,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落实禁燃责任;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清扫工具、灭火器等;做好工作资料收集和工作成果汇报。

  县公安局:负责保证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落实公安内部警种、部门和基层派出所的禁燃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开展违规燃放、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重点管控时段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巡防巡查;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法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对煽动闹事、威胁、阻扰、殴打执法人员、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围观群众进行劝离,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整治现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禁止群众将烟花爆竹带入公共场所的工作;做好相关执法证据采集工作;消防大队负责做好火灾防范工作,配备人员、车辆,对整治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消防突发情况进行处置;交警大队负责对占用道路进行经营烟花爆竹的流动摊贩进行劝离,对未上牌的电瓶车和非法拼装三轮车进行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暂扣,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车辆的疏散和交通管制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县电视台、指尖天全等各类媒体开展文明过节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及时发布文明过节相关规定,公布举报电话、投诉方式;协调城区大型LED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滚动播出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规定;通过发送短信、网络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实时发布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展示工作成果。

  县城管局:负责依法取缔占用街道、人行道、公园、广场等市政公共区域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和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制止,落实环卫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充分发挥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的宣传载体作用,利用灯箱广告、车身广告、车载电视等媒介做好禁放宣传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的管理,不得在禁放区域新增经营企业和零售点,指导禁放区域内关闭或转营烟花爆竹零售点;对售卖烟花爆竹店铺营业执照进行检查,规范管理,引导、教育从业人员依法经营;纠正和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现象。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婚姻、殡葬等机构严格执行禁放规定;负责向群众宣传文明祭祀,提倡用鲜花代替鞭炮爆竹祭扫。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师生不得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县环保局:做好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等;协助开展巡查工作,纠正燃放行为;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保障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并向县政府提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县住建局:负责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行为。

  县工商质监局:依法对市场经营主体实施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在市场经营主体开业登记时,通过行政审批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对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严等情况进行督查、问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廉洁自律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向全县党政机关公务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都,宣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县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过节宣传引导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督促各医疗单位落实禁放规定;收集并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人伤亡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对整治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人员突发情况进行医护和救治。

  县民宗局:督促各宗教场所落实禁放规定,禁止在宗教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县财政局:负责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经费保障工作。

  其它单位:天全县中心城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做好本单位(含院落)、本系统及其工作人员禁燃工作责任的落实。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24日-2月3日)

  1.加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广大市民群众对文明过节的.需求,大力推广宣传低碳文明的过节方式,引导广大市民充分认识胡乱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2.县政府和城厢镇人民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严格落实燃放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城厢镇为工作责任主体。

  3.畅通举报渠道,设置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发挥天网巡查作用,确保全面巡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3日-2月3日)

  1.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重点区域进行排查。

  (1)以中心城区重要公共场所(音乐广场、滨河公园、水城、茶马广场等场所)为重点进行巡查,安排专人值守,责任到人。(2)加强对交通干道、公路、小区通道、人行道、商业街区、绿地、广场、公园等公共平台周边环境的清理和检查,形成综合管控网络。

  2.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集中整治。

  (1)对准备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劝离、劝导,做好解释工作,对私自燃放的进行纠正,并劝离现场。

  (2)加大巡查力度,蹲守、车巡、步巡相结合,注重沟通、协调、支援、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执法强力、执法威慑力,工作中既要注重联动,也要防患于未然,更要确保实效。

  (3)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灵活掌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做好群众工作,以劝导、解释为主,注重严格执法,公开、公正执法,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集中整治期间,采取全天候、拉网式巡查等方式,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5)对存在暴力抗法、阻挠执法、言语威胁等情况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6)加强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实行问责。

  (三)总结提高阶段(2月3日-2月14日)

  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吸取教训,总结积累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工作报告。注重工作成果展示,通过主流媒体对工作成果进行大力宣传,切实改变群众思想观念,扭转群众思想习惯,让文明过节观念深入人心,让群众形成良好的过节习惯。打赢环保攻坚战,改善空气质量,净化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还青山绿水于民。

  七、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统一认识

  开展中心城区管控燃放烟花爆竹是切实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思想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科学发展的需要。全体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燃放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通过整治行动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净化环境,为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还青山绿水于民。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为保证集中整治行动的圆满完成,各责任单位应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密切配合,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营造“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纪律,依法行政

  各单位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胡乱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内容落实到实处。一是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缺席,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严格执行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执法规范、语言举止文明,确保整治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必须服从指挥,狠抓落实,履职到位,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也要注重解释、劝导、宣传工作。四是注重工作痕迹,每个执法整治小组要建立工作台帐、拍摄工作照片、记录工作数据,形成简要报告,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加强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由县纪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推诿扯皮、执法不到位、执法缺位等现象严肃问责和通报批评,切实保障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9

  为做好我街节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街实际,办事处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社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节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1.检查工作小组具体名单

  一组组长:张翠萍

  组员:宋铁漫、邓文娟、彭旭东、何绍田、陈睿、张名东、侯俊斌和相关社区负责人

  负责区域:职工一区社区、站南路社区、东升村社区

  二组组长:付雪平

  组员:邱少琼、林彦秀、叶艺、张徐波、王春晖、黄小纯和相关社区负责人

  负责区域:莲花山社区、大塘路社区、劳动村社区、广铁一线社区

  2.检查内容

  1月16日至1月18日对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集中进行地毯式巡查和整治,巡查时,重点对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器材破损(缺失)、电线老化以及商铺或仓库住人、明火煮饭、销售存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加以整治。

  如巡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须向对方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整改;如发现重大隐患,各组须第一时间报告给街道安监站。

  三、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开展和完成大检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查清辖区内主要安全事故隐患的.数量、规模、类型等基本情况。

  2、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按有关职责,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整改效果。

  3、各检查组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确定辖区内有无重大事故隐患,并认真填写检查的登记表格和整改文书,以备督查。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0

  按照《沐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沐安办〔xxxx〕54号)精神,结合镇域安全生产形势实际,为认真贯彻近期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好近期的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责任落实

  1、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制要求。一是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的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职能工作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直接负责;二是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主任是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

  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人、业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总责。

  二、时间安排

  xx年11月28日至xx年3月31日。其中:xx年12月1日至15日为集中突击全面检查阶段;xx年12月16日至xx年3月31日为日常检查和总结阶段。

  三、工作内容

  1、落实工作责任。xx年12月,镇政府与各村(社区)、企业、学校签订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加强交通管理。各村(社区)清理登记机动车和驾驶员,并分别签订摩托车、面包车等安全责任承诺书。

  3、修改监管细则。村“两委”换届后人员发生了变化,调整、更新、完善《永福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监管细则》(永府发〔xxxx〕18号)。

  4、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对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

  四、检查重点

  1、矿山与非煤矿山安全。副镇长张志华牵头,安办李世权、李富乾具体负责,一是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证照是否到期、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发现隐患及时责成整治,并跟踪监督;二是督促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排查治理,确保安全。

  2、交通安全。副镇长张志华牵头,一是派出所具体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特别是涉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必要时安办协助;二是村(社区)书记、主任负责本区域内的村道、林区公路隐患排查治理;三是联系村镇干部督促村(社区)书记、主任负责本区域内的危段设立警示标志;四是安办(交管站)人员实行联系片区责任制,具体督促指导各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李世权:新桥村、双河村、万寿村、油房村(不包括景区公路),李富乾:张村、楠木村、茶园村、同福村,谢修涛:永兴村、新华村、星海村。

  3、学校安全。副镇长吕梅牵头,督促各校校长组织开展日常检查,每月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是学生食堂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师生乘车安全,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治。

  4、卫生安全。副镇长吕梅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集镇(含万寿场街)食品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宣传,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危化品安全。副镇长张志华牵头,派出所对民爆物品等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安办负责协助做好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隐患。

  6、建筑安全。副镇长张洹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管理、房屋主体防护不到位、塔吊未经检验、落实防坠落、防坍塌措施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企业要进行责令整治,对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要上报县相关部门,并协助处置。

  7、灾害性安全。副镇长张洹牵头,国土、水电、供电所、联系村镇干部具体负责:一是督促村委开展地质灾害点的监测情况检查;二是对已经出现和有迹象的滑坡地段进行监测检查;三是对农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河流、溪沟、水库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对用电安全进行排查;六是开展用火、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

  8、消防安全。武装部长王小鑫牵头,组织派出所、社区对人员密集场所、居家、小区消防开展检查。

  9、机关安全。党委副书记寇培源牵头,对镇机关的办公和住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特别是用电等火灾隐患。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落到实处。必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工作:一是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必须认清安全生产形势,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落到实处;二是从即日起开展隐患排查,排查出的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整治,整治情况实行报告与督促相结合,跟踪动态管理;三是标本兼治,预防为主,强化宣传与监管并进,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四是在大检查工作阶段各村(社区)每月的1日要将辖区内的安全情况报告镇安办。

  2、认真抓好打非治违工作。落实县、乡镇政府“打非治违”工作主体责任,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负责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非法生产企业,如果发现有要第一时间报告安办,安办要及时上报县安委办,并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处置。

  3、坚持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是镇政府切实加强安全值班,值班电话4651069;二是各生产企业必须坚持有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三是各责任部门领导和人员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和救助。

  4、提高工作质量和规范化程度。一是安全检查、隐患整治要有工作记录;二是处置要按程序、合法、高效;三是形成资料后要立卷归档备查。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1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天乐谷景区安全稳定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天乐谷景区春节假期安保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节假期景区安全稳定,特成立春节假期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宗坤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德强区凤垭山旅游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成员: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区文广旅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三大队、南湖街道办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由青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天乐谷景区春节假期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单位)在春节假期要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力确保天乐谷景区平安稳定。

  (一)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牵头负责景区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安保、公安、交警、城管的协调工作;负责景区环境卫生;负责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南湖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加强景区森林防灭火等安全工作,配合做好景区重要景点的值守工作。

  (三)区文广旅局:负责加强景区旅游管理,配合做好景区重要景点的值守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警力加强景区巡逻,接受游客求助受理,做好防扒防爆等处突工作,确保景区治安和谐。

  (五)交警三大队:负责景区交通组织,车辆疏导,做好景区行车保畅工作。

  (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做好景区临时摊位的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景区餐饮及临时餐点的卫生监督工作。

  (八)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景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九)区卫健局:负责做好医疗车辆、人员、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十)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检查景区消防安全工作。

  三、严格岗位值守

  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抽派人员要在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的'统筹安排下,对孝心桥、孝心阁、七星广场、六星栈桥以及孝心台等重要景点进行定点值守,于1月30日12:00前将值守人员名单报送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各点位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到岗到位,严格值班纪律,确保景区和谐稳定。

  值守时期: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15日,共16天。

  值班时间:每天早上8:30至20:30。

  值班人员:相关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值班人员。

  四、加强后勤保障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景区安全稳定,关心爱护一线值班人员,增强值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区天乐谷旅游区发展中心负责解决值班人员的加班用餐、饮水等实际问题。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补休工作。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2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市文化和旅游局20xx年春节文化和旅游市场假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枞阳县委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假日期间文旅市场秩序、疫情防控工作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文旅部、省文旅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文化旅游假日市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强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行业市场规范有序,安全生产持续平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全县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有序经营、安全平稳。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2月7日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省文旅厅、市文旅局相关要求和全县实际,制定20xx年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扎实部署假日市场工作。

  责任部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办公室。

  (二)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督查(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文旅局统一部署,组织执法人员现场排查全县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网咖、旅行社、旅游A级景区,适时现场抽查营业性演出。检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场秩序和文明旅游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方式为查看台账、现场核查等。

  责任部门:局机关相关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本辖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开展节日集中检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整治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消防防火、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各类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审批手续履行、应急预案情况;旅游包车安全情况;A级景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旅行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布安全预警和提示信息等情况;旅行社虚假广告宣传、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等行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A级景区服务水平和规范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局相关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四)推进文旅活动全面规范开展(20xx年2月7日至2月22日)。要对全县组织开展的'各类文化旅游活动、节日旅游宣传推介活动等进行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文化旅游活动和节日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举办主体合法性、审批手续履行、场地安全和意识形态、组织形式等方面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旅游活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假日生活需要。

  责任部门: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办公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五)做好应急值守值班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5日)。做好节日值守工作,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置违法违规线索,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游客合法权益。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假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六)做好假日旅游市场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2月7日至2月25日)。及时掌握本地市场假日运行情况,总结假日市场新特点,梳理假日期间旅游人数、旅游投诉、市场监管和执法等工作情况,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上报县政府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局相关股室,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假日文化和旅游市场平稳有序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明确任务,确保实效。要把检查整治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检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依法查处。假日期间,局带班领导将适时对监管行业经营场所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存在违规经营和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措施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依照法律规定,及时依程序查处。

  (四)舆论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宣传渠道,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重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预防常识和预防措施,筑牢思想防线,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工作,要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严格按照行业领域疫情防控指南要求,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时刻保持警惕,绷紧“安全弦”,确保春节假期经营场所安全。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3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水处理厂在春节期间生产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显著增多。各污水处理厂要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密切跟踪、及时分析、迅速行动,坚定有力、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办公场所和作业现场防疫管控,定期对设施进行消毒杀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二、加强运行管理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强进水水质监测,加大运行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水质水量变化,及时精确科学的调整运行工艺参数,确保运行稳定,出水各项指标达标排放。特别是可能接纳医疗污水的污水处理厂,应予以高度关注。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污水处理厂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正确理念,切实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靶向发力,进行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行”。

  四、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污水处理厂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要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春节期间,各污水处理厂应安排专人每日16:30前将设施运行、安全排查、水质达标等重要工作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我局。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全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20xx年春节将至,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明显增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汲取“12·31上海外滩踩踏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至上、依法管理的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深化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场所举办大型活动的审批报备制度,全面落实大型活动安保工作责任制。各区(市)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精心筹划、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保工作。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举办;对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活动的,要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群众自发组织的`大型活动,各区(市)县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提前排查,及时掌控人员易集中场地的情况,对场地和建筑安全、气象变化、人员容纳、疏散等进行科学测定和研判,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现场监管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把春节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保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一是要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把审核关口,加强指导监管,有效整合资源,细化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活动主承办单位实施场地临时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并加强活动期间现场监管。二是大型活动举办地要承担起属地责任,当地政府要制定完善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现场人力物力、交通、通讯等保障。三是要落实活动主承办单位、场地所属单位安全管理和保卫职责,认真开展商贸展销、灯会、庙会等大型活动的风险评估,增强风险预判能力,加强现场安保力量和巡防力度,密切关注现场情况,防止出现人员拥挤和人员流量暴增等情况,及时预警,并科学实施分流疏导等措施,确保安全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

  各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的试行意见》(成办发〔20xx〕9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督导检查,对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春节安全工作方案15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加强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暨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金住建质函〔20xx〕14号文件精神要求制定了《桃岭乡20xx年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暨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我乡安监所牵头并结合桃岭乡实际,拟定初稿,经政务公开征集社会意见修订后,上会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加强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暨春季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五、主要内容

  1、检查安排

  (一)第一阶段(即日-3月7日):各村要结合实际,部署安排大检查工作,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无盲区、无死角、无漏点,建立自查台账资料,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并落实整改。

  (二)第二阶段(3月8日-3月26日)乡组织自然资源和管理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检查的内容为:是否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隐患排查是否留有盲区、死角和漏点,是否建立了隐患整改台账并落实整改措施,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二)复工前对进场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情况,各作业班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情况,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高支模、深基坑、悬挑脚手架的'等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交底、实施、验收等“五个环节”的管理情况;

  (四)建筑起重机械检查维保、检测情况,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控制系统等复工前的维护保养情况;

  (五)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等各项安全设施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及使用前检查验收情况;

  (六)施工现场基坑、模板工程、脚手架等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及牢固稳定情况;

  (七)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场人员健康信息摸排情况,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八)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情况。

  六、创新举措

  组织自然资源和管理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监督执法检查。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建立自查台账资料,发现的隐患要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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