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03 17:43:3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汇总5篇

工作方案 篇1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明显增多,应收账款的清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近几年来,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一直居高不下,甚至越清越多。

  有的应收款项已占企业总资产的40%以上,大大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的财务风险很大。

  随着施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应收账款的绝对数也越来越大。

  但应收账款额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一般占施工企业产值的12%以下比较合理。

  应收账款额是动态的,如果应收账款数年没有变化,就会变成呆账,形成坏账损失,从而吞蚀以前年度形成的利润。

  一、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

  笔者在这里主要讲企业非正常的应收账款。

  所谓非正常的应收账款是超过企业承受能力,被对方恶意拖欠、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那部份应收账款。

  它的形成有多种原因,但主要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种。

  从主观原因来讲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是造成应收账款上升的重要原因。

  例如,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存在“只管干、不管钱”的现象。

  应收账款催收责任不明确,认为应收账款只是财务人员的事情,未与经济效益挂钩,加之结算不及时,竣工资料不齐全不完善等,导致了该完的项目一拖再拖,该收回的钱长时间收不回来。

  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会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清欠,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客观原因讲,主要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僧多粥少”。

  部分发包单位在招投标文件中单方面提出了许多苛刻的'不合理条款,而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饥不择食,只能违心地接收发包单位的这些不合理、苛刻的条款。

  如发包单位要求施工企业交纳大额履约保证金,高达百分之几十的垫资,否则就不能中标。

  中标后又要求施工单位高价购买其指定的施工材料,使用其指定的分包单位等等。

  这些因素都将引起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不合理增加。

  二、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应采取的措施

  施工企业在种种不利的市场环境条件下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及时收回自己理应所得的工程款而不至于形成“坏账损失”。

  (一)成立清欠部门,加大监控力度

  首先,成立清欠部门作为清理应收账款的专门机构。

  其次,要编制“应收账款动态表”“清理清收外欠工程款台账”以及“工程动态评审表”等,以有利于全面掌握单位应收款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难点,以便卓有成效地降低施工单位的应收账款数额。

  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加强应收款项回收的监控,随时掌握应收款项的动态,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最后,根据不同的逾期账款安排专门人员采用不同的催收方式,如发函、电话催收、派专人前去催收,必要时还应该采用签订还款协议书或借助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等,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减少坏账损失

  为规避企业财务风险,减少坏账损失,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要建立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催收责任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控制盲目交付履约保证金。对于垫资和拖欠工程款的同样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把催收的主要责任落实到项目部并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经济分配挂钩。此外,还要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促使有关责任人加大催收力度,确保应收款项资金的及时回笼。

  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新增应收款以预防为主

  在施工过程中,改变过去“只管干活,不管要钱”的作法,对整个工程项目落实责任人,确定资金回收率,并作为经济责任制办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奖罚并举。

  具体做法是:

  (1)在适用范围上,主要适用于新开工工程项目,新接的作业项目和新签订合同的对外提供劳务。

  (2)责任人员应是工程项目经理或负责工程项目、对外作业和对外提供劳务的行政负责人。

  (3)责任范围应是对该项目开工前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及施工过程中的形象进度和保修期结束后的工程尾款的回收。

  (4)根据责任人员所负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视其绩效进行奖罚兑现。

  2、对已发生的正常应收账款的清理

  根据不同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开展清欠工作。

  对那些生产经营正常,有偿债能力的单位要加强联系,紧盯不放,力争尽快收回资金。对生产经营虽然正常,但因资金暂时困难,不能一次或在短期内偿清债务的单位,要与他们协商,通过签订还款计划或分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和最后期限,制定违约责任,增强对债务单位的约束力。

  3、对不能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要加大清欠力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强行收回

  (1)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全部收回资金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可采取让利清收的办法

  让利清收应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一是必须摸清债务单位的真实情况,经分析确认,实属不可以全部收回的应收账款事项才能让利。

  二是要充分考虑让利损失对企业的影响及承受能力。

  三是让利比率要得当、可行。

  四是让利事项要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2)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或停止生产的应收账款,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清理回收。

  但要慎重采用这种方法。

  (3)对那些虽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对归还欠款不重视,不积极,并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的债务单位,采取诉讼方式,以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4、对挂账多年,经多次清收无动态,即将成为坏账、呆账的不良应收账款,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清账提成的办法来促进资金回收,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企业在实行清账提成办法时,要制定操作细则,并掌握以下原则:

  (1)实行清账提成的应收账款应是收款难度大,清理费用高,即将成为坏账、呆账的应收账款事项。

  (2)清账提成人员可以是本企业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及职工家属。

  (3)清账提成的比例应按其难易程度和数额大小分出若干档次,以调动其积极性。

  5、若欠款单位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还可东山再起,对欠款企业要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

工作方案 篇2

  为规范食品“三小”(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贩)生产经营行为,按照《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三小”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排查,明确监管对象。

  根据《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协调网格员、市场管理人员,对“三小”做好认定工作,建立健全“三小”管理台账。

  二、抓好宣传,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督促“三小”经营责任人严格遵守《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三小”经营责任人从业职责,签订相关《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要点告知书》,持续规范经营人员的从业行为。

  三、规范经营,主动备案登记。

  (一)规范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管理。各村(社区)要告知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在从事经营活动前,要按照《办法》规定,提供营业执照、备案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备案登记,办理证照,具体说明依照《办法》执行。

  (二)规范食品摊贩管理,要重点整治。要求各村(社区)主动作为督导,对照排查出的食品摊贩严格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时,要求食品摊贩严格填写《食品摊贩登记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健康证明复印件2份、一寸经营人彩照2张、清晰的经营现场照片1张。村(社区)村(居)委会将登记备案的.相关材料于每周四交由镇食安办统一办理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登记备案资料不齐、经营要求不合格或不属实的不予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

  四、严格监管,明确治理机制。

  各村(社区)对新排查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三小”经营单位要及时按照《办法》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对不合法、不合规、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要及时上报县食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和取缔;对已登记备案的“三小”,要持续强化监管,当违反《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时,直接注销《食品摊贩登记卡》,并上报县食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7号)精神,建立健全婴幼儿配方乳粉全程可查询、可追溯的质量保障体系,在全县开展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切实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二、时间要求

  试点时间定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至5月)。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的宣传,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对开展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知晓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拟试点单位。认真研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制定婴幼儿配方乳粉参照药品管理的实施方案。通过成立专班、深入宣传,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业内营造良好的试点氛围。

  (二)稳步推进阶段(6月至8月)。连锁药店总部住所设在本县,至少要确定一家连锁药店参加试点。本县没有连锁药店总部但所辖的连锁药店中有总部属于本次试点的对象的,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加强对延伸到本县的试点连锁药店的管理、引导、服务。确保试点单位在本县的连锁药店按要求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至11月)。要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xx〕66号)精神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到位。

  (四)总结巩固价段(11月至12月)。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成果,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

  三、试点范围

  省局在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药店开展试点,并将武汉市、市作为试点工作联系点。

  市局在宜草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所属药店和采之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所属药店开展试点工作,并将伍家区、夷陵区和市局稽查分局作为试点工作联系点。

  县食药局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药店开展试点,将试点单位名单上报市局。并将延伸到本县的试点连锁药店名单上报到市局。

  四、试点药店条件

  (一)必须是连锁药店,由其总部统一组织试点工作。单体药店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二)必须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许可,许可项目注明为“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三)有与互联网连接的电脑,具备加入省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的条件;

  (四)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五)具备专区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

  (六)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

  五、试点措施

  (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积极组织经营者和监管者学习《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食药监食监二〔20xx〕251号),该《通知》将近年来国家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合,系统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形成了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销售、监督管理规范,是今后经营者履行自律责任、监管者履行监管职能的重要依据。务必高度重视,通过开展培训、主动上门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保证本县相关人员人人知晓《通知》精神。同时,要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合作,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氛围,要让社会和市民都知晓目前试点的这项工作是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严格实行三专一统一模式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药店应当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专门的柜台、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确定专人统一管理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统一设立婴幼儿配方乳粉提示牌。

  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专柜不得与保健食品和其他乳制品等食品混放。

  库存专区应当符合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并与库存的药品隔离,禁止混放。

  试点药店需对专人管理销售人员进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培训,达到能够对消费者提供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业指导和帮助。专业销售人员对消费者提供指导和帮助时,不得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提示牌应当在销售专区或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区专柜空间大小而定,但应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

  (三)定规范,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办发〔20xx〕57号文件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xx〕251号)要求,并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市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规范要求及申办提交资料明细表》(附件3)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规范》(附件4)。县局有关股室及执法大队要监督各辖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购进、储存、销售行为,保障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四)强化培训,建立全程可查询、可追溯的质量保证体系。要组织监管者和试点药店开展省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应用培训工作,确保每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能熟练掌握并使用电子追溯系统,会指导经营者应用追溯系统,会通过追溯系统实施电子监管;确保试点药店在短时间内能熟练应用追溯系统,并自觉坚持持续应用,实现对单个产品的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六、试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要确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明确试点目标,分清工作职责

  此次活动要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按“方案”的试点条件要求,确定试点对象。

  (三)做好经验总结

  在试点活动中,应加强数据统计、注重收集典型案例和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11月20日前将本年度试点工作情况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

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推进“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事故隐患底数,不断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三)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楼梯、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的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企业进行环境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对学校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水灾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由于冰雪、凝冻原因新增的危房,是否建立档案并落实了防范措施。

  (六)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农村地区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七)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日周月”活动情况,学校法制副校长聘用情况,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情况,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八)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是否健全。

  (九)对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预案情况,学校防雷设施安装和定期检测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和排查治理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对因此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对因资金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逐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情况反馈,按时上报信息。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每月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遇有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灾危害,根据上级防汛抢险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保障师生安全和减轻财产损失为目标,建立校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高效应对原则,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学校汛期安全。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制度和制定各项应对措施。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洪抗汛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全校师生开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师生防洪抗汛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戒备状态。

  4、指挥和组织师生进行防洪抗汛,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三、汛期工作重点

  1、防汛工作应以“责任重于泰山”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对全体师生进行开展防汛工作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如发生大暴雨学校应采取如停课等紧急措施,如在上课期间应组织师生有序回家,积极与家长联系接送学生平安返家,暑假期间务必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应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上学路上的安全工作,如路上有漫水的地方决不强行淌过,并教育学生不到池塘、低洼地带等可能发生洪水及地质灾害地区游玩,并视当地雨情、灾情,指定教师或家长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3、认真地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的财产安全,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的职责是:要加强对汛情的监控,坚守岗位,做好值班情况记录,处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带班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加强夜巡,确保学校的安全。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的手机24小时开机,学校应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四、防汛抢险的应急措施

  1、接到紧急警报后,防汛抢险工作小组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迅速向学校发出紧急警报,立即停课,并组织师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带。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洪水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重要设备、物品的保护和值班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7、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当日带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8、防汛期间,所有人员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到达集合地点。

  9、汛期各班及时关闭教室的门窗,断开电视电源。微机室、多媒体室断开主机电源及网线。

  10、班主任提前教育学生雷雨时关门闭窗,不进行户外活动,注意防汛防雷安全。

  总之要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对学校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无特殊情况不许离开,并保持每天24小时值班,通讯工具畅通、洪讯灾过后,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学校受影响的建筑物,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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