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12 09:33:5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1

  如何更好的管理员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

  一、建立规范。

  订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对每个企业都是有必要的,我们可以对各个岗位做详细的岗位工人描述,使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向谁汇报,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责任。当然这种限制不应过于严格,但一定要有。建立合理的规范,员工就会在其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当超越规定范围时,应要求员工在继续进行之前得到管理层的许可。

  二、经常交流。

  没有人喜欢被蒙在鼓里,员工会有自己的许多不满和看法,虽然其中有正确的,也有不正确的。所以,员工之间、员工和领导之间需要经常的交流,征询员工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倾听员工提出的疑问,并针对这些意见和疑问谈出自己的看法,什么是可以接受的?什么是不能接受的?为什么?如果企业有困难,应该公开这些困难,同时告诉员工企业希望得到他们的帮助,要记住——纸是包不住火的,员工希望了解真象。

  三、重在观念。

  以前那种把管理职务当官来看,将员工当作工具,封建家长式的作风应当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尊重员工的个人价值,理解员工的具体需求,适应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机制,依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合理地设计和实行新的员工管理体制。将人看成企业重要资本,是竞争优势的根本,并将这种观念落实在企业的制度、领导方式、员工的报酬等具体的管理工作中。

  四、多表彰员工。

  成就感能够激励员工热情工作,满足个人内在的需要。在长期工作中我们总结出以下奖励的要点:

  公开奖励标准。要使员工了解奖励标准和其他人获得奖励的原因。以公开的方式给予表扬、奖励。表扬和奖励如果不公开,不但失去它本身的效果,而且会引起许多流言蜚语。奖励的态度要诚恳,不要做得太过火,也不要巧言令色。奖励的时效很重要。奖励刚刚发生的事情,而不是已经被遗忘的事情,否则会大大减弱奖励的影响力。

  五、授权、授权、再授权。

  授权是我们认为在管理中最有效的激励方法,授权意味着让基层员工自己做出正确的决定,意味着你信任他,意味着他和你同时在承担责任,当一个人被信任的时候,就会迸发出更多的工作热情和创意。所以,我们建议不要每一项决策都由管理人员做出,完全可以授权的事不要自己去做,管理人员要担当的角色是支持者和教练。

  六、信守诺言。

  也许你不记得曾经无意间对什么人许过什么诺言,或者你认为那个诺言根本不重要。但你要记住你的员工会记住你答应他们的每一件事。身为领导的你,任何看似细小的行为随时都会对组织的其他人产生影响。你要警惕这些影响,如果你许下了诺言,你就应该对之负责。

  如果你必须改变计划,你要向员工解释清楚这种变化。如果你没有或者不明确地表达变化的原因,他们会认为你食言,这种情况经常发生的话,员工就会失去对你的信任。对丧失信任通常会导致员工失去忠诚。

  七、允许失败。

  要对员工有益的尝试予以信任和支持,他们能够帮助我们的企业有所创新。不要因为员工失败就处罚他们,失败的员工已经感受到非常难过了,我们应该更多的强调积极的方面,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同时,帮助他们学会在失败中进行学习,和他们一起寻找失败的原因,探讨解决的办法。批评或惩罚有益的尝试,便是扼杀创新,结果是员工不愿再做新的尝试。

  规章制度的建立:

  一、用人单位应如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同时,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加强劳动纪律的要求,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只能由单位制定,其内容必须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劳动者利益与劳动效率并重、奖励与惩罚结合、劳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关于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的规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和集体合同约定最低标准。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凡法律有明确要求的,其制定程序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损,要求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其内容要合法,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相违背;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是职工代表同意;要向劳动者公示,让每个劳动者都事先知道。如果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的裁判依据。

  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法制观念淡漠,致使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正确制定规章制度,《劳动法》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必须依法进行,不得任意规定内部奖惩规则,任意剥夺或侵犯劳动者的正当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等合法权益,并在第8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劳动义务之一。

  二、职工福利的内容。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其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也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主要是用人单位在工资、社会保险之外,为满足和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为职工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与方便所提供的各项福利措施。包括:

  1、直接为减轻职工生活负担和家务劳动提供便利的各种集体福利设施。如职工食堂、职工住宅、托儿所、幼儿园、哺乳室、休息室、卫生室、浴室、理发室、缝纫室等。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2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规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獐子公司章程》,联系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包括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无名合同。

  第三条 对外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公司名义订立。各部门和分公司,不得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凡与外界达成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原则上须签订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协商一致、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凡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经营资格或资信。

  订立合同的权限依照《公司董事会授权规则》执行。

  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订立书面合同:

  (一) 合同对方先履行合同义务,无预付款(定金)要求的一般产品采购(注:发货票可视为合同);

  (二) 对年中临时增加的一般建设项目,且是合同对方履行在先又无预付款要求、完工后由我方审核(审计)工程决算的;

  (三) 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即时清结的零散物资。

  第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八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语言确切描述的,应由当事人共同封存样品,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九条 合同在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必备的主要条款后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条 合同中引用的法规、规章等,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严禁引用被废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和规章造成合同条款必须被修订时,应以新法规和规章的有效标准文本作为修订依据。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经评审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签字、盖章。

  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每一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十三条 严禁在对外订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遇例外,须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经办单位分存,其中原件在总经理办公室留存。

  产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经办单位保存。

  第三章 合同的公证或鉴证

  第十五条 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规定或当事人要求必须鉴证的合同,应当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需公证的合同,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第十六条 合同的鉴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颁布的《合同鉴证办法》执行;合同的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经办单位是完成合同的责任人,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组织力量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有关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转财务部审核付款。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收款单位与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拒绝付款。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总经理、董事长审核通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合同双方形成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二十三条 合同经办单位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向总经理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 经过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后,应送原公证或鉴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合同是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严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经办单位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条 各有关人员应于每月月末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合同流转单、有关的诉讼或仲裁资料等)交总经理办公室,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

  合同经办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责 任

  第三十一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第三十六条 20xx年2月1日发布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

  公司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大连市技术市场条例》、《大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规定》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合同起草、评审、签约、履行、终止全过程的管理,还包括资信调查、合同谈判、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档、保存等。

  第三条 《规定》所称合同对方包括:

  (一) 企业法人 是指有法定的注册资本,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二) 机关法人 是指有独立的经费,并经批准成立的机关;

  (三) 事业单位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依法批准成立的单位(法律规定需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四) 社会团体法人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依法向社会团体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社团组织;

  (五) 个体工商户 是指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业者;

  (六) 经纪人 是指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证书,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和经济组织;

  (七) 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的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合同评审组,合同评审组由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合同订立前的评审。

  合同评审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

  当以上各部门、分公司为合同经办单位时,不在评审小组之内。

  评审可采取会议评审或传真评审的形式。

  养殖事业管理部负责苗种和育苗、育成、养成所需物资的采购合同的评审;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筑维修、基建、修造船、设备采购等职责权限内的合同的评审;市场营销部负责包装物采购与广告宣传合同的评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会议筹备合同的评审;加工事业管理部负责委托加工、货物运输合同的评审;研发中心负责技术合同的评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信息、培训及工作服采购合同的评审;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管理合同的评审;财务部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评审。

  第五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合同起草,并将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资料与附有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合同评审表》提交评审小组成员评审。

  评审人员不应少于3人。

  单项或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重大合同须附有总经理、董事长与公司法律顾问的评审意见。

  第六条 合同经办人对合同对方的调查评审按公司iso9001:20xx程序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资信调查:

  (一) 与合同对方第一次往来交易时;

  (二) 合同对方的资料超过一年时;

  (三) 合同对方改变交易方式时;

  (四) 遇有重大合作项目时;

  (五) 合同对方的定单骤增或骤减时;

  (六) 处理与合同对方的各种纠纷时。

  资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概要、背景、业务情况、付款记录(以往对外付款记录及最高信用额及信用期)、财务情况、银行往来、公共记录(包括法律诉讼,抵押记录等)、综合评估、法律意见等。

  第八条 与法人或组织订立书面合同,应参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实际编制。与其他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合同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确认其已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出示《格式条款备案公示证明书》。

  第九条 以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及其他企业动产(如车辆)作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以房产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条 发生转包(或转租)时,合同经办人应要求合同对方出具原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或原承租人)或产权所有者的委托证明原件,并予以留存,否则不能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订立的合同必须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对页数超过1页的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第十二条 严格限制订立传真合同。当合同当事人不能在同一地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应由合同对方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邮递至公司,公司签字盖章后及时邮寄至合同对方(或合同对方同意时,也可用传真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合同对方的签约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四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同。

  授权委托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经审核的合同文本和合同评审表后填写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签订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第十五条 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产品出口合同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主管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委托部门、分子公司经理签订。

  第十六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起草或对合同对方起草的合同进行修改。合同经办人应经常学习《合同法》及与《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提高合同书的编制能力与技巧,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书必须具备以下必要条款:

  (一) 当事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鉴证的`合同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下列重要合同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一) 租赁经营合同;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

  (三) 委托拍卖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 财产租赁合同(含场地、柜台出租);

  (五) 商品房销售合同;

  (六) 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第十八条 当事几方愿意公证的,可以申请公证;我方或合同对方要求公证的,也可以进行公证;当事几方均不要求公证的,也可以不做公证。

  法律规定某些合同必须办理公证后才生效时,必须办理合同公证。

  经过鉴证的合同,不做公证。

  第十九条 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技术咨询(可行性报告、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技术服务(一般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经约定,可以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订立后,可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或技术交易的中介方,向大连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委托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设合同管理员(定编在总经理办公室),对公司所有合同(劳动合同除外)进行统一编号、归档。合同经办单位应凭合同评审表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合同编号,同一编号不得重复使用。对已废除的合同,应及时予以收回,合同编号不予取消;

  第二十一条 公司确定的合同编号,与合同对方合同编号无关。编号示例如下:

  dzf ×××× — ×××

  签订合同的顺序号

  签订合同的年份

  公司名称“”的英文缩写

  第二十二条 合同评审表、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解除协议、变更协议、担保书、合作意向书、备忘录、验收报告、监理报告、工程量签证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在合同归档范围之内。

  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合同,其合同档案中应附有诉讼或仲裁的全部资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持合同正本一份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正本由总经理办公室留存。合同经办单位可持副本或合同复印件,以便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持有部门职责如下:

  (一)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合同的编号、归档、存档;

  (二) 财务部负责合同的收付款业务的执行工作,并对执行完毕的合同与相关账目一起归档;

  (三)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跟踪执行,并对合同标的物数量、质量予以验证,出具验收或发货报告交财务部,作为收、付款依据;

  (四) 对工程建设合同,由项目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出具已完成工程量证明及工程进度款数额报财务部支付。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外订立合同可分别由以下相关部门和分公司经办:

  (一) 总经理办公室;

  (二) 财务部;

  (三) 项目管理部;

  (四) ;

  (五) 市场营销部;

  (六) 人力资源部;

  (七) 安全管理部;

  上述部门、分公司经办权限及业务范围遵从公司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适时地对经办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公司业务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对涉及到合同履行事宜的来函、传真应向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汇报,并通知合同管理员。对回复的函件、传真应以公司名义(加盖公章)及时回复,不得延误,回复内容必须按相应业务管理权限报批。

  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损害公司信誉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要重视合同履行各环节的管理。

  合同对方突然大量订货或对合同对方信用状况存在疑虑时,必须考虑稳妥的结算方式。

  在合同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即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对方违约包括预期违约时应及时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即日起实施。本细则实施之前已经订立的合同,不适用本细则的规定。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存档。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3

  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员工守则

  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对一个公民、对一个员工来说,是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纪律观念、法制意识强不强,体现着他的精神道德风貌。遵纪守法同时也是保护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

  二、爱岗敬业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第九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大方

  第二十二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四、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办公室男员工在工作日内要求穿西装打领带,女员工应穿正装。其他按照公司岗位安排着工作装。

  一、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垢。

  二、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带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的颜色相配。领戴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三、鞋子应保持清洁。

  四、女员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不穿过于露的衣服,不带装饰品。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条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站姿: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

  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六、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七、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第二十五条待人礼貌。

  一、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访,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三、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或辈份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四、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女性。

  五、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六、接受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准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二十六条电话接听处理

  一、办公人员和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礼貌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

  二、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并及时传达、回复。

  三、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四、电话接听时要说:“您好+单位名称”;电话结束时要说:“再见”。

  五、对方打错电话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电话,而应礼貌的说:“对不起,我想你拨错号码了”。

  六、接听电话要及时,一般电话响铃不得超过3声。

  七、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深圳市金源集团

  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八、不允许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九、 领导无暇接听电话或拒绝接听电话时,要灵活处理,可询问对方详细情况与来电事由以决定领导是否接听。

  九、美化环境

  第二十七条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及杂物,不乱涂乱画,如在办公室区域发现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拾起来。

  第二十八条创造优美的办公环境,不得损坏公司配置的各种器具、设施,不得随意乱堆乱挂各种物品,不得随便带人或宠物进入办公现场。

  第二十九条保持办公环境的肃静,不要在办公区域内大声暄哗、聊天或随意制作噪音,接听手机、电话尽量保持轻声轻语,不影响他人。

  第三十条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办公用品。处理完毕的文件、资料应及时销毁或存档,不得堆积在办公现场。

  第三十一条办公用品实行定位管理,以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十、爱惜财物

  第三十二条爱护公司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提高成本意识。

  一、不浪费水、电、纸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二、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和公司各种设备,下班后要关好设备再离开公司。

  三、爱护公司财物,不随便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便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意挪用公司财物。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通过制定本准则可以尊重员工的正当权益,界定公司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避免二者发生冲突。员工违反本准则可能导致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违反本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员工行为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司将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条职务权责

  一、经营活动

  (一)员工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二)维护公司利益是员工的义务。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员工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三)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管理活动。

  (四)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五)员工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各项制度。员工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公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公司鼓励员工就工作充分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六)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级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员工应服从上级的指示。员工如认为上级的指示有严重违法律及商业道德,违害公司利益,有权越级汇报。

  (七)遇到各种职责交叉或模糊不清的事项,公司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八)严禁员工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岗位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和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员工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九)员工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无论是否给公深圳市金源集团司造成损失,公司均可无条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二、资源使用

  (一)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将公司资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二)员工对公司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三)公司的一切书面资料和电子资料、档案资料,均有知识产权,职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播。违者必究。

  (四)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研究成果,权益归公司所有。

  (五)员工对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文件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三、保密义务

  (一)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设计方案、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和内容等,均属公司秘密,员工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秘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实质。

  (二)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员工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掌握此信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三)员工接受外部邀请参加涉及本公司经营性质的活动,应事先经上级领导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主要内容征求上级意见。

  (四)员工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和泄露。严禁盗用他人密码。

  第三条内外交往

  一、员工须谨慎处理内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应谢绝参

  加的活动包括:

  1、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和投标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2、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赌博性质的活动;

  3、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

  二、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员工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是否属于工作需要;

  2、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三、公司对外支付押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以下原则:

  1、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四、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员工在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它奖励,一律上交公司办公室或财务部,不得据为己有。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小(价值不超过50元人民币),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义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五、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个人与公司的利益冲突

  一、员工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员工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二、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和商业竞争对手;

  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5、主管级以上职员兼职;

  三、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但如利用公司资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员工应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第三章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为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分(子)公司、部门考勤管理基本制度。各部门、分(子)公司依照执行或在本制度也许范围内根据部门具体工作性质自行规定,自定的考勤规定报公司核准后生效。

  第二条考勤人员

  一、公司各部门均要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考勤的管理和汇报工作,对本部门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各部门考勤员应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表递交办公室人事部,以备核查;

  三、递交考勤表时,员工当月的请假单、出差单、异常出勤处理单、奖励处罚单及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汇总备查,若手续不完备,将视为旷工。

  第三条考勤方式

  一、员工采取上、下班指纹打卡的方式考勤;

  二、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四条员工上、下班考勤

  一、员工应打卡考勤,以记录出勤时间。

  1、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超出三次,将视为缺勤。

  2、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和因工作特殊情况,可免打卡。批准领导签名后方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二、工作时间,因工作性质不能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的部门、人员可适当调整,但须到办公室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第五条迟到(早退)

  一、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到达(以打卡时间为准)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迟到时间10—30分钟的,每次扣款10元;超过30分钟的,如无特殊情况说明,超过两次按半天事假论断。

  三、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主管,并在当日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处理意见表交部门领导签批,再交办公室人事部门核准,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三,否则按事假处理。五、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者,或全年10次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要事先通知并不给予任何补偿。第六条旷工

  一、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为旷工。

  二、员工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天工资,另扣款100元以示惩戒。

  三、员工一个月旷工3日,或年内累计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要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赔偿。

  第七条请假、休假管理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工伤假等。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第八条休假休假是指休息日,员工每周享有1天休息日,每两周有3天休息日,即以大小周原则,员工调休应提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第九条法定节假日员工每年享有共计十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第十条请假规则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将请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并与复工当日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办公室人事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部门负责人以上(含副总)人员请假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请假,3天内(含3天)由分管负责人核深圳市金源集团准,3天以上的由公司办公室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人核准后生效。

  3、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并须经直接领导审批后方可。

  第十二条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先未得到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2、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的须经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第十三条病假

  1、如员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①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②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③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④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2、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①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②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③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3、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或解聘处理。超出期限仍未复工的将解除劳动关系。第十四条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第十五条丧假

  1、如员工的父母(含家属父母)、家属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亡通知书》,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3天丧假,路程另计。

  2、员工请丧假,须提前通知办公室人事部门。

  3、丧假期间工资按劳动法依法支付工资。第十六条产假

  一、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即为98天产假

  3、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4、难产、多胎等根据政府规定给假。

  5、女员工必须与孕后一个季度之内告知部门负责人。 6、休产假必须于产期前4周向办公室人事部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做好人员调配交接工作)7、产假工资按政府规定生育标准办理。

  8、凡在公司正式任职员工,必须符合国家生育标准。

  第十七条补休假

  1、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法定假日不能安排休息的,只能在当月补休,不能跨月累计补休。

  2、员工补休,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申请,未获批准强行休假者,深圳市金源集团按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3、当月不能补休的,在年终考评时给予适当加分。

  第十八条伤病假

  1、工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害,其期限可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伤处理与工伤待遇按照《企业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节正式员工薪酬福利

  第一条工资构成

  一、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组成,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增加贡献奖。

  1、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等级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按月核发。

  2、绩效工资按月目标完成率100%挂钩的工资,按月核发。

  3、奖金是指与各种经营实体创造的价值及利润挂钩的奖励,具体标准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约定执行,年终一次性发放。

  4、津贴是指因为工作需要,根据职务级别、岗位性质等不同特点而设定的各类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贴等,按月核发。

  二、个人所得应缴纳所得税,其余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条工资支付

  一、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

  1、工资发放实行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

  2、公司按员工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为每月10—15日,支付上月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公司按规定从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三、薪酬标准属于保密范畴,本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员工泄露自己的工资标准,也不得打听其他员工的工资标准。

  第三条福利

  一、休假

  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各种假期。详见本章第一节《考勤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社会保险

  公司按规定给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

  三、培训与职工活动

  1、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提供不同的培训。例如新员工的培训、工作绩效突出的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以及后备管理人员的培训等等。

  2、公司所有员工均有参与会与公司内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的春节联欢晚会、生日活动、郊游以及各种比赛活动。

  3、集团公司员工福利是针对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其中不包括在试用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不被公司录用及试用期内不深圳市金源集团合格者,所产生的工作以外福利等费用由个人自身承担。

  第三节员工奖惩管理条例

  第一条奖惩理念

  旨在塑造公司的文化,奖勤罚懒,纠正员工不良习惯。第一条奖励

  一、奖励方式多样,对本职工作业绩的奖励体现在指标奖金中,员

  工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外做出特别贡献的情况下,将获得特殊的奖励。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予相应嘉奖:

  1、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们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7、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举报属实者;

  8、善于钻研,有技术突破者;在外做好事,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并可申报晋职或晋级。

  1、围绕“两主四辅”(两主:创造利润、造就人才。四辅:诚信、务实、开拓、跨越。)管理思想,即在创造利润、造就人才两个方面有重大贡献,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2、解决重大经营难题,使工程项目得以实施。

  3、对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

  4、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贡献;

  5、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6、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者;

  7、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8、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者第二条惩罚

  惩罚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

  一、经济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并酌情扣除当月部分奖金。

  1、公司开会无故迟到、早退、违反其他会议制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作组织的各项活动;

  3、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4、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5、未打招呼,随便带陌生人进入办公区域;

  6、行为不检点、语言经常不文明;

  7、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8、工作时间看小说、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经济处罚3次以上者;

  2、在工作时间,与同事之间或外人发生激烈争吵,影响他人工作者;

  3、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4、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

  5、未经领导允许,工作中脱岗(半小时)办私事;

  6、未经许可私自打长途电话;

  7、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8、擅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或设施等;

  三、严重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

  1、受过3次(包括3次)警告以上;

  2、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3、因工作服务质量差,给公司造成严重声誉和经济损失,致使客人投诉到公司者;

  4、随意用、拿公司公共物品,数额较大者(50元以上);

  5、不爱惜公物及设备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6、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7、违反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行为较严重的;

  四、记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和个人不及时汇报;

  2、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

  3、经过指正,员工仍视制度而不顾的行为;

  4、违反公司其他制度、规定较为严重行为;

  5、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出决定或对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

  五、记大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一年内受过两次严重警告;

  2、工作玩忽职守,造成公司和名誉损失;

  3、故意说假话,做假事,造成不良影响;

  4、发现公司物品被偷或设备被损坏,不及时上报;

  5、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六、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还须进行经济赔偿。

  1、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又不服从换岗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2、一个月内无故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

  3、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

  4、煽动或参与怠工、罢工;

  5、蓄意破坏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

  6、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流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7、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材料;

  8、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9、在求职申请或其他已签署的文件中提供假资料;

  10、有私拿回扣、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挪用公款及严重侵占公司财物等行为,有盗窃、诈骗等不良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

  11、严重违反公司其它规定中符合辞退条款,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2、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给公司名誉带来极坏影响。

  第四条奖惩程序

  一、奖励员工由员工或部门向办公室人事部门提供书面素材,经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

  二、惩罚员工由其他员工、部门主管检举或公司管理部门调查,由各部门主管或总经办按程序办理,并报告人事部门备案,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解聘还需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之奖励或处分由人事部门提出后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和人事部门负责奖励/处分措施的具体实施。

  四、员工对奖惩有申诉的权利,认为不合理者一周内可以向办公室人事部门提出复议,否则视为员工已经接受。

  第四节员工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秘密分类

  一、绝密级:指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如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公司管理方法、公司制度、经营策划、施工方案、设计图样、公司财务信息等。

  二、机密级:指公司的规划、统计资料、重大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等。

  三、秘密级:指公司各类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种信息。

  第二条保密要求

  一、所有员工入职,所签协议中必须包含保密条款。

  二、公司废旧纸张(无保存价值、涉及工作内容的文件材料、图纸等)均须作销毁处理,不得当垃圾随意乱扔。

  三、在对外合作中,若需向对方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征得主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必要时要求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四、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无关人员传递公司秘密。

  五、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公司秘密。

  六、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装置中存放秘密文件、资料,离开办公地点,须将重要文件放入抽屉。

  七、不得出于私人目的,将应保密的文件、资料带出公司。

  八、严禁带无关人员参观公司。

  九、未经允许不得翻看其他部门的文件资料、不得使用他人电脑。

  十、非办公人员严禁进入办公重地(如:总经办、财务、档案办公区。)。

  十一、公司员工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

  十二、其他保密要求。

  第三条公司员工若发现公司秘密泄露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为公司挽回损失的,可视其贡献大小给予嘉奖以上奖励。

  第三条以下情形将给予解聘处分,并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掌握公司秘密是人员出于不良企图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

  二、出于不良企图窃取或试图窃取公司秘密的;

  三、泄露公司重大秘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四、未尽事宜,按公司其他制度、协议中保密条款执行。

  第四条违反本制度第四条以外其他条款规定的,将酌情予以适当处罚。

  第五节亲属归避规定

  一、规定目的及意义

  1、为避免公司内部任人唯亲,损害公司的利益,造成不正之风;

  2、为了避免公司内部人员因负面感情因素影响工作开展;

  3、为避免公司内、外部人员亲属裙带,形成消极的非正式组织。基于以上情况,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各项决策、管理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规定。

  二、回避范围

  本规定所指亲属关系是指:血系亲属与社会亲属。

  1、血系亲属:夫妻、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甥)以及配偶。

  2、社会亲属:战友、同学、原同事、朋友等非血系亲属。

  三、回避事项

  1、公司各部门凡涉及亲属关系的员工,应注意影响,不可在公共场合有过亲密动作,不可因吵架、分手等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2、公司中层以上人员(包括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介绍、引见自己的亲属进入公司工作。如有需要可事先向总经办或人事部通知。

  3、公司各部门凡涉及亲属关系的员工,其亲属不得与其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不得在其任职的部门从事工作,不得在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和侵害公司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制度实施之前已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或与公司有亲属关系涉及公司业务的外单位人员,应主动到综合部做好备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综合考察后,酌情处理。凡隐瞒不报,一经查出,做辞退处理。

  5、员工在从事各项工作时,凡涉及到其亲属的,都应主动回避。如当事人不主要动提出回避,负责主持该项工作领导要劝其回避,回避后工作方可进行。对未进行回避的,其所议定的事项结果取消,并重新进行。

  6、对于违背上述2、3、4条规定的,公司对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对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同时做辞退处理。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办公环境,经公司高层认真研究决定,自本日起实施以下规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2、公司实行夏季作息(五月份至十月份)和冬季作息(十一月份至次年四月份)两种;

  夏季作息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早8:00上岗早8:30上岗

  上午8:00-----12:00办公上午8:30---12:00办公

  中午12:00----14:30午休中午12:00---14:00午休

  下午14:30----18:00办公下午14:00---17:30办公

  二、休息日:公司每周日休息。(可依据工作需要选择串休。)

  三、出勤: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超过一小时扣半天工资)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扣罚20元,旷工三次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四、请假:员工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同时,不予结算假期内薪金,如有紧急情况员工本人应亲自向总经理汇报审批,不可以发短信或转告的形式请假,未经批准缺勤者均作旷工处理。(详情请见《章程》)

  五、加班:根据工作需要,员工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给以奖励,不按点、日加班计算。

  六、公司推行礼貌接待,接电话按规范用语:“您好,智道广告”,接待客户用语:“您好,请问找谁?”,不讲粗话和讲有损公司形象的话,违者罚款5元。

  七、上班时间内,举止文明,应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保持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不可着奇装异服,不可污头垢面,不可梳另类发型、留长指甲,违者罚款10元。

  八、称谓:员工之间在称呼对方时,不可直呼对方名讳,违者罚款5元。

  九、上班时间内,员工一律不准酗酒、不准食用异味重的食物,如:葱、蒜等。违者罚款10元。

  十、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闲聊、睡觉、吃零食、大声喧哗,违者罚款10元。

  十一、员工必须保持手机在24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到,如因特出情况手机无法接通,员工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告之在30分钟内能联系到其本人的'电话号码,违者罚款20元。

  十二、员工外出需详细填写出门记录,不可代填,填写不明或不实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十三、员工不许在公共办公区域吸烟,如吸烟应到指定地点楼梯口、厕所、走廊,(客户在除外),违者罚款5元。

  十四、上班时间内,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阅读非工作需要的书籍和报刊,严禁工作时间下载电影、上网聊天(工作除外),违者罚款10元。

  十五、上班时间内,严禁打牌,赌博等(集体活动外),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十六、上班时间内,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公司,违者罚款5元。

  十七、员工应自带水杯,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纸杯(客户在除外),违者罚款5元。

  十八、对上级下达任务不执行或消极怠工者,部门管理者应处以相应处罚。

  十九、同事之间相互关心、协助,须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发生争吵、斗殴等不良事件,将对双方处以200元罚款并给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十、公司内部电话应充分发挥其作用,绝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打各种声讯电话、私话,如员工需要打长途应先登记,违者罚款10元。

  二十一、员工应在每天早晚做好个人工作区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电脑、桌面、书籍等相关物品)值日生搞好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地上无土,墙上无灰,窗明几净,违者罚款10元。

  二十二、凡借阅公司书籍,光盘及基本资料,一律由部门经理或设计人员签字借阅,并及时归还。如发现资料或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经理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二十三、奖励性薪金:根据员工工作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上进。

  二十四、待遇:公司采用月工资提成制(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奖金),每月工资发放一次,于次月10日发给(如遇节假日将提前或顺延至最近一天),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次月发给;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结算。(各岗位薪酬制度详见公司《章程》)

  二十五、奖酬:公司设立全勤奖50元,如无缺勤情况给予员工此奖励。

  二十六、出差:1、员工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表》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2、经理级员工出差每餐补助10元/人,普通员工出差每餐补助5元/人,报销往返车费及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十七、福利:国家法定假日,员工均享受带薪休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有特殊情况必须以工作为先,可选择串休。)

  二十八、辞职:因故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领导声明,以便公司进行工作调整,否则扣发当月工资及奖金。

  二十九、努力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十、勤思考,善总结。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做事脚踏实地,提高工作质量。

  三十一、保密制度: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职守,不私自将公司的文件资料带出公司,不向他人谈及公司业务往来实情,大力增强保密观念;谢绝推销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三十二、安全保卫制度,员工应有安全防范意识,下班时应检查门、窗、水、电等设施是否关闭;公司钥匙为专人管理,管理者做好保管工作。

  为了培养健康向上的工作观、道德观、价值观,提高每位员工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此制度是您作为企业员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6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程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工程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工程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工程队伍,项目经理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工程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工程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工程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工程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工程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工程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工程费。严禁私自收取工程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工程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13、分公司管理费须按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按时交付给总公司,如不能付清,则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给总公司。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7

  1 目的

  明确审批权限,规范物资领用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除大宗原辅材料以外的各类物资领用的管理。

  3 《领料单》填写

  3.1所有仓库物、料出库,一律填写《领料单》。

  3.2《领料单》应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不得有涂改痕迹。

  3.3领料单位、日期、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领料人如实填写,“用途”栏中应具体写明实际用途。

  4 《领料单》审批

  4.1 《领料单》填写完毕,由领料部、工段的部、工段长审批同意后,在“车间签字”处签字。

  4.2部、工段长签字后,再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在“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4.3在签字时,工段长和总经理应初步核定用量,审定领料的必要性,防止多领造成浪费。

  4.4 夜间领料仅限设备抢修或生产、安全应急物资,由生产安全部值班人员审核签字后领料,领料人必须在次日中午10点前补办正规手续。

  5 交旧领新

  5.1所有备品备件、整件、工器具,以及线缆、灯泡、棒管、闸刀、开关等电器原件、材料领用,实行交旧领新,仓库统一建账登记,保存旧物。

  5.2需提前领新,更换后才能交旧备件的.,领料人须向仓库保管出具欠条,且领料人在更换后第一时间内交回旧物,抽取欠条。

  5.3新增或特殊情况没有或不能交旧的,工段长应在领料单右上角空白处注明原因、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生效。

  6 仓库发料

  6.1仓库保管员凭《领料单》发放物资。

  6.2发料时,仓库保管员对《领料单》中所填内容逐一检查,若发现缺项必须补填,若有错项须更换领料单,涂改无效。

  6.3仓库保管员发放的物资,须回收包装物的,保管员督促领料单位完成回收工作并做好台帐。

  6.4 《领料单》一式三联,仓库联留作存根备查;财务联留作财务管理;自存联留作内部记账或领用凭据;保存时间由各单位内定。

  6.5财务联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传递至财务。原材料《领料单》必须当日传递;其它物料《领料单》每三天汇总传递一次。

  7 其它

  7.1各单位已领取但未使用物资,不得擅自转让给其他部门,必须先办理退库手续核销后,使用部门按正常程序领用。

  7.2多领未用完的备件、物料,按退库处理。常用小型备件需留存的,建立出、入登记台账,落实保管责任,严防丢失。

  7.3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工程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安排施工单位随时将剩余的现场材料退到仓库。

  8 考核

  8.1未按规定填写《领料单》,每次给予责任人10元经济处罚。 8.2违犯审批、发料程序和其它要求的,给予责任人20—100元经济处罚。

  8.3模仿领导审批签字或私自涂改单位、数量,视情节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经济处罚,并给予行政责任追究。

  8.4领用物资保管不当,造成丢失或无故损坏的,照价赔偿。 9 附件:1.《领料单》样式;2.物资领用流程图。

  10 本制度由行政部、生产安全部负责解释、考核,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代管基金

  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1、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2、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1、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2、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企业支付速达软件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1、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2、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3、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1、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2、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1、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2、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3、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1、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2、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1、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2、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1、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1、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2、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工程管理和工作流程

  (一)、工程管理

  1、东营区供电公司内业扩、大修、技改、增容,xxxkv及以上线路的维修、改造、护墩等全部由彩虹实业工程公司统一购材、施工、试验。

  2、客户有权自主选择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供应单位,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承接客户委托的业扩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范围开展设计工作。

  (2)、承接客户业扩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送变电工程类)》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施工资质,并按照施工资质范围开展施工。

  (3)、接入电网的电气设备,应具备以下资料:

  高压电气设备:省部级及以上产品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能证明该产品质量的证书等资料;

  低压电气设备:生产许可证、3c认证、能证明该产品质量的证书等资料。

  3、供电公司在其营业窗口将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xxx推荐给客户,由客户自主进行选择,不得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业务主办可应客户委托协助客户与承担业扩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签定设计和施工合同。

  4、供电公司对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进行xxx,对接入电网的电气设备的合格证书及安全认证等资料进行xxx。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采纳。

  (二)、工作流程

  (1)公司工程(即由公司为主体投资项目)。由生技部牵头,实业公司参与进行现场勘察——生技部制定施工方案、材料计划、编制工程预算——工程公司按预算和方案xxx施工——物资公司供应材料——生技部xxx实业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客户中心xxx装表接电(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工程公司提供的工程资料,实业公司签章及试修公司出具的试验报告。否则,客户服务中心不予送电)——实业公司办公室编制工程决算书——工程公司对决算书签署意见后会同有工程验收人员签字的工程资料一并提交公司审计部进行审计——实业公司财审部进行财务结算。

  分管生产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工农关系、清欠工程款等事务协调。

  (2)业扩工程(即由客户为主体投资项目)。由实业公司牵头,客户中心、工程公司和相关供电所参与进行现场勘察——工程公司编制材料计划、实业公司搞出工程预算——工程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并通知用户预交工程款——报分管领导签批后转财审部——工程公司制定施工方案——工程公司按预算和方案xxx施工——物资公司供应材料——客户中心xxx实业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客户中心xxx装表接电(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工程公司提供的工程资料,实业公司签章及试修公司出具的试验报告。否则,客户服务中心不予送电)——实业公司办公室编制工程决算书——工程公司向客户结算工程款。

  分管多产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工农关系、清欠工程款等事务协调。

  (3)、发包工程。工程公司与拟承办单位洽谈——实业公司办公室xxx拟承办单位投标——工程公司xxx发包工程合同——报分管多产经理签批——实业公司办公室监督协调。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东营区供电公司内业扩、大修、技改、增容,xxxkv及以上线路的维修、改造、护理、护墩等。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企业依法制订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立法”,是企业规范运作和行使用人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企业应当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这一权利,聪明的企业都看到了这一点。

  但实践中我们仍很遗憾地看到大量企业并未对此予以充分的重视,他们认为反正有国家法律、法规,出了事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就行了。其实不然,国家法律、法规是大法,不可能针对某个单位具体情况,相对比较概括、原则,而企业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需要的是更准确详尽、可直接运作的规范。

  成功的企业多制度,其效果是使企业运作平稳、流畅、高效,并可基本上防患于未燃,使企业不战而屈人之兵,不得不战时则也可使企业尽作有准备之战,胜券在握。

  为方便职工生活,规范就餐次序,防止自助餐券流失,减少生活福利成本,根据xxx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自助餐券纳入职工福利成本,正式职工原则上每人每月发放十张,只限本人中午免费使用,不得转让、出售。本人额外需要部分到物业管理公司按成本价签名购买。

   二、不发放自助餐券的范围:

  1、内退、离退休人员。

  1、物业管理公司随餐厅服务人员就餐的管理人员。

  2、休产假的人员。

  3、休病假、事假超过半个月以上的人员。

  4、外出学习、培训半个月以上的人员。

  5、在工地发放生活补助费的人员。

  三、自助餐券的印制、管理、发放、出售等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并建立独立的帐目明细和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职工福利部分由政工科负责组织落实。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一)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1、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2、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3、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转正、任免、调配等工作;

  4、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工作能力;

  5、负责员工工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7、负责保存员工相关个人档案资料;

  8、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大病统筹等相关福利;

  9、根据工作需要,负责招聘临时工及对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

  二)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1、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各项制度、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的情况;

  2、负责对员工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

  3、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行政费用总额度,每月制定公司行政费用预算,并严格控制行政费用的支出;

  4、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买、验收、使用登记及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的制度;

  5、负责公司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严格执行印章和介绍信的.使用规定;

  6、负责公司文件的管理工作;

  7、根据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做好电话、传真和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8、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和调度工作;建立车辆档案,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定期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加强对司机、非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

  9、负责公司外围环境卫生的管理;

  10、负责公司办公地点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

  11、负责员工食堂工作的管理;

  12、负责对外的接待及票务、住宿等工作;

  13、根据总经理的指示,积极组织好公司级的重大会务活动和日常的办公会议;

  14、负责公司大事纪工作;

  15、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16、负责对派出所、安委会、居委会等单位的联系工作;

  17、负责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统计证、税务证等的换发年检工作。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 燃气稽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用气管理,规范用气行为,维护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打击偷窃燃气等违章行为,强化稽查管理,保证燃气企业安全平稳供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落实好“一表一卡”的管理工作。在售气软件系统中将逾期3个月未购气用户设为黑名单,组织安检人员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逐一进行落实。

  第三条 对直通、倒拔表字等窃气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到:

  1、对利用各种手段偷盗气的,由安检人员责令其立即终止盗气行为,并停止供气,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对盗用燃气情节严重的,申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刁蛮用户、拒不整改用户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防止燃气费的流失。

  第四条 对未加装防盗封的用户,利用安检期间进行加装。

  1、如发现表封有被损坏现象,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并安排人员进行入户检查,以确定该用户是否存在盗气行为。

  2、重点对无改管手续,擅自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尤其是针对那些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的燃气用户,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

  3、加大对私接热水器、采暖炉用户的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的用户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杜绝安全隐患。

  第五条 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的用户及单位,向其讲明占压燃气管线的危害性,并通过法律宣传做通违占户的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自行拆除占压建筑物,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

  第六条 注重对公服及工业用户的稽查检查,对重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

  第七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入户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民用户每年进行至少两次的入户安全检查,检查时员工要统一着装,佩戴公司工作牌。

  第二条 确认燃气用户设备有无人为碰撞、损坏。如发现人为或故意损坏情况,应礼貌提醒用户,注意保护有关设备,同时耐心地对用户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 检查管道是否被私自改动,是否被作为其它电器设备的`接地线使用,有无锈蚀,重物搭挂,胶管是否超长及完好。对存在的问题向用户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和监督其整改完善。

  第四条 检查用气设备是否符合安装要求,设备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对不能满足安装和使用要求的设备,必须向用户讲明原因,提出建议。

  第五条 检查有无燃气泄漏、灶前压力和气表运行是否正常。 第六条 对用户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帮助,应提供相应帮助。

  第七条 检查合格后,请用户签字确认,当次未能入户检查的用户要详细说明原因。

  第八条 凡是进行年检和日常维修结束后,应随时填写“用户使用证”的相关内容及检查记录。

  第九条 妥善保管各种检查记录,以备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查验。

  第十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章 入户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运营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工作卡。

  第三条 对待用户要主动热情、文明礼貌。

  第四条 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

  第五条 工作应坚持利民、便民原则。

  第六条 不准擅自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七条 不准向用户暗示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用户索取或非法收授财物。

  第八条 未经审批不得私自为用户安装和改装燃气设施。

  第九条 不准要求用户为其提供劳力、运输工具及其它形式的便利。

  第十条 对待用户的询问要耐心解答,不准用粗暴的语言对待用户,不得与用户发生争吵,要主动向用户讲解燃气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第十一条 安装期间严格遵守施工纪律,不能接受用户饮料、水果、食品、烟酒等各种招待;禁止擅自动用用户物品,损坏用户物品照价赔偿;尊重用户,尽量避免影响用户的日常生活;安装期间,除安装地点外禁止在其他地方逗留。

  第十二条 安装完毕将污染的墙面、地面打扫干净,恢复原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一、在院长领导下,院办公室具体开展的工作,其职责主要是全院的秘书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者应当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努力学习工具书,提高文书知识和秘书业务水平。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面向基层,深入实际,勤政廉洁,搞好服务,尽职尽责地完成好本职工作。

  三、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并负责会议事项的催办落实。负责政务信息搜集、整理并撰写会议讲话稿、通讯稿、院内新闻报导,以综合文书资料的统计和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负责行政自制公文的'处理,综合全院工作计划、总结、规划、草拟宣传资料、草拟有关行政公文、签发工作简报。

  五、依据档案管理法规、科学地实施文书档案的利用工作,年终对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负责管理保存好文书档案。

  六、负责医院会议室清洁卫生及来宾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院长、副院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机要保密管理,执行保密法规,进行保密教育。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总则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分则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

  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

  1、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

  2、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

  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

  1、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2、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4、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八、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处理合同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8、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9、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第八章、质量检查办法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防御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3、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4、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

  5、建立样板制。

  各工艺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

  以样板引路,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6、建立三检办法。

  各分包单位、外包队、施工班组在施工中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

  7、建立工序交接检制。

  各工序在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并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耽误的工期和时间由上道工序承担;

  8、施工中需要办理隐蔽、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蔽、预检手续,不办理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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