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书

时间:2023-01-05 13:48:50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承包合同书(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书(15篇)

承包合同书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发包方”,和_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承包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在_________(地点)订立。承包方在_________国注册为法人,其主要办事机构位于_________,其代表已经被授权签订约束该法人的合同。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考虑到发包方将如下文所述付款给承包方,承包方特此与发包方订立协议,以执行、完成和继续与合同规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负责提供与第二条所列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要求相一致的、执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劳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设备和装备。

  第二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当被认为并被解释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投标须知;

  2.特别条件(如果有);

  3.详细说明;

  4.图纸等。

  第三条 履约的保证

  在合同签订日,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提供总额为_________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在指定的担保和/或持续期间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应当在此期间维持保证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迟延超过规定的完工期,承包方应当同样地延展担保以覆盖这种迟延期间。

  第四条 工程总价和完成时间

  发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费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数量单所规定的工程单价或合同条件下所确定的其他类似款项的总价为_________的工程费用。

  合同应当于_________(时间)完成。

  第五条 转包和分包

  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项下的任何利益转让。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个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规定的以外,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当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这种同意,如果给出的话,不应当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并且他应当对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违约和疏忽负责。

  第六条 图纸

  图纸应当留在发包方的单独保管之下,但其两份复印件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制作自己额外要求的复印件。在作合同完成时,承包方应当将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图纸归还给发包方。

  如前所述将提供给承包方的一份图纸的复印件,应当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这份应当由发包方和被发包方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为检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

  无论什么时间工程计划或进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断,承包主应当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任何进一步的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由发包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通知应当包括对图纸或命令的要求的详细情况和这种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要何时提出以及如果这一要求迟至可能造成的任何迟延或中断。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方疏忽或无能,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任何承包方根据本条第(3)款所要求的图纸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发包方应当在决定合同所确定的任何时间的延展时考虑这种拖延。

  第七条 一般责任

  承包方应当全权负责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适、稳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应对永久性工程或任何临时性工程的设计或详细说明负责,除非合同中已经清楚地规定了。

  发包方应当使承包方根据投标文件可以得到发包方或代表发包方从已经进行的与工程有关的调查中应当已经得到的关于水文条件和地下条件的数据,并且投标应当被认为是基于这些数据的,但是承包方应当对他自己的解释负责。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检查了施工现场和它的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得到的资料,并且就实际情况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标之前就对包括地下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的范围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贷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满意,一般来讲,应当认为承包方已经得到关于上文提到的风险、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响他投标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资料。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在投标前就对工程投标的和估了价的工程数量单和进度、价格表所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价格的正确性和资格感到满意,除了合同规定的其他方面,投标书的进度和价格应当包括其在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一切为正确执行和继续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实际上的不可能,承包方应当严格地依照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以便发包方感到满意,并且应当在任何事情上严格地遵守发包方的指令、指示,无论合同中是否提到或是否与工程有关。

  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执行期间和只要发包方认为是正确履行合同项下承包方的义务的必要时提供一切必要的管理。承包方,或者一个由发包方以书面形式认可,该项认可在任何时候可以撤回,称职的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在工程期间是不变的,并且应当把自己的全部时间用于工程管理。如果上述认可被发包方撤回,承包方在收到这一撤回通知后,注意到下文所提到的调换请求,应当一旦切实可行就从工程中更换代理人并且以后不在工程中以任何身份雇佣他,并应更换为发包方认可的另一个代理人。这一被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应当代表承包方接受来自发包方的指示、指令。

  (1)承包方应当在与执行和继续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们各自职业领域是熟练的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对他们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进行正确管理的称职的副代理人、监工和领导;并且

  (b)正确、及时地执行和继续工程所必须的熟练的、半熟练的和非熟练的劳动力。

  (2)发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异议并要求承包方立即从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执行或继续工程期间的雇用的任何人,这些人在发包方看来,在正确执行他们的职责方面是不规矩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他的雇用被发包方认为是不愉快的,并且这些人没有发包方的书面承诺不应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从工程中解雇的人应当立即由发包方认可的称职的人代替。

  与工程相联系,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为保护工程或为公众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发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警卫、围墙和守护。

  第八条 工程完工

  从工程开始直到依据第26条为整个工程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时止,承包方应当对其管理全权负责。倘若发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发出完工证书,承包方就将从该部分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之日起终止对该部分永久工程负责,并且管理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对其承担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续期间到该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时全权负责。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发生来自无论什么原因的破坏、损失或损害,但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除外,承包方应当对他应当以自己的费用并使其恢复原状,以便在完工时永久性工程应当在良好的状况和条件下以及在每个方面都与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为负全部的责任。在任何预期的风险引发的任何破坏、损失或损害的事件中,如果达到发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承包方应当修理并使其恢复原状,费用由发包方承租。承包方也应对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条项下的责任由其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预期的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战争是否被宣布)、敌对行为、侵略、外国敌人的敌对行为、叛乱、革命、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骚乱、动荡或混乱,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发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这种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为此中共同提到的“预期风险”所作的合理的准备或保险。

  第九条 工程保险

  在本合同第八条项下没有限定其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应当以发包方和承包方其同的名义为由于除预期的风险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损毁保险,因为根据合同条款承包方是有责任的,并且在这种方式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和工程继续期间内对某一原因引起的,发生在工程继续期间之前的损毁受到保险的保护,并且对承包方为完成第二十七条项下的义务的目的所执行的任何工作期间所引起的损毁受保险的保护:

  (1)按估算了的现时合同价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价值在工程中合并计算的增加的费用。

  (2)以其替代物的价值计算的建筑机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带人施工现场的东西。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由发包方认可,该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根据要求向发包方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费的付款收据。

  第十条 人身和财产损失

  除非如果并仅就合同有另外规定,承包方应当保护发包方免受在工程执行和继续过程中发生的无论是关于对任何人身的伤害和侵害或对任何财产的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坏的任何损失和权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请求、诉讼程序、破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无论是在哪方面或与什么相关联,除非这些赔偿是关于:

  (1)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2)发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过该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

  (3)根据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所引起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破坏。

  第十一条 第三方责任险

  开始执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没有本合同第十条项下限定的义务和责任的情形下,承包方应有义务为由于执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发包方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或包括发包方任何雇员在内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损毁或伤害投保,除非可归因于此的事件已经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中提到过。

  这种保险应当由一个保险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面由发包方认可,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为_________(金额)。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当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费的付款收据。

  保险条款中应当包括这样一项规定,即在任何请求事件中,因为承包方将被授权接受保险单项下对发包方的补偿,保险公司将保护发包方免受这种请求和任何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条 工人的意外伤害事故

  发包方不对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件或伤害在法律上应支付的赔偿负责,除非这一意外事件可归用于发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承包方应使并持续使发包方免受这种赔偿,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无论关于什么的一切请求、诉讼程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这种责任,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应当在他为工程雇佣的人被雇佣的全部期间内继续这种保险,并且应当根据要求提供这种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除此之外,关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经就这些人以保险单项下发包方免受索赔的形式或投保了责任险,那么承包方的保险义务应当是令人满意的,但承包方应当要求这些分包方根据要求提供保险单和现在的保险金的付款收据。

  第十三条 对于承包方未履行保险义务的法律救济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维持在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提到的保险,或他在合同项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保险,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发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维持这保险,并为那种目的在必要时支付保险金,并时时从如前所述的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款项中扣除,或从承包方取得同等数额的到期债权。

  第十四条 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对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关于工程的执行,和根据规定和章程或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公会要求给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应当给出通知并支付费用。

  承包方应当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适用于工程的任何这种法规、法令和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的规定,并且遵守这种如前所述的公众团体和公会的规定和规章,而且应当使发包方免受所有因违反任何这种法规、法令或法律、规章、细则的每一种惩罚和责任。

  发包方将偿付或酌情考虑承包方应支付和已支付的与这种费用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应当给发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发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现场或其附近被雇用从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发包方可以参加的与工程有关或辅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机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承包方应当合理地保持施工现场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碍,而且应当存放或处理任何建筑机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现场清除任何残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临时工程。

  在工程完成时,承包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所有的建筑机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且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清洁而且在使发包方满意的整洁的条件中。

  第十七条 劳工

  承包方应当自己组织所有当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劳工的雇佣,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还负责运输、住宿、膳食和工资。

  就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虑到当地的条件,为使发包方满意,应当在施工现场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其他水的供应,供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据现时有效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方不应当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含酒精的液体或毒品,或者允许或负担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这种进口、买入、礼品、易货或让与行为。

  承包方不应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武器或各种药给任何人;或者允许或负担如前所述的行为。

  承包在对待他所雇用的劳工中应当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认的节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风俗习惯。

  在任何传染自然界的疾病发生的事件中,承包方应当遵守并执行这种由政府,或地方医学或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这种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规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时候应当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员引起或在他们中的不合法的、扰乱性的或者混乱的举动,并且为维护和平和保护工程周围的人身和财产制止这种举动。

  第十八条 材料和工艺

  一切材料和工艺应当是合同中和根据发包方的指令所记述的各种类别,并是应当时时接受发包方可能在加工厂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这类地方进行的检验。承包方应当提供通常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要求的帮助、仪器、机械、劳动力和材料,并且应当为发包方所选择和要求的检验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样品。

  一切样品应由承包方提供,如果这种提供已经由合同规定,则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否则,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如果检验已经由合同规定,并且,仅就负荷检验或者确定任何已完成的设计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适合其想要达到的目的的检验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细节列举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确定价格时或在其投标中考虑这些时,进行检验的费用应不由承包方承担:

  如果任何一项检验是由发包方以下列任何一个方式指定的:

  (1)未被这样设想或提出;或者

  (2)(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没有这样列出;或者

  (3)尽管是由发包方这样设想或提出,但是由一个独立的人在施工现场或材料的加工厂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检验的;

  如果检验显示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规定,那么这种检验费应当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九条 施工中的检验

  发包方和其授权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工程地点和所有的正在开展工作的或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机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应当为获得这种进入的权利提供每一项便利的帮助。

  没有发包方的认可,任何工作不应逃避检查,并且承包方应当为发包方提供充分的机器检查和测量任何可能将逃避检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检查其基础工程。无论何时,这种基础工程工作为检查做好或将做好准备时,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发出到期通知,同时,发包方应当没有不合理的拖延为检查和测量这种工作或检查这种基础工程的目的到场参加,除非发包方有根据地认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议。

  第二十条 不合适的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和更换

  发包方在工程进展期间有权时时以书面形式命令,

  (1)在命令所规定的时间中从施工现场更换任何在发包方看来与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2)合适的替代物和合适的材料;并且

  (3)更换并正确的再执行,尽管任何对其预先的检验或为此的临时工程,在发包方看来,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是与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执行这种命令中所作出的违约而方,发包方应当有权雇佣并且付款经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发生或附带的费用应当由发包方从承包方取得补偿,或者由发包方从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中断执行

  根据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应当在发包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和方式中断工程的进展,并且应当在中断期间正确地保护和保管工程,就发包方看来是必要的。承包方在执行本条项下的发包方的指令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和支付,除非这种中断是:

  (1)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规定的;或者

  (2)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违约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3)由于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4)为正确执行工程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种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师或发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没有被授权获得这种额外费用,除非他在发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内向发包方发生书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发包方应当处理和决定就这种在发包方看来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条项下的对承包方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或时间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因发包方的书面命令而被中断并且从中断之日起九十天内发包方没有给出继续工程的许可,除非这种中断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送达一份书面的通知,要求允许自其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内继续进行工程,或者被中断进行的那部分,并且,这种许可没能在那段时间内被承认,承包方通过进一步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缚,决定或处理这种因为本合同第二十八条项下的部分的不作为仅影响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为发包方对合同的放弃影响整个工程的中断。

  第二十二条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承包方应在合同签字后15日内在施工现场开始工程,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2个月,承包方应当迅速地并且没有拖延地开始工程,除非由发包方特别认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规定的承包方时时被给予占有权的施工现场和其依命令能够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执行工程所命令所部分范围之外,发包方将根据可能的要求给予承包方这些施工现场的占有权,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计划开始和进行工程的执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发包方给予占有权的任何失误所造成的拖延或费用发生,发包方应当为工程的完成许可一个延长的时间,并且以其观点证明这种公平的足以补偿发生的费用的数目。

  承包方应当承担他自己要求的与进入施工现场相联系的特别的或临时的通告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承包方也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现场以外的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个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整个工程应当在与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条第二款相一致的情况下完成。

  第二十三条 工期的延展

  在这些条件中提到的任何额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种类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时间量或者异常的不利的条件,或者他们的无论可能发生的任何一种的特殊的环境,除了承包方违约之外,应当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权给承包方一个时间的延展,发包方应当决定这种延展的时间量并且据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的进度

  如果因为任何没有授权给承包方时间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进展速度,以发包方的观点,在任何时间太慢以致于到规定的时间或为完成而延展的时间时不能保证完成,发包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应当因此采取必要的且发包方可能认为加快进展的步骤,以便到规定的时间或延展的时间时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应被授权为采取这些步骤而增加款项。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延期损失的计算

  如果承包方没有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应当为这种违约向发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___%的比例计算的损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和证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间消失的一种违约金。发包方可以在对任何取得赔偿的方法没有偏见的情况下,从在其手中的对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这种损失的金额。这种损失的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合同项下任何其他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的证明

  当整个工程已经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满意地通过了任何合同规定的最终的检验,承包方可以就那个结果给发包方发出一个附带一个在工程继续期间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证的通知。这种通知和保证应当是以书面形式并应当被认为是承包方的一个要求签发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证明的请求。发包方应当在收到这种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内或者对承包方签发一个以其自己的观点说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证明,或者以书面形式给承包方以指令,具体说明以他的.观点看来在签发这种证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发包方应当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这种指令之后和其中具体说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现的影响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体说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补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内,承包方有权得到这种完工证明。

  类似地,根据本条第一款所确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发包方应当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关于:

  (1)合同中规定了一个独立的完成时间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2)发包方满意的已经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质性部分。

  在应当实质性地完工或应当满意地通过了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检验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并且因这种证明的签发,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在工期中履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义务。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给予了完工证明,不应被人为证明了任何需要恢复的场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这种证明清楚地说明了。

  第二十七条 工程缺陷的保证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

  在这些条件下,“维修期”是指由发包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证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证期间。

  应发包方的要求,承包方应当不迟延地以自己的费用维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艺引起的缺陷或损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应发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发包方有权雇用并付款给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如果在发包方看来这种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项下有责任以自己的费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发生的或附带产生的费用应当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债权。

  一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终止,承包方对材料或工艺的缺陷的责任仅在该工程全部完成并被发包方接收后一年内适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和删减

  发包方可以变更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和数量,并且为此目的或为任何以他的观点看来是满意的原因,他有权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应当做下列任何事项:

  (1)增加或减少合同项下的工程量;

  (2)删除某项工程;

  (3)改变某项工程的特征、质量或种类;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线、定位和尺寸

  (5)执行任何种类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这种变更不应当在任何意义上使合同无效,但是这种变更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应当在确定合同价款总额中计人。

  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不应当做出这种变更。但不是根据本条项下的给出的命令,而是根据工程数量单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必要求发包方的书面命令。

  所有由发包方命令所确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删减的工作应当根据合同所确定的比例和价格进行估价,如果这种比例和价格在发包方看来是合适的。如果合同没有包含适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价格,那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确认合适的比例或价格。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发包方应确定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合理的和合适的比例或价格。

  第二十九条 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作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如果工程按月进度款的总额除去附加工作费用和临时款项后超过或不足原合同总价,那么应当根据工程的完成的情况对合同总介做如下调整:

  (1)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项总额超过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百二十,那么超过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计算并支付;

  (2)如果按月进度支付的款项的总额少于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八十,那么将支付差价的百分之二十以补偿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费用和利益损失。

  (3)本条项下的合同总价的调整不适用于按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合同的终止。调整后的支付应当在最后结算时做出。单项的工程项目数量上的增减不影响合同总价的调整。

  承包方应当逐月向发包方呈送一份尽可能全面和详细的帐单,写明承包方认为有权获得的附加款项和按发包方的命令在前一个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费用的款项。

  未在其间或最后提出的支付任何这种工作的费用或支出的要求将被认为没有包括在这种细目之中。如果承包方在很早的切实的机会中已经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发包方他将为这种工作提出要求时,即使他没能遵守上述条件,发包方仍应有权承认为这种工作或支出所应支付的款项。

  第三十条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被运抵施工现场时、应当被认为专门用于工程的执行,并且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移交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从施工现场的一处到另一处。

  工程完工时,承包方应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滞留其上的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除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发包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对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或材料的毁损负责。

  对于承包方为工程目的而进口的任何建筑机械,发包方将根据承包方的要求协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对如前所述的为撤走承包的建筑机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发包方将应承包方的请求协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机械、材料和其他东西的通过海关的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单中所规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预测量,但他们不能作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项下的义务所执行工程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数量。

  除了另有规定外,发包方应当通过计算确定依据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条款下的价值。他应当在要求计算任何部分工程时向承包方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发出通知,并提供他们所要求的所有细目。该代理人或代表应当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被授权的代理人以协助发包方进行计算。如果承包方没有参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发包方所作的计算应当被作为工程的准确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临时款项

  “临时款项”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数量单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执行或货物、材料的供应,或服务,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发包方支配的款项。

  第三十三条 付款和保留的条款

  承包方应当在每个月底尽早向发包方呈递其每月的工程进度付款单。该单应当是发包方认可的格式并是应当附有测量和计算的记录的复本以证实要求的总额。发包方核实该付款单无误,经扣除一定数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净额款项。最终付款应依照完工证明的建议给付。

  发包方应当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过六个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选择发包方接受的本地银行提供一项银行担保,并且以发包方所要求的形式来替代已经累积至少六个月的保留金。

  合同项下的工程完工时发包方将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银行担保。

  承包方应当按上述的时间表和进度向其雇用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如果承包方未付给工人工资,发包方应直接付款给承包方的工人并且把这种支付看成是承包方支付的。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方违约的法律救济和处理

  如果承包方即将破产,或者收到宣告破产的命令,或者应当呈交破产申请书,或者应当向债主偿债,或者应当承诺在其债主的调查委员会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为公司应当进行停业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进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发包方的书面许可就转让本合同,或者应当对其货物进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观点看来:

  (1)废止合同

  (2)无正当理由不开始工程或者自收到发包方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断工程的进展;或

  (3)自收到发包方关于所说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废弃并拒绝接收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从施工现场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4)无视发包方的书面警告,不根据合同执行工程,或者一贯地疏于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或

  (5)无视发包方的反对意见或有损于工程的质量而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那么发包方在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十四天后,可以占有施工现场和合同,并将承包方从那里驱赶走而并不违反合同,或者解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者行使合同授予给发包方的权利和权力,并可以自己完成或者雇佣其他承包方完成工程,发包方或这种其他的承包方认为合适时,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为这种完工而使用为执行工程专门留用的这种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并且发包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售上述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未使用过的材料,出售的收益用以偿还合同项下应由承包方支付给他的到期的或将到期的任何款项。

  发包方在采取上述这种收回和驱逐行为之后,应当单方或咨询他方或进行了他认为合适的调查之后单方面做出决定,并且应当证明承包方到这种进入和驱逐时为止从合同项下他已完成的工程中已合理得到的利息或将合理增值的利益的总值以及以上提及的未使用或部分使用过的材料,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如果发包方根据本条的规定进入并驱逐承包方,发包方只有在维修期终止并且在执行和维修费用、延期完工损失以及由发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确定之后,才有责任付给承包方依合同规定的款项,然后,承包方才有权获得可付给他的到期款项。

  第三十五条 特殊风险

  不抵触合同中包括的各种规定:

  (1)承包方除对本合同第20条法规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风险发生之前对工程负责外,对于损毁及与损毁有关的损失、对发包方和第三方的财产、对于下文所界定对特殊风险造成的身体的伤害和生命的丧失及相关损害,可承担责任。发包方应当赔偿并解除承包方对前项所列事项的责任,并且承担和同时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该过程中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请求、诉讼程序、损失、诉讼费用、指控和支出的责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运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财产遭受毁损,并且这些毁损是由于所规定的特别风险的原因造成的,则承包方有权得到以下赔偿;

  (a)对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赔偿,以及对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损坏的赔偿,这种赔偿应当是基于成本加上发包方证实为合理的利润;

  (b)替代或修复任何这种工程的毁损;

  (c)替代或修复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这种材料或其他财产。

  (3)除了可归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条规定的被决定废弃的工程的费用之外,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偿付任何增加的费用或执行工程的杂费。这些费用可归于特殊风险或在某种意义上与所说的特殊风险相联系,且无论如何以本条下面包括的有关战争爆发的规定为条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这种费用的增加就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包方。

  (4)特殊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是否被宣布),战争行动,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原子弹及冲击波的风险,或者工程本身是或其被执行或继续是在与国家相联系的范围内,叛乱、革命、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骚乱、动荡或混乱。

  (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发了无论是否被宣告的战争,以致于无论在时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实质性地影响了工程的执行的话,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据本条的规定被终止,承包方应当继续尽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执行,但发包方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且根据这种给出的通知,除了本条下各方的权利和本合同第37条的执行外,该合同应当终止,但是不应有损于各方就先前违约所享有的权利。

  (6)如果合同根据上一款的规定终止,那么,承包方应当尽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机械从施工现场搬走并应为其分包方同样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终止,发包方应当为在合同中规定了进度和价格并在终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并且包括:

  (a)就已经开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总额,和就已经部分开展工作的这种初步工程的由发包方所确定的合适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订购的已经运给承包方或已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货物的成本,这种材料或货物因发包方的付款而成为其财产。

  (c)由承包主在完成整个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发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规定得到给付的任何花销的总额款项。

  (d)依本条第(1)、(2)和(4)款的规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项。

  (e)在本条第(7)款下撤走建筑机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册国的主要机械停放地或其他地点的合理、不宜过大的花费。

  (f)在这种合同终止时所有承包方的雇员或与工程相关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国的合理的费用。

  除了任何本款项下发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项之外,就建筑机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终止日依据合同条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款项而言,发包方有权将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额记入其贷款帐户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落空及其补偿

  合同订立后,如果发生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一方都无法履行其合同的义务,或者根据约束合同的法律,双方无须进一步履行合同时,发包方就执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项应当比照本合同第35条项下规定的在合同因第35条规定终止时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三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仲裁

  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在任何时候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一切问题、争议或异议,任何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这种问题、争议或异议的存在,同时应提交仲裁。三名仲裁员,一名由发包方指定,另一名由承包方指定,如果承包方为外国人,则第三名由国际商会主席指定;如果承包方为本地的,则第三名仲裁员由工程协会的主席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没能在收到指定仲裁员的通知后60日内指定其仲裁员,则国际商会主席或工程技术协会的主席有权根据任何一方请求指定一个仲裁员。主席作出的这种任命的已证实的复本应向双方提供。

  仲裁在涉及外国承包方时应根据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在仅涉及本地承包商时应当根据本地仲裁法的规定或其修正条款进行仲裁,并且在仲裁员同意而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且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并且仲裁应支付的费用由仲裁员决定。

  如果有合理的可能,在仲裁期间合同项下的执行应继续进行,并且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到期款项也不能扣留,除非上述是仲裁程序中的主要事项。

  第三十八条 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给出的证明、通知或书面命令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承包方的主要营业地或其为此指定的其他地址。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向发包方发出的通知应当邮寄或传递送达在这些条件下为其目的所确定的各自的地址。

  第三十九条 发包方的违约

  1.如果发包方:

  (1)没有能根据任何付款证书在90日内向承包方支付根据合同到期的款项,但发包方有权根据合同扣除的除外;或

  (2)干涉妨碍或拒绝任何要求签发任何证书的许可;或

  (3)正式通知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原因或经济混乱,其已不能继续履行其合同的义务,

  则承包方根据合同在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有权终止合同。

  2.根据本条第(1)款提及的14日期满时,在不抵触第30条第(1)段规定下,承包方应当尽快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带来的施工机械。

  3.一旦合同终止,发包方就处于本合同第35条第(8)款所规定的合同被终止时对承包方付款的同样责任之下,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支付任何由于这种终止所引起的损害或补偿的总额。

  第四十条 文字

  发包方的官方代理人和承包方之间的所有通知、指示、信件或任何其他与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都应当用英文和/或切斯文字写成。

  第四十一条 应遵守的法律

  与合同项下工程的执行相联系,发包方、其代表、职员、承包方的技术员或雇用人员都应遵守帕尔切斯的法律。

  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二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完全理解后在证人面前签字盖章,每方保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包合同书2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村____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义务: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甲方的义务: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合同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七、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一份,申办林权证一份。

  十、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书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概况:

  包括原乳胶漆铲除、切割机切缝、腻子找补、刷界面剂,大刮腻子二遍,底漆一遍,面漆二遍。

  总工程量:____m2,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合同工期:

  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因甲方原因或遇不可抗力,工期可顺延)。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承包单价:__元/m。

  六、拨款方式:

  1、工人进入工地拨付生活费:__元。

  2、刮完腻子,付至总价款的%

  3、面漆刮完后,付总价款的%

  4、质保金:总价款的

  七、安全责任:

  本工程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包括安全费用,如有出现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责任

  该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

  承包方逾期交工的',每日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竣工时间后十日内仍不能提供合格工程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工程合同价款的1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发包方):______(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书4

  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根据实际将学校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期限:(原则上不准超过三年)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根据双方事先商定事宜向甲方交付承包金(大写):万元整(¥: ),同时乙方还应缴纳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校内食堂场地等固定资产提供给乙方经营使用并无偿提供管理人员、炊工人员的办公住房。

  2、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方实际情况统一规定。

  3、甲方及甲方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甲方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予以积极配合。

  4、甲方需加强学校管理,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引导师生在本食堂用餐。

  5、甲方可将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者违反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而受到的各种处罚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或师生所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乙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受到处罚,合同期满后其履约保证金在结清各项手续后无息如数退还。

  6、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由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随机检查食堂经营管理情况。检查项目包括采购、储存、清洗、烹制、加工、售卖、留样、卫生状况、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自主经营权,必须独家经营不作分包。同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消防安全法》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等。

  2、乙方向学生供应自己加工烹制的三餐,不得制售生冷荤菜,严禁向学生供应酒及含酒饮品,不得出售液体饮品及水果,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情节较轻处罚200元,情节较重者处罚5000元直至终止合同,并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

  3、乙方须按甲方作息时间规定保证按时开饭,若遇突发停电,乙方须立即启用事前准备的备急发电机发电,或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按时开饭。

  4、乙方食堂员工须衣帽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须为每一位员工备冬、夏工作服各两套。食堂内的所有垃圾应倒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5、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的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6、未经甲方事前同意,乙方不得对食堂进行水、电改造、房屋装修及结构改造。否则,若发生任何意外事件,其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乙方应以服务师生、低于市场价的微利为宗旨,诚信经营、价格公道,食品定价须与甲方事先沟通,不得随意抬高价格,不得售卖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食物,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8、乙方应严把原料的采购检验关,按照甲方及甲方上级各职能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台帐制度、索票索证制度、食品留样制度、持证上岗制度、食品加工流程制度、卫生保洁及清洗消毒制度,将四室分离布局合理、主副食库分离食品分类上架,严禁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售卖间、食品原料存放间

  9、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扯。努力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

  10、乙方应配备较强的管理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不得中途转让承包合同,否则取消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承担相关责任。

  11、承包期内,乙方所使用的厨房、仓库、餐厅、宿舍等处的水、电每月按实际使用量并根据物价部门的定价按时缴纳水电费。

  12、承包期内,若发生食物中毒、卫生不合格、饭菜质量份量价格等原因被处罚,由此产生的医疗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擅自停业、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给学校和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首先用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赔偿。

  2、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有资产完好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按资产的实际损失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该费用可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双方也可根据实际续签合同但需提前30日。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合同的解除:

  1、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2、乙方应依本合同按时缴纳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若逾期缴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发包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或将解除通知张贴在食堂大门时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12小时内将食堂清理整顿完毕交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了其在食

  堂内的所有财产,甲方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清理。乙方不得就其在食堂的财产向甲方提出任何请求。

  六、若因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性调整,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七、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西华县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合同书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xxxx新建x间x层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xxx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xxx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双方证明人_________

  甲方证明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乙方证明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承包合同书6

  甲方:郴州永升建筑有限公司桂东县城污水管网二期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污水管网二期(二标)市政工程土建施工劳务分包给乙方具体施工,协定内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一)承包方式:按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

  施工路段:

  1、管道施工前期工作:主要包括放样,配合查找地下管线、光缆、设施,准备好施工围挡、抽水设备等。

  2、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及支井(管):淤泥清理,混凝土垫层,支井(管)人工开挖,砌筑、抹灰,钢筋制作、焊接、绑扎,模板制作、安装,支管安装,管周及井坑外回填,路面恢复(包括水泥稳定层拌料、压实,路面砼浇筑、划线、养护);

  3、井盖安装、井坑边防护、路面卫生、交通警示标志及现场交通疏导。

  不包括:

  1、污水管钻孔拉管施工,锯管、焊管和抽泥浆、运输;

  2、土石方机械开挖、装卸、运输,大方量机械回填、夯实。

  二、承包价格、付款和结算方式

  (一)承包价格:

  1、检查井按单项单价承包价格计算,即: 元/M计算,(其中:含井底清淤,砼垫层,底板、井身、井盖钢筋砼,井周回填,围挡,爬梯,井盖安装)如遇地下水或需要施工护壁时按照附表1单价计算,井周路面恢复按照 元/m3另行计算。

  2、截污井承包价格(3M):护壁施工按照 元/m3计算,井底、井身、井盖砼浇筑按照 元/m3计算,路面恢复按照 元/m3计算,人工截留污水,抽水台班,旧井拆除、闸槽、砖砌截污堰、爬梯等施工单价按照附表2计算;

  3、砖砌支井:φ700mm 支井按 元/米深度计算(包括人工挖土、砼垫层、砌砖抹灰、安装井盖等),详细单价见附表3;

  4、φ400mm支管埋设:支管埋设按 元/m 计算;详见附表3;

  5、路面眀挖及路面恢复:人工开挖、回填、浇筑:

  ①需进行人工开挖的小方量土石方按照 元/m3计算,集中堆放,由甲方铲车装运,乙方人工辅助清场;

  ②管沟回填砂及土方回填(含人工或机械夯实):15.00元/m3; ③路面恢复:基层6%水稳层按 元/m3计算工资(压实)。路面C30砼按 元/m3计算工资(含找平、收光、压线、养护及短途机械运输费用)

  6、井底土质不良需换土处理时(经甲方技术人员确定),砂垫层施工按 元/m3计算工资,应分层回填、夯实,达到设计、规范要求。以上价格均不包含税、费在内。

  (二)、付款和结算方式

  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发生工程量的 %结算工程款,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工时付款达到 %,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 一次结清。

  三、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有:挖掘机带炮机,运输车辆,铲车,路面切割机及配件(发电机1台);

  2、提供以下材料:井盖,钢材,水泥,红砖,河沙(或山沙),碎石,砂卵石混合料,检查井大小圆形钢模(2套),排污管,爬梯半成品,防水材料,不锈钢闸板,围挡材料,警示标志(由甲方负责运到施工现场,但乙方需预先在2天前报计划到项目部审核);

  3、及时提供地下管、线详细分布位置点,并进行指导交底施工;

  4、组织管道施工队的配合施工;

  5、路面切割,砼及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时机械铲土(砂),检查井外模滑模提升;

  6、保证施工队工资款及时发放,不影响工程进度;。

  (二)乙方职责

  1、在项目部领导下,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

  2、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各项施工计划及方案,履行施工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安排;

  3、 由乙方负责的施工机械、机具、材料有:

  ①施工机械、机具:除由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外的其它一切施工机械、机具;

  ②工程需用的.模板材料:除甲方提供的砼检查井大小圆形钢模外的其它模板及配套材料,如:木模板、支撑、方木、五金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的模具、围挡材料等由乙方负责保管并合理使用,中途维修、保养、短途运输装卸费用及需改造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完工后按原数量交回项目部保管。

  4、文明施工要求:负责施工围挡、警示标志合理布置,回收时堆放到指定位置,路面保护,交通安全疏导等;

  5、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用、发电机油耗;

  6、按照市政交通工程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质量、安全、工期要求和文明施工

  1、质量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市政给排水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经项目部或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必须返工重做,因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搞好施工区域内安全防护工作,特别是临边防护、机械作业、夜班施工的安全防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工作原因出现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工期要求:各施工组应按照甲方拟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实施,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进度计划时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工程项目进度。

  4、文明施工:因工程地处县城内主要交通道路地段,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作业区内必须合理布设、悬挂警示标志,搞好围蔽设施,保证施工区道路整洁、畅通。

  五、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 后附: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20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书7

  甲方:

  乙方:

  为搞好防城区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甲方将属于自己范围所产生的垃圾承包给乙方清运及垃圾处理承包项目及费用双方商议:

  一、承包范围

  乙方为甲方清运及处理甲方商业范围进驻的企业、办公、商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至垃圾处理站。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1年,时间从 20xx年 1月 1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日止。

  三、承包费用

  甲方每年向乙方缴纳垃圾清运处理费(包干价) 元,(大写) 元整。乙方免费提供 3个垃圾车厢放在甲方指定位置。

  四、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要按甲方指定位置设置垃圾车厢3个,甲方将垃圾集中倒放车厢 中,乙方安排人员及时清运。

  2、甲方不得将建筑垃圾和有害垃圾倒入所设置的垃圾厢,并有权制止;

  3、此协议履约期内如遇市有关部门调整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甲乙双方另 行协商垃圾处理费;协商未果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付款方式

  月付款金额: 元,(大写) 整,付款方式为 3个月一付,应付款金额: 元(三个月)。(大写) 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地点: 县.

  二. 工程内容: 土石矿运输

  三. 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提供车辆运输。运距平均_____17____公里之内。

  四. 运输价格:甲方以每吨_______元结算给乙方。

  五. 合同期为20年______月_____至20 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应办的各项事情.批文.税收等手续。

  2.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时间,为乙方提供食住场所,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处理施工场所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果木等保护工作及路政交警.城管.运管等工作事宜。(施工道路上超载及一般违章由甲方负责,若车辆因此被扣车超过24小时,甲方补偿乙方每天三百元人民币。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如车辆在本工程运输过程被政府部门没收,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由甲方赔偿给乙方(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

  4.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村民百姓的关系(保障道路畅通,专人修路。)

  5.甲方保证乙方每天有充足的货量运输,保证每天至少有四车的货量,不能满足乙方运输货量时,甲方按一天四车补足乙方工程款。

  6.因甲方工程款不按时支付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甲方除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外应承担乙方的误工费,每台车叁百人民币日,(甲方有特殊原因而停工,必须事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需经得乙方同意为准)。甲方超过7天不支付运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讨所欠运费和误工费.并索求两万元的合同违约赔偿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同意在20xx年______月____日晚上10点前。____台20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6点3米工程车,人员,按甲方要求到达指定施工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乙方车辆超过规定进场时间3天及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以后根据工程量需要再增加,服从甲方安排,听从指挥。

  2.乙方车辆工作暂定每天时间在12小时内(从早上6点至下午6点可以进山。)出山时间不限制.乙方在可以开工的时间内必须全力进行运输作业不得怠工,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进山运输情况下必须进山运输。在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必须马上通知甲方。

  3.乙方同意首批不少以____台20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6点3米工程车进场,时间为20xx年____月____日晚12点前。首批车辆前3天作为磨合工作协调熟识路况测试.达到甲方承诺情况下乙方同意于3天后开始分批调配车辆到达,并按约定时间全部到齐.如乙方不能按时把车辆到场必须赔偿给甲方五千员人民币误工费.如测试情况不达到甲方承诺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车辆离场.

  4.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协助甲方处理好,由于施工而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边建设单位(住户)的关系。

  5.承担工程中本身的生产安全责任,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有关事故和生命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如乙方中途无故停工或不能完成甲方的运力要求,或不依照工作安排.甲方有权找其他车队进场施工。并拒付前工程款及赔偿给甲方两万元的误工费。

  七. 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八. 工程款结算:凭过磅票据,以吨数结算。

  九. 付款方式:

  乙方首批车辆 ____ 台按期到达后,开工前由甲方借支人民币15000员给乙方作为生活经费,一周后在运费中扣除。

  结算方式为一周一结,每天收工后乙方把运输单以及加油单交由甲方,甲方开具收据证明。每周星期一下午5点前结算前一星期的运费。第2周开始乙方从运费中扣出人民币两万员作为误工费合同保证金

承包合同书9

  甲方:

  乙方:

  黑龙江省xx农场有限责任公司将香兰农场场六路二米桥及三米桥重建工程发包给 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经济利益,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xx农场场六路二米桥及三米桥重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农场六大队

  三、工程内容: 二、三米桥旧桥拆除、浆砌石桥台、钢筋制安、浆砌石护坡、混凝土桥面及三米桥跌水、围堰等。(详见承包工程量清单及项目表)

  四、工期:20xx年8月15日开工;

  20xx年10月15日竣工。

  第二条:承包方式

  一、承包方式:双方商定乙方包工、包料。单价承包。

  1、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工程量及预算工程总价款,附合同后。

  2、施工中工程量增、减,均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证为准。

  3、设计变更及合同中未出现的工程项目,甲、乙双方按现行规定商定单价。

  二、包工期:确保按合同工期交付使用,具体施工进度由乙方自行安排,确保工期内的施工安全。

  三、包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款拨付

  一、乙方进场施工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即甲、乙双方商定的预算工程总造价的20%作为乙方备料和施工费,以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二、工程进度款,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进度报表,经甲方代表或监理签字确认后,按实际计量向乙方拨款。

  三、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成工程总价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第四条:技术、物资供应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并将轴线及高程控制点等资料交付乙方,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2、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质量、规格、标准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五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1、根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施工竣工规范》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2、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乙方提交竣工决算,竣工验收时按规定提交竣工图和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3、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从签发工程移交证书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工程保修期满,运行未出现质量问题并满足设计要求后,质保金一次支付给乙方。在质保期内,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质保金作为工程保修费使用,质保金不足以抵扣保修费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需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将动力电接到构造物施工地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按实际损失计算。

  2、及时拨付工程款,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与竣工验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3、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筑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验收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4、派驻的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监督指导乙方施工组织、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施工过程和内容。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工艺、建筑材料等质量问题,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改正,直到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为止。二、乙方责任:

  1、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月份工程进度计划及质量安全生产控制等施工措施,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及时提供月报表,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及时竣工工程决算。

  2、按工程设计要求做好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保证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有检验合格报告、出厂合格证书等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同时按要求做好施工原始记录,质量检测和试验等工作。

  3、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设计施工图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期、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保护环境,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赔偿数额按实际损失量计算。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则不在赔偿范围之内,且工期相应顺延。

  4、接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三、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0**年*月*日

承包合同书10

  发包方(甲方):XX市XX区 行政村。

  负责人: ,村委会主任。

  承包方(乙方): 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因乙方将对 河道局部拓宽,进行堤岸整路,提高该河段防洪抗旱能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沿 河岸部分水塘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经研究同意,将 公路东侧沿 河北岸的北外口向北、向东范围内约 亩鱼塘、水塘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实际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附实测图)。

  、承包期二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承包期届满,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所有不可移动的固定设施无偿交付给甲方。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包权。

  三、土地承包金:每亩每年壹仟元,按年支付;乙方于每年元月1日向甲方支付全年的土地承包金。

  四、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现有设施,在甲乙双方及甲方村民代表现场测量评估后,商定补偿价格;在乙方补偿款划入甲方帐户后,由甲方负责在20日内拆除上述设施;20日届满,视为甲方已清除了全部设施。

  、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协调处理好周边矛盾,以保障乙方正常承包经营及建设。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因经营需要修建基础设施,应按国家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乙方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如遭到甲方村民的阻扰、干涉,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解决。如系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如未按时支付承包金,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外,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甲方赔偿损失;如逾期六个月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水塘及土地上的固定设施。

  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由甲方报镇政府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200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书11

  甲方:

  乙方:

  为对员工餐厅综合管理,提高员工膳食标准,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员工餐厅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经营甲方员工餐厅,负责供应甲方员工(早、中、晚、夜宵、通宵)。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员工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小炒,承接接待餐业务,烟酒饮料等零售。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宿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其它用途。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有效期为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餐费标准:

  甲方食堂餐费标准按每人每天单价计:

  人员 早餐 中餐 晚餐 夜餐 通宵餐

  高层人员

  管理人员

  普通人员

  其他人员

  四、场地使用及相关费用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厨房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甲方负责将基础设施装修完毕或破损部分及用品一次性维修保养完成后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付乙方使用,若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区内外的设施维修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需要添加或更新厨房设备用具,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添置费用由甲方负责(添入物品清单内)。

  3、承包期内,甲方负责水电费,乙方负责餐厅卫生费、燃气费及其它费用。

  4、乙方对餐厅负全部责任,所有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因违反有关部门卫生管理办法而遭到处罚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5、如乙方要占用甲方厂区承包区以外的其它地方扩大经营,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审订批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就餐秩序,并加强就餐员工的素质教育与训练。

  4、员工凭就餐券或其它方式(就餐卡、签名、刷卡等)用餐,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就餐的人数,如遇加班、放长假等非正常因素必须提前一天通知。

  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处罚乙方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等管理事项。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食品留样24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原因。

  4、由于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洁给甲方员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

  5、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等所有工作场地的卫生,严禁进入甲方的办公、生产和工作场地,违者按甲方的《厂纪厂规》处理。

  6、餐厅工作人员一律凭健康证上岗,并每半年统一体检一次,无健康证一律不得上岗。

  7、乙方必须提前一周将菜单给甲方管理人员审核,经核准后在餐厅内公布。

  8、厨房和餐厅的`残渣剩饭由乙方负责处理,但不得扔在厂区内。

  9、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伙食费用。

  10、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六、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将上月餐费开具正规发票送交甲方财务,甲方以月结 天的形式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乙方伙食费(乙方须提供抬头)。

  七、违约责任

  1、经营期间,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单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约,需经双方协商后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上月营业额补偿对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八、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述审理。

  九、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十、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附件《 》与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A营业执照复印件

  B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C团膳资格证书复印件

  D公众责任险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承包合同书1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约各方都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合作宗旨,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承包施工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3、建设规模:框剪结构,十八层,建筑面积约78400㎡。

  二、承包范围

  1、场内机械挖土方,将甲方划定的坐标点,轴线范围内的土方挖运至场外或甲方指定地方、机械移动,机械对基坑底边、边坡及底面修整,使基坑标高达到甲方要求,以及按《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基价表》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武汉市文明施工的规定,做到作业面整洁干净,不含地梁、承台等部位的精度挖运。

  2、自卸车场内转运土方,专用机械配合土方堆放。

  3、土方外运的部分,无论运距,土方出围墙外乙方自行解决;需运回回填的土方土源乙方自行解决。

  4、如挖土过程中发现地下障碍物乙方自行解决。

  5、工完场清,清理施工现场及场内道路余土,清理、清扫市政道路洒土。

  6、甲方、乙方、监理共同对现场开挖前自然地面标高和开挖后坑底标高进行布方格网,实测实量,各方在实测方格网图(表)上签字,作为工程完工后结算时的依据。

  7、开挖面范围内的土方开挖、运输、倒土及车辆进出现场的'清洗、防尘、土方运输道路的形成及修整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工期要求

  1、工期暂定每栋4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施工;为了确保工期,乙方必须投入相应数量的挖掘机、大型自卸车、推土机等机械,确保晴天挖运土方800方以上。

  2、乙方自行协调环保、城管等执法部门及其他各类社会关系,并承担一切费用,确保工地正常施工,如因外围环境关系造成施工困难,工期延误达3天,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力量进行施工,无须征得乙方同意和认可,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已完工程量按_______%结算。

  3、雨天办理工期签证,工期顺延。

  四、施工质量

  乙方确保按甲方标定的标高、底面尺寸施工,否则无条件返工和整修并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五、合同价款及工程量确认

  1、土方承包施工综合单价:_______。场内挖、转、运、堆放(回填)共_______元整/立方米,挖、外运、场外卸土(或运回回填)共_______元整/立方米。

  2、此单价除坑底排水、抽水、夜间照明、洗车台,沉淀池,排污外,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含清洗车辆、道路)、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将土方挖运倒土等全过程的费用及地方性的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

  3、当甲方另有施工需要使用机械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所需机械,使用机械按计时台班办理签证,大中型反铲挖机/小时,小反铲挖机/小时。

  4、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土方天然密实度体积与虚方体积比值为1:1.3(按《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基价表》确定的土方松散系数)。

  5、当出现从一栋楼挖土方回填另一栋楼土方的情况时,只计算挖土方量,不计算土方回填量,当挖土方量不足回填,需额外运土回填的部分按松散系数折算成实方计量,其他类似情况按此原则类推。

  六、结算及付款

  1、从施工之日起,30天申报完成工程量,三天内协商核定完成工程量,二天内,甲方按核定工程量总价的60%支付进度款。

  2、工程完工,经各方验收合格并在竣工图上签字后,十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五天内工程款付至20%,余款十个月内按比例付清。

  3、税金按结算总价的4.09%,由甲方在每次结算工程款时代扣代缴,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行业安全规范和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必须做到警钟常鸣,如果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经济责任。

  八、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到施工现场。

  2、给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场地。

  3、对所提供的地质勘查报告、基础设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4、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及时配合分包方测量计算工程量及结算审核工作。

  7、乙方在办理渣土证时甲方需提供相应的资料,及时配合办理手续。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自行负责城管、交管及渣土办理的有关手续和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及时到位,保证工期按时完成。

  3、服从甲方指挥管理,确保工地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为确保基坑开挖安全,在施工期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发现险情及时向甲方反应实际情况,甲方及时进行方案调整及设计变更。

  5、负责完成本分部工程的基坑土方开挖及外运的工作。

  6、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现场委派一名现场负责人配合工作,并服从甲方指挥。

  7、工程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及时配合甲方测量计算工程量及结算审查工作。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自动生效。

  3、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后之日起,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合同书13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甲方设计的防水要求和技术要求规定,按国家施工规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为了使工程顺利进行,在条件具备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规定,此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基本以预算范围面积平方米进行施工,施工后以实际面积实做预算。

  四、施工标准:

  五、工程造价:结算本工程款项由承包人工费及材料组成,并按以上总额收取国家规定的`有关费率,乙方包工包了,每平方米

  六、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字后,甲方在工程总造价________元,以预算总造价的%付给乙方,计人民币________元,尚余%在施工中付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付________%,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面积一次付清。

  七、工程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________自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除雨天大风和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造成误工,不能正常施工的,否则中途不能无故停工。

  八、安全条例: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治安条例,但甲方必须交代清楚,乙方在施工过程如发生疾病、工伤、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协助乙方抢救工作。

  九、甲方要协助乙方提供施工及住宿方便条件,在施工中,如甲方给乙方造成施工障碍,使乙方不能施工,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保修期限:乙方工程竣工后,按《国家保修法》规定保修,保修期为年,保修期中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自带材料随叫随到,免费维修。如有建筑沉裂及人为损坏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其它: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书14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努力提高机车作业质量和经营效益,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充分调动驾驶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甲乙双方协商,就__年协会车辆承包经营事项达成协议,签订如下合同内容:

  一、甲方将性能优良,设备齐全,车况完好的型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承包给乙方经营,全年承包经营额为税后:大写:,经营费用、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行解决,具体事宜如下:

  1、乙方分两次或年底一次性交清甲方承包款

  2、乙方要加强车辆管理,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承包经营期间,要切实做好机车及农具的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费用自理。

  3、经营期间,乙方要确保车辆及人员的安全事宜,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亩的.作业面积,作业收费为/亩,以保证乙方完成承包任务,在完成甲方提供的核定作业面积后,每超额完成一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元/亩的管理费。

  三、经营期间,甲方不得随意调派或滩派乙方车辆及人员从事非营利活动,若有以上现象,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要经常监督检查车辆的保养及使用情况,使用中若因管理不善,保养维护不当等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要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只能从事农田作业,不得从事运输等其它行业的经营活动。

  六、承包经营期限为20__年3月6日—20__年12月6日,承包期满,甲方必须对车辆状况进行质检,需维修保养的车辆及时排除故障后,车辆及所有农具按规定全部入库。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书1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县____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事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__树苗、____树苗、____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__亩____分土地作为____苗圃,地点在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零____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__树苗____株,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树种____斤,____树种____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____%以上;____树____秧____株,____树秧____株,……,树秧长__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元,第二年拨给____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____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厘米;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厘米,……。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树苗价格为____树苗____元,____树苗____元,____树苗____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验,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给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小区绿化承包合同 ·卫生承包合同 ·广告承包合同 ·土建承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县____乡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乙方____县____乡____村____村民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承包合同书】相关文章:

承包合同书07-21

土地承包合同书03-31

工程承包合同书05-09

厨房承包合同书12-11

林木承包合同书10-14

食堂承包合同书10-23

餐厅承包合同书06-20

鱼塘承包合同书08-13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08-31

承包合同书15篇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