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

时间:2021-12-14 11:48:34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土地承包合同四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土地承包合同四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主任:住址

  乙方:

  为了相应国家政策及县政府号召,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更好的使我村村民更早的脱贫致富,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决定将本村 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1、承包地域面积 亩。

  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 、北至 。

  2、承包年限

  承包协议为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承包费总计 整。

  3、付款方式为

  自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义务

  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必须保证乙方“水、电、路”三通,所租用土地适宜耕种,承包界限明确,协调周边关系,不准村民到乙方承包区域内砍伐、放牧等危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给乙

  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

  2、如乙方在3年内未投入建设,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

  3、如出现政府征用甲方须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并负责在原承包地周边提供相同面积的适宜耕种土地。

  4、甲方需无偿提供,乙方平整土地用土。

  三、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不能野蛮经营破坏生态环境。种植要规模,养殖要特色,雇佣工人四角台村民优先。

  2、乙方的权利

  乙方为了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承包期限内乙方自主决策项目经营方式,入股、承包等经营方式受法律保护,甲方不得干涉。

  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不再承包给乙方,乙方所投入的'设施、种植的树木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由甲方或新承包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返还给乙方用以补偿乙方损失。

  四、乙方因种植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

  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七、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至不明林权纠纷或其他纠纷、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必须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给以罚款,由甲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 亩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规定;

  一、转让土地四至

  东至 为界,西至 为界

  南至 为界,北至 为界。

  二、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 亩。

  三、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 )计算,共计 元整,作为征地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所有权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转让期限

  由于本次转让,乙方已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补偿费,因此,转让期限永久。

  六、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一、土地承包期限的法律规定

  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 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耕地的承包期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等。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8.4亿亩,人均1.4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一直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

  在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较短。承包期限过短,难以调动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开发土地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这样,国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就失去了积极意义。因此,1984年,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土地承包期应当适当延长,一般应在15 年以上。1993年,一些较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为了及时指导,国家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此后,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20xx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如果期限过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农村耕地承包的现实要求。

  三、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草地是指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是草地的主体。从1984年开始,在全国推广草原承包工作。一些地方对草地实行50年的承包期。

  林地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迹地和苗圃等。在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之前,实践中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确定为30-50年。

  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一个发展过程。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国家政策曾原则要求,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草地和林地承包的特殊性,明确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 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 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 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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