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承包合同范文锦集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后头坝东至李坝院小路交界处,北边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场卖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 住所
住所
住所
乙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林位于后头坝东至李坝院小路交界处,北边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场卖给乙方,四至界线:东 西 南 北 面积约 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山林要求保留原来的`路,梗,以及原来的私人旱田不在本合同约束之内。
四、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林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于甲方无关。买卖山场松树达成如下协议:
六、 买卖山场售价为二十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必须于20xx年阳历2月22号前将林木砍伐后将松树栽上归还甲方,栽树的条件按标准执行。
八、一切开支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砍伐后的树枝归甲方所有。
十、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十一、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十二、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
十三、林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十四、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村民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xx县xxx镇中心学校乙方:xx县xxx花木园艺场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xx县xxx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 元/㎡× ㎡= 元。
四、付款方式:于20 年 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县xxx镇中心学校 乙方:xx县xxx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承包合同 篇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不服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对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检察机关却根据仲裁法和经济合同法有关经济合同仲裁的规定,以法院“程序违法”为由提出抗诉。请问其做法是否正确?
依仲裁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适用仲裁法的规定。目前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全国尚未有统一的规定,根据大多数省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对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少数地方性法规规定,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因此,如果地方性法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的,检察院的抗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仲裁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不适用仲裁法的规定。目前,农业承包合同的仲裁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而是适用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根据绝大多数省市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对农业承包合同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天津市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决定不服时,可以在接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仲裁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极少数地方性法规规定,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因此,如果地方性法规规定,当事人对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不服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对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完全符合法定程序,检察院依据仲裁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是不当的。
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进行经营的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1、乙方承包甲方的经营资产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以上经营资产的所有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承包经营权。
二、承包期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风险金、管理费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交纳承包风险金人民币XXXXXX 元。本合同效力终止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承包风险金由甲方全额归还乙方。
乙方应当在承包期内的每月一日(或每季度的第一天)向甲方交纳管理费XXXXXX 元。
四、承包收益分配
承包期内,乙方在向甲方交纳全部管理费后,盈亏自负。
五、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在约定时间收取乙方的管理费;
2、监督乙方经营使用甲方资产的情况;
3、保证资产所有权的真实性,向乙方提供承包经营的`宽松环境;
4、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品牌、商标;
5、承担房租、工商管理费、税费、承包资产维修、更新费用;
6、承担本合同生效之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
7、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乙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充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8、不得随意中止、终止、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定期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3、合法从事承包经营;
4、承担承包经营中产生的员工工资、水电费、与承包经营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以及除前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之外的所有费用;
5、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承包资产,不得充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6、合理使用甲方资产,保护甲方资产不受损害;
甲方:乙方:
日期:
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绿化水平,甲方将辖区一定范围内的杨树栽植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责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栽植范围及要求
1、栽植范围为甲方境内302省道南北两侧和灵双路北段东西两侧的土地。株行距为4米,3米。
2、杨树苗高度不得低于35米.成活率需达到85%以上,如因人为破坏,烧麦杆等原因造成的`成活率降低,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需在20xx年3月31日前栽植完毕,如因群众妨碍施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予以排除。栽植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点株数。
二、栽植价格及付款方式
1、栽植价格为10元每株。
2、付款方式:前期苗木及栽植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垫付,甲方须在20xx年县林业部门秋季验收后,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承包款。
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履行此合同规定,要向甲方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违约,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签字)
年 日 月
承包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将 工程的水电工程以单包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方法1.装修施工地__________。
方法2.综合工地。
2:工期
方法1.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方法2.按工地开工日起,每个工程每15个平方为一个工作日计算,前期预埋和后期安装各赞一半工期。)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_____元人民币。(按每个在手工程实际计算。)
二、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误差不得超过5%,如有误差的5%由乙方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材料到施工现场乙方负责清点和核对是否所需材料吻合。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百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相关工具),要保证工地正常施工和工具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进场施工时,要绝对服从甲方及业主的技术指导和验收要求,乙方不得自行改变施工方案和要求,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甲方和业主的领导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施工前检查原线路的布施及通断情况,原有电气设施的安装 位置,外观完好率,运转使用是否正常。
3、根据设计、客户施工要求及使用功能,计算出各房间电气设 备功率,配备相应负荷的电线,开出材料计划单。
4、所有线路开槽横平竖直,线管敷设低于墙面5mm。严禁裸线 直接敷设于墙体,所有接头部位应设在盒内,并用锡焊焊接。
5、强弱线分开穿管,不得穿于同一根管内,弱电线路预埋部位 必须使用整线,接头部位留检修孔。
6、强电线路接头部位有封蔽于墙体的部位,必须搭接牢固,先 用锡焊焊接,再用绝缘、防水胶布包好,并在外层采用其它保护措施。完工后在线路图上标明具体位置,以便检修。
7.所有线管必须进线盒,全结构部位可以采用绝缘管,灯头线可 采用波纹管,其它部位必须采用PVC线管,所有线路除插座灯头外不得有裸露现象。
8.强电插座应遵守左火右接地原则,电线应分色,兰色为零线, 双色线为接地线。其它颜色均可做火线,所有插座必须有接地线。同一线管内最多不得超过四根线。
9.插座开关面板:同一标高的插座开关面板高低差正负3mm,并 列面板高低差正负0.5mm,所有开关面板小口标高1200mm(特殊要求除外)(正负3mm),面板低斜小于1mm,厨房用防水插座标高不小于900mm。
10.空调专线为4平方米。插座主线为4平方米,分支线为2.5 平方米。照明电路主线为2.5平方米,分支线为1.5平方米。
11.上水管道与燃气管道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交叉部分除外。
12.上水管改造结束隐蔽前必须进行试压,试压20分钟后无渗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隐蔽,并在隐蔽前个别地方做防水处理(特别是墙面穿孔、门口挡水板处和破坏地面的地方),并在铺地板前需重新试压一次。
13.水箱、洗脸池、洗菜池、热水器等用水设备进水口前应安装阀门。热水器出水口应安装阀门。
14.洗脸池、洗菜池等冷热水接头应安装在下方,左热右冷。
15.浴缸排水口应对准下水管口,并留检修孔,不贴墙地砖时下部重点防水。
16.卫生器具排水管管径如说明书无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洗脸盆Ф32-50,洗菜池Ф40-50。
17.如说明书无规定,座便器安装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并做好密封处理,底座不得用水泥固定,不能单用玻璃胶固定。
18.灯具电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外观美观。吊灯应采用膨胀螺 栓固定,中小型吸顶灯采用膨胀管固定,需开孔灯具用开孔器开孔,开孔尺寸适合,所有安装灯具灯孔在油工施工前开出来。
19.路施工完工后绘制出平面布置图和线路走向图,一式两份, 交公司、客户各一份。
20.木工基层完工后对所有线路、水路进行检查,电气灯具安装 前对线路复查。
21.所有线路布设完毕,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和客户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隐蔽,粉嵌时必须做湿水处理,粉嵌部位不得高于原墙面,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建房户主):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丙方(补助资金发放单位):
鉴于 “威马逊”超强台风造成甲方房屋严重毁损,依据《文昌市农村农业户居住房屋因第9号超强台风受损重建工作方案》的规定,丙方作为文昌市政府指定的重建房屋补助资金发放单位,决定给予甲方灾后房屋重建补助。现甲方决定重建房屋 栋,其中:正屋 栋;横屋 目,建筑面积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为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房屋重建及时、优质,现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友好、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 (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一)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即由乙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材料损耗、包运输、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包施工设备、包施工水电费、包税费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一切费用的形式承包。
(二)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即开工前甲方做好三通(水、电、路)准备工作。开工后必须保证建材及时运达工地,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深基础、挖土方及回填由甲方负责或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乙方必须按图施工或甲方的要求施工,不得私自更改。在手工中所需的一切工具模板、架子等各种设备都由乙方全部解决,乙方要规范施工、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二、承建项目及建设标准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承建。
2、乙方保证承建的房屋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并能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3、按照政府文件要求,乙方为甲方建造的房屋至少包含6平方米具备防灾需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建造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三、承包价格
1、工程造价为单价每平方米¥ 元,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上述承包单价及总价为包干价,除此之外,甲方、丙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及设备必须 日内进场,甲方预付工程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
2、完成主体封顶后(包括至少6平方米具备防灾需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
3、工程完工后(包括建设至少6平方米具备预防 级以上台风功能的平顶屋)且经甲方、丙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 元给乙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壹年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必须将剩余5%的工程总价款无息支付给乙方。
4、经鉴定及镇、村、村民小组三级公示,甲方位于 镇 村委会 村的房屋 (正屋/横屋)(间/目)为 (倒塌/D级/掀瓦)。按照政府核定的补助标准,丙方应向甲方发放房屋重建补助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为保证补助资金能够足额、有效地用于甲方的房屋重建,丙方采取下列拨款方式:
(1)房屋掀顶的,合同生效后丙方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给甲方。
(2)房屋倒塌与D级危房的,合同生效后丙方向甲方拨付补助资金的30%,其余资金由丙方按照市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方式分期拨付。
5、甲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在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时,乙方不得要求丙方承担连带责任或其他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责任约定
1、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
2、甲方、丙方有权监督乙方人员的施工。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施工。
3、乙方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4、乙方未履行合同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受到的任何人身损害或其他损害,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进行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清理现场,将施工场地擦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并负责将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9、如发生乙方拖欠所属工人工资的情况,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暂扣所拖欠的款项,直至乙方向所属工人付清应当支付的款项为止。若发生此情况十天内,乙方仍未支付的,乙方在此承诺并同意由甲方将该所拖欠的款项直接支付给工人,该代为支付的款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拒绝返工或是甲方提出返工后超10日乙方未返工的,甲方有权将该部分工程转给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返工的时间计入工期,如因此逾期的,适用逾期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七、安全责任
1、乙方保证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等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丙方不因此而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乙方保证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保护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八、工期要求
1、本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乙方正式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如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可顺延。乙方不得无故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3、乙方保证在上述工期内完工并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九、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行验收合格后 日内通知政府相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2、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后再验收,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按照逾期违约责任条款处理。
十、房屋保修
1、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保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质保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免费进行维修服务。
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乙方保修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保证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无法联系,拖延推诿,自书面通知后超过7日的,视为乙方拒绝承担保修责任,甲方有权自行解决,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3、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应当积极为甲方进行维修。
十一、不可抗力
当地震、风灾、雨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发生时,双方必须采取措施尽量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双方应于灾害发生后合理的时间内,对损失进行核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实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重建/修缮房屋,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丙方有权追回已支付款项。
2、甲方逾期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金额3‰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时保质保量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限期整改,乙方未在限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无效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5、丙方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拨付房屋重建补助资金即履行了本合同项下丙方应尽的全部义务。甲乙双方之间的权责及纠纷均与丙方无关。甲方、乙方均不得向丙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或要求丙方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十三、其它
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本建房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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