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时间:2024-05-28 13:52:3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 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

  二、分包工程范围:

  本工程所有钢筋加工制作、绑扎安装、钢筋接头焊接、电渣压力焊、垫块、马镫放置、二次结构(构造柱和装饰柱钢筋预埋)、后浇带钢丝网的绑扎和止水钢板的制作及安装及施工过程中放线协助配合工作;配合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废料归堆、场内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等所需的人工费用、人工加班费用及大型机械(垂直运输机械)外的所有小型工具费用在内.

  三、分包工程工期

  1、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合格率达到100﹪)

  五、合同承包单价: 36 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阀板以下钢筋520元/T计算

  六、承包方式:劳务计量承包.包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

  七、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和适用法律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2、适用标准、规范:按施工合同有关约定,按国家《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广西省 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八、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施工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2、本合同;

  3、询标纪要或函件;

  4、工程量清单和确定劳务分包价款的工程预算书;

  5、施工图纸。

  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或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时,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形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依据上述排列顺序解释合同文件。

  九、甲方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必须经本人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的调整和撤回应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有关人员;

  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上报上级终止合同。

  5、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和收到后生效。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代表的持有异议的书面报告后的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代表的撤换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十、乙方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文件;

  2、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应以工程联系单书面的形式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3、乙方代表应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指示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乙方代表接甲方代表通知要求调离的人员后,立即将该员调离现场,交回有关证件,未有甲方代表的书面许可,不可再将此人员再进入工地;

  5、末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和撤走进驻工地人员;

  6、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指令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指令后的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

  7、乙方代表易人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十一、甲方工作

  1、严格审定乙方的资质。(审查四证,审查施工等级、履约能力)。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2、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临设、工地出入口、标志的设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

  3、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提供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4、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

  5、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协调,组织召开有关工程会议;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7、负责乙方进场时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督,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8、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和验收;

  9、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并根据甲方处罚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10、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结算。

  1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2、甲方应对乙方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督促乙方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二、乙方工作

  必须配备能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理,负责实施对承包范围内工程进度、质量、环境管理、劳动力调配、职业健康安全及职工生活安排等事项的具体管理。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和再分包。由乙方组织的所有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

  2、参加甲方或业主主持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国家及当地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施工。

  3、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下发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所规定的各项手续。对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采取控制措施,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接受

  甲方、业主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与现场各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4、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如发生此类事件,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在本工程中不得使用18周岁以下及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务工人员,不得使用外来盲流及甲方单位职工的家属,否则此类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进场施工7天之内必须提交乙方单位三类人员的安全证书复印件,乙方在本工程的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述证书须经项目安全员验收合格后备案存档)。乙方用工必须遵守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发生的安全、质量等事故和非法用工罚款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保障并持续保障甲方不承担上述损害赔偿以及相关的一切责任。

  6、乙方进场的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必须先报花名册,所有务工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建设工人上岗资格证书、暂住证、安全生产培训证,并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务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办理和佩带建设公司工作证或项目出入证。人员进出如有变动,必须于当日申报,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所有进场务工人员必须及时办理个人信息卡;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所使用务工人员依法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并送甲方项目部备案,一旦发现务工人员进场施工未与乙方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应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在节假日(春节)期间必须连续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不增加任何费用。

  9、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0、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要求,一周内提交主要工序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提交下期劳务施工计划、材料需求计划确保总工期的要求;

  11、对甲方的指令(口头的或书面的)应按要求迅速执行,如因乙方行动迟缓造成业主的投诉,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处罚,当收到甲方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未执行,甲方可另聘他人执行,并将发生的费用双倍从应付乙方当月的款项中扣除;

  12、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所涉施工部位妥善进行保护;

  13、确保工作面及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结构施工期间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达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

  14、每天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场容标化达到验收标准。

  15、工程完工后,清理所做工程项目的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油污和脏物,清运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达到交工前的清理标准;

  16、交工前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并负责修复造成的损坏。参与交工验收,并负责交工验收时提出的存在缺陷进行无偿的修理,直止达到交工验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

  17、工程结算书应按要求及时报送甲方项目经理部。报送结算的同时,要将相关的资料一并附上,由于资料不全造成结算缺项漏项后果自负;

  18、乙方认可施工合同中有关甲方向业主的承诺,业主对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均是乙方应该做到的和应尽的义务。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公司所提出的改进存在的缺陷、需要相互间的配合,以及要求参与的工作任务,并做到对方满意。

  1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20、乙方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1、乙方应当按月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根据乙方内部分配中明确剩余部分另行支付办法,每年年底前必须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应得的全部工资。

  22、乙方在进场施工后应及时与每个农民工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逐步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并使用“工资卡”,委托银行发放工资,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23、乙方应及时编制工资支付表,书面记载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项目、发放时间、姓名等,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24、如因乙方原因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所发生的工资纠纷和上访,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5、除本分包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26、乙方必须同时履行以下条款:

  (1)凡业主对甲方(总包方)的要求和甲方(总包方)对业主工期、质量、安全标化方面的承诺将同样视作甲方对乙方的要求和乙方对甲方的承诺。

  (2)在乙方无能力完成承包内的工作或达不到甲方(总包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直接派力量去完成或整改,费用按实由乙方承担,在承包总价中扣除。

  十三、合同价款的确定

  1、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十四、合同价款的结算

  1、分包工程完工后,经验收、考核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分包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投标书、询标纪要、合同文件及附件中有关价款的相关约定进行分包工程的完工结算。

  2、考核验收单(任务书)是合同履行的凭证,是预提工程款的依据,甲方按单位工程分阶段完成工程量结算。

  十五、合同价款的支付

  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一致同意各项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均应在业主已支付工程价款为前提下。

  1、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已完劳务分包价款的 50%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分包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一并结算至总价的 80 %;至当年年底支付到结算总价的 90 %;余 10 %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全面履行保修责任后付清。

  2、甲方根据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比例,结合项目的实际,经核定后向乙方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

  3、因业主原因影响甲方向乙方付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而且乙方承诺不会因此而进行民事诉讼。

  十六、分包的作业范围

  砼结构工程的模板、钢筋、砼、各类砖墙及现场场容,施工过程中的机、电、焊工、设备材料的损耗、易耗品、灯具、小型机械和现场照管等费用的包干。

  (一)钢砼工程:(1)对进场钢筋由乙方负责及卸车,并分规格堆放。

  (2)施工方案确定的钢筋各种形式(直螺纹、焊接、绑扎)的连接,包括零星配件制作及安装各种扎铁、夹铁、钢筋绑扎前除锈及制作安放水泥垫块及绑扎钢筋的临时操作固定架,配合试验取样和各种焊接接头工序的施工。

  (3)派专人监护钢筋,及时清理钢筋上的水泥浆和砼屑等。

  (4)搭拆绑扎钢筋时所需的.操作架子及钢筋的运输。

  (5)钢筋的固定、预留(包括钢筋支架的安装)。

  (6)钢筋绑扎应预留出时间和空间与水电预埋管件或其他分包人的配合。

  (7)钢筋电渣焊接(不包括电焊接头)甲方有可能指定单独分包人完成此项内容。

  (二)二次结构工程:

  1、门窗过梁、窗台梁、构造柱、墙体超过4米设置的圈梁、女儿墙压顶、屋面保温层上的钢筋网片等构件的钢筋制作及安装。

  2、砖墙砌筑中的墙拉筋、构造柱拉结筋的制作。

  3、工完料清,做好落手清。

  (三)与工程配套工程

  1、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标化工作,并确保达标。

  2、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四)施工现场不可预计及各种管理辅助配合人工范围(不再签发估点工凭证):

  1、施工中临时停水、停电、机械发生故障。

  2、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质量检查的操作时间。

  3、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工程中断施工的间歇时间。

  4、现场操作时落手清,模板、钢筋等材料整理堆放标准化。

  5、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所需用工。

  6、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因素而发生的二次驳运所需的用工。

  7、在特殊条件下施工所需增加的用工及特殊产品保护的所需用工。

  8、在施工中可能与兄弟单位配合中所引起的材料、机械等工的间歇时间。

  9、市规划局规定的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不可预计用工。

  十七、管理要求及违约责任

  1、质量

  (1)本合同劳务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2)因乙方原因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经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除了按本合同十三条扣发结算工程款外,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和索赔。

  2、工期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甲方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制定落实作业进度计划,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2)施工实际进度延误,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达到进度计划的要求。如补救无效,影响合同约定的工期(节点工期)的,除了按本合同十三条第二款的约定扣发结算工程款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和索赔。

  3、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标化工地标准,确保现场管理达标,创建标化工地。

  (2)乙方文明施工、工地标化达不到要求,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责任。

  (3)乙方文明施工、工地标化经考核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工程款按本合同十三条第二款的扣罚标准结算。

  4、安全生产

  (1)本合同必须与《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同时签订方生效,否则本合同无效。

  (2)乙方必须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教育,进入现场应严格遵守一切安全操作规定,做好安全预防措施。

  (3)乙方在施工中如违章作业,由此造成伤亡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义务。

  (4)在施工生产中如甲方安全设施或他人造成乙方伤亡按政府规定处理。经济由甲方负责,金额由甲方与乙方在政府规定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解决,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加强所属人员的教育,加强人工费分配管理,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及时处理纠纷的苗子,特别是应该严格遵守政府的有关劳动法规,并免除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所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6)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政府、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不转包、不违规分包)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指挥。

  (7)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对合同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在现场进行旁站式的安全监督和控制,未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的每脱岗一天处壹万元罚金。

  (8)乙方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上岗证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证卡不齐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责令清退、直至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为操作人员配置必要的劳防用品。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或甲方代为配置,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本专业工程危险源清单,并以书面形式制定对应的措施。

  (11)乙方应保证在履行合同时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如果发生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造成下列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处乙方拾万元罚款。

  (2)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处乙方叁拾万元罚款,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伤害的,按上述条款同等处罚。

  (12)乙方应积极履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主题,文明施工,文明作业,夯实安全基础管理,确保甲方对业主的创建目标的实现。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按总合同的

  有关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5、综合保险

  (1)乙方在进场后7天内必须按照《外地劳动力个人信息采集表》的要求,按实提供所有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证件照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报甲方总承包项目部专管员办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手续。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如需增加劳动力,乙方必须按照前款之要求,应在当日及时向甲方总承包项目部申报增加人数。如须减少劳动力,乙方必须提交所减少人员的变更花名册及在本工程作业期间的支付工资结算清单,后由总承包项目部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劳务市场办理施工作业人员的进出变更手续。

  (3)乙方在获得外来从业人员登记手册后,应及时编制《从业人员花名册登记表》交甲方总承包项目部,甲方按照规范用工的要求进行审核,经总承包项目部核准后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4)乙方因瞒报、漏报、错报或进出场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的,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上述施工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造成工伤安全事故的,按安全生产有关条款处罚。

  6、违约责任

  (1)乙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应的义务,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但仍能够达到国家最低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解除,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有关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八、履约保证

  1、本合同乙方采用下列第

  (1)种履约保证方式:

  (1)分包工程进度款抵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进度款、结算金额)的抵扣比例为 10 %;保证金额为 万元。

  (2)乙方出具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3)履约保证金。

  2、分包履约保证金的释放、返还同甲方向业主提交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的释放期限相同。

  十九、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以及依据本合同承担责任。

  二十、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一、其他

  1、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完工的分包工程,分包工程款(除保修金外)支付完毕,除保修条款外,合同的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完结保修事项,结清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2 份,甲方 1份,乙方 1 份。

  二十二、补充条款1、2、3、二十三、本合同附件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防火安全协议书;

  3、文明卫生协议书;

  4、综合治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认真阅读施工蓝图、现场勘察,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后,特指定以下友好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及范围

  工程中的外墙粉刷(钢丝网、砂浆喷涂)、阳台铺设( 斜拼板岩)地砖(平屋面细石混凝土找坡、砂浆找平、铺设二道钢丝网、踢脚)、外墙面砖( 斜拼板岩)、外墙面砖( 面砖及勾缝)等。

  二、承包方式

  包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泥工班组自带除砂浆搅拌机外所有机具如劳动车、输送材料机械等辅助材料及小型机具,并安排相应人员配合甲方放线。

  三、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按施工规范验收。

  四、施工工期

  从开工之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协议要求的所有工程量。

  若非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乙方无法完成以上进度要求、甲方制定的节点要求或经乙方签字认可的任务单要求的,按 元/天(或具体指明罚款额)处以罚款,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指定的进度组织人员精心施工。

  积极做好与其他工种的协调配合工作,服从甲方的施工流程安排,有效按照甲方及建设单位规定的进度、质量、安全要求组织安排,乙方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随时调整、调配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无条件配合甲方,保证保时保质完成工程进度。

  五、结算方式

  根据以上要求及内容,外墙粉刷按照单价 元/平方米进行结算;阳台及平屋面细石混凝土找坡、砂浆找平层按照单价 元/平方米结算;外墙面挂钢丝网片及砂浆喷涂按照单价 元/平方米结算;阳台及平屋面细石混凝土找坡铺设一道钢丝网片按照单价 元/平方米结算;阳台及平屋面砂浆保护层铺设一道钢丝网片按照单价 元/平方米结算;阳台地砖斜拼板岩(包括走圈及踢脚)按照单价 元/平方米结算;外墙面砖斜拼板岩按照单价 元/平方米结算;外墙面砖( )粘帖及勾缝按照单价 元/平方米结算;另补贴工人住宿及机具费按照外墙粉刷面积单价 元/平方米结算。

  六、付款方式

  1、甲方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向乙方支付进度款,根据乙方上报的现场实际施工工人的花名册,由现场管理人员核实、签字,工人本人签字的名单,以 元/人·月的标准支付工人生活费。

  2、本协议规定的所有工程量完成后,经甲方核实确认后,付至总工程款的 %。

  3、余款至合同所述工程量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付清。

  七、奖罚措施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质量、进度要求和规定,根据建设单位创优目标,在按进度完成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验收,各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一次合格,如果达不到安全、质量要求,则按相关分项建筑面积 元/㎡扣罚。

  如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检查后发整改通知单,每次罚款 元;发罚款单,乙方承担相应罚款,并追罚 元/次。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指派代表甲方协商、决定工程有关事项,批准或否决乙方有关建议及要求。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落实提供相应的材料。

  甲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及时发放职工生活费。

  3、甲方定期及不定期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指正,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落实整改措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和工期延误,其相关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工程款款内扣除。

  4、甲方负责乙方安全帽统一采购,乙方领取时按每顶实际价格支付押金,归还时如有损坏和遗失,按实赔付给甲方。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指派为本项目全面负责人,并主动配合甲方落实相关工作。

  2、根据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自行招聘相应的.施工人员,但一律不得使用女工和随带家属进入施工现场,如发现有带家属的工人,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清退。

  乙方自行招聘的施工人员应进行考核,招聘人员的数量和技术等级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要求,上岗前施工人员应持相关的证件并向甲方项目部提供如身份证、照片等相关证件备案,备案后方可上岗,如乙方瞒报、虚报、漏报,或擅自安排无相关证件的人员上岗,一旦发现,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对违规者予以清退出场。

  3、乙方进场前应主动向甲方汇报施工人员安排情况,作业人员必须达到实际工作进度所需要的数量。

  4、本工程不得转包于他人,如有转包,甲方一经发现,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工程款按现场实际完成量的70%予以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提出各类费用要求。

  5、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质量验收,乙方按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精心组织落实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如工程质量低劣及导致企业形象受损,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按预算标准),甲方有权及时做清退处理。

  6、乙方必须指定专人搞好施工现场的落手清工作,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杜绝材料浪费现象的发生,乙方应以节料、节能为原则,有义务保护好甲方的成品、楼梯踏步阳角柱的保护、半成品材料及施工现场的设备等,不受人为损坏,如发现大料小用、材料乱用等恶意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元,并对受损物按价赔偿,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

  7、乙方应与其招聘的所有施工人员签定劳务合同(留甲方一份存底),并严格按照劳务合同要求与施工人员共同执行遵守,如乙方职工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若因此导致甲方形象受损,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所报材料数量必须准确,在施工时严格控制损耗率(约定损耗率为1%),如超过损耗率或多报数量造成原材料堆积和浪费,则按甲方购买价赔偿相应材料价款。

  十、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严重脱节,甲方有权及时终止合同,由此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表、节点认真履行,按照节点精心施工,在每一层每个节点部位,造成工期延误,则按每天 元扣罚,除不可抗力外。

  十一、安全

  1、创建文明工地,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2、甲方必须对施工进场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相关人员未经培训教育,不得擅自上岗,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有效证件),对于在施工作业中因违章违纪等行为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工伤事故在 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负,在 元以上的甲方补助 %,乙方负责 %。

  3、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地的相关制度。

  如有违规现象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并从当月进度款内一次性扣除。

  十二、食堂、宿舍文明管理制度

  1、乙方自行安排工人食宿事宜。

  十三、其他事项

  1、甲方只提供给乙方砂浆搅拌机,剩余机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2、为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在确保质量、安全、进度的前提下做到文明施工,乙方自愿交纳元的押金,作为现场文明、安全及节约(包括材料和生活资源)的保证金,保证金在进场时交付项目部,完工后若无违约行为,项目部在三天内返还给乙方。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条款,若因违约双方无法谈判协商解决,可通过劳务仲裁部门解决。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承建工程任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公主岭市西溪名邸小区8#楼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等项目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利,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图纸设计及变更的全部模板工程。

  二、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包人工、包辅料(钉子,铁丝,手提电动工具,手工工具等)、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等。

  三、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___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地下室38元/平方米,地上部分32元/平方米。

  四、工程款拨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诺全部以现金形式拨付乙方工程款。201年施工到上冻为止,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70%的工程款;主体混凝土施工完成,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70%的工程款;二次结构施工完成,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剩余的工程款。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如约支付乙方工程款,需要支付乙方该部分工程款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作为补偿。甲方如资金紧张,经过乙方同意,可以用在建楼房抵顶工程款,但是楼层户型必须由乙方任选,同时价格在售楼处价格的基础上下浮%。

  五、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根据质量要求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作好每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班组必须先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方可进行下道工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认真按照验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标准为止。

  六、工程进度:_________________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七、甲方义务和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

  2、负责土建、安装等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3、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提供图纸轴线、标高等数据。负责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生产交底。

  4、按工程进度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5、项目部现场安全员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指导,现场施工员负责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并协调与其它工种之间的关系。

  八、乙方义务和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进场后必须听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在施工中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要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管理人员的书面交底施工。

  3、乙方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发包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服从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如因甲方材料供应或工程款拨付不及时,造成乙方有权拒的停工,甲方需要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人工费用。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实际发生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市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施工完成且结算完工程款后合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4

  发包人:(简称甲方)

  分包人: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循环水泵房(含取水头、排水口)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劳务分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补水泵房(含进水间、取水头、栈桥、栈桥桩基、取水钢管)建筑施工工程

  1.2 工程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

  1.3 工程内容:以甲方日工作安排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劳务

  1.5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xx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人员到达时间为准)

  完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指标:

  安全指标: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要求为准。

  质量指标: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体合同标准执行。

  进度指标:满足甲方的劳务投入需要。

  1.7资信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等作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以上附件资料均需加盖乙方公章。

  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量及合同价格

  2.1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劳务总价承包方式(工程施工生产所需机械设备、材料、配件、能源、工器具、其他设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由甲方提供)。

  2.2 合同价款:按照每人5000元/月包干,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9小时,超出9小时按照加班计算,加班按20元/小时计(中午午餐1小时不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内)。

  2.3计量及合同单价包含的费用组成:

  (1)每1工日工作时间为9小时。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各项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提交

  (3)分包合同价包括乙方施工生产运行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社保费用、节假日与公休日加班工资、施工期间的加点工资、探亲期间的各项费用及补偿金,乙方的施工利润、施工生产安全保险(除工程险以外的施工生产安全保险)以及为上述工作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5)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项税金综合税率为3.22%),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除以上三项税金以外的各类税金(如: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等)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6)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场费20xx元包干。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合同协议书;

  3.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3.3 本合同所列附件;

  3.4分包人的报价书(如有时);

  3.5 工程建设标准、施工通知、质量试验检验标准与规范以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3.6 甲方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以及各项操作规程等;

  3.7 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奖惩办法、人员进退场管理办法、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

  第四条 工程进度

  4.1 乙方应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生产强度要求以及工作安排与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4.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生产进度滞后、生产强度不能满足主体合同施工需要,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人员投入,提高系统生产量、储备量以及生产强度;相应的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人员投入计划。

  4.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行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4.4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技术要求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要求的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2 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施工通知或质量技术规范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相关文件后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或质量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在签订协议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和人员数量组织相关的施工生产、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5.4 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或危险部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进行作业与维护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技术交底。

  5.5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对质量检验与验收的正确性负责,乙方不能因为甲方的检验而免去对其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6.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生产要求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控制。

  6.2 乙方应配备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制度。

  6.3 乙方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6.5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修理的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业主、监理及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7.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情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及防

  7.3 乙方须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7.4 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5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7.6乙方必须每月缴纳不低于当月结算工程款的1 %作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安全责任期内无安全事故,可全额退回。

  第八条 材料和设备

  8.1 材料

  8.1.1 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材料满足工程施工技术、质量以及安全要求。

  8.1.2 乙方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负有全部责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更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格式提交一份满足施工生产量及生产强度需要的材料计划报与甲方审批;乙方需指派现场负责人与甲方物资部门代表一道对甲方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进行现场清点并在领用单上签字认可。

  8.1.4 乙方施工所需的由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应按有关要求的期限提出计划,报甲方审核,到甲方办理相关领用及核销手续。

  8.2 设备

  8.2.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使用设备时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使用的安全,对各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全责。

  第九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生产场地以及相关

  9.1.2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质量检验、验收资料。

  9.1.3派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9.1.4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交通干道、公共道路、供风、供水、供电系统建设、施工生活营地建设等),并提供乙方使用。

  9.1.5负责本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和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甲方的施工生产要求进行施工。

  9.1.6负责与业主进行工程款结算,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并监督乙方是否专款专用。

  9.1.7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在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等方面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助乙方确定重大施工生产方案和调度。

  9.1.8每周定期组织乙方参加项目部生产会,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在施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乙方协调解决。

  9.1.9 负责监控乙方实施环境保护的措施,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9.1.10 乙方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达不到甲方工期、质量、安全要求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9.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1 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调遣相关人员进入工地,乙方施工生产及生产强度必须保质保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场,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2.2 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施工生产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以后每月将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报一份给甲方备案;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9.2.3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按照甲方要求拆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2.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再进行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9.2.5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克扣;乙方所有人员的各项社保费用由乙方自行

  9.2.6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在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积极做好与甲方相关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遵纪守法,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人的指令;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听从甲方的调度指挥,甲方有权按甲方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下令停工整顿,如仍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和异议。

  9.2.7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8 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配件负责照管。

  9.2.9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9.2.10 特殊工种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及有效特种作业证,乙方应将其名单(含上岗证、IC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第十条 工程结算与支付

  10.1计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量。

  10.2 乙方应在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规定格式的完成劳务用工月报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表进行复核,在甲方向业主办理完工程价款结算后15日内对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0.3在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0.3.1 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2 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4 合同约定的其他应扣款。

  10.4 工程价款在甲方收到业主结算款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办理月进度工程结算时,甲方对乙方上月的安全文明、民工工资支付进行评定合格后,将上一月扣留的相应滞留金一次无息返还给乙方。

  10.5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和预借工程款。

  10.6 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生产、民工工资支付等进行评定合格后,才能对乙方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和索赔

  11.l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1.2 在工程实施期间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11.3 甲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向监理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做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常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风险和保险

  13.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3.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3.3 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在工地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雇员的投保雇主责任险,若因乙方原因而未投保,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 其 他

  14.1 乙方的授权代表须长期驻守工地,按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4.2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4.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分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该协议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14.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自然失效。

  14.5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它未言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 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副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5

  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我公司承建荣县鼎新镇小井沟移民安置综合体项目工程,为解决我项目工程的技术工种和普工劳动力问题,经协商将该项目的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负责组织劳动力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项目工程概况

  1、本项目工程为框架全现浇结构

  2、工程地址:荣县鼎新镇鼎新村4、5组

  3、建筑面积:(按实计量)。

  第二条、承包工程内容及计价

  1、本工程施工建设采用平方米劳务工资包干办法进行施工,其施工内容如下:

  该工程的砼浇筑、砌体、内外墙抹灰、外墙砖及屋面土建工程、构件制作安装、二次砼结构现浇、地坪砂浆找平、门窗塞缝补烂、室内回填、底层地面砼浇灌等。

  2、人工工资单价:

  1)、以上人工工资按元/㎡建筑面积包干施工,本单价包含人工费、机具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等。

  第三条、乙方的承包要求

  乙方所用的泥工工具、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钉子、铁丝、二次配电箱及出线电缆等由乙方自己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四条、人工费支付

  1、按总工期按进度支付总清包款的%;乙方必须提供工人工资表;剩余待竣工验收交付后内付清。

  第五条、工程质量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操作技术规程组织施工。所有水平包筑模必须找水平,垂直立柱包筑模及二模包筑模必须统一垂线;误差在20mm以上的产生的额外抹灰剃打返工费以及连带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以每处200元罚款;造成材料浪费的,浪费材料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能借口任何理由拒绝。

  2、本项目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检验评定合格标准的规定或协议规定的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由乙方返工重做、返工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1、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责任和义务

  2)甲方根据施工生产计划,提供图纸一套给乙方。

  3)乙方组织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经甲方审批后进入工地,并持证件上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发放工资。如果乙方克扣工资、拖欠工资等原因导致工人闹事或政府部门干涉的,甲方为此支付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的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劳务费中扣除。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就工程技术咨询甲方,寻求甲方技术方面的支持。施工队在施工期间,必须有一位主要负责人在工地指导和管理施工,以便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如需外出时,必需向甲方项目部主管人员请假;如在施工期内主要负责人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的,每天罚款贰百元,施工放线交底必须参加,无故缺席的罚款500元每次。

  2)、乙方应提前7天书面向甲方提出材料使用计划;现场模板、条方应先挑后锯的原则,乱锯乱改的处以200元每次的罚款,甲方有权直接从劳务费中扣除,不予改正的下次加倍罚款。

  3)乙方必须定期对其工程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对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负责。乙方工人若有偷盗行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处予罚款,并有权在劳务工程费中扣除。同时,甲方视行为从情节决定是否送公安机关处理。

  4)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或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清退出场。否则,还应按每逾期一天200元累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可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和保证金中扣除。对乙方完成的不合格部分工程,其返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保证金或应付的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规范施工,并主动接受甲方各方面管理制度。

  6)施工中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和项目部的管理或该加班不加班、该加人不加人时,甲方处以500元/次罚款,并有权解除合同。

  7)由于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动力不足或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影响现场施工,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结算人工费,其余20%作为违约金,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8)乙方必须每次参与甲方和项目部组织的工作例会,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指挥。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相关主管部门有关施工作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若达不到要求而被罚款者,甲方有权按照罚款单金额从当月应支付的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第七条、安全

  1、乙方对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甲方及上级单位的政策、法律、规范、标准和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法律教育,工人必须遵守环保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违章违规造成罚款,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垫付,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及保证金中扣除。

  3、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若工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按事故的责任来划分经济责任。

  第八条、工期

  1、按甲方要求完成,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服从安排。该加班时,必须组织加班,不听从指挥,工期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另行安排班组。

  2、每天上班人数结合工程实际,按进度要求规定上足;若是人力安排不足影响下一工序施工的除罚款1000元每天以外下一工序所安排的人工耽误工资由上一工序全部承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给与下个工序班组。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在本项目工程完工结尾款后自然失效。由于战争、地震、**、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方责任而发生爆炸、火灾以及发生20年未遇的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损失各自负责。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终止合同。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承建工程任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阿好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等项目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职责、权利,特签订本建筑工程木工分包劳务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包工龄、包钉子、铁丝、电源线等辅助材料、保质量、包进度(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等。

  一、承包内容及要求:

  1、乙方所承包工程内的所有主体及支设(拆除),拆除后楼层的清理工作,如拆除后不清理,甲方以两倍的价格请人清理,乙方付费。

  2、支设墙、柱模板前墙柱根部的清理工作,打定位筋。模板支设完工后木工的垃圾清理。

  3、浇筑时模板的看护,以及模板胀模后砼的清理上楼使用。

  4、因模板支设不牢造成胀膜模、位移一公分以上的砼踢打工作。

  5、在施工期槽钢洞或外架、塔吊附作的安装制作、补洞均由乙方负责。

  6、楼梯平台的钢丝网安装由乙方负责。

  7、工程完工后木工材料分类、分规格型号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二、承包单价和结算方式:

  1、按实际支模面积计算________元/㎡。

  2、承包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每五层完成后半个月内支付所完成工程量的,主体完工后支付工程量的________%剩余在整个木工工程完工后支付。

  3、以上承包单价包含整个分项工程的木工的所有承包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索取和该工程相关的任何费用。

  4、此承包单价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无任何理由变更承包单价。

  三、工程质量标准:

  根据质量要求标准,承包班组必须严格按照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作好每道工序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班组必须先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方可进行正道工序,达不到质量标准必须认真按照验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标准为止,如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承包双倍的发生总包方对甲方的罚款处罚,作为对甲方信誉的赔偿。

  四、工期要求:按公司要求为准。

  五、安全要求及综合治理:

  1、各承包组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遵守项目制定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章者自负全部责任。

  2、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必须服从总包及甲方等相关部门的`指挥,自觉遵守和执行总包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费用在元以内由乙方自付,元以上除保险外甲方负责总费用的90%,乙方负责总费用的10%。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和佩带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临边作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给予元/人次罚款,不系安全带给予元/人次罚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和未经主和部门同意任意拆除安全防护的视情节严重处。

  4、工作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禁止有打架斗殴和偷盗的现象,如发生此类现象事件,工程项目部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

  1、班组进场后由于乙方原因路途退场或影响工程进度,影响工期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款的30%,按成品的70%结帐,根据本合同第二点第二条的时间,前来领款。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7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产: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书范围内的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评估标准》和天津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和检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必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12、分包方必须承担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15、总包方对分包方提出的隐患和问题,分包方应在三日内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间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

  16、总包方有权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况。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务工人员必须是经当地建委注册、备案、各种证件齐全、审查合格的人员。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合法务工人员。分包方不准私招乱雇和使用残疾、呆傻、未成年人员进入现场进行作业。如违反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担。

  19、分包方进场后要及时的.与总包方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消防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环保协议书,并出具分包方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职工花名册以及其他有关手续报总包方备案。

  20、分包方人员只允许在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内进行作业,不准超出承包范围,分包方人员在现场、上下结构行走时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楼梯,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私拆乱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随意动用触摸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误闯、误入不安全区域和危险部位,造成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的,分包方应承担一切责任,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1、分包方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等未达到安全要求或防护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对自己人员或其他人员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和造成事故的后果以及全部责任由分包方负责承担。

  四、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总包、分包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本协议书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 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8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 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

  2、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分包范围:具体施工范围以承包人项目部划分为准。

  提供专业分包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 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人的组织、材料采购、检验试验、特殊部位的特殊处理、自验验收、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保修期间的保修),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和服务。

  3、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暂估) (具体以现场实际计量为准)

  小写:(暂估)?__________元

  (其中增值税为:__________元)

  (以上金额其中人工费__________元(人工费总数按以不超过承包合同价的25%为宜),材料费__________元,机械费__________元)注:人工费必须转进列入总包单位合格名册的劳务公司。(本合同中的费用均为含税价,税率为__________%,下同)。

  4、分包工作期限(以下简称“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_总工期:__________日历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一次验收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创优质工程,并不得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使在整个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优质工程等荣誉称号评定时受到任何影响,否则乙方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6、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洽商、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以倒顺序时间解释);

  (2)本合同;

  (3)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4)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件及工程量清单(如招标时);

  (5)乙方向甲方做出的使甲方受惠的各项承诺(如有时);

  (6)经甲方认可的乙方的报价书;

  (7)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或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文件;

  (8)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__;《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GB5030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GB50325-20__(20__年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__;《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__;《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__;以及其他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行业标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和《建设工业产品标准》等,各标准不同时,取相应最高的标准。

  8、总包合同及承包方有关管理规定

  8.1、乙方已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了解了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和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并已收到且完全理解总包合同的全部条文(除工程价款之外)及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乙方须履行与本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条款中与专业分包有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照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管理程序办理有关事项。乙方自愿放弃因为对总包合同条款规定或本工程范围或对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缺乏了解而提出申诉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的权利。

  乙方进场前已对本工程面貌,总包合同工期、质量约定,进场前工程实际状况及进度情况等各因素清楚了解,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了为达到合同约定各目标实现的所有应计费用。

  8.2、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进一步更深入、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若因乙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的,由此给甲方造成费用损失或承担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3、乙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建设单位或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按 元/次进行罚款,相关费用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9、图纸

  9.1甲、方应在专业分包工作开始 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 套。国家或部颁或省市级标准图集(书)由乙方自备。

  10、项目经理

  10.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甲方项目经理”)为 ,电话:

  10.1.1、甲方项目经理可书面授权委派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

  10.1.2、甲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甲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应在回执或甲方所要求的签收证明文件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若以传真或信函形式发出的,在甲方发出或投递后即刻生效,如乙方无故拒收甲方指令单、工作联系函、罚款单、整改通知单等,每发生一次按500元进行罚款。确有必要时,甲方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甲方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或修改意见,甲方项目经理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申告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方确认的,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但因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10.1.3、甲方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在相应的时间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乙方在48小时后未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答复的,乙方应进一步向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书面通知,并附上已向甲方项目经理发出通知的附本。乙方在书面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进一步通知后的14天内还未收到甲方项目经理或甲方有关部门答复,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直接损失费用。

  10.1.4、甲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乙方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乙方项目经理,电话: 。

  10.2.1、乙方必须组建强有力的分包项目管理班子及调配足够的.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分包工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分包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序号姓名岗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员

  4现场施工员

  5质量员

  6资料员

  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乙方义务,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求,承诺上述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

  乙方必须确保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常驻工地,且无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离场。乙方项目经理每月到场签到时间必须每月到位达 20 天,否则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元;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到场签到时间以一个月为一周期(其中一周期内签到时间不能少于24天),每少签到一天每人次罚款 元,并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累计考勤处罚两次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以上考勤情况将作为乙方履约评价的重要依据。

  发包人可随时抽查上述分包主要管理班子主要成员是否在工作现场,如果一个月内抽查发现有2次不在现场且未事前请假,乙方须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上述派驻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乙方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需经甲方认可并报相关程序报批后方可变更,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若乙方不按承诺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项目班子成员不能胜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质、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10.2.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视为收到,该类请求或通知,经项目经理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的相应内容生效。

  遇甲方项目经理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等延误的情况,乙方应依据第10.1.3款,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若乙方就此延误未曾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项目经理,或即使已书面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在甲方项目经理未答复的情况下未向甲方法定代表人也未向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出进一步书面通知的,甲方视为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有关工期、质量、价款、费用等提出索赔要求。

  10.2.3、乙方项目经理按甲方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乙方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0.2.4、乙方如需更换乙方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2.5、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

  10.2.6、乙方需与甲方约定保证分包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在项目工地的出勤率,如发现出勤率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出勤要求和处罚如下:

  名称出勤不满足要求的处罚标准

  项目经理至少20天/月5000元/天

  技术负责人满勤3000元/天

  安全员满勤3000元/天

  资料员满勤1000元/天

  11、甲方义务

  11.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1.2、甲方已完成了下列与乙方施工相关的前期工作,乙方已接受:

  (1)施工场地已具备分包作业开工条件;

  (2)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已完全能满足完成本合同分包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和质量要求;

  (3)乙方已详细了解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甲方的有关施工手续已办理完毕,不影响乙方的施工;

  (5)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交付乙方保护;

  1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1.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1.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1.6、按时提供电子版图纸;

  11.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9、在合理施工阶段,甲方免费提供塔吊、施工电梯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的搭拆工作。

  11.10、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指示其它分包班组人员埋设、割据、损坏乙方材料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生的由甲方按市场价给予赔偿,按市场价格给予乙方赔偿后该废材料由甲方自行回收且按甲方公司规定处理。

  12、乙方义务

  12.1、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持证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和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管理规定;

  12.2、乙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8日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2.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如因 等周转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对乙方进行5000元以上/次的罚款;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2.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2.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2.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2.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2.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2.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10、乙方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在进场时,须向甲方出示并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上岗证或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及按照建设当地省级政府部门的要求须出示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并向甲方递交相应的复印件。

  12.11、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索要报酬等名义,擅自进入发包人、监理、甲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发包人、监理、甲方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乙方承诺其所有的人员,不论何种原因,不会在施工现场内外,作出任何影响甲方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

  12.12、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与所有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法化,并将劳务用工合同报甲方留存一份备查。如工人未有劳动合同,视乙方违约,且甲方项目部将禁止无劳动合同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12.13、乙方每月20日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上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保证工人工资的按时发放,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本月应付分包款项。

  12.14、乙方必须按甲方有关现场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对现场进行管理,如条件允许,甲方现场装指纹机,乙方负责整理并每月按实报项目经理部,民工工资的发放必须如实反应现场考勤情况,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乙方应付分包工程款,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月应在工人住宿区予以公示。

  12.15、乙方必须提供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等,及其相关产品合格检验试验证[必要时]等)。

  12.16、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申报当月完成产值(自上月 日至本月 日期间,含合同外签证),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完成审核计量并办理确认手续。乙方须在 日内按照当月确认已完成产值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 含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分包人提供的税务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并通过甲方财务部门认可。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税收政策变化的,双方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本合同中约定的单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变动。若因分包人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有权停止向分包人支付相应工程款项。若因分包人自身原因不能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导致总包单位税费增加的,由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可以直接将款项从分包人应付进度款及结算款中扣除。

  12.17、乙方在接到施工设计图纸7天内向甲方提供专业承包的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并负责编制可行的施工方案、安全方案报给甲方备案,同时提供施工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及岗位证书。如地方要求专家论证,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8、按时提供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2.19、(分包项目名称)机械设备等主要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其保管和防盗等费用已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防偷防盗工作(比如工地做围挡、设置监控视频),如发现其他班组人员偷盗、埋设、割据、损坏乙方材料现象,经各方协商后,给予其他班组材料价款相对应的罚金,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其他班组工程款中扣除给予乙方。

  12.20、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甲方向相关部门劳保费相关手续。

  13、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检查

  13.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请甲方与其另行签订《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乙方已完全知悉并同意甲方拟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完全同意该两个协议中的所有条款。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与其签订《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由乙方承担因未签订该两个协议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的后果;并完全同意按甲方拟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13.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防(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危害职工健康、污染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遇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时,应予以拒绝,并书面通知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乙方明知或应当知道甲方的要求,或甲方提供的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却不予拒绝,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4、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外,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执行落实《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等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为保证安全费用的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财企[20__]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的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本合同按规定每期工程款甲方扣留 2 %作为本工程的安全投入费用,乙方在每次上报工程款时,必须把项目所发生的安全费用票据(票据必须经甲方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员同时签字确认)上报甲方项目,票据经甲方核对并根据现场评估投入属实与否,由甲方分公司或公司安全部门领导确定签字后,安全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支付,费用超过或不足 %的部分可累计到下次计算。

  项目最终安全费用的结算,分二种情况:一是未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可以在工程移交后3个月内退还剩余的安全费用;如果还为甲方公司创造良好声誉(如获得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可向甲方公司安全处申请,适额奖励专业分包方。二是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执行。

  13.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目标创优施工要求。

  14.安全防护

  14.1 乙方已察看了工程现场,并承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高空、孔洞等地段施工时,首先做好安全措施,在确保绝对安全的环境下从事施工作业。一旦发现拟作业的地段施工作业时,不足以保障人身安全时,首先停止作业,并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并采取防护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已包括(综合)在乙方的分包报酬内。

  14.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购买。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测试其安全防护性能,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使用。发现不符合的不得使用,应立即更换。安全保护用品和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核对、测试费用已包括(综合)在乙方的分包报酬内。

  14.3、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 %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乙方必须保证自身合同范围内的安全文明人工、费用投入及执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乙方安全投入不能满足现场安全施工要求,或不按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甲方对乙方按甲方上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并责令乙方按甲方要求重新整改到位,所有罚款均从乙方已缴纳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不满足乙方过失罚款时,超出部分罚款从乙方总结算中扣除。如乙方进场前不缴纳,甲方有权从进度款中扣除以抵乙方应缴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5.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6、保险

  16.1、甲方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

  16.2、由甲方为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分包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或获得保险。

  16.3、乙方必须为自有及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相应的保险费用已包括(综合)在工程款内。

  16.4、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9

  发包方(甲方):

  承包主(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2工程地点:海原县李旺中学。

  1.3承包范围及内容:海原县李旺中学宿舍楼和餐厅。

  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总计374天。

  第三条 管理费用收取方式

  1.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有管理费用的总中标价2%。

  第四条 质量

  4.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好) 。

  4.2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3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4.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顺此产生的责任。

  4.5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和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若发现乙方有毁损甲方声誉、品牌、形象将终止合同。

  第五条 环境安全标化

  5.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合格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5.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5.4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有效期为工程结束,保修期止,此期间未经双方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甲方与开发商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全部违约赴任并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2、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半月向对方提出书面商函,经协商后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七条 附则

  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6.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3本合同一式 三 份 ,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0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今由甲方金瓯富贵世家3、4楼钢筋绑扎承包给乙方,从标准层至工程完工,按建筑面积元/m2计算。

  1、甲方提供:安全帽、扎丝、垫块等辅料。

  2、甲方负责吊料,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接料,屋面剩余钢筋由乙方清理。

  3、乙方必须保证人员充足,按要求施工,施工验收未达标的`,乙方负责修整,费用自付,按质按量完成施工进度。

  4、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生活费按每人每月壹仟元,工程款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6、违约:如乙方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中途退场,甲方有权按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款。

  7、经过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1

  以下简称总承包方:____,

  以下简称分包方____。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____。

  第三条工程范围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质量标准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承包方式____(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方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工程总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

  第七条工程包价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方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付款办法

  第九条工程期限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中间交工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______。

  第十二条关于工程保密办法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式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总承包方收执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份。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总承包方: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

  分包方:负责人:____地址:____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2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

  二、甲方为

  工程的总包单位,乙方为                 分包单位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安全管理,遵守甲方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分包项目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四、乙方负责人应对乙方全体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

  五、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组织,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乙方应给工人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正确使用,对违章人员应予以纠正。

  七、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乙方施工区域。

  八、乙方应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及班前安全教育,并有安全教育记录。

  九、乙方应针对施工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检查交底执行情况。

  十、乙方自备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十一、有乙方提供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乙方应在使用前会同甲方验收签字,如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使用,并要求甲方整改或调换。一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应负责对使用的机具、脚手架、电箱等设备、设施的.管理和检查。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修。

  十二、甲方有权依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有权对乙方的隐患与违章进行经济处罚或停工处理。罚款以现金形式交纳,凡逾期不交的每迟一天加罚5%的滞纳金。

  十三、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如乙方有再次分包行为,一切责任有乙方负责。

  十四、事故处理:

  1、由于甲(乙)方责任造成乙(甲)方人员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者,甲(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及家属的接待由乙(甲)方负责处理。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及设备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六、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场后终止。

  十七、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及公司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企业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随时协商修订补充。

  十八、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3

  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木工、瓦工、钢筋工、力工及现场随时发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 省建筑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相应施工规范

  (2)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1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2)在开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开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技术交底及验收标准的确定;

  (5)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6)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原样交回,损坏赔偿;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5、4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托、步步紧、钉子、绑线、8#线、挂线及钢筋加工设备。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九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第十四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第十七层完工,共支付三次,总额为已完成工费的6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1份,劳务分包人执1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生效。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合同员:(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甲方将武警重庆总队第五支队一、三中队及大队部营房项目的钢筋劳务单包项目(包工包辅料)分包给乙方完成。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武警重庆总队第五支队一、三中队及大队部营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黔江区

  三、建筑面积:5419m2

  四、承包方式:人工费+机械费、生产性辅、耗材费。

  五、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提供的土建施工图、招标文件、图纸答疑中的全部钢筋工作内容。

  六、承包工期

  3、总工期:从地梁开始计算主体45天,二次结构25天。

  七、费用标准

  1、承包单价按合同建筑面积 元/m2计价支付,其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费、施工管理费、工具用具、劳保用品、现场材料上、下车费、材料管理费、现场转运费等全部费用。

  2、基础人工费单独计算,钢筋工 元/吨。

  3、工程上一律不考虑计日工,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范围内。

  八、乙方承担的细则范围

  甲方提供材料的抽复检的试件制作,钢材焊接、电渣压力焊接头、费料焊接。

  九、结算及付款办法

  乙方承接任务后,必须按图纸和设计变更完成工作量,如留有小量未完,甲方有权在决算时按工程量的三倍进行扣减。

  十、工期奖罚

  1.工程工期:主体框架施工期限:地梁完成后45个日历天;主体验收施工期限:地梁完成后90个日历天;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甲方材料供应不上造成工程停工时或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经项目部签字认可,工期可按实顺延。(为不影响总工期,甲方可在总工期范围内,对顺延工期予以合理调整。)

  3、甲方按主体框架、主体验收两个阶段进行工期考核。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若不能保证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材料管理

  1、乙方对进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严格管理,按规定控制使用,节约有奖,超耗赔偿。

  2、现场钢筋制作加工损耗为%,其余的材料损耗按项目材料部

  门的规定执行,若超规定标准甲方将按钢材同期市场价格要求乙方赔偿。

  十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

  1、工程质量

  ⑴若乙方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含专项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设计更改、施工规范、规范操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⑵ 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自行承担人工费和材料费。给后期内外装修造成的工料损失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劳务费用中扣除。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3)若乙方所完部分工程质量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验收未能达到质量要求所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承担100%。

  2、安全施工

  (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20xx元以内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超过20xx元的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安全防护

  (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

  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作业时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自行采购使用,但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否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整改。

  十三、其他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万元质量、安全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退还,若乙方违约,甲方将不退还保证金。解除方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壹拾万元正。若乙方借故中途退出施工,甲方拒付工程人工费,其损失由乙方自负。如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乙方所需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如有困难,可向甲方租赁或由甲方拨价给乙方,但甲方收取3%管理费。

  3、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由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与甲方施工、技术、材料、质安等相关部门配合,仔细阅读图纸,发现问题事先提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同甲方联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经甲方签认分项质量,乙方不得擅自施工,否则,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如因甲方材料、设备停电延误的工期一个月在3天内(含3天),不予赔偿乙方损失,由上述因素造成3天以上的工程停工、窝工,乙方用材、机具租赁等乙方可以办理签证,由甲方承担损失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若乙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而甲方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及影响由甲方全部承担。

  6、乙方必须具备本项目建设人工费周转能力,以及相关的协调能力。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禁转包,一经查出,立即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8、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现场管理制度等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超出规定损耗的材料用量(本合同未规定的按合理的损耗计),均由乙方负责。

  10、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

  1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务院(91)81号文(禁止使用儿童工规定),违章者按劳力字(92)27号文(使用儿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执行。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持有四证一卡。

  12、乙方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或繁重体力劳动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和女工以及18周岁以下50岁以上者不准进场上班。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清退。并按照渝劳发(1992)23号文件规定,给予罚款处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3、本合同签订后,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业主与甲方以外原因导致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若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自带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但甲方必须为乙方撤出提供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量的劳务费和赔偿费用。

  1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派 周自林 同志,乙方派同志为甲乙双方现场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

  15、乙方必须执行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并保证实现。

  1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7、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帐务后自行失效。

  甲方:

  负责人:

  电话:

  乙方: 负责人: 电话: 年月日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1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平县风和日丽家园

  2、工程地点:西平县柏城镇网通公司西侧号楼

  3、承包价格:每平方米360元。

  4、承包形式:大清包、包工、包周转材料、一切机械设备(塔吊、升降机、钢筋成型机械、木工机械、险搅拌机、砂浆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等)

  5、建筑面积: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基础屋面加一层,现暂按建筑面积大约平方米。按建筑实际面积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分为土建(甲方机械挖土、回填土,乙方人工配合)外墙涂料除外,内墙毛光、毛地(不含内容:楼梯栏杆扶手防水、消防、水电安装、门窗制作安装、洁具安装、油漆、涂料、内墙涂料、外墙保温)建筑部分,临建劳务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工期

  1、该工程计划于 年 月 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日历天数。

  如遇到下列情况,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不能及时供应施工材料(若停工五天以上者,甲方必须赔付乙方的租赁费材料费、误工费、机械费)。

  (2)出现影响工期的设计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

  (4)因遇人力不可排拒的自然灾害影响工程进度。

  第三条工程结算

  1、主体工程每方360元计算,乙方垫资施工出地面以上8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80%。

  2、17层结顶,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

  3、主体封顶结束,验收合格支付乙方总所完成工程量的80%。

  4、二次结构加气块结束付工程量的80%,内外粉结束付总工程款的97%。

  第四条材料及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及一级配电箱由甲方供应(如钢材、混凝土、大砂、石子、水泥、水电等,不含施工设备)。如不按期提供用料造成乙方停工,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材料

  (1)木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切断机、切割机、电焊机、调直机、弯曲机、振动棒、振动器、木工用的.电锯、电刨、工人用的高低床等)一切由乙方负责。

  (2)周转材料(如模板、方木、竹笆、外架用钢管、槽钢、工字钢、扣件、山形卡、螺丝、螺帽等)。

  (3)施工工具(如架子车、手推车、铁锹、水平仪、水准仪、经纬仪、塔尺、钢卷尺等)。

  3、乙方设专人收领甲方到场的各种建材,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监管,不得浪费。如材料使用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损耗率时超出部分费用有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的监督检查。

  2、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3、乙方在施工中因质量不合格标准所造成的返工。

  4、工程质量、按图纸、按规范施工,一切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标准。

  5、乙方接受现场指挥部、监理公司的管理。

  第六条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及现场规范管理体制制度、安全生产的教育。保证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员,并具备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及

  生产技能。各工程班组长不能任意变动。

  2、乙方进场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费用乙方部分承担,须保证现场清洁卫生,乙方绝对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按文明施工标准、规范进行。

  3、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机具设备、周转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保证安全并满足工程的质量标准。

  4、施工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

  (1)及时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时到位。

  (2)合同签订,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3)派驻现场管理人员代表、监理公司对工程进度、安全施工、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图纸变更期间不能影响乙方施工。

  2、乙方:

  (1)施工现场的平整。除施工界区以内的用电、用水、道路。

  (2)乙方在工地施工期间应节约用电。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支付。

  (4)乙方缴纳工程质保金120万元,先交40万元定金,剩余80万元工人进场后一次付清。保证金返还依甲方大合同走。

  3、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其它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以盖章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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