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合同

时间:2022-02-28 17:47:13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工程工程合同合集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工程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工程工程合同合集5篇

工程工程合同 篇1

  工程合同的类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还包括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及相关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工程合同索赔管理的知识,欢迎阅读。

  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1.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1)合同内索赔

  (2)合同外索赔

  2)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1)承包商与发包方间的索赔

  (2)承包商与分包商间的索赔

  (3)承包商与供货商间的索赔

  (4)业主与监理单位间的索赔

  3)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费用索赔

  (2)工期索赔

  4)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工程终止索赔

  (4)工程加速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6)其他索赔。

  2.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的程序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工程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承包人应当相应地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意向。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果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3)因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同样的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工期索赔值的计算

  1)业主及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期。主要有:业主拖延交付现场,拖延交付图纸,工程师拖延审批图纸、方案,拖延支付工程款,不按时组织验收造成下道工序受到影响,业主提供错误的现场资料、工程量增加及工程变更等。这些发生后,影响了工期,工期就应顺延。

  2)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的延误。主要表现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延误,特殊风险如战争、叛乱、革命、核装置污染等造成的延误,不利的施工条件或外界障阻引起的延误等。这些风险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

工程工程合同 篇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文书,现代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相应的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合同条款越来越多,为更好的促进施工合同合法签订和履行,促进建设工程投资的监督管理,必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工作。

  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应重点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中的核心条款——工程造价,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国内的实施,工程计价模式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改革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工程计价模式的改革深刻影响了施工合同价格的形成,从建设市场的经济活动来看,由于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配套,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计价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何顺应计价模式的改革,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切实做好施工合同的审计,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要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工作,必须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确定双方当事人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工程施工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并享有按合同约定得到工程款项的权利;工程施工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并享有按合同约定期限接受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目标的工程产品。从中分析出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对签订施工合同双方的利益影响最大,决定了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属于施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因此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审计的重点必然是针对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其中对工程价款的审计更是施工合同审计的重中之重,施工合同条款的审计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审查施工合同的符合性及完备性首先要熟悉招标、投标文件,关注施工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承诺的符合性,检查是否存在背离条款;其次检查对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补遗,修改、书面答疑、询标纪要、各种协议等是否均已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否明确解释顺序。

  1.2 审计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当事人的法人资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检查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合;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检查合同双方是否具有资金、技术及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检查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检查合同是否有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检查合同是否有按优先解释顺序执行合同的规定。

  1.3 审计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内容的重点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否包括工程地址、建筑物数量、结构、建筑面积、工程批准文号等;检查合同的工程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质量保证期是否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是否有履约保函;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工期,以及总工期及各单项工程的工期能否保证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检查合同工程造价计算原则、计费标准及其确定办法是否合理;检查所规定的`付款和结算方式是否合适;对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结算调整条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部分针对招标文件作详细约定,避免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在施工、竣工结算阶段产生争议;检查合同是否明确规定设备和材料供应的责任及其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的工程量的确认程序及有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无防范价格风险的措施;检查中间验收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交工验收是否以有关规定、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检查合同所规定的双方权力和义务是否对等,有无明确的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

  1.4 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工合同重点审计其条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合同中只有类似的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约定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给与差价补偿原则,防止不平衡报价;尤其是对于清单中没有涉及到的项目变更,其定价原则、方式要明确,建议可以采用参照定额组价的模式,即工程人机材耗量参考定额,人机材单价采用信息单价,取费参照投标报价;对于工程量变化综合价格的调整,建议事前约定工程量变化超过规定幅度值时综合单价的调整公式;对材料价格较大幅度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价格调整,应约定分担原则或调价公式;在施工过程中变更施工方案、采取赶工措施等是否增加费用,也应加以明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中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2.1 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争议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唯一性、一次性、固定性等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遇到因为工程变更的费用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互相扯皮,影响工期,甚至工程质量。如某体育馆工程合同约定:如工程变更的数量超过工程量清单该项工程量的±15%时,应考虑调整该部分工程单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土方量超出了工程量清单中土方的15%以上,因此施工单位要求调整超出部分土方挖运的综合单价。建设单位则认为:施工单位在中标后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淸标,对工程量清单的土方量没有异议,应视为对工程量清单的认可,应执行中标单价,不予调整。施工单位认为是地址勘探报告深度不够,招标代理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不够准确等原因。为此双方扯皮,互不相让。因此在合同审计时应特别注重对工程变更索赔条款的审查,不能把工程变更的原因局限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两方,应根据产生工程变更的根本原因,本着“谁的责任谁负责”原则,对参建建设工程的勘探、设计、招标代理、监理等各方的合同都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各方各司其职,工程变更中扯皮现象将会大大减少,有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2 工程投标中不平衡报价的应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已成为施工单位的惯用策略,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正常报价而言的,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总价确定后,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合理地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方法。由于建筑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可能比建设单位更清楚工程量实际会发生的数量,当发现有缺项、漏项或两者之间有较大差别时,大多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在进行施工合同审计时应采取对施工单位此部分超额利润的反索赔措施,当此此部分超额利润超过一定比率时,应约定可以按实调整合同价格。

  2.3 “阴阳合同”的危害及的对策“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其概念主要出现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之后,“阴合同”是建设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未经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未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反之是“阳合同”。 “阴阳合同”区分针对的是招投标和备案程序。“阳合同”程序合法,对外公开,但不实际履行,主要应付政府监管;“阴合同”私下签订,只为当事人所知但实际履行。虽然“阴阳合同”的标的完全一样,但在具体的合同价款、工期、工程款拨付条件等实质内容方面则有较大差异。分析“阴阳合同”产生的原因,建设单位大多为追求成本最小化及逃避监管等,施工单位因为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大多属于被动接受。“阴阳合同”不仅扰乱了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而且使双方的权责失去约束,极易产生争议,影响工程进度,甚至工程的质量安全。因此在合同审计时应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文件发出后30日后签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违背原来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对“阴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尽管“阴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阴合同”为私下协议,未按《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投标程序,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等43条、第46条强制性规定,且该合同未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为无效合同。当然合同审计只是一种防范手段,要从源头上治理 “阴阳合同”,应该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制订行业自律规范,促使各主体之间及内部自觉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自觉抵制“阴阳合同”,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联合管理,从制度上杜绝“阴阳合同”的出现。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一些思考

  当前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大多采用签订前审计,但实际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仍会出现不少合同违约现象:发包方未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中途停工、固定造价合同遇到主要材料涨价风险过大、工程提前交付、逾期交付、拒绝验收、拖欠工程款、拒交工程等等,因此对施工合同的审计应该是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施工合同跟踪审计事先必须有着非常明确的、恰当的目的或目标,跟踪审计模式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侵入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审计监督不能越位参与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因为介入了项目管理,反而使审计监督的作用弱化,客观性受损,审计风险加大。所以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跟踪审计应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控制点和介入深度,重点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应在积极探索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已有的经验,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使合同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张静.浅谈高校固定总价合同包干工程的审计[J].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xx.2.

  刘忠平,谢祎龙等.关于高校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的实践思考[J].教育财会研究,20xx,(1).

  钱丽华.浅谈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审计.《江苏省教育审计发展中的实践与探索》.东南大学出版社,20xx.7.106-113.

工程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

  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

  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

  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

  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指派人员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

  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九、服务条款

  无。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合同总价×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

  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工程工程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马桥河镇禧水秀苑小区水暖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及面积:

  三、 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工程图纸中设计的给排水、采暖和双方另行约定的相关事宜。

  四、 工期: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验收方案有计划的组织施工,工程要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且必须经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六、 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七、 工程承包方式:(主要约定原材料供应和工人工资由谁支付)

  八、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经甲方及监理认可,否则不得使用。

  九、、乙方要具备施工资质,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组织施工,并按甲方的 施工计划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施工。

  十、乙方在工作中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相应安全设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一切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

  十

  一、乙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出现罚款、停工等情况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费用及损失。

  十

  二、甲方不定期的对乙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指导和验收。

  十

  三、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整个水暖工程全部结束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双方统一结算,甲方用本小区(注明顶账楼房位置、面积、单价及总价款)顶抵全部工程款,差价以现金形式多退少补。

  十

  四、质XX:乙方向甲方交付整个水暖工程总造价5%的现金作为工程质XX,两个采暖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维修、更换;两个采暖期过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返还。

  十

  五、工程中如因其他工种延误水暖工程,或因不可抗力、工程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延误工程,本合同工期按实际延误天数顺延;否则,乙方延误工期每日按工程总价款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

  六、甲方委派

  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乙方委派

  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以上协议双方自愿达成,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违约,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法定代理人:

  乙方:

  负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

  包干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任何政策性因素____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进场是不是要甲方确认)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乙方保修联系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擅自修改图纸的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均无)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____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可否作为解除合同条件)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为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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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工程合同四篇07-09

工程工程合同15篇05-03

工程工程合同(15篇)06-24

实用的工程工程合同四篇08-08

工程工程合同合集7篇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