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12-26 13:51:26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工程合同锦集九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工程合同锦集九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

  二、甲方工作

  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壹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定边强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三、乙方工作

  1、按甲方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定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务必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范工作,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四、关于工期的约定

  1、完工时间以乙方承诺的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前竣工。

  2、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特殊原因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不可抗拒因素(工作用电、地震、雷雨等)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工期随之顺延。

  4、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宽限。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按市财政局核定的'价款作为付款依据。如由乙方一次性包段为人民币_____元,如按工期日计算,为人民币_____元/天。

  2、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甲方不再收取押金,但自竣工之日起1年内如出现线路问题属于乙方施工责任,由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有线路,如造成损失,须照价赔偿。

  2、超出工期乙方须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日结算,金额按工程造价的10%进行扣除。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

  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

  《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的认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新规定。

  4、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5、如何认定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发包人以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为由主张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6、小型建筑工程及农民低层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人签订合同承建小型建筑工程或两层以下(含两层)农民住宅,或者进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当事人仅以施工人缺乏相应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当事人确实违反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揽工程的,可以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前述合同对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予以确定。当事人有其他争议的,原则上可以参照本解答的相关内容处理。

  7、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确认结算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

  8、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施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在结算报告、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盖项目部章或者收取工程款、接受发包人供材等行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行为,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另有约定或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经理没有代理权的除外。

  9、当事人工作人员签证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就有权对工程量和价款洽商变更等材料进行签证确认的具体人员有明确约定的,依照其约定,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员所作的签证确认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相对方有理由相信该签证人员有代理权的除外;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当事人工作人员所作的签证确认是其职务行为的,对该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签证人员没有代理权的除外。

  10、工程监理人员在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签字确认的签证文件,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质量等事实的,原则上对发包人具有约束力,涉及工程价款洽商变更等经济决策的,原则上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对监理人员的授权另有约定的除外。

  11、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以工程发生设计变更为由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应当严格掌握,合同对工程价款调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主张工程价款调整的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约定施工的具体范围、实际工程量增减的原因、数量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12、固定价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的范围,合同对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有约定的,原则上依照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该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可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处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确定。

  因一方当事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建筑材料供应时间延误的,在此期间的建材差价部分工程款,由过错方予以承担。

  13、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经审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采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鉴定机构在相应同一取费标准下分别计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价款和整个合同约定工程的总价款,两者对比计算出相应系数,再用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乘以该系数确定发包人应付的工程款。

  当事人就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双方在撤场交接时签订的会议纪要、交接记录以及监理材料、后续施工资料等文件予以确定;不能确定的,应根据工程撤场时未能办理交接及工程未能完工的原因等因素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14、承包人依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但未明确约定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依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此未作明确约定,承包人仅以原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33.3条的约定为依据,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15、“黑白合同”中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实际也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当事人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的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备案的中标合同与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的,可以参照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16、“黑白合同”中如何认定实质性内容变更?

  招投标双方在同一工程范围下另行签订的变更工程价款、计价方式、施工工期、质量标准等中标结果的协议,应当认定为《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变更。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亦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备案的中标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工程因设计变更、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质量标准或施工工期发生变化,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会谈纪要等书面文件对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的,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应以上述文件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17、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价补偿款中所含利润的,不予支持。

  18、《解释》中"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合伙、包工头等民事主体。法院应当严格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不得随意扩大《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对于不属于前述范围的当事人依据该规定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建筑工人追索欠付工资或劳务报酬的,按照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妥善处理。

  19、违法分包合同、转包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发包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实际施工人以违法分包人、转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得依职权追加发包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追加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发包人在其欠付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20、不具有资质的挂靠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挂靠人又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人承揽工程后,以被挂靠人名义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

  21、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何处理?

  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生效判决、仲裁裁决予以确认或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除外。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防水施工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顺利完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范围

  乙方承包的防水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运输、包验收的方式的。

  第三条:工程造价

  1、工程防水面积约为2,每平方米造价按 19 元人民币包干计算(此单价含刚性防水屋面外加剂),总价款约为 元人民币(大写: )。完工综合验收合格各方认可后,按实际收方面积结算。

  2、伸缩缝嵌油膏,盖条(350mm宽),按元/m计算,完工后按实际施工数量计算(含玻纤布、防水涂料、人工等费用)。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施工完成并经各方验收合格,甲方上报建设单位月进度工程款,按上报的单项工程款项的75%支付给乙方,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付足甲方90%款项后,甲方付足乙方90%单项工程款,其余10%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从房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退乙方余额的一半,满伍年后退清余款。

  (2)甲方款项只能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并填写支付乙方单位名称。

  (3)特殊情况,乙方人员收取现金或现金支票款项,需持乙方公司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后才行。

  (4)付款时,乙方必须开齐有效的发票交甲方财务。

  2、结算方式:

  按验收合格的原则,按甲方现场施工人员指导所施工的部位,按实际施工的面积进行结算。

  第五条:施工工期

  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注: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经乙方施工员现场勘验基层,确认符合施工要求之日起计算)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负责人同意、认可签字后,工期可作相应顺延,天数以甲方确定为准。

  (1)甲方提供的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存在事故隐患,且电源等不通,施工现场让乙方无法施工。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气候条件或灾害影响施工进度的。(如:雨季、水灾、火灾、停电等)

  (3)甲方更改或修订施工方案,影响施工进度。

  3、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工期完工,甲方将处予500元/天的罚款的。

  第六条:质量及施工要求

  (一)甲方:

  1、施工面应用水泥砂浆找平,表面要求抹平压光,不应有起砂、掉灰等缺陷存在,含水率不得大于10%。

  2、找平层的阴阳角应抹成均匀光滑的圆弧。

  3、防水施工材料进场后,必须对材料进行现场抽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室必须是经甲乙双方共同指定认可试验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防水层施工完成,经乙方自行自检合格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做工质量及厚度检测。符合要求后,同意乙方作灌水试验,水位至甲方指定位置,灌水时间48小时后再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无渗水现象后,定为施工合格。

  5、甲方浇筑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时,应避免损坏已施工完成的防水层。严格加强成品保护工作。

  (二)乙方:

  1、本工程采用材料进行施工,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企业相关检测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向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推广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2、涂刷厚度3、乙方按性能特点进行施工,并按建筑施工规范的防水分项工程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

  1、如因乙方不按本合同要求,无法保证进场材料质量、施工厚度等重要指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和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提出施工意见和整改要求,并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3、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实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的。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听从甲方指挥和安排。

  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施工操作环境提出合理化要求,确保乙方施工安全和工期顺利进行。

  3、乙方进场前,提供施工方案,经报审批准后方可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若非甲方原因,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未按工地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5、乙方施工及验收程序:

  乙方施工完成后,先自检符合相关要求后,再通知甲方及监理检查,施工质量及厚度都符合要求后,乙方自行进行关水试验,关水时间48小时。乙方自行检查无渗水现象,再通知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符合相关标准,定为施工合格。若第一次试水有渗水现象,由乙方无条件返工至符合要求,再试水有渗水现象,乙方无条件支付甲方水电费,且无条件返工至符合要求。若因乙方施工问题造成甲方受罚,其所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出,乙方必须接受。若因乙方材料及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经试水符合要求的部分,乙方将水清理基本干净后交甲方进行下道工序。

  6、乙方有责任监督甲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便掌握成品保护情况和进行施工指导。

  7、甲方每次组织验收,需作试水工作时,乙方必须配合验收工作,否则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出支付。

  第八条:保修期

  保修期为 五 年,在此期间若出现渗漏,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的,并在甲方通知24小时内必须到达渗漏现场,逾期未到,甲方有权安排处理,在乙方保修金中支付。若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保修中的费用,乙方无条件出资履行保修责任。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和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修改或停止执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生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付违约金 ,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则应赔偿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的。

  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当地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计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新上城原上城影院。

  3、工程内容:钢筋、架模、混凝土地、砌砖墙、水电门窗安装。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月日

  合同期总日历天数: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完成进度合格部分产值80%支付乙方(以此类推),当工程整体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15日内支付本工程款的97%,余下3%作为保修金,一年内若无质量事故退还保修金。

  五、甲方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施工图、该工程的定位坐标、标高,以及函接各种关系,所有工作确保施工合同的履行。如因甲方手续不完善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违约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超过10个工作日按应付工程款的`金额每月5%的利息计算。双方办理完验收15天工程总额的97%,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实为违约,按总造价的5%实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1天按元每天向发包人计付处罚,同时提前1天甲方奖励乙方每天元。延期罚款总额不超过总价的。

  七、补充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内审程序规定执行,涉及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核定,技术经济核定及设计变更等工程技术资料最终以发包人所确定的最终签审人(以发包人向承包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签字确认为准,以此作为结算依据。本工程项目(含今后甲方所有二期、三期工程在同等条件下,直接由乙方承建)

  八、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委任单位:

  施工单位:

  就 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项目内容:

  四、 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五、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六、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2、 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 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 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 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 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 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

  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

  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xx装饰工程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①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代表人(或项目经理):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3.户型: 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主材□或部分主材□ (以“甲方委 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7.合同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_____%首期预付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及中期验收后按合同_____%支付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支付尾款___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工程款及其他款项时,应要求乙方提供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等字据。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双方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居室内家具、陈设,并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相关手续。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具备合格证书、由正规厂家生产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环境保护等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及围护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将垃圾定点堆放。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配合甲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做好隐蔽工程、中期及竣工阶段的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自行支付监理费用。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因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_____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按合同金额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的,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的比例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经双方书面认可后,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支付。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施工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向甲方提供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产 品合格证等,并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设计(施工)变更单);

  2.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正常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及《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为质量评定的标准;以《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期验收(实行工程监理的,监理方应参加验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

  4.在隐蔽工程和中期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工程监理的,应有监理方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和承担费用,并重新约定返修(返工)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具《工程保修单》,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主要负责人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规、环保规定及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 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 同金额的______%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应优先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

  ①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转包方承担。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

  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7

  委托方: 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项目野外工程勘察钻探工作相关事宜,为明确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助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内容及技术要求

  1.工程内容: 钻探预计 米、机台平整及道路施工、施工机械进出场、场内移机、现场实验成孔施工、施工用水机井、临时生活设施等,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为准。

  2.按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任务书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三、工程工期:

  本工程自进场之日起 天内完成全部工程,若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影响,其工期顺延。

  四、计价方式及付款方式

  1、钻探取费单价:粘性土单价为 元/米(含原位测试、取样、青苗赔偿等费用);岩石______元/米;卵石_____元/米;进出场费_____元/米。机台平整及道路施工费用、施工机械进出

  场费用、场内移机费用、现场实验成孔施工费用、施工用水机井费用、临时生活设施费用及其他费用,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

  2、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本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在双方完成结算手续后,甲方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提供本工程勘察钻孔任务书、勘察钻孔布置图等技术要求、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2)指派技术员进行编录工作,并对质量进行监督,对乙方不合格的工作项目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

  (3)协助解决好因占地、青苗赔偿等对外联系事宜;

  (4)按钻孔任务书及技术要求检查、验收原始记录,并对合格钻孔签证。

  (5)勘察钻探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2、乙方职责 :

  (1)按甲方提供的勘察钻孔任务书、勘察钻孔布置图等技术要求及有关规范、规程操作,保证质量优良,钻孔质量未合格者返工经费自理。如该项目在日后建设施工过程中,因乙方钻探勘察时弄虚作假,导致与实际地层状况不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全部相关民事和刑事责任;

  (3)服从甲方项目负责人调度,配合技术人员做好各项工作;

  (4)乙方应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合作项目施工队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等法规进行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如违反安全法规和单位制度及细则等规定条款的,甲方将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进出场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按等额实行处罚;

  (6)按甲方提供的孔深和技术要求备足各种机械和设备。

  (7)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技术人员反映;在进行甲方指定的由技术员旁站监督的测试项目(取样、标贯动探等)应提前通知甲方的技术员。

  (8)乙方如未经甲方允许中途退场,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任何费用。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办清结算、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方式:

  注册地址: 户 名:

  联系电话: 账 号:

  传真号码: 开户行:

工程合同 篇8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乙方参加了甲方组织的“_______智能化一期项目”招标并成为中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鉴于乙方拟承担_______的施工,并接受了甲方为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所做的招标要求,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组成和解释顺序:

  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1、补充协议条款、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和会议纪要等。

  2、施工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根据施工图所作的材料明细及报价)。

  3、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投标文件、甲方招标过程往来的函件。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经过承包人二次设计的智能化系统施工图、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施工方面的规范、标准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本合同乙方每页都必须加盖公章,表示其对该页内容的`全部认同。

  第二条: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三条: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四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付款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及违约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第五条:智能化系统施工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合同在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委托方:

  承接方:

  甲方决定将一标段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一标段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周界防越报警系统及户内防盗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可视对讲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电梯与机房间的布线、摄像机安装调试、楼层显示器安装)、LED电子屏显示系统、机房建设等智能化工程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室外线路敷设、系统调试和操作培训等全部内容。

  (1)深化设计内容包括:

  ①在按照甲方招标时所提供的设备平面布点图,在不改变设备、品牌、型号的基础上,完成安装节点图、拓扑图、施工图等的设计(如需更改设备位置和数量,须经甲方认可)。在通过甲方认可后加盖建筑智能化设计专用章,作为项目报建、施工、验收的依据。深化设计图需在合同签订15日内交付甲方审核(提供纸质文件一套、电子档一套)。

  ②按照甲方招标时所提供的设备清单及平面布点图,完善智能化系统的深化设计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各子系统所参照的规范、标准、技术参数、系统原理、系统功能等,并作为系统报建、实施、验收、日后使用、维护的依据。深化设计方案需在合同签订15日内交付甲方审核(提供纸质文件一套、电子档一套)。

  ③乙方的深化设计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优化过程中工程量如有减少,甲方可按合同单价在总价中减少。

  (2) 各子系统所必须实现的功能及措施:

  ①周界防越系统须与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联动功能,一旦周界有非法入侵,在报警系统得到报警信号的同时,视频监控的显示系统需弹出对应点的监控画面,以使值班人员能够及时观察报警点及其附近的实时环境。周界防越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室外设备的防雷设备和措施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内。乙方需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实施而不作其他费用增补。

  ②中心机房弱电核心设备的防雷接地须单独配置,不接入楼宇的接地系统,所需的包括室外接地系统,以及各凡接入中心机房的线缆、设备所需配备的防雷器等均由承揽方提供。

  (3)乙方可委托具有二级以上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本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4.工程造价:工程固定总造价人民币 元(含税),大写:。合同总价明细及弱电各系统价格明细分析见附件一~九(乙方投标报价清单)。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1)智能化工程总价包括施工图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保修期内维保、税金、风险费等全部费用。

  (2)合同价是按照甲方提供的设备清单和完成该部分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和税及利润。

  (3)各子系统中需由建设工程当地主管部门审批,从系统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均须由当地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办理一切手续、按时投入使用,并承担所有费用。

  5.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技术图纸以及国家规定有关规范和标准。

  (6)设计图纸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清单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二、工程期限

  1.配合甲方工程进度并根据甲方要求(正式通电两个月内)竣工、验收通过并交付甲方,因承揽方原因导致系统未及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而影响到甲方楼盘销售,乙方需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同时须承担以经济损失金额10%的罚款。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的期限,应由甲方当时确认后方能作为工期顺延的依据。

  (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同所含工程范围及内容)。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责权

  (1)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及材料堆放地。

  (2)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撤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工地代表或施工班组。

  2.乙方责权

  (1)按照合同约定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2)乙方必须积极协调好与工地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各种关系。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移交甲方前,负责其所有的.产品保管和成品保护等工作。

  (3)乙方应符合工程当地政府部门的各项规定(例如:弱电工程设计资质、弱电施工

  资质、安装许可证、工人暂住证等)。

  (4)乙方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编制好需移交的各相关技术资料、竣工资料等材料。

  (5)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水电挂表施工,按实结算。

  (6)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须经甲方认可,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并有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书和质保书。

  (7)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8)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9)负责本工程的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是经过建设主管部门考核通过的机电专业二级以上的建造师,并提供无其它在手项目证明;进场施工期间必须做到每天到现场,及时到业主现场办公室签到,按时参加例会。如不到场,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更换其它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进行后续工作。

  (10)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第三方的人身、财产的侵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方式

  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款可以调整的条件仅限于:

  (1)甲方提出承包范围变化,且该变化导致单项清单子目及其连带子目总价(不累计)变化在1000元(含)以内的总价不再调整; 1000元以上的部分(即扣除1千元)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若合同中有相应单项,单价不变;若合同中没有相同的单项,按乙方投标书中的单价组成分析方法、材料单价、取费及优惠率计算,并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2)由于工程质量问题或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导致的变化不作任何调整。

  (3)由于投标前,承揽方未认真进行现场查勘而导致的超过招标文件设备清单的材料增补,相关费用不得进行增补。

  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预付合同总价30%的工程款;

  (2)设备进场前付至合同总价的40%。

  (3)竣工并验收合格,由甲方进行项目审计。审计完毕,付至审计总额的95%,其余作为质保金。

  (4)质保期间乙方能按本合同要求做好维修、保养;竣工验收二年期满,经物业公司和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可结清余额。

  (5)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港闸区工程建安发票。

  3.结算条件: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揽方在1个月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经总包、监理审核后,报业主审核。业主应在1个月内审核完毕。

  要求报送的结算资料如下:

  (1)经甲方工程部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2)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竣工图纸;

  (3)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变更签证单和各种奖罚单(如有);

  (4)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工期延误证明(如发生延误);

  (5)根据竣工图纸和变更签证计算的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报价书;

  乙方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密切配合甲方进行结算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

  六、工程质量及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 优良 。若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揽方负责免费返修,直至达到要求。

  2.承揽方在设备进场及使用时,需按照规范要求提供每个设备的原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文件,作为设备进场报验单的附件。

  3.承揽方不得私自更改所供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如有违反,承揽方除需将设备更换成合同约定的设备外,仍须承担该部分设备价20%的金额作为不诚信罚款。该条款的约束范围包括在设备进场、系统建设阶段、验收阶段及系统使用阶段。

  4.其它要求如下。

  (1)弱电各系统设备、材料、施工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以及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且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设备应有详细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如原厂商无中文使用说明书,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交付甲方的维修手册或使用手册中应含有该设备的中文详细操作说明和重点注意说明),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等。

  (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全新、无缺损且未经使用过的产品,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

  七、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田爱军 (电话:13773622670) 。乙方驻工地代表: 陆建(电话:13615233312 )。

  八、施工及设计变更

  1.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甲方通知设计、施工。

  2.乙方设备清单中的设备品牌和型号,不得以任何借口降低档次。如因技术更新或其他原因造成设备品牌的更换,须经甲方、监理审核认可,且所更换品牌型号的性能应均高于报价清单中的品牌型号。

  九、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5个工作日内 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2.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规范、标准、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技防主管部门意见、建设监理意见、甲方主管部门意见等。

  3.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期限及时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 5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

  (2)工程竣工图肆套;

  (3)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与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4)其它相关施工资料肆套。

  5.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之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应免费培训(含提供培训资料)甲方或物业管理有关的操作人员,直至其熟练操作为止。

  6.工程完成时,乙方须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完整的竣工资料,且必须为原件(书面资料及相同内容的电子档资料),主要包含正确的竣工图、往来文件、安装验收资料、调试验收报告、产品详细资料、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手册及国家/地方规定之竣工资料。

  7.操作及维护手册:乙方应提供至少二份中文操作及维护手册及具有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格式最小为A4尺寸活页夹装。

  十、保修条款

  1、乙方保证所出售之标的具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之品质。

  2、乙方提供的免费质量保修期和工程维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设备为 1 年、系统为 2年。各系统、设备、材料的品质保证期执行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如各系统、设备、材料的原生产厂商提供高于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之品质保证期,则按原生产厂商的品质保证期执行。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5%,且为总工程的一部分。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和工程维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运行保养。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并应在2天内免费修复或更换出现缺陷或品质不符的部分与设备。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5.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甲方或用户未经乙方事先同意进行改造而引起的设备、线路损坏,或因误操作引起的人为损坏、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乙方应按本条第3款的约定进行保修,可收取适当的维修成本费用。

  6.质量保修期和工程维保期满后,维修中止。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则另行签定维护保养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2.乙方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20 %)及经济损失。

  (1)乙方延迟竣工达 10 天。

  (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资质等。

  (3)乙方有贿赂甲方行为的。

  (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进度明显低于项目要求,并影响到其它工种的正常实施的。

  (5)设备材料的品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或使用贴牌和假冒伪劣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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