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2-02-02 13:52:50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工程合同汇编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工程合同汇编6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范围。

  使用挖掘机挖掘土方。

  二、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系数的.方式负责挖掘工作。

  三、施工期限

  施工时间以项目签单为准,乙方必须在施工期限内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如按时未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承包费用。

  工程计费: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要求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发票结算工程款,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为50%。

  五、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保管、维修、保养、辅油及其相应费用。

  2、乙方操作人员要必须按挖掘技术要求的进行挖掘操作。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及时为操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乙方必须按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施工,确保安全。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 代 表 人: 盖 章: 日期: 年 月日

  乙 方: 代 表 人: 盖 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建设单位:

  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各方责任,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机电安装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围

  1.承包方式:

  根据招投标文件、招标图纸、国家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环境状况,按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机械、包管理费、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措施、包环境保护、包设备调试、包机电总承包工程管理、包与土建总承包配合管理、包措施费、包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方案)中采取的技术措施、工艺方法等费用、包税金、包利润、包风险、包各种材料检测费及包完工后的场地清理与余渣、废弃物、余泥外运费用、包竣工验收合格、并综合考虑甲供材料设备采保与运输、装卸费用等一切风险因素。

  2.承包范围: 招标文件、附件及甲方要求完成《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专业工程》施工图所有内容,包括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气体灭火工程、安装工程总承包管理,安装工程各专业管线三維空间设计、留洞图设计及预留、预埋件等的协调管理工作, 服从和配合协助土建总承包等项目管理.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强电系统:

  2.1.1配电室低压柜系统图暂为方案图,从配电室低压柜出线的电缆及母线槽暂按方案图以单项工程计量报价,该部分按实结算。

  2.1.2自低压电房外墙开始,至所有动力配电箱(含消防动力配电箱、双电源切换箱)、照明配电箱(含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电缆敷设均由机电施工单位施工。包括所有提供给其它机电系统

  的动力配电箱(含配电箱)如:电梯/扶梯系统、室内/室外(园林)系统、擦窗机设备、厨房设备、电话/电讯设备、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系统、机械停车系统、泛光照明系统,各机电/弱电系统设备机房、消防控制室、室内/室外动力电源接点和人防机电系统动力电源接点等。

  2.1.3负一层商业区域、裙楼部分的动力系统、照明系统均由机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至配电箱、双电源箱(含配电箱、双电源箱)等,楼梯间照明、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施工至灯具末端。

  2.1.4地下负三层、负二层动力系统、照明系统由机电单位施工。

  2.1.5所有楼梯间照明、所有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设备房照明由机电施工单位施工。

  2.1.6塔楼部分由机电单位施工至各办公室内开关箱(含开关箱体、载流元件),新风机组、空调盘管配电由机电单位施工至末端设备,动力系统由机电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至配电箱、双电源箱(含配电箱、双电源箱)。办公室室内照明、电梯厅、内走道、卫生间、管井的照明由装饰单位施工。

  2.1.7避难层(15楼)除卫生间、电梯厅外,其余照明系统均由机电单位施工。出屋面层照明由机电单位施工。

  2.1.8发电机(含环保工程、废气净化、降噪措施和相关验收配合工作)由招标方另行委托设计及施工。发电机至低压配电柜的连接母线按暂估工程量由机电施工单位报价,按实结算。并协助做好机房的环保工程以及报建、验收工作。

  2.1.9负责电力监控系统、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的设备安装,并配合智能化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调试。

  2.1.10 本工程消防水泵房位于沥王大厦地下室,从本工程配电房至沥王大厦消防泵房的供电线路计入本次投标范围,提供电子版图纸计算工程量,工程分界点为消防泵控制柜上接线端(不含消防泵控制柜)。从消防水泵控制柜到消防水泵间的管线(含控制柜)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11防雷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土建总承包人施工。

  2.1.12高低压配电房由招标方另行委托安装,工程分界点为低压柜出线开关出线端子。地下室侧壁预留的强弱电进线套管由机电单位预埋。

  2.1.13消防水泵控制箱柜、污水泵控制箱、卷帘控制箱由设备厂商配套供应安装,机电单位接线至控制箱进线端子。

  2.2给排水系统:

  2.2.1室内排水(雨水、污水、废水、压力排水、通气管)及室外化粪池、隔油池由土建总承包单位施工,室外排水管道由园林单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自市政自来水表后起(不含水表组、水表井)的室外给水管道、包括室外消火栓的安装,

  由机电单位施工。

  2.2.3除卫生间给水支管外,其余室内给水管道系统均由机电单位安装;卫生间给水由机电单位在管井内预留给水阀门供装饰二次接驳。

  2.2.4除卫生间淋浴支管外,热水管道及设备由机电单位安装,热供水及热回水管均接至沐浴间内,预留阀门供装饰接驳。

  2.2.5室内外园林景观由本次机电系统施工单位负责预留给水接驳点。

  2.2.6机电单位与装饰单位的工程分界点为给水立管、干管上的给水阀门;与消防单位的工程分界点为各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进水口;分界点的管线由机电单位安装。

  2.2.7成品生活水箱由机电单位供应及安装,地下室生活水池由机电单位预留孔洞、预埋套管及安装管道、设备、附件。

  2.2.8由机电单位成套供应的给水设备与控制柜控制箱控制器之间的管线属本次招标范围。

  2.3消防系统:

  2.3.1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所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承包人应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风险);

  2.3.2按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施工图,并按有关消防设计施工规范和承建标准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消防工程承包。

  2.3.3包括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提/推车式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等的施工。

  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喷淋泵取水口开始的所有喷淋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包括安装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

  2.3.3.2室内消火栓系统:所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 包括安装于室外的水泵接合器等附件。室外消火栓由机电单位安装。

  2.3.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各末端设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在招标范围内, 包括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并提供与智能化系统、城市联网报警系统的接口。其中消防广播系统须单独报价。

  2.3.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由机电单位安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2.3.3.5、通风防排烟系统由机电单位安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通风防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2.3.3.6、防火门、防火卷帘由招标方另行发包,消防单位协助消防验收,从消防控制中心至卷帘控制箱的`联动控制线路由消防单位安装。

  2.3.3.7、本工程消防泵房位于沥王大厦地下室,除消防水池进水口和配电房至消防泵房的主供、备用配电回路以外,泵房其他管线、设备以及从泵房至本工程地块内的管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3.8、消防水系统、消防电系统必须的阀门井、电缆井、预埋件等附属工程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3.9、消防泵、稳压泵等成套设备的控制器控制箱控制柜至设备的管线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3.10、设备房气体灭火系统由消防单位深化设计,并单独报价。

  2.3.3.11、手提/推车式磷酸铵盐等干粉灭火器:型号及要求详见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核的消防图纸;

  2.3.3.12、本工程消防系统统一由消防单位组织调试、协调验收,建筑、装饰、机电、电梯、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相关单位配合。

  2.3.3.13、其他发包人认为有需要的且属于消防的一切零星工程。承包人拒绝或在通知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不完成,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增加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也由承包人承担。

  2.4通风空调系统:

  2.4.1地下室、裙楼、塔楼的通风空调(风、水)系统、卫生间排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均属本次招标范围。

  2.4.2空调、通风设备与配套供应的控制箱控制柜控制器之间的配电线路、控制线路计入本次招标范围。

  2.4.3空调、通风设备与消防自动报警、楼宇自控等专业的联接由招标方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施工,机电单位提供接口。

  2.4.4空调冷水机组由发包方采购,机电单位负责设备验收、卸货、保管、二次搬运及安装、调试(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2.5地下室人防战时机电管线由人防单位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平战共用设备、管线计入机电报价范围。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车间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商品房、食堂、招待所(宾馆)、车库、广场、道路、围墙、各类管网、给排水、绿化等,原则上全部发包给乙方承包建设。30层以上高层建筑由乙方负责联系承包商与甲方签订合同承包建设。

  二、甲方有权要求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量的三分之二由甲方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建设,或经乙方同意后由甲方与其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直接签订承包合同建设。乙方不承担分包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付款义务;经乙方同意后由甲方与其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乙方更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付款义务。

  三、甲方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无论是否由乙方承包,均由乙方协助相关手续和协调服务,甲方确保承包商(分包商)按工程决算金额支付1%服务费给乙方;甲方确保现有土地上的所有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进行结算。前述条款甲方应纳入与承包商(分包商)的合同之中,或由承包商(分包商)向乙方书面承诺。

  四、工程造价原则上按照《________年____省建筑装饰消耗量定额》、《________年____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同期《____市工程造价信息》进行确定,各单项工程下浮比例由双方具体协商。施工期限内商混、钢材、水泥等主材价格涨跌10%时,工程造价结算相应调整。

  五、工程期限 各单项工程按双方书面确认的工期执行。

  六、乙方负责协调各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与项目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甲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七、结算办法

  1、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结算办法:按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2、乙方承包后按甲方意见分包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结算办法:由甲方与分包商直接办理工程款结算。

  3、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39;供应材料货款结算办法:乙方有权凭分包商、承包商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货款。

  4、乙方协助工程服务费由分包商(承包商)按预算造价金额的1%在单项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决算造价金额有增减的,服务费多退少补,均由乙方凭分包商(承包商)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

  八、本合同中约定各方给付乙方的各类款项甲方均承担给付责任和连带给付责任,甲方保证本合同中约定各方给付乙方的各类款项及时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具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相关协议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劳务协议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安宁园区钛材加工园一期厂房10kV配电工程

  (2)工程地址:攀枝花市盐边县安宁园区

  (3)承包内容:新立电杆5基,电杆采用φ230×15米,电杆基础采用C20砼浇筑;架设10kV线路0.310公里(导线采用架空绝缘导线JKLYJ-10kV-240),安装智能远程费控表1只、专变采集终端1台;安装10kV成套配电柜5面、400V配电柜9面、直流屏1面;安装10kV组合式高压计量箱,安装500KVA变压器一台,低压配电柜安装,安装800KVA变压器一台(利用原有800KVA变压器,将原变压器及低压配电柜移位新建配电房内),制作户外电缆头1套,制作户内电缆头2套,项目涉及的'各内标识制作安装,空洞封堵、设备接地制作安装遥测,负责将高压线安装至低压配电柜。

  (4)工程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劳务包干价: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2)付款方式: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劳务款。

  4. 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人员、技术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

  (3)有权制止乙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不安全行为,督促其及时改正,必要时可终止其工作。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有权按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4)严格执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制度,负责乙方的办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执行。

  (5)施工所有材料除混凝土外,其余材料由甲方运到施工现场。

  5. 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落实本劳务作业相关的防火、防坍塌、等安全防范措施。

  (2)按约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执行电气安全工器具、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

  (3)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4)动火制度,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已受电、投运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

  (5)工程开工后,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停电、带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施工过程的设备、人身及危害他人的设备、人身安全负完全责任,(包括误入带电设备和线路)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6)应每天检查工器具检测日期是否过期,过期的工器具由乙方自检,如不按照规章制度要求,使用过期工器具被上级领导检查违规使用工器具和罚款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7)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文明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8)工程施工需要停电,必须履行工作票制度。否则所造成的后果一切由自己负责;

  (9)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如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7. 需要补充协议内容: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下述亮化工程,为明确责任,加强配合,保证施工任务顺利完成,经协商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详见施工图

  三、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

  四、工程安装价:LED数码管15元/条,LED点光源15元/个

  五、合同工期:

  本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20天完成。若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台风、大雨导致停工则工期顺延。

  六、价款支付和结算:

  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1000元给乙方作为工程备料款,工程亮灯验收后三天内按实际工程量再付工程款给乙方,保留5%的.保质金,三个月内付给乙方。

  七、双方责任范围:

  1、甲方:提供施工用电电源及材料存放并承担费用,按时支付工程价款,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广告位用电电线,每栋楼主电线配电箱提供到位,所有辅材提供。

  2、乙方:负责做好材料保管,按有关规范、施工图及说明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办理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八、其它事项:

  1、乙方应负责合同范围之内的安全防火、防盗、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乙方必须提供进场人员所购买的保险单证明给甲方查验,发生工伤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如有事故发生,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以便及时处理问题。

  2、如一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装修范围及条件,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负责。

  4、乙方提交具体施工实施方案并作此合同附页,乙方须严格按方案之指定材质购料,施工。

  5、乙方自行设置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全面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安全负责。

  6、甲方委派专人对本工程整个过程负责,主要包括对整个过程质量监控及有关事宜协调。

  7、为保证甲方利益自本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乙方对整工程均作5%保质金,但是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如战争、地震、及他人蓄意破坏、甲方使用不当,盗窃引致相关损失不在乙方免费维修保养之列)

  8、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无效,可提交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定签名后生效。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实际变通须双方协商并作附页,同具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工程价款结算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人:

  承包人:

  经发、承包人协商就**“御景华庭”商住楼工程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壹仟万元工程保证金。

  二、承包人垫资修建该工程从平基土石方至地下室负三层钢筋混凝土底板上口处。

  三、发包人从承包人施工该工程地下室负三层底板上口以上工程时,按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在次月10日内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四、承包人完成本工程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设计施工图正负零时,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此工程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五、承包人垫资修建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按垫资额(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分五次支付承包人。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支付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六、承包人垫资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七、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采用定额或定额文件规定计取进入决算。

  八、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5%。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0%。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15%,此款不计利息。保修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时,扣除已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

  九、发包人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额的正规的发票给发包人。

  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审计报告双方认可后,发包人在4个月内完成工程余款的'支付。

  十一、本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该工程地勘报告提供的数据和双方实际仗量计算,土石方运距按双方认可运距计算,其他按定额及文件规定计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该工程至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期达到或提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工期,发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5%。

  十三、本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承包人提供该工程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十四、本工程计价依据只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计价定额】20xx版和该定额同期的定额配套文件计价,其他计价定额和调差文件本工程均不采用。

  发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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