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合同

时间:2022-12-12 14:20:41 购房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购房合同精选1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个人购房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个人购房合同精选15篇

个人购房合同1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县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以一年之内付余款方式付款。如果房屋出现任何质量或其他问题,一切责任有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房款之日起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一切费用结清。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购房合同2

  售房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位置:xx市xx区xx县xx小区xx楼xx单元xx号

  2、房屋类型xx,建筑面积xx平方米,结构xx楼层,房屋走向:xx,房屋形状:xx,用途xx。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xx。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xx拾xx万xx千xx百xx拾xx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东:西:南:北:

  四、付款方式:

  ( )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 )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四)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3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若因最终产权登记面积与此有差异的,双方互不找补。该房屋为现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现场踏勘该房屋,对房屋的相关情况已经知晓。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尚不具备过户条件,甲乙双方对此予以认可,且不影响甲乙双方的交易。甲方提供取得该房屋的相关资料并待乙方付清全款后交付给乙方。

  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乙方在支付完毕所有购房款后,甲方即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自合同签定日起之后发生的任何费用(指物业管理处增收费用以及其它相关杂费)均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支付五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两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 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为违约处罚。

  4 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

  5 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本房屋属拆迁统建用房,国家政策限制,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在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前合同属有效期内,待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办理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因诉讼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

  十中介方积极协调双方交易,保证此交易真实有效,否则承担连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中介费即付。

  十一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一份。

  十二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合同4

  告贷人:(以下简称甲方)

  告贷人:(以下简称乙方)

  确保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的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的实行,经三方当事人洽谈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正,详细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称号及场所改动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称号及场所。

  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

  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置办价改动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置办价

  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改动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除上述改动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正的`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告贷及担保合同具有相等效能。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收效。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能相同。

  告贷人(盖章)告贷人

  担任人(典当人)

  或授权代理人

  确保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个人购房合同5

  甲方(出卖方):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河西街文笔商贸城______单元______楼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房产证信息为据);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______。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第一期: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为定金;

  第二期: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第三期: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尾款之日),甲方正式交付该房屋、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2、双方定于房屋产权获证日期满五年的时候,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过户手续。登记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甲方必须予以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3、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等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

  第六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甲方应交清之前产生的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等相关杂费。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6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广南县八宝米交易市场_____号拥有的房产(住宅),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0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60万_元整(大写:陆拾万圆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两次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10万(拾万圆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50万元(五拾万圆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付给甲方。

  第四条税费分担:

  一、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承担。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与任何人无异议。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若违反则至少支付给乙方所交定金的2倍)。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以贷款清还。

  2、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7

  卖方:

  身份证号:

  买房: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第二条甲方所售房屋位于xxxx 。

  第三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x,小写xxxx。

  第四条付款方式:xxx

  第五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

  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果甲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此合同之前有将该房屋抵押、偿债、转让等行为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由甲方无条件承担。

  3、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时,甲方应

  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住房面积赔偿及地上物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中间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证明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个人购房合同8

  甲方:

  乙方:

  此房屋是未经上市的房改房,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并经甲乙双方共有人同意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将 号 楼 单元 房屋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售卖给乙方。

  二、房屋价款乙方分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在双方协议签署之日,付款 万元(大写: ),(甲方负责把房屋钥匙等交乙方《房产证在公司未办理好,待公司统一办理完毕后即交与乙方》,

  三、甲方待公司房产证办理完毕后应在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提供无偿、及时的协助,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共同解决,办理房屋过户费用由乙方交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迟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设定权力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付款后,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房款并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总房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以协议签署日期为准。

  五、不管此房屋以后发生什么变迁,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及时并无偿的提供一些证明协助办理。

  六、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视为无效,自双方或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9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住房困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为解决中青年科技骨干的住房问题、稳定科技人才队伍、实现知识创新工程的目标,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在乙方为甲方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条件下,本补贴款暂以借款形式发放,鉴于此,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人的资格条件

  借款人应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现在岗的中青年科技骨干,包括所属(控股)公司人员。其资格由借款人的工作部门和所任教处共同确认。

  第二条 借款人的购房补贴标准

  根据《方案》的规定,借款人的购房补贴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全额差额补贴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借款的用途

  本借款是为解决住房困难的一次性达标补贴款,需专款专用,乙方只能用于购房,不得挪作他用,不以现金兑付。

  第四条 借款的程序

  乙方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填写购房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和甲方人事处认定资格后,与甲方签定本借款合同,凭上述材料到甲方财务处领取购房补贴借款,由甲方以支票形式给付。

  第五条 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

  借款人购买的`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在乙方能保证为甲方工作满________年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自由处置。

  第六条 乙方工作年限的具体计算方法

  乙方为甲方工作________年即取得本购房补贴借款的所有权。

  本________年工作年限,以创新后实际工作年限为准,创新前即在甲方工作的人员,________年工龄折抵创新后________年工龄(具体计算方法见《方案》)。

  第七条 经计算,乙方尚须还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条 乙方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的处理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实际为甲方工作年限未满________年,则不能全额取得购房补贴,调离时需按不足年限的比例退款。

  第九条 担保

  乙方持因私护照出境而暂时离开甲方的工作岗位,如果乙方对甲方的________年服务期未满,则乙方在办理出国手续之前,需向甲方提供担保人,作为归还甲方借款的担保。如果乙方不能继续履行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又不归还借款,由担保人负责归还本合同

  第七条规定相应比例退款。

  担保人应限定为甲方的正式员工,由甲方、乙方、保证人三方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第十条 乙方因各种原因调离甲方,不及时偿还甲方借款余额,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并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标准按借款余额与借款年限来计算(利息按国家规定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个人购房合同10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安置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由_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_市_x区_路x号_栋x单元x层x号安置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计116.2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02.85平方米,公摊面积13.38平方米)。并签订编号为:__的安置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由乙方持有和保管。

  第二条上述安置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一切权利由乙方享有,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充分、及时履行交付房款及相关税费等合同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甲方不享有上述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开发商就上述安置房买卖合同签订任何补充协议、变更合同内容、解除合同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等,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是上述安置房的实际出资人,该安置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该安置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享有前述权利。该安置房基于业主所派生的一切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给付甲方人民币x元,作为借名及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补偿。甲方在借名期间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补偿。

  第六条借名期间,如需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证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办理。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增加任何共有人,也不得将产权证办至第三人名下。甲方应当在实际取得产权证之日起x日内交由乙方保管。如政策变化,乙方在_符合购房条件的,乙方有权随时要求将上述安置房过户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人员名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七条借名期间,如乙方需出卖、出租、赠与上述安置房或者用于抵押的,甲方应当及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上述安置房用于抵押。

  第八条、借名期间,与上述安置房买卖合同和上述安置房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的缴费凭证、发票等均由乙方保管。如需有甲方亲自缴费的,乙方应当及时将费用返还甲方,甲方亦应当及时将相关缴费凭证、发票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借名期间,上述安置房不属于甲方的财产,如甲方有不测的,甲方的继承人无权继承该安置房;如甲方需要分割财产的,不得对该安置房进行分割。

  第十条甲方应恪守诚实,在借名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侵害乙方的权益。如甲方及甲方近亲属侵占、转卖、抵押、赠与以及被法院强制执行该安置房的,甲方应当按上述安置房的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并赔偿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甲方知晓任何第三人主张该安置房权益或者法院强制执行、保全该安置房的,或者甲方作为债务人被诉至法院且诉讼金额达到万元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应对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上述条款当中,凡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应当接到乙方的通知之日起日内按照乙方的要求亲自办理或者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交由乙方自行办理。否则,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之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协议,或者主张协议无效。否则,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进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签订地点:

个人购房合同11

  借款人:

  贷款人:

  借贷条款

  第一条 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 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 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经济适用房贷款 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4.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上/下)浮 %,据此确定年利率为 %,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

  第五条 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 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5.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 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 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

  第六条 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 (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 f、其他: 。

  6.2每期还款日: 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6.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d、 。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 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 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 %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h、发生第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1.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条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 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 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 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

  第十九条 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 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0.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二十一条 质物的处分

  2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 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 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 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3

  第三十四条 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个人购房合同12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在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布局结构平方米,门面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所有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___年___月___日前付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合同13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经济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广南县八宝米交易市场_____ 号拥有的房产(住宅),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0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币_60万_元整(大写:陆拾万圆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币 _10万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两次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币10万(拾万圆整)给甲方,剩余房款币50万元(五拾万圆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付给甲方。

  第四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乙方承担承担。

  二,甲方: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 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产权,与任何人无异议。

  3 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若违反则至少支付给乙方所交定金的2倍)。

  5 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 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 乙方:

  1 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以贷款清还。

  2 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 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 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 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法律。

  六 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合同14

  售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____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万人小区自建房。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楼层,房屋走向:房屋形状:用途。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房屋四界东:西:南: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税费分担的'方法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二、本协议壹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个人购房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度假村组团内楼房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保修半年,暖气保修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度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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