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4-11-29 23:39:0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买卖合同汇总七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买卖合同汇总七篇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车库卖方):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车库买方):_______

  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买方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

  车库位置:_______

  车库编号: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

  平方米总价:_______

  有关事项: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壹间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车库的出售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结清。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甲方先交付车库钥匙,由乙方检查电动升降器及内部设施无异后,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出具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后,车库所有权归乙方。

  四、乙方在取得车库钥匙、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今后与本车库所发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因车库未办理产权证,今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或因政策要求需要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此协议收以甲方先交付车库钥匙,出具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乙方付款为条件,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要回款项或要回有关钥匙和权属证明,并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20xx元人民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2

  家具买卖合同属于买卖关系的合同,在消费领域严格讲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其条款应符合《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但其条款内容依托的是原《经济合同法》,故在条款上必然存在一些差异。而使用该合同的主体主要是广大消费者和各家具零售商,所以在合同的设计上应该以符合商业零售行业的交易习惯和消费者乐于接受为前提,而不应将其设计的过于烦琐,不易使用。具体地讲,合同的第一条规定:“家具名称、商标、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的内容不适合家具买卖行业特点和商业习惯,因为对于家具行业来讲,国家尚未出台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目前也是空白。消费者注重的是家具的款式和材质,而这两项指标目前又没有统一的型号规定,一旦造成质量纠纷,给调解、仲裁或审判在认定责任方面带来一定的困难,客观上讲不利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相互举证。因此很多家具经营者呼吁在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中,用材质替换型号使之更合乎实际。因此,该条应当明确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即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交付合乎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关于质量可以另附质量保证书予以明示消费者。这样规定的目的是经营者出卖的标的物质量上有瑕疵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使消费者能够自主合理选择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请求赔偿损失乃至解除合同。

  其次是示范文本第二条的保修包退条款,目前采用填空式方式。各家具经营者认为采用填空式的办法设置,容易造成一旦出现家具质量纠纷,对消费者举证不利的尴尬局面。因为在填写这一条款时,多数家具经营者均采用对他们有利的方式填写,而未选中的选项则认定为无效。作为消费者不可能对其中奥妙了解如此透彻,容易出现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而实际情况是《天津市家具行业实行三包的规定》等文件均对此做出过明确规定,因此示范文本约定只要符合有关方面的`规定即可,一旦产生纠纷,就可以有效地依据相关规定妥善做出处理。这样即理顺了关系,又方便了消费者。

  另外,示范文本的第九条,解决纠纷的方式,实际上包含了五种方式,即和解、民间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和民事诉讼。按照我国目前的《民法通则》规定,民事合同纠纷实际上只有三种解决途径,即和解、仲裁(含调解职能)和民事诉讼(亦含调解职能),后两种又属于法定救济范畴。而行政调解是依据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消费者协会所做的民间调解也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进行的。将上述四种办法罗列到一起,显然不太适宜。因为工商部门的行政调解和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属于行政救济范畴,并不引起丧失仲裁权或司法救济请求权灭失情形的发生,无论经营者和消费者是否选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纠纷,只要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均不会丧失司法救济请求权,这一程序不是法定的。而《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也就是说仲裁与诉讼两者之间,采取哪种方式解决争议有着因果关系,而且是合同争议解决的法定程序。因此该条实际上将多种法律关系集为一条,从法理上讲容易混淆法定程序和非法定程序的界限。从实际情况看,由于消费者不太了解有关法律程序规定,因此也容易造成丢失或自动放弃有关司法救济请求权情况的发生。所以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条款应当符合零售商业交易习惯和消费特点,细化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合同争议解决的自主选择权。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购货方):昆明沙享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销货方):深圳市华尔多进出口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116850(壹拾壹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

  三、购销条款:

  (1) 乙方生产的货品必须标注甲方指定的货品材质、硬度、规格、颜色等必须

  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无伤痕等。

  (2) 乙方不得把标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标的任何产品出售给其他人或私自进

  行销售。否则,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予甲方。 (3) 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

  任何公司或个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作出质量保证,若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六个月内出现任何质量问

  题,乙方应予以换货或退货,若退货则货款须按退货数量全额退还甲方。 (5) 乙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定金后45天内不能交付全部货品,乙方必

  须全额退还定金并且交付违约金人民币(RMB元)予甲方。

  (7) 若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为甲方生产产品,而甲方不按时提货,甲方已付的定

  金(人民币贰万圆整)则作为违约金赔偿予乙方。

  五、交货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交付全数货品予甲方。

  四、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时,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币:叁万元(RMB元)予乙方。

  (2) 甲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一周内支付人民币:捌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RMB

  元)予乙方。

  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充合同。

  七、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

  双方同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

  行。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1xxx年8月10日,吉祥服装厂(被告)携服装样品到某市大华商厦(原告)协商签订服装购销合同。大华商厦同意订货,并于当月16日签订了合同。当时,吉祥服装厂称样品用料为纯棉布料,大华商厦主管人看后也认定是纯棉布料,对此没有异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吉祥服装厂向大华商厦提供按样品及样品所用同种布料制作的女式裙9000件,总价款为360000元。

  一个月后由吉祥服装厂将货物送到商厦营业地,大华商厦按样品验收后于 1-5天内将全部货款一次付清。 8月25日,吉祥服装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了指定的地点,大华商厦验货后认为数量、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于是按约定的时间向服装厂支付了货款。但是,9月1日,有一位顾客购买此裙后认为不是纯棉布料,要求退货。

  大华商厦立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后证实确实不是纯棉布料,里面含有15%的化纤成分。大华商厦认为吉祥服装厂有欺诈行为,于是函告吉祥服装厂前来协商,要求或者退货或者每件成品降低价款10元。吉祥服装厂则辩称:其厂业务员去南方某市购买此布料时是按纯棉布料的价格购买的,有发票为证,且当时拿样品给商厦看时,商厦也认为是纯棉布料,因而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同意退货,如果退

  货每件成品只能降低5元,为此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商厦主管人员调离岗位,此争议被搁置,直至次年9月26日,商厦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制成品,并要求吉祥服装厂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问题提出」

  本案涉及到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同时涉及到如何正确区分欺诈和重大误解,另外,还涉及到(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民通意见》第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

  在本案中,被告吉祥服装厂在采购布料时误以为是纯棉布料并将其制成成品卖给原告,从其主观上看,并没有故意作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被告的行为不是欺诈行为。 但是,由于原告和被告都将布料当作是纯棉布料而订立了合同,双方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都发生了错误认识,并且此种错误认识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利益,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的规定,此合同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和《民通意见》

  第73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或者予以变更。

  但在此案中,由于双方订立合同的时间为1996年8月16日,而原告在1997年9月26日才向法院起诉,因此,根据《民通意见》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的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存在问题」

  对于本案,存在以下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吉祥服装厂将含化纤15%的布料当作纯棉布料制成成品,卖给原告,并告知为100%纯棉,与事实不符,已构成欺诈,原告享有合同撤销权,可以请求变更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是基于对合同标的质量的错误认识,属于重大误解,原告方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合同已履行完毕,撤销合同、恢复原状将给双方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应对合同的价格条款予以变更,兼顾双方的利益。

  第三种意见认为,虽然原告基于重大误解,享有合同撤销权,但由于原告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原告解

  除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因顾客退货而造成的损失应根据过错程度由双方承担。

  可见,对于双方合同是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还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存在争议。

  《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何谓 “重大误解”?《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一般认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关系某种事实因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有双方误解和单方误解之分,前者指双方当事人意图指向的标的不一致或双方对同一合同因素发生认识相同的错误,后者指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因素的错误理解。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

买卖合同 篇5

  第一条 商品名称 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您所报来的商品品牌、规格型号、颜色及数量后再签字。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单位: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及安装: 交货方式:(送货 / 送货安装 / 买方自提);交货时间: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安装标准及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卫浴洁具的规格、颜色、品牌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 / 安装)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有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 /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__元 ( 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 ,交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________ %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 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 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卖方责任的,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 卖方(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6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石家庄市行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标的物: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总 计¥:rmb(大写):

  1、最终数量以实际入库合格数量计算。

  2、上述价格已包含货物、运输、包装、装卸、税金、利润等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不因市场变化等原因作任何调整。

  二、质量标准:

  按 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如有) 。

  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3封存样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 。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如检验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质量标准条款第二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应予赔偿。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包装标准按 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

  1国家标准;2行业标准;3企业标准;3封存样品质量标准;5其他标准 。

  2、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危险品包装需符合 ,如因包装不当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根据产品运输要求,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注意事项,任何由于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五、附随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等

  1、乙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或质量保证书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

  2、 。

  六、运输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于 年 月 日(分批次/一次性)交付甲方指定的工厂: ;收货人姓名: 电话:

  2、乙方采用 运输,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七、验收标准、验收方法、提出异议:

  1、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但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

  2、甲方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外观检验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批号、重量是否与送货清单一致及合格证是否一致等;

  3、甲方应在材料进厂验收后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提出异议,但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不合格的或存在质量缺陷的,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八、结算与付款:

  1、双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货物总金额,甲方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2、付款方式: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后,采用分期付款,即合同签订后预付总货款的%,货到厂后付总货款的 %,验收合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质保金为总货款的`10%在验收合格满 个月后无息付清。

  九、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约定的时间交付钢材超过 日的,或交付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货的通知要求的时间交付的,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本合同金额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除了继续交付外,还要根据实际延误的时间,每逾1日,按照应交付合同金额的 1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经验收、检验、检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交付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本合同金额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重新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因此造成的交付延误的,根据实际延误时间,每逾1日,按照应交付合同金额的 1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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