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2-01-06 12:08:11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买卖合同范文集锦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买卖合同范文集锦6篇

买卖合同 篇1

  上诉人(原审原告)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强县富强北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李英宽,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汤涛,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今荣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吴山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安亚利,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

  上诉人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空调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房地产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XX)丰民初字第204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周荆担任审判长,法官芦超、郑亚军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1月12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科力空调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XX年9月13日,科力空调公司同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1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价款为: 21 000元。当时双方约定:科力空调公司送货到日月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一区16号楼。日月房地产公司预付定金30%、安装调试后付40%、运行3个月后付35%、余款1年付清。科力空调公司按约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货安装义务。但是日月房地产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未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21 000元和债务利息9525.6元,并承担诉讼费。

  日月房地产公司在一审中答辩称:日月房地产公司先后付给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调公司的货款,科力空调公司也给日月房地产公司开具了发票。尽管科力空调公司对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16 800元存有异议,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16 800元货款是科力空调公司拿走的。但是,科力空调公司现在起诉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 16 800元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科力空调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XX年9月13日,科力空调公司与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日月房地产公司购买科力空调公司的排烟补风机和风机,合计价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设备到现场后进行安装,后即试运行(1个月)达到使用要求后方认。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现场通过合同第七条标准付40%,运行3月后付35%,余下满1年付清。合同签订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XX年底,科力空调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供货及安装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在XX年9月13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自愿协商达成,不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科力空调公司、日月房地产公司均应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日月房地产公司提出“先后付给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科力空调公司的货款”的答辩意见,对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4200元,科力空调公司予以认可。对于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科力空调公司16 800元,科力空调公司予以否认,且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日月房地产公司已给付科力空调公司16 800元货款,对此该院不予采信。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和科力空调公司供货时间,日月房地产公司向科力空调公司付清余款的最迟时间是XX年4月底。此时,科力空调公司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到了侵害,而科力空调公司于XX年9月23日方提起诉讼。科力空调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该院不予采纳。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实质约定的是科力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也可以说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实际上,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只存在XX年底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并安装价值21 000元风机这1笔买卖,此后双方就再没有过依据该合同的买卖关系。而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供应的价值21 000元风机在XX年底已安装完毕。故日月房地产公司关于科力空调公司的主张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成立。科力空调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诉讼请求依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判决:驳回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科力空调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科力空调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合法合理。二、一审判决错误理解和适用了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三、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应从不利于日月房地产公司方面解释。科力空调公司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日月房地产公司服从一审法院判决。其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但其在本院庭审中口头答辩称:一审判决对合同有效期的认定是合理的,认定诉讼时效已过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科力空调公司提供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时效制度的解释,也超过了诉讼时效。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有科力空调公司提供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科力空调公司与日月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日月房地产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货款,但科力空调公司只认可收到4200元,否认收到16 800元,日月房地产公司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付清货款,故对此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及时间,日月房地产公司最迟的付款时间应在XX年4月,科力空调公司XX年提起要求日月房地产公司支付货款的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科力空调公司关于其在合同有效期内主张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上诉主张,因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实质是科力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双方只在XX年底发生了1笔科力空调公司向日月房地产公司提供价值21 000元设备的买卖,且已安装完毕。故科力空调公司关于其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上诉意见不成立,应予驳回。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百八十一元,由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五百六十三元,由河北科力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中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按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坐落于XX区XX路XX号XX区XX号楼XX号,建筑面积XXX平方米。XXX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见附件一)。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方办理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予以积极协助。

  三、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上述房地产的真实状况,保证其产权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乙双方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申请以及产权过户、房产抵押手续时,向银行及相关部门所提供的资料(如: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均保证真实有效。若提供的相关资料有虚假成分,最终导致银行贷款审批以及产权过户、房产抵押手续未能通过和不能正常办理的,由提供虚假资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已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给其他两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五、甲方同意由中介方代收购房定金,中介方于XX年XX月

  日代甲方收到乙方交来购房定金XXXX元(大写:XXXX元),甲方应在中介方收到定金后XX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中介方。

  六、购房定金交付之日起XXXX日内甲乙双方应到中介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任何一方不能按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房地产买卖契约》签订之日,甲方应按规定向中介方支付中介代理费费XXXX元;乙方应按规定向中介方支付中介代理费XXXX元。

  八、中介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收齐甲乙双方相关证件后,乙方应将购房首付款交存中介方,然后在银行确定贷款获得批准后,甲乙双方协同中介方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完结后由中介方在三日内将首付款转付甲方,余款在银行发放贷款后三日内由中介方转付给甲方。

  九、中介方办完相关手续后三日内甲乙双方交验房屋,由甲方提供截止交房当日的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的明细清单(见附件二)。如有拖欠,须由甲方负责结清,如存在预交或节余情况,则由乙方补偿甲方的费用。甲方须在交验完毕后当日内将房屋交于乙方,本协议即告履行完毕。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在得到确认后,除中介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定金外。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购房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中介方已经将部分房款转交给甲方的,甲方负责无条件退回,因此而给乙方和中介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手续的;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在得到确认后,乙方所交的购房定金不予退还,作为乙方违约金由中介方直接转交给甲方。在此过程中,中介方已经将部分房款转交给甲方的,乙方负责追回,因追不回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一天按房价总额0.5%计算违约金与乙方。逾期超过XXX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0.5%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XX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订金,同时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交房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和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 日内修理,如逾期不修理或不能及时解决的,按逾期交房计算甲方违约金,乙方也可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应返还已收房价款外,还应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产权纠纷以致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七)中介方因丢失重要资料及其他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退还所收的中介代理费,并承担由此给甲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卖方):北京XX公司

  乙方(买方):马X身份证号码:342723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家具名称(文本中所指家具包括生活家具和办公家具)单价:元

  总价款为人民币:375,000.00(大写: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第二条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按图纸施工。

  第三条质量标准:按图纸要求,符合行业标准。

  第四条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乙方自提;甲方送货,送货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验收及三包期限: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乙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应按照《____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办理。

  第六条付款方式、地址、时间:签定本合同时预付定金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剩余货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第七条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货款。乙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家具价款1%的违约金;

  (二)无。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无

  甲方(章):北京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或代理人)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卖方: 身份证号码: (简称甲方)

  买方: 身份证号码: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车库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车库的基本情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称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房屋所属的车库,该车库位置在靠南侧一排车库从东往西第 号,该车库未办理产权证。

  第二条、销售价格

  上述车库售价 元

  第三条、费用交接的时间

  l、车库电费的交接日期为 年 月 日,此日之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若办理该车库的权属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四条、保证条款

  甲方保证对所出售的.车库拥有完全所有权,需给乙方提供上述车库的有关的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无设定抵押、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如因第三人对该车库主张权利,甲方需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本合同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决。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房屋出售方):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安阳市街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榷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1、提交安阳市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3、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附件二

  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2、电

  3、燃气

  4、有线电视

  5、通讯

  6、其他

  (二)装修情况:

  双方签署栏文本:(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附记栏

  条文: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临汾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临汾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房产面积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临汾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款调整为人民币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日期:日期:

  优惠价房买卖合同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____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湖北世纪中商百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一、商品名称、价格、数量

  二、质量要求

  三、交货与安装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四、验收

  1、验收标准

  (1) 验收标准为甲方的签字确认稿,甲方验收合格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2) 甲方在验收期内发现乙方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赔偿对甲方造成的

  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验收期为自甲方收到货物 当 天。

  五、货款结算

  1、付款时间:货到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2、付款地点:湖北世纪中商百货商场

  3、付款方式:转帐支票

  六、协议签订地: 武汉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向甲方支付30% 违约金。

  1、制作品交货时间不符协议约定。

  2、因制作品不符合约定,而延误交货时间。

  3、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交货的。

  4、安装不符合约定的。

  5、违反协议其它约定的。

  (二)、甲方若违反协议约定,应向乙方支付30% 违约金。

  八、解除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对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货物或者解除协议。

  九、争议解决办法

  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按协议规定履行各自应负的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则,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十、本协议随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 20xx 年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法律效力,附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湖北世纪中商百货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 地址:

  联系电话:(027)87257559联系电话:

  (盖章):(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