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时间:2024-05-25 13:59:38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

  甲方(承包方): 乙方(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结算方式:

  3、合同工期

  3.1 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

  4、质量标准

  4.1工程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指令和决定

  5.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5.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6.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6.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6.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6.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7.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7.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7.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8、承包人工作

  8.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8.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8.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8.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9、分包人工作

  9.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

  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9.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码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9.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10、设备和材料

  10.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10.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11、工期延误

  11.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1.1.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

  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11.1.2分包人应在

  11.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11.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2、质量检查与验收

  12.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2.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价款与支付

  13.1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4、质量保修

  14.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5、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15.1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

  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15.2对于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搭建的临时设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6、违约责任

  1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6.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16.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6.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6.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7、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8、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部分

  甲方将以下施工项目及内容的工程量分包给乙方实施。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协议,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一、在施工过程中除遇到设计变更的原因造成的材料短缺或无法施工等特殊情况外,人为造成材料短缺的,短缺部分由乙方赔偿:乙方必须在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5日内将单项工程剩余料、拆旧料交回乳山联通公司,如发现没有及时交回现象,5日内扣发500元,再拖延一天追加扣罚100元。

  (1)工程图纸由甲方提供,竣工后5日内乙方应提供详细的施工技术资料,具体要求为:

  (一)电缆工程

  (1)施工完毕的实际施工图纸,必须清楚标布放的每条电缆的长度以及每条电缆两端的尺码数

  (2)每条电缆的引上,余留的长度必须在图纸上标明电缆的引上,余留的长度必须在图纸上标明

  (3)每个分线箱的箱号、线号要在箱上用红油漆标明,并在图线上标明。

  (4)箱号、线号要与交箱内的线路统一。箱号的配置要根据情况,按户线多少来配置

  (5)做完箱、线完头,要从交线箱与分线箱的两头末端进行对线。主干线电缆必须按要求提供测试记录

  (6)最后由乙方把竣工材料装订成册(详细见竣工资料样本),竣工时做好余料点交工作。

  (二)光缆工程

  1、施工完毕后实际是施工图纸。必须标明光缆的实际布放路由。

  2、竣工图纸中必须标明布放的光缆长度,即每条光缆两端的尺码数必须标明清楚。标明每条光缆余留的实际位置和长度。

  3、必须提供真实的光线曲线图,并在曲线图上标明两端位置。

  4、最后乙方把竣工资料装订成册(详细见竣工资料样本),竣工时做好工余料点交工作。

  二、验收时每发现一项不合格处扣工程款10%。

  三、施工中,乙方应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必要时应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如出现因乙方违章而出现的伤人事故,其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出面协助处理。甲方为下属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乙方在施工中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竣工,不得无故推迟工期,推迟一天扣工程款10%

  五、对电源工程,施工人员需持有有电工证

  六、工程费用的结算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按承包工程决算综合工日x23元记取工程费。

  (2)隐蔽工程及签证工日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计取工日。

  (3)承包工程决算综合工日依据乳山联通公司定审的工日为准。

  七、在工程验收时发现问题需要返工的,由乙方负责整改,待全部验收合格,决算到位后20日内向乙方付清工程款。

  八、乙方超过规定日期验收,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工程款日千分之5计算。

  九、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十、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部分

  甲方将以下施工项目及内容的工程量分别包给乙方实施。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施工安全协议,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

  一、工程名称:小型(或零星)管道工程及线路设备工程。

  二、工程内容:20xx年度铺设管道、砌入孔。布放光、电缆等

  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

  1、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并要求乙方整改。

  2、定期想甲方及建设单位(业主)通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3、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并协助甲方按要求及时处理。

  (二)乙方:

  1、乙方所用施工人员必须是劳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法劳动人员,不得赵勇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等,所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智力正常。乙方必须将所用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交给甲方,由甲方装订成册备案。

  2、在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并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安全总结、教育、检查及消除隐患。

  3、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劳动所需的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及用品不到位严禁施工。

  4、严格按照部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

  5、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要求,对指出的安全隐患和缺陷要掀起改正。

  6、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工程质量,并保护线路上原有的设施。严禁损坏原有的通信设施及线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造成通信电路的阻断,乙方在承担经济责任的同时,还有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对违反纪律的责任人由执法部门进行处置。

  7、乙方主要管理好自有及租用的车辆,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要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必要时甲方派人协助,但此后发生的费用及赔付由乙方负责,严禁酒后驾驶。酒后施工,否则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8、乙方要教育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治安条例,严格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如发生违法乱纪现象责任自负。

  9、要管好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要有明细账,不得浪费,丢失赔偿,严禁监守自盗,严禁变卖工程料、剩余料、废料及拆旧料。如有违反除没收非法所得,还将视情节轻重扣罚工程款,直至终止合同,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要做好防火、防爆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止各类火灾、爆炸事件的`发生,若因乙方责任引发火灾及爆炸,责任及所示由乙方赔付。

  11、乙方要做好防中毒工作,采取防毒措施,施工中做好人井通风及毒气检测工作,注意观察及防范周围环境中有无害、有毒物质、气体,注意饮食卫生,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否则责任及损失自负。

  12、乙方要做好放防触电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联系停电,采取必要的防电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夏季施工同时做好防雷击事件的发生,严禁在雷雨时进行施工。

  13、乙方在进行攀、等高作业时,必须要有正规的攀、登设备。并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14、乙方因安全问题引发的责任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15、对于本文未涉及的方面所出现的安全问题及事故,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上述原则进行处理,因乙方原因引发的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自负,甲方不负担责任及损失和赔付。若乙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薄弱、各类安全隐患较多、问题及事故频发、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施工协议,终止合作关系,今后不再将工程分包给乙方。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受托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3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_______________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时间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_______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担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额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合同份数

  36.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

  承包人_______份,

  分包人_______份。

  38.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4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 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

  2、专业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分包范围:具体施工范围以承包人项目部划分为准。

  提供专业分包内容: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 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人的组织、材料采购、检验试验、特殊部位的特殊处理、自验验收、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保修期间的保修),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和服务。

  3、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暂估) (具体以现场实际计量为准)

  小写:(暂估)?__________元

  (其中增值税为:__________元)

  (以上金额其中人工费__________元(人工费总数按以不超过承包合同价的25%为宜),材料费__________元,机械费__________元)注:人工费必须转进列入总包单位合格名册的劳务公司。(本合同中的费用均为含税价,税率为__________%,下同)。

  4、分包工作期限(以下简称“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_总工期:__________日历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一次验收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创优质工程,并不得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使在整个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优质工程等荣誉称号评定时受到任何影响,否则乙方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6、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洽商、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以倒顺序时间解释);

  (2)本合同;

  (3)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4)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件及工程量清单(如招标时);

  (5)乙方向甲方做出的使甲方受惠的各项承诺(如有时);

  (6)经甲方认可的乙方的报价书;

  (7)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或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文件;

  (8)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7、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__;《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GB5030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GB50325-20__(20__年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__;《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__;《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__;以及其他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行业标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和《建设工业产品标准》等,各标准不同时,取相应最高的标准。

  8、总包合同及承包方有关管理规定

  8.1、乙方已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了解了除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和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并已收到且完全理解总包合同的全部条文(除工程价款之外)及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乙方须履行与本工程有关的总包合同条款中与专业分包有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照发包人、监理方、甲方的管理程序办理有关事项。乙方自愿放弃因为对总包合同条款规定或本工程范围或对发包人、监理方、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程序缺乏了解而提出申诉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的权利。

  乙方进场前已对本工程面貌,总包合同工期、质量约定,进场前工程实际状况及进度情况等各因素清楚了解,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了为达到合同约定各目标实现的所有应计费用。

  8.2、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进一步更深入、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若因乙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义务的情况发生的,由此给甲方造成费用损失或承担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8.3、乙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建设单位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建设单位或工程师的指令。如乙方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按 元/次进行罚款,相关费用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9、图纸

  9.1甲、方应在专业分包工作开始 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 套。国家或部颁或省市级标准图集(书)由乙方自备。

  10、项目经理

  10.1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甲方项目经理”)为 ,电话:

  10.1.1、甲方项目经理可书面授权委派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

  10.1.2、甲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甲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项目经理应在回执或甲方所要求的签收证明文件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若以传真或信函形式发出的,在甲方发出或投递后即刻生效,如乙方无故拒收甲方指令单、工作联系函、罚款单、整改通知单等,每发生一次按500元进行罚款。确有必要时,甲方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甲方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或修改意见,甲方项目经理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申告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甲方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方确认的,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但因乙方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10.1.3、甲方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应在相应的时间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乙方在48小时后未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答复的,乙方应进一步向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书面通知,并附上已向甲方项目经理发出通知的附本。乙方在书面向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出进一步通知后的14天内还未收到甲方项目经理或甲方有关部门答复,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直接损失费用。

  10.1.4、甲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乙方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 职务:乙方项目经理,电话: 。

  10.2.1、乙方必须组建强有力的分包项目管理班子及调配足够的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分包工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分包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序号姓名岗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员

  4现场施工员

  5质量员

  6资料员

  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乙方义务,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要求,承诺上述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

  乙方必须确保上述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常驻工地,且无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离场。乙方项目经理每月到场签到时间必须每月到位达 20 天,否则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元;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到场签到时间以一个月为一周期(其中一周期内签到时间不能少于24天),每少签到一天每人次罚款 元,并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累计考勤处罚两次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以上考勤情况将作为乙方履约评价的重要依据。

  发包人可随时抽查上述分包主要管理班子主要成员是否在工作现场,如果一个月内抽查发现有2次不在现场且未事前请假,乙方须支付甲方 元的违约金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上述派驻施工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乙方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需经甲方认可并报相关程序报批后方可变更,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若乙方不按承诺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的项目班子成员不能胜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质、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

  10.2.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视为收到,该类请求或通知,经项目经理批准、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的相应内容生效。

  遇甲方项目经理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等延误的情况,乙方应依据第10.1.3款,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若乙方就此延误未曾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项目经理,或即使已书面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在甲方项目经理未答复的情况下未向甲方法定代表人也未向甲方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提出进一步书面通知的,甲方视为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有关工期、质量、价款、费用等提出索赔要求。

  10.2.3、乙方项目经理按甲方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乙方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经甲方项目经理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0.2.4、乙方如需更换乙方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0.2.5、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

  10.2.6、乙方需与甲方约定保证分包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在项目工地的出勤率,如发现出勤率不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出勤要求和处罚如下:

  名称出勤不满足要求的处罚标准

  项目经理至少20天/月5000元/天

  技术负责人满勤3000元/天

  安全员满勤3000元/天

  资料员满勤1000元/天

  11、甲方义务

  11.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1.2、甲方已完成了下列与乙方施工相关的前期工作,乙方已接受:

  (1)施工场地已具备分包作业开工条件;

  (2)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已完全能满足完成本合同分包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和质量要求;

  (3)乙方已详细了解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甲方的有关施工手续已办理完毕,不影响乙方的施工;

  (5)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交付乙方保护;

  11.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1.4、负责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1.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1.6、按时提供电子版图纸;

  11.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9、在合理施工阶段,甲方免费提供塔吊、施工电梯使用,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的搭拆工作。

  11.10、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指示其它分包班组人员埋设、割据、损坏乙方材料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生的由甲方按市场价给予赔偿,按市场价格给予乙方赔偿后该废材料由甲方自行回收且按甲方公司规定处理。

  12、乙方义务

  12.1、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持证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和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管理规定;

  12.2、乙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8日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2.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如因 等周转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对乙方进行5000元以上/次的罚款;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2.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2.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2.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2.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2.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2.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10、乙方所有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管理人员,在进场时,须向甲方出示并递交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上岗证或特殊岗位操作(合格)证,及按照建设当地省级政府部门的要求须出示的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并向甲方递交相应的复印件。

  12.11、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其雇佣人员),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以索要报酬等名义,擅自进入发包人、监理、甲方办公区或工程现场妨碍发包人、监理、甲方员正常办公,或影响正常施工。乙方承诺其所有的人员,不论何种原因,不会在施工现场内外,作出任何影响甲方和建设单位声誉的行为出现。

  12.12、乙方在进场前必须与所有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劳务用工合法化,并将劳务用工合同报甲方留存一份备查。如工人未有劳动合同,视乙方违约,且甲方项目部将禁止无劳动合同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12.13、乙方每月20日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上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保证工人工资的按时发放,如乙方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表,甲方有权拒付乙方本月应付分包款项。

  12.14、乙方必须按甲方有关现场工人考勤管理制度对现场进行管理,如条件允许,甲方现场装指纹机,乙方负责整理并每月按实报项目经理部,民工工资的发放必须如实反应现场考勤情况,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乙方应付分包工程款,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每月应在工人住宿区予以公示。

  12.15、乙方必须提供企业资信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等,及其相关产品合格检验试验证[必要时]等)。

  12.16、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申报当月完成产值(自上月 日至本月 日期间,含合同外签证),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完成审核计量并办理确认手续。乙方须在 日内按照当月确认已完成产值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合规的 含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分包人提供的税务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并通过甲方财务部门认可。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税收政策变化的,双方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本合同中约定的单价不因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而变动。若因分包人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有权停止向分包人支付相应工程款项。若因分包人自身原因不能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导致总包单位税费增加的,由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可以直接将款项从分包人应付进度款及结算款中扣除。

  12.17、乙方在接到施工设计图纸7天内向甲方提供专业承包的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并负责编制可行的施工方案、安全方案报给甲方备案,同时提供施工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及岗位证书。如地方要求专家论证,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18、按时提供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2.19、(分包项目名称)机械设备等主要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其保管和防盗等费用已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防偷防盗工作(比如工地做围挡、设置监控视频),如发现其他班组人员偷盗、埋设、割据、损坏乙方材料现象,经各方协商后,给予其他班组材料价款相对应的`罚金,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其他班组工程款中扣除给予乙方。

  12.20、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甲方向相关部门劳保费相关手续。

  13、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检查

  13.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的形式提请甲方与其另行签订《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乙方已完全知悉并同意甲方拟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完全同意该两个协议中的所有条款。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与其签订《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的,由乙方承担因未签订该两个协议中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的后果;并完全同意按甲方拟定的《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和《临时用电管理协议》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13.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防(保)护措施不力造成危害职工健康、污染环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遇甲方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时,应予以拒绝,并书面通知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乙方明知或应当知道甲方的要求,或甲方提供的有关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却不予拒绝,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4、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外,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执行落实《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等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为保证安全费用的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根据“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财企[20__]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的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本合同按规定每期工程款甲方扣留 2 %作为本工程的安全投入费用,乙方在每次上报工程款时,必须把项目所发生的安全费用票据(票据必须经甲方项目部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员同时签字确认)上报甲方项目,票据经甲方核对并根据现场评估投入属实与否,由甲方分公司或公司安全部门领导确定签字后,安全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支付,费用超过或不足 %的部分可累计到下次计算。

  项目最终安全费用的结算,分二种情况:一是未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未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可以在工程移交后3个月内退还剩余的安全费用;如果还为甲方公司创造良好声誉(如获得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等称号),可向甲方公司安全处申请,适额奖励专业分包方。二是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执行。

  13.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目标创优施工要求。

  14.安全防护

  14.1 乙方已察看了工程现场,并承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高空、孔洞等地段施工时,首先做好安全措施,在确保绝对安全的环境下从事施工作业。一旦发现拟作业的地段施工作业时,不足以保障人身安全时,首先停止作业,并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并采取防护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已包括(综合)在乙方的分包报酬内。

  14.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购买。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测试其安全防护性能,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使用。发现不符合的不得使用,应立即更换。安全保护用品和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核对、测试费用已包括(综合)在乙方的分包报酬内。

  14.3、乙方进场前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 %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乙方必须保证自身合同范围内的安全文明人工、费用投入及执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乙方安全投入不能满足现场安全施工要求,或不按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甲方对乙方按甲方上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并责令乙方按甲方要求重新整改到位,所有罚款均从乙方已缴纳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保证金不满足乙方过失罚款时,超出部分罚款从乙方总结算中扣除。如乙方进场前不缴纳,甲方有权从进度款中扣除以抵乙方应缴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

  15、事故处理

  1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5.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6、保险

  16.1、甲方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

  16.2、由甲方为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分包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或获得保险。

  16.3、乙方必须为自有及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相应的保险费用已包括(综合)在工程款内。

  16.4、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建筑面积: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3.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3.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3.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3.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3.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3.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3.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4.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4.2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5.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5.3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5.4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5.5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5.6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6.2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6.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6.4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6.5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6.6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6.7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8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6.9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6.10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7.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7.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6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二○○九年四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3、工程地点:建筑面积:

  4、合同价款总额元(人民币),大写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_年_月_日

  竣工日期:_年_月_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6、劳务作业人数: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年_月_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合同专用章)承包人:(合同专用章)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9、发包人义务

  9.1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不得允许承包人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10.6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发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7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8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0.10收到分包合同价款后首先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10.11承包人保证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并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上月本企业在本项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及工资核算及支付情况的盖章书面记录。除此书面记录的用工行为外,承包人在本项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为。

  10.12配合发包人按工程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配合发包人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

  10.13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由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4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10.15劳务作业全部内容经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理由拒绝将该劳务作业交付发包人。

  10.16在发现发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发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10.17其它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的的需要,甲方将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单价:

  四、质量要求: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五、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_年_月_日完工。

  六、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四项指标为零。

  七、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三十日内,乙方提交结算材料,甲方予以审核结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业主工程施工计量认证后的拨款额

  %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工程款为业主拨付额的

  %,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业主拨款额结算。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施工环境、业主及监理关系。

  2、负责技术、协助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3、严格履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

  4、对工程质量、工期、各项费用严格控制,按设计合同要求合理安排、组织、检查。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业主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

  2、施工过程中及时按规定上报报验、验收等施工资料和中间计量、月财务报表等,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保证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4、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5、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及垫付资金等。

  6、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服从上级安全部门及甲方管理,对安全负全部责任。

  7、向甲方缴纳元施工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材料费和人工费的拖欠等事项发生,甲方即予以退还。如有上述等事项发生,甲方有权予以扣除作对应支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能满足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十、合同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20%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50%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五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损失。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8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应当规范、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否则,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或差异大时,则订出的合同内容不全,权利义务不均衡,那么这些都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埋下伏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某些条款遗漏,或者设计不严谨,造成不必要损失。

  依照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工程的分包事项达成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编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范围:

  5、工程造价:

  二、工程期限

  1、双方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开工通知书。

  3、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顺延工期: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业主、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或其它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三、施工准备

  甲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

  2、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

  3、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乙方

  1、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风险提示:

  如果是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四、物资供应

  1、甲方提供大型的施工设备,并缴纳相应的保险。

  除发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甲方供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

  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余款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3、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______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八、安全条款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

  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风险提示:

  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依据文件,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

  各项专业工程分包的总量超过承包人合同工程总量的30%的,或者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费超过30%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税费除外),这是底线,逾越底线均认定为违法分包。

  同时,这里也强调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认定为违法分包。

  另外,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如果存在违法分包的'工程,当出现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那么承包人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再将该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规定支付逾期罚款。

  十

  一、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调解;

  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有关工程量变更及单价调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损失承担,相应工期,竣工验收条件、方法、标准,结算的条件、标准,质保金比例、支付,违约责任等必须与总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一致,特别要坚持大多数分包合同的结算必须在总包合同结算之后进行,降低资金支付风险,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总包单位额外损失的发生。

  建议在起草或者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意见,以防止风险出现。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9

  工程名称: 祥隆万象城六区地下室、住宅工程

  甲 方: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

  乙

  甲方(总承包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安装分公司 乙方 (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及层数:约33000㎡,地上18层地下一层

  二、劳务作业分包项目

  1、分包项目内容: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基础、主体结构(包括二次结构)施工的钢筋(包括所有钢筋加工、安装、连接及焊接)、模板、混凝土、脚手架扎拆(包括悬挑脚手架的各种预埋、安装及固定、装饰阶段脚手架及立面水平防护措施的维护、清理、刷油和最后拆除、钢管分类堆放)、烟气道安装、后浇带、止水螺栓切割修补打磨、内外剪力墙对拉螺栓PVC管切割封堵、砌体(含钢丝网、植筋、构造柱、过梁、压顶)、人工辅助回填土、基槽清理、基坑降排水等一切地基基础、结构主体施工和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施工(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场地硬化、场地以及内外道路卫生、临建及围挡搭设、拆除、临边、洞口防护等)、防护栏杆安拆、料台(包含施工电梯或物料提升机料台及钢管支撑架体)的安拆、场地平整、周转器材进出场装卸车、各种机械设备防护棚和基础及临建设施基础的施工、各种铁件(钢板止水带、对拉螺栓等)的安装、各种预埋件的预埋(包括塔吊及物料电梯的地脚螺栓、附着铁件、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设计文件涉及的预埋)、预留洞的预留、预留洞口的后期封堵、塔机指挥、电工、门卫、协助现场试验取样(包括钢筋、砼试块制作等)、主体结构通过市优质结构验收、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验收等。

  2、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等不达标需整改的费用由劳务分包方负责;如发生罚款,外部主管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100%负责;内部相关部门处罚的款项,劳务分包方200%负责。

  三、履约担保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价款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甲方向乙方支付(含中间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按比例扣留。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转为工程款。

  若乙方违约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内容,并按照乙方投标时的'价格和当地当期实际市场价格(二者比较,以高者为准),将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包括相应的管理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低值易耗辅材、小型设备)从结算中扣除。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价钱一次性包死,不再计取其它一切费用,工程量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xx)计算建筑面积。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以甲方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一切条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所属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及其他成本等费用的增加或者工程开工时间延后为由而要求调整分包价格。

  2、合同价款调整:

  当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需作合同价款调整的,其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变更内容增减总费用占本项目费用±5%以内不予调整,若超过,则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现场签证零工按70元/工日、工程内容变更发生的增减定额工日按03消耗量定额34元/工日计算。经甲方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工程量确认

  3.1需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施工员(或材料员)、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3.2 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劳务作业量报告的时间:4、合同价款支付

  合同价款的中间支付:次月10日前,甲方按审定后的月劳务费的支付给乙方(已扣留%的履约保证金和%的质量保修金)。

  5、竣工结算:分包结算经甲方审核签章后生效。主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款不少于分包工程总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90%(其中10%可以物抵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内付清。

  五、施工工期

  1、自 年月日止。

  2、工期延误

  2.1 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2 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1 %扣减乙方的结算价款。

  3、工期提前

  施工工期按合同约定期限每提前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奖励。

  六、质量与检验

  1、按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质量、规格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主体达到市优质结构标准。砼墙板达到清水砼要求,不抹灰。

  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本项分包工程具体执行质量验收规范(名称、编号):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xx)等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规定,工程质量经有关部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返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承担返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之日,之前双方就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自动终止。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附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文件精神,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工程分包承建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作地点:

  三、 工程内容:室内田径馆和室外田径场地铺设7cm沥青砼,室内田径馆面积暂定为5012平方米,室外田径场地面积暂定为8919平方米。

  四、 承建方式:根据甲方审定工程造价,乙方对工程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材料、包保修。

  五、 建设工期:20天

  六、 工程造价:

  1、 底层为重胶沥青砼单价:4cmXX12元 /cmXX平方米=48元/平方米 13931平方米XX48元/平方米=668688.00元

  2、 面层为改性沥青砼单价:4cmXX14元/cmXX平方米=42元/平方米 13931平方米XX42元/平方米=585102元13931平方米面积为暂估面积。待工程完工后,应按实际铺设沥青砼面积据实结算。实际工程造价为:底层实际面积XX单价+面层实际面积XX单价

  七、付款办法:乙方机械全部进场后,跑道底层乳化沥青喷洒完毕,甲方付工程造价30%进度款。乙方底层重胶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甲方再付工程造价40%进度款。面层改性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经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技术负责人和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再支付至实际工程造价总额的95%,余额5%质保金至本合同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清。由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资料必须按规范及监理收集、归整。整理完善后移交项目部归档。

  八、 材料供应:乙方自行采购。

  九、 技术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修改厚增减项目必须经过业主同意,方能施工。

  十、 质量要求:甲方驻派一名项目经理配合现场质量管理,并接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指派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实行工序、部位、单位三级质量检验制。乙方应按有关技术规范精心施工,每道工序乙方均需在仔肩合格的基础上交业主质监代表,对质量不和格的',无条件返工或停工,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一、施工管理:乙方在开工前须按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向业主及监理投送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经监理批准后方能开工,乙方要积极配合搞好施工协调工作,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搞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保证交通畅通,要进行硬质打围,保证文明施工。

  十二、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由双方商定。

  十三、工程保修: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保修壹年。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合同签章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土方挖运工程施工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作范围: 项目基坑土方、基坑独立基础土方以及基坑支护灌注桩泥渣的开挖、装车、外运,注桩泥渣的开挖以及人工配合机械挖土后的地面平整(平整度按规范标准执行)、挖土时对工程桩的保护等工作。

  三、合同价款

  1.基坑土方外运: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确认按挖掘前天然密度体积(自然方)为准计价: 元/m,弃土点为政府指定位置,如以后需运至超过政府指定弃土点5公里以外,每立方土加1.5元。保证金在进场开挖后15个工作日后退还20万保证金,剩余保证金待全部完工后15个工作日退还。此单价为综合包干价,以后不做任何调整(即包工、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工程桩的成品保护、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税金等的方式进行施工)。

  2.在合同实施期间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和政策性调价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该综合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规费、环保、市容、公安等部门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并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市容、防止污染等相关措施的一切费用)及完成该项工作的一切工作内容。

  3.综合单价中包括相关政府部门收取的渣土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应及时代甲方办理该项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并承担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工期要求:

  以 项目总进度计划确定合同施工工期,乙方必须满足建设方施工工期要求,如乙方未在建设方计划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而造成建设方的处罚以及相关罚款一律由乙方承担。

  五、管理责任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0000元(伍拾万元)屡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日起 壹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到本合同指定帐户内。帐户: 户名: 帐号:

  2.乙方不得转让,转包该合同,否则一经发现即行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乙方现场安排专业管理人员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来开挖土方,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机械,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并从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及不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5万元罚款。

  5.如果土方运土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基础土方工程量不予结算,并且没收全部保证金。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根据业主合同待基础完成后收到业主第一次进度款后付完成工程量的`70%。剩余30%进度款在收到业主第二次进度款完成支付。

  2.每次拿进度款之前乙方应开好相应款项的增值税发票。

  3.土方工程完工后并且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15个工作日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

  4.土方工程量计算根据双方签字的《原始地面高程图》作为工程量计算的依据,经签字后不作任何调整。

  七、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指派专人负责安全事项,检查施工机械运行情况,禁止带病作业,严防机械事故及人身伤害。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引发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若造成人员伤亡,乙方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2.渣土外运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因乙方渣土运输车辆违章引发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事故性质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注意保护环境卫生,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大门内设置并安装洗车平台的成套设备,渣土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前,乙方要派专人清洗车辆,保持车辆轮胎洁净无泥土,防止车辆带土上路污染城区道路,由此造成环卫部位的所有处罚由乙方承担。

  4.渣土必须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认可的合法弃土场地或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如发生抛洒、随意倾倒渣土事件,造成相关部门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施工技术交底,组织工程验收以及解决施工中所涉及甲方的相关事宜;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项;

  3.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在土方外运、倾倒等作业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协商好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顾全大局;

  5.工地内修筑交通运输便道及需要铺设钢板,由乙方自己承担钢板运输及租赁费。

  6. 乙方在土方挖、运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或造成甲方停工整顿等事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已完成土方工程量款不予结算及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乙方负责渣土外运的一切手续及道路清洁所发生的费用,如因道路清洁问题引起的暂停施工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土方挖、运、清理分包清单报价

  公司

  工程

  经我司研究决定, 项目土方采用包干制综合单价: 元/m3,并自愿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

  具体相关事宜,按合同条款执行。

  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保证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所在地:

  二、承包范围及质量要求:

  ⑴土方工程;

  ⑵钢筋、砼、模板、架子搭拆、放线等工作;

  ⑶砌体、抹灰(除一般抹面外还包括抹找平层、保护层等工作);

  ⑷支架安装,盖板、井盖安装填缝;

  ⑸耗材(包括扎丝、铁钉、铁丝、胶带、模板用油、海绵条等)、周转材料(包括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设施料等)、小型机械(包括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砼震动泵、平板振动器及现场倒运工具和作业工具等)、小型工具等;

  ⑹施工现场用水:甲方承担购水费用;

  ⑺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劳保防护用品等;

  ⑻承包范围不包括提供钢筋、商砼、沙子、石子、水泥、砖等主要材料。

  (一)钢筋工程

  1、钢筋翻样。

  2、钢筋机械就位、操作、工作台制作、安装和布置。

  3、乙方结构工程中所直接使用的材料的二次倒运(不包括因甲方发生的反复倒运)、归堆码垛、除浮锈、原材料的标识工作。

  4、钢筋合理下料,运至工作面及钢筋焊接。

  5、钢筋制作:

  ①除锈、调直、切断、冷拉。

  ②钢筋的电弧焊、绑条焊、平直钢筋闪光对焊。

  ③对绑扎后的成品钢筋进行有效的保护。

  ④马凳筋、梯子筋、保护层垫块的安放。

  ⑤钢筋水平、垂直控制限位卡具的加工。

  ⑥设计洞口、施工预留洞口的钢筋切割,洞口加筋的制做、绑扎、连接。

  ⑦工作面行人通道的搭设拆除,浇捣混凝土时钢筋保护工作。

  ⑧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

  ⑨严格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完场清,保持工作面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

  6、钢筋进场卸车。

  (二)、模板工程

  1、依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制定详细的模板施工方案和施工操作工艺,甲方审定后,共同遵守。

  2、提供详细的模板工程的材料计划,供甲方审定。

  3、严格依照蓝图绘制模板详图,进行模板的制作、拼装。

  4、木工机械就位,操作、保养,安装、布置。

  5、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设施料(钢管、扣件、卡具、脚手板、对拉螺栓等)到场后的二次倒运、归堆码垛。

  6、模板的安装、加固、校正、拆除:

  ①模板的清理、刷油、擦光,模板的嵌缝、贴海棉条。

  ②支模所需的各种材料(模板、方木、钢管、扣件、卡具、脚手板、螺栓等)的场内水平、垂直运输,且在工作面上分类整齐堆放。

  ③支模所用脚手架的搭拆。

  ④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对模板进行就位、加固、校正。

  ⑤拆除后的清理、刷油及整理工作。

  7、模板加工场、堆放场地及模板安装工作面要按文明工地要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要整齐划一。加工场地、堆放场地及工作面应随时保持整洁做到工完场清。模板加工的余料、刨花、锯沫清理不得超过四小时,并按甲方的要求,清理、堆放。

  8、模板安装完毕后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向甲方报送自检记录,参与甲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混凝土浇灌过程的模板看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9、模板的拆除,清理、刷隔离剂保护、材料分类堆放、码垛。

  10、施工过程中,合理节约材料。

  11、模板材料进场卸车。

  (三)、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

  1、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艺的制定。

  2、混凝土输送管道的布设、安、拆,临时运输及施工通道的搭拆。

  3、严格按照清水混凝土的操作工艺进行浇灌、振捣、抹面、覆盖塑料薄膜或麻袋浇水养护,精心施工,做好成品保护。

  4、本着对甲方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不浪费混凝土,对工作面散落的混凝土、砂浆及时清理再利用,浇捣混凝土的区域随时保持干净。

  5、每次浇捣完毕后,泵管的拆除、清洗,输送泵场地的清理。

  (四)、砌体工程

  1、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队组自检并配合受检,运输道搭拆,整个施工现场内一切所需材料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装卸和运输(含人力运输、人力传递或机械配合运输,含超远距离运输及超高运输,含反复多次转运)。

  2、清理基层,拉线,弹线,吊线,立皮数杆,筛砂,调制砂浆,配合做砂浆试块,搭拆所有砌体架子(含超高),砌体外架翻板,选砖,铺浆,砌砖,勾缝,安放木砖、铁件,预留孔洞凹槽,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砖及其它建筑垃圾并装袋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放等。同时做好砖缝灰浆养护工作。

  3、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预算定额和劳动定额砌体工程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五)、架子工程

  乙方负责乙方承包范围内施工所需架子、钢筋棚、木工棚搭设、拆除(不含主体完成后乙方人员撤场后拆除内容)。

  (六)质量标准

  确保获得沟道主体合格优质工程

  (七)工程进度

  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以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为准。

  (八)文明施工

  乙方保证自己的施工区域、作业面、生活区保持整齐、干净、无散落材料。争取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程标准。

  三、双方履行的责任、权利

  (一)甲方责任、权利

  1、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制定工程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均衡性和连续性。

  2、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并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乙方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等职能工作。如乙方在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及时退场。

  3、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根据施工需要向乙方及时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种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合格)。乙方对材料要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接拆甲方提供范围以内电源、开关,违反操作规程者,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人员甲方要进行进场前安全教育。宣传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周围和重点防范部位必须设立警示牌。甲方还应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逐日进行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停工及罚款处理。

  6、甲方现场制定的管理制度,在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的配合、遵守:甲方下达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技术等指标任务,乙方应努力完成。若乙方逾期不能完成施工计划,甲方要根据施工整个过程进行分析。寻找原因,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处理。

  7、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乙方进入工地后必须给全体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住宿办工用房、食堂餐厅用房、生活用水用电等到条件。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进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乙方将所有施工人员工资表及进场人员花名册及各工种上岗证复印件上报到项目部。

  ②应配备一套完整的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责任心及事业心强、业务技术精通的管理班子及联系方式报甲方备案,需要调整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保证配备满足该项目施工要求的人数及技术水平,具体要求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③严禁使用童工和体、智残缺工人。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组织施工。同时乙方不能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所发生的工程款甲方有权拒付。

  ①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图纸设计、答疑文件、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精心组织施工,按照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乙方要建立自查自检与工序交接制度,严把质量关,质量必须到合格,争取优良。如果因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或工期造成甲方、监理、业主严重不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2日内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损失费用,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②安全要求: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进场时协助甲方做好进场前安全教育。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对于高空作业,必须严加防范,系好安全带。室外高空作业操作前首先检查脚手架是否安全,是否牢固等。如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隐患,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后方可施工。在专人动用简单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时,要注意用电设施的接线是否正确、安全,电线是否损坏、老化、开裂、裸露等。使用时要正确操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在模板支拆进程中,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防止模板、卡具、扣件及穿墙螺栓等材料坠落伤人。如果乙方人员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协助。

  ③进度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议定的进度计划进行组织施工,若工程达不到要求,是乙方的原因,乙方承担责任,每拖延一天甲方按500元/天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其及时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的原因,甲方承担责任。

  ④工完场清与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应有计划、有秩序的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料清。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多余的材料必须清理干净,分类堆放。施工现场要做到随手清,要把所有的材料堆放在指定的地方。对于不使用的材料应及时退还甲方,以免造成材料积压、浪费等现象。

  ⑤施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汇报,加强双方的工作联系,解决现场的问题隐患,对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不准自行盲目处理。

  ⑥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及国家法律。

  ⑦做好工程过程验收申报工作,要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配合施工中的各项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材料管理

  1、甲方的材料管理应该是过程控制,对于当时发生的问题必须当时解决或处理,以真正达到合理使用材料节约成本的目的。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的配合甲方的管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限额领料制度,对于超限额材料部分按市场价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丢失责任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量以乙方签字的出料单为依据。

  4、乙方若发现其它偷窃材料和破坏工具、设施、设备的行为,应立即向甲方反映并协助甲方处理。

  5、因材料的.问题而发生的甲方对乙方的扣款调拨,必须由乙方的现场总负责人签字方才有效。

  四、结算及付款办法:

  1。按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

  2。承包单价:砖砌地沟单价2800元/米;砼电缆沟单价为3500元/米;检查井单价为25000元/座;人孔井单价为10000元/座;挖土单价为15元/m3;3:7灰土回填单价为160元/m3;素土回填单价为30元/m3;余方弃置单价为69元/m3;承包总价(暂估):壹仟捌佰伍拾万元(¥18500000。00)。

  3。零星借用工综合单价180元/工日(人民币),若发现乙方虚报零工,将处以5倍以上罚款。

  4。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参考市场价结算。

  5。该合同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

  6。工程款的支付: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付款相应条款,如业主在乙方承包范围竣工时未支付甲方工程款,甲方应适当支付乙方已竣工工程量的部分工程款。

  2)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完成量(经监理单位、总包方验收合格的工程量)70%的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建设单位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扣除当月罚款单、扣款单)。

  3)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剩余款项结算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5%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24个月内一次付清(扣除甲方维修费用)。

  五、验收标准:

  1。双方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工程质量按照最新颁布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六、合同说明及奖罚办法:

  1。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负责一切损失,因甲方的材质及投入不到位甲方负责一切损失。

  2。若乙方拖欠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民工工资,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处以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的双倍欠款(工资)的罚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实际施工过程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公正、客观、平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七、其它约定

  1。合同是双方最高法律文件,任何一方的言行都不能超越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都有追究的权利。

  2。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甲方对乙方罚款或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等问题,不能超过合同的范围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办理有关处罚或签证的手续。

  3。“罚款”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管理手段,而不是目的,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合同的事,甲方应先签发工作联系单或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按时有效的整改,甲方可以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处罚必须遵守及时性、公开性、公正性三原则。及时性要求当时发生的问题立即(或二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公开性是要求罚款要公布以起到教育的目的;公正性是指罚款不能违反合同和违背国空有关政策、法规的准则。

  4。为保证质量、加快进度,必须保证工序的按时、顺利交接,要求甲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过程控制、跟踪检查、及时验收,同时甲方应保证工程监理人员的验收应不分昼夜的随工序跟进,不要出现“检查滞后”和“验收滞后”的现象。

  5。甲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乙方进行管理时必须文明管理,双方都应做到文明行为、文明用语、互相尊重。

  6。甲方有事需要乙方协助的,乙方应力所能及协助。

  7。文明施工:如乙方能及时将甲方场容、场貌及各项要求都达标了,给甲方带来经济效益社会名誉,应给乙方相应的经济补贴。

  8。文明施工的道路硬化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劳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对甲方的材料应合理使用,不得浪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布的材料管理规定及处罚与合同是有同等约束力。

  10。对于符合事实的罚款单,乙方不得拒签。

  11。乙方应办理好相关的劳务手续,凡涉及劳动部门的证件,费用乙方应自理。

  八、暂按此合同承包范围,若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质量、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包范围。

  九、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另有约定除外),否则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结算付款完毕后自行失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为大包干合同,乙方已知悉施工场地的要求及困难性。乙方需保证将施工场地原有的消防联动报警点全部更换完毕,保证消防联动系统能正常运行,并且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若消防大队提出因消防联动报警点不够所以未能通过消防检查,由乙方负责增加消防联动报警点,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所有增加的报警设备的费用,以达到能通过梧州市消防大队的消防检查为准。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含税价)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全部货到现场经甲方工作人员点算核实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安装调试完毕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消防检测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25%,工程结算总金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六: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且乙方必须能确保通过甲方所在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最终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检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国家消防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消防报警主机应设置及可兼容联动甲方现有设备的远程手动启动及自动联动防火卷帘门、消防水泵、消防风机功能。消防报警主机应具备监视泵故障功能。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中的消防电话系统应正常通话。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必须正常工作,一旦出现故障,无工作报警的,经过查证原因是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时,乙方须负责修复和处理赔偿相应的损失。

  5、消防主机移交使用时如厂家所生产的主机操作系统存在需要密码开启操作的所有系统,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使用密码供甲方保存使用。一旦出现须要密码开启至甲方消防主机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造成的损失,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负责修复和保证甲方消防主机能够正常使用。

  6、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七、安全施工: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质量保修: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签字验收后报警主机三年、前端设备两年。期满后须提供零部件采购渠道和相关供应厂商的联系电话。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必须修复正常。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至少1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3%的劳务费。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本条第二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九、甲、乙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操作维护人员4人,正常维修维护处理人员2名。直至能够完全独立处理操作和维护工作。

  十、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的,工期顺延推迟。

  3、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4、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5、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合同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满足甲方建设内邓高速№、2标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部分桥梁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工程名称:内邓高速№、2标桥梁工程

  1、2 工程地点:河南省淅川县

  1、3 工程内容:甲方组织机械开挖基坑,乙方人工配合土方清理。从截桩开始到桥面铺装的所有工作(预制梁板的预制吊装不包含在内),破除桩头按φ1、2米的250元/个,φ1、5米的300元/个包干使用。

  1、4 施工范围: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二条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 本协议书及附件;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国家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 图纸;

  8) 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工期

  3、1 工期: 日历天

  3、2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3000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协议价格的10%;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乙方不按协议、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要求乙方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能影响协议工期的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确保省优,争创国优。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协议价款的10%,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工程实行首件认可制,乙方必须按业主及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

  4、2为加强本项目工程管理,保证甲方的合同执行监督力度,督促乙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利用经济杠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甲方将扣留乙方计量款的2%设立XXX。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就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乙方进行履约考评,如乙方达到考评合格标准,在完工结算时,2%XXX将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 协议价款

  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协议。工程量清单如下:

  第七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 工程量单

  8、1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工程量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6、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现场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 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拼装、维护、拆卸、迁移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 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

  8、4 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措施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例如冬季养生费用、混凝土垂直运输费等。

  第九条 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7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

  第九条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 ,技术负责人:____ 。

  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20xx元,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条 甲方责任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0、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及交工验收;

  10、3 协调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0、4 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0、5 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0、6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0、7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11、1 对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监理及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1、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协议规定的标准;

  11、3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1、4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11、5 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意外伤害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总价1‰的费用。

  11、6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1、7 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提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报告,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1、8 按时提交各种计划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9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1、10 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12、1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2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13、1 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3、2 为保证以上安全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3、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

  14、1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4、1、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4、1、2 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计划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噪声;

  14、1、3 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4、1、4 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4、1、5 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4、2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6、1 本工程所需要的砼、钢材、钢绞线、锚具、支座(含楔形钢板、临时支座、套筒)、弹塑体、及灌浆料(灌浆料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人工拌合)、压浆材料、预埋件、波纹管、伸缩缝、竖向预应力钢管、钢模板。乙方负责人工配合卸车、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及费用。主要材料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损耗进行领用;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损耗为钢筋I级钢1%,II级钢1、5%,混凝土0、5%,钢绞线3%(钢绞线工作长度在结算时不进行计量,也不含在3%的损耗内,该部分量只在材料计划和最终材料核算时根据设计图纸或技术交底数量进行考虑)。钢模板全部回收,竹胶板周转四次以上。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损耗率,甲方将按供应价×1、1从乙方每期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

  16、2 周转性材料、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包括且不限:如施工中使用的吊车、钢管架、扣件等由乙方提供;其它小型机具(包括张拉设备、发电机、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砼振捣设备等)以及焊条、扎丝等材料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关于材料检验批次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完成取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动力(水电)包含在单价中,乙方承担。

  16、3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和每月25日分别提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需用总计划和下月需用计划,甲方经审核后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及时组织货源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6、4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能满足业主及甲方的强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对机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发生泄漏污染事件;

  16、5 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及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收5%的管理费用列转乙方使用。

  第十七条 工程款支付

  1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17、2 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7、2、1 乙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后,对完成的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报送甲方,甲方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由专业工程师配合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完成对已完工程量的确认,由项目合约管理部门核实;当验收结果不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及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2、2 每月25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进行结算;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本月(指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止)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量确认单;

  (2)本月完成的协议外工程价款;

  (3)按协议规定本月应结算的其他款项;

  所有报表都需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签字核实并经项目经理签发的确认单才能计量。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发生协议外施工项目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机械)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给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的经办人员应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当天内并填写确认单(一式两份),经甲方的项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确认,项目经理签发后给乙方留存;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的经办人员及时填写确认单,甲方的项目经理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7天内没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时,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权利并不允许再次申报。

  17、2、3零星用工现场签证:本工程所需要的零星用工的单价及数量必需经甲方的现场技术负责人、主管经理、商务经理签字认可,用工单价按60元/工日进行结算。每个工日按10小时计算,不足10小时的按实际使用时间除每个工日10小时进行换算。

  17、2、4治安费、卫生费、暂住户口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养老统筹金、保险费(除一切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外)等向有关管理部门交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交,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7、2、5 甲方在收到乙方月结算申请后及时予以签认,并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按报表确认的金额,扣除下列费用并报公司审核确认后支付给乙方:

  质量保留金10%;民工工资保证金 5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5 %;按协议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等;

  17、2、6 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协议要求或甲方对乙方的现场管理、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时,甲方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以防止因乙方履行协议不利可能造成的损失。

  17、2、7保留金的支付:保留金为月支付额的20%。

  (1)乙方在工程完工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和甲方验收合格后28天内按甲方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 3 份的结算报表及结算所需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在乙方完工退场后经甲方项目部结算后的28日内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2)在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结算完成6个月内,未出现有民工工资欠款及材料设备款项的欠付,可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3)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17、3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通过银行汇款到协议中指定账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工程款使用

  18、1 甲方应按照第十七条有关工程款支付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情况进行监督;

  18、2 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项用于所有发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乙方在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之前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用款计划,并在下次付款申请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实际使用情况明细及相应的证明资料供甲方审核备案,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18、3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用、转移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18、4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第十九条 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19、1 乙方在首次民工进场后10天内或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进场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以备甲方核查。

  19、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在任何条件下均应视为优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资的款项;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项,均应无条件优先支付相关的全部民工工资。当甲方发现乙方收到款项后7天内仍未支付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其任意款项并依据其提供的民工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十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按时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各种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缺陷责任及修复

  21、1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从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以10%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21、2 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缺陷修复指令起7天内派人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乙方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21、3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二条 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业主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三条 履约担保

  23、1 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5万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23、2 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并返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时7天内返还乙方;当乙方未能履约或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无需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23、3 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风险条款

  24、1 有关工程量确认依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对甲方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4、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凡涉及到甲方经济责任内容时,乙方有义务报甲方确认并加盖与本协议一致的印章后,方可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调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4、4 当甲方对乙方的工程验收后,不排除因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24、5 因业主的原因和责任,造成结算争议和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25、1 如果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5、2 甲方和乙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失效及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1) 乙方的施工进度或质量不满足协议或规范的要求;

  (2) 违反协议规定,乙方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

  (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 乙方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5) 经常不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第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资金惩罚,第二次完不成时则甲方有权对其工程量进行分割,第三次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其它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或围攻甲方施工,办公区域,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经济或者其他合同,其权利义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协议第二十二条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保修事项,保修期满,付清保修金后,全部协议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____ 住 所: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____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____ 电 话:

  传 真:____ 传 真:

  开户银行帐号:____ 开户银行帐号: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15

  甲方:

  立协单位: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就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问题,签定劳务发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的辅助协议,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条款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协议书”各条款,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如协议不成,由地方仲裁机构仲裁。

  二、双方各自应履行的条款

  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与安全规范标准,企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应予以检查、查验证件。

  3、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予以督促检查;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以及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并按照公司相关的奖罚制度进行处罚,督促按要求及时整改。

  4、对乙方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措施。

  乙方

  1、乙方必须具备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教育

  2.1负责对本单位参与施工的职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做好进场职工安全教育档案资料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到100%。

  2.2乙方保证安全生产,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无重伤、死亡事故;严格执行甲方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3、安全监督,文明施工管理

  3.1按照甲方下达的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五规范一标准要求施工。

  3.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安全评价不合格或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作业环境要求的,造成不能汲取安全施工费用,并且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原已预付的安全施工费,乙方单位负全部责任。

  3.3建立工地安全领导管理体系,配备专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要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

  3.4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不得推诿。

  3.5乙方在甲方施工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没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施工机具、设备、消防器材等,不得私自搭设电器线路,否则发生安全事故,除负责全部责任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证件要求

  乙方必须配备本行业所要求的各种操作证。

  5、安全事故处理

  5.1施工过程中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乙方要按行业事故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及时通知甲方,并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5.2乙方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内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社会影响方面的损失。

  5.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风险保证金

  乙方承包的工程时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险抵押金,按照工程造价的 ‰交纳,工程竣工结算时,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章作业罚款,甲方应将抵押金如数退还。若发生事故和违章罚款时,按照甲方的相关奖罚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本协议书填写一式三份,报甲方公司安监部门备查。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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