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1-12-09 13:59:31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施工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施工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施工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钢窗工程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协商签订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量:依据设计图纸,计算实际工程量。

  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工程造价:工程承包方采用包工包料,/㎡ ,工程决算是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

  工程拨款和结算办法:承包方工人进场付,产品进场验收合格窗框安装完毕后,付 ,窗扇安装完毕具备交工条件付 ,纱扇安装完毕竣工验收后支付,下余 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一年后支付保证金。

  第三条 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接甲方通知正式开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单栋 楼号有效工期为 天。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材料要求:

  1、钢材料为80系列型材( )。

  2、玻璃为双层5mm+6 mm+ 5mm厚白色浮法玻璃。

  3、承包方负责质检等验收。

  4、发包方负责与工地及周边环境协调,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任何人不得以各种理由提出无理要求等。

  第五条 违约责任及奖惩

  1、如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2、因发包方原因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发包方负责。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有关合同的修改条款、洽谈记录、会议纪要以及有关资料统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至办完竣工验收、决算完毕,双方结清一切手续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发包方二份,承包方一份,执行中若不遵守合同条款者,应承担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上述条款未尽不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范本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1.5工程质量:

  1.6合同范本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即“承包范围”)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如甲方因未能做到以上要求,而导致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2.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 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

  2.3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4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范本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5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在监理合同范本中应明确,并将合同范本副本交乙方 份。

  2.6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7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8协调有关部门乙方进场前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程

  3.1开工前天,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与甲方进行现场交底。(或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3.2开工前 天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以后按月、周提供月、周进度计划。

  3.3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范本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理、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

  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7施工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地点。

  3.8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条例》。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范本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在4。1条件下,本工程合同范本施工期约定为 工作日。

  4.3本工程合同范本约定施工期以收到第一期工程款当天起计算

  4.4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范本价款采用第种。

  A、固定价格 B、可调价格(按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范本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付款进度 付款百分比金额

  1 人民币:元(¥: )

  2 人民币: 元(¥: )

  3 人民币: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竣工后 天内,结清工程总价 %尾款。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

  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扣失。

  第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9.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范本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9.2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范本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9.3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0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照合同范本约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

  10.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10.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范本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10.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应照价赔偿。

  10.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8因一方原因,合同范本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范本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1条 保修

  11.1本合同范本保修期为竣工之日算起,为期 年。保修范围为本合同范本中规定的乙方承包的项目及内容。

  11.2因不可抗力,人为损坏及使用期自然折旧等原因,不包含在保修范围内。

  11.3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退还乙方。

  第12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2.1本合同范本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范本在执行中发生的

  争议由合同范本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13条 其他约定

  第13条 附则

  13.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3.2本合同范本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3.3本合同范本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3.4附件资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作配合。为明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安全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鉴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东润豪庭地下车库及1#,2#,5#,6#

  2、工程地点:汶上县南二环与宁民路交汇处

  3、承包范围:混凝土底板及车库、标准层的所有混凝土。

  4、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按时将施工材料运至现场。

  2、为乙方提供技术、安全方面指导。

  3、甲方负责各方面关系协调。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的实施。

  2、乙方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保持工地清洁、干净、有序。

  3、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现场一定要达标。

  4、及时提供各种材料用量计划。

  5、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颁发的`各种质量标准施工,执行本项目文明施工要求,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监督检查,节约材料,负责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防护,进场人员质量安全教育。

  四、质量要求:

  1、按相应规范、质量标准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因质量不合格等因素所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对其进行处罚。交工后因质量问题所带来的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要求:

  1施工用电方面必须确保规范、安全。电盘、电缆必须按照规范安装架设。禁止任何有安全隐患的事项出现。

  2、因施工不到位工人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所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根据施工要求及工作特点,及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班前会必须按时召开,且达到作用。

  六、施工组织:

  1、在各工种同时施工情况下,乙方必须以主人翁角色,以主线方式配合各工序顺利进行。

  2、在牵扯到预留、预埋等项目上,乙方应与各工种积极配合,事先与各方必须协调一致。

  七、工期:按建设单位制定的工期执行,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所带来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承包价格,工程计算方式:

  1、承包价格:混凝土底板每立方14元,车库及标准层按图纸面积计算,每立方8.5元。

  2、付款方式:底板混凝土每3000立方结算一次,完后付款80%,标准层每2层付款一次,完后付80%。

  九、其他:

  乙方在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达不到规范,验收标打架、偷盗、滋事,甲方实行严重罚款,乙方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调解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全部付完本合同立即失效。

  甲方法定代表: 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建筑面积: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3.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3.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3.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3.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3.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3.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3.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4.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4.2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5.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5.3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5.4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5.5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5.6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6.2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6.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6.4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6.5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6.6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6.7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8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6.9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6.10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7.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7.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施工合同 篇5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 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第五条 甲方代表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 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 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 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 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 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 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 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 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 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 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 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 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九条 进度计划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 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 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 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 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 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 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 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 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施工合同 篇6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规划用途租赁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根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规划用途租赁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_________,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地块,按照规划批准的用途为_________用地。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

  第七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以土地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该地块的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同意采用以_________年为周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为上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的时间为履行周期租赁时间的第一个月内。

  第十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2个月内(含2个月),应按每期缴纳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 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交给乙方使用,应按收缴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在合同签订后 ____ 日内,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时,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如需改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且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后30天内,交回土地他项权证,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须最迟在期满之日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除该土地使用权被依法征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并在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双方补签或重新签订出租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不承担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_________市(县、区)签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贰份;贰份由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外地进郑施工企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3、工程发包方(甲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广州市越秀区冠城大厦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路

  1.3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内的室内装修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机电类除外,以甲乙双方签字确定的预算书为准。

  1.4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设计费用另计。

  1.5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框架

  1.7 装饰装修施工总面积:约为25,000 平方米。

  1.8 总工期:暂定10个月(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样板房装修时间除外,以样板房验收后进场时间为准)

  1.9 开工日期:甲方开出进场施工通知书为准。

  第二条 工程价款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按照《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xx)、《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广州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20xx年相关费用及结算当期市场信息价。

  2.1 本工程价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明细表及工程量清单的预算报价,作为本项目的结算单价(甲方盖章确认),涉及到设计变更的,以现场签证为准。

  2.2 预结算编制依据:按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范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图纸会审记录、工程联系单等相关附件及相应施工标准图集和施工规范。

  2.3 本合同价款暂约定为人民币:(大写) 约柒仟伍佰万元整。 (小写) ¥75,000,000.00万元。

  2.31本合同的造价为税前造价,如甲方需要开具相关税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进度款

  3.1样板房验收合格后,乙方全面施工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3,750,000)给乙方作为原材料备料款,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

  每月25日前乙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给甲方,次月5日前甲方按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已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一年内付清(不计息)。主材采购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品牌、等级,由乙方统一采购。

  3.2 样板房的材料按施工图,经双方认定品牌、等级、质量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封样,作为后续施工材料参照。样板房施工完工,经甲方验

  收合格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样板房总工程款的85%,余款在下次工程进度款中结清。

  3.3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3.4 乙方未经甲方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5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如果甲方延期付款超过乙方的预期,甲方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从应付未付之日(每月的5号)算起。

  3.6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叁佰万元现金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当乙方完成施工工程量30%时甲方退回给乙方。

  3.7如乙方同意,可将该项目商品房以销售价的70﹪转给乙方,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给乙方(销售价上限价为30000元/㎡)。

  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4.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职称:。

  4.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

  4.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4.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4.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合理书面条件和指令,乙方项目经理应予配合执行。

  4.6 甲方权利

  4.6.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4.6.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4.6.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4.6.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7 乙方权利

  4.7.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4.7.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4.7.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4.8 甲方义务

  4.8.1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8.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向乙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证 、 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8.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4.8.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4.8.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4.8.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8.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4.8.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4.8.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4.9 乙方义务

  4.9.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4.9.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4.9.3 安全施工。

  4.9.4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不得由乙方承担。

  4.9.5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9.6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9.7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4.9.8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不得由乙方承担。

  4.9.9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和相关费用的约定

  5.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1) )种

  (1) 本工程价款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明细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单价,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造价。暂定价为:¥3000/M2根据增删项确定最终价。

  5.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供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不报建的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20xx)、《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章为质量平定验收标准。

  6.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影响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约定按合同价款的 1 %计付 人民币: 750,000.00 元。

  6.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自约定工程验收时间内未接到甲方另定验收日期通知的情况下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6.4 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并承担其相应的质量检测费,因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需要的检验、检测,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身该承担的相关费用。

  6.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书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7.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装饰工程主材确认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且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运至施工现场等。

  7.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品牌、型号、等级质量、环保合

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内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承包工程内容:

  三、 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暂估价为 万元,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进度款。

  四、 工 期:20xx年 月 日开工到20xx年 月 日竣工。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 隐蔽工程必须接受业主单位派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和质量监督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验,发现不合格工程部位,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六、 工程造价

  1、 工程承包预算造价执行(20xx)《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定额》;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的《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维修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工程量按实计取;人工费按相应规定调整。

  2、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作量由乙方编制竣工决算,甲方报审价部门审核后,结算工程承包款项。

  七、 工程款拨付

  1、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后,其余工程款付清。

  八、 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9

  发包方: 合同编号:

  承包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及施工质量标准

  以单体楼为单位计算,合同施工工期 天,具体开工日期土建工程满足施工条件,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要求内墙底子用防水腻子封底两遍,面层用乳胶漆两遍,施工质量为合格。

  第四条 主要材料及质量标准

  1、材料用防水防潮腻子,乳胶漆,所用材料必须与封样材料相符,材料均须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2、使用寿命不低于20xx年。

  第五条 承包单价构成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包工、包料),工程量按实际内墙涂刷面积计算,合同价格乳胶漆为14元/m;仿瓷涂料6元/m。本价格为施工完成后的成品单价,包括主要材料费(含材料购买、运输等费用)、辅助材料费、管理费、检测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第六条 工程结算

  本项目无预付款或定金。以单体楼为结算单位,施工完毕后经发包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现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确认工程量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余款5%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日内结清(质保期两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第七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发包方责任与义务:会同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进度监督、检查及验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协调承包方所需施工用水用电。

  2、承包方责任与义务:按合同约定工期及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会同发包方、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对质量进行计量。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出现质量等级不合格时,做返工处理。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或工期不符合要求,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因合同终止而造成承包方任何损失;承包方工期拖延,按300元/天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法院裁决。

  发包方: (公章) 承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企业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省区(县)镇(街、乡)村(居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2.1甲方招用乙方在公司主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2.2在不影响本岗位工作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临时安排的除本岗位以外的其他工作或任务。

  2.3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在乙方进入公司后,被派往施工现场前,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现场面试,面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甲方应当对从事机电设备操作、电气焊、土建、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3.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必须配戴齐全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3.3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4.工资保险待遇

  4.1双方约定乙方的工资分为4个部分,即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安全奖)、绩效工资。标准如下:

  岗位工资:元/年(基本工作能力及岗位的重要程度);工龄工资:元/年(从20xx年起算,在本企业每干一年增加1000元);

  奖励工资(安全奖):20xx元/年(全年发生一起责任安全事故,且经济损失在500元及以上的,即扣除全年奖励工资,损失500元以下的,按实扣除奖励工资);

  绩效工资:0-3000元/年,根据个人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果确定。甲方应在每年年底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全部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4.2乙方若是新招聘人员,实习期工资及实习期满后的工资由甲乙双方届时商定。

  4.3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基本工资部分中包含应为乙方支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上述各种保险并支付。

  5.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的

  5.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须接受本合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处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5.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录用后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以及不能完全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6.1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7.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7.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贵池区人民法院起诉。

  7.2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安徽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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