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议书

时间:2025-01-10 11:28:1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担保协议书合集七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保协议书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担保协议书合集七篇

担保协议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营口市浙商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公司设立

  第二条 各方一致决定在xx市设立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地址:xxxxxx

  第四条 公司的名称为:xxxx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拓展业务,推进创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为各方创造经济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七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各方的'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二)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股权;

  (三)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五)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六)公司依法终止后,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3

  第十四条 各方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缴纳各自所认定缴的出资额;若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应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的出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五)有义务参加出席股东会;

  (六)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章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

  第一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一)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二)首次会议以后的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担保协议书 篇2

  借款/担保合同

  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保证人Ⅰ: 身份证号:

  保证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

  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 ¥ 。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 年月 日止。

  实际借款日以到期借据为准。

  第二条 利率

  2.1借款月利率为

  2.2计息方式为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乙方应合法使用贷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提款当日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向出借人出具收到借款的《收据》 (借贷双方也

  可按指定的银行帐户进行转帐)。

  第五条 还款

  5.1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

  1、借款到期一次还款;2、分次还款,还款计划见补充条款。

  5、2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和还款日足额存款至出借人指定下列帐户:

  借款人须保留银行存款凭据或其他还款凭据作为还款、付息的证明。

  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Ⅰ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担保约定》承担责任,保证人Ⅱ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借款若无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Ⅰ按照第六条、第七条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 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 保证范围

  保证人的担保范围是: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补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应付费用。

  第八条 保证期限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抵押条款

  本合同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九条 抵押物

  9.1抵押人自愿向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

  9.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抵押权人依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9.3抵押权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的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9.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权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9.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9.8条的约定处理。

  9.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抵押权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9.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提存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抵押权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9.9抵押人因隐满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予以足额的赔偿并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一条 抵押登记

  11.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借款人全部还清之前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抵押权应办理变更登记。

  11.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抵押权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物的处分

  12.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委托评估、拍卖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9.8条约定的其他事项方式处理;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9.7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抵押权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2.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全部责任后还剩余的,抵押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2.3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

  12.4抵押权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都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质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三条 质物

  13.1 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质物清单》。 《质押清单》作为本合同附近,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质押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质押权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3.3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和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3.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质权人的变动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质权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3.5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提存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质权人指定帐户,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质权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担保协议书 篇3

  委 托 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担 保 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 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 ,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 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 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条 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 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 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 ‰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 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 ‰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 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担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等),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 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4

  发布日期: 作者:

  股东协议

  甲 方: 乙方:

  住 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 方: 丁方:

  住 址: 住 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电子商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丁四方

  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

  公司由甲、乙、丙、丁四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1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

  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万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4)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5)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

  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6)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7) 甲、乙、丙、丁四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

  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万元。

  (1)甲方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20xx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如遇突发紧急事件,甲方无法及时联系乙方、丙方、丁方,甲方在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下可先行决策,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异议;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公司所有在职人员工资按考勤制度发放工资,具体工资增长核定甲乙丙丁四方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协商决定。公司员工为处理公司事务所产生的差旅费用按月结算,实报实销,相关报销需提供发票或者其他凭证,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5.重大事项处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或者甲、乙、丙、丁四方其中两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由甲方行使最终决策权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四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四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后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分红一次,即每年的1月1日分取上个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税后剩余利润的,四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叁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肆年起,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股东退股时,公司尚有未收回的账款、呆账、坏账等,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未收回的账款、呆账、坏账等均不计入利润,待今后收回后按实际出资比例再行分配。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 甲、乙、丙、丁四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5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温州恒利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南翔锦苑紫荆3-201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借款,特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及担保范围和期限

  乙方对甲方向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的 ,借款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个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担保,另立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取得优先受偿;有权委托贷款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担保评审费__________元,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每月__________‰计算,期限___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_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按担保金额的__________% 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⑴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交纳,所有权属于甲方。

  ⑵甲方应依约履行合同,如逾期还贷,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5、乙方代为甲方偿还其上述借款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为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次日起的代偿资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以及乙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本合同贷款担保金额的1‰计算。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温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温州恒利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股东 于 年 月 日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担保合同》上签字,该《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 公司能切实履行还款义务,但若出现 公司确实不能履行还款义务,需承担担保责任,股东 的责任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内容如下:

  一、 股东虽然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但实际不承担担保责任,无需用自有财产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二、 若出现需要股东 承担担保责任的任何情形,概由甲方承担,股东 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7

  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

  甲方(出资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丙方(保证人): 法人: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甲乙方借贷关系及丙方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担保事宜达成本合同,信守合同。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 元整,期限年月日。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的天数计算。

  第三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四条:甲方按贷款金额的日万分之____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及服务费。

  第五条:乙方借款用途为 ,乙方应合法使用此款项,不得作违法活动。

  第六条: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七条:乙方付息方式为: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之日起每月计算一次利息并即时结清。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的,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⑷、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⑸、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⑹、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应付息日后五天内付清当月利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约定的借款期限,借款在应付息日后的第五天自动到期,甲方可向乙方收回借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应自逾期之日起除支付利息外,并对借款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借款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丙方同意合同中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乙方按期履行合同中的全部义务。丙方对在担保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和费用,丙方保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关管辖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出资人(甲方签字):

  借款人(乙方签字):

  保证人(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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