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2-11-24 17:12:3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

  发包方: 鹿邑涡之阳府邸 (以下简称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承包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鹿邑涡之阳府邸

  2、工程地点:

  3、施工工期:放线后开始挖土当日起计算工期,至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完成止共 天;其中正负零以下 天,正负零以上标准层每层 天,屋面层 天,大清包总工期为 。(注:总承包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4、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保证达到 基础、主体合同结构 标准。

  5、安全目标: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标准规定施工,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组织施工队伍。

  二、承包方式: 主体劳务大清包

  三、工程承包内容:

  1、鹿邑涡之阳府邸施工图所包含的土方开挖和回填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全部施工内容(其中不包括:外墙外保温、防水工程)。所有用于以上施工内容的人工由承包方负责。其中基础结构和主体结构砼构件必须达到合格的要求。

  2、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所示内容、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3、配合其它承包方进行的预埋件、预留洞口及封堵。

  4、按规范规定应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安全通道,工程周边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四口”、“五临边”防护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的设立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人须将外墙防护架留下待工程结束时,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方可将外墙防护架拆除(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协调处理)。

  5、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每道工序施工后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外运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同时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6、发包方现场合理工作指令。

  7、全部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8、包含因雨、雪造成的施工现场积水的排除。

  9、人防防护门、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层、遇水膨胀止水条、止水钢板均由发包人负责。

  四、承包范围及内内容

  1、发包方供应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钢材、混凝土、砂、石、砖、砌块、人防门、遇水膨胀止水条、止水钢板、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层),包机械设备(塔吊、垂直运输设备、钢筋、木工、混凝土工所用全部机械、混凝土输送泵、施工电梯与主楼连接防护门、电梯井防护设施等),管理费。用于本工程的小型材料及周转材料均在承包范围内。(如:对拉丝、植筋胶、塔吊预埋件、电焊条、铁丝、铁钉、扎丝、钢锯条、麻线、扫帚、草袋、海绵、胶带、线锤、照明灯管、冲击钻头、棉纱头、机油、纱布、螺钉、钢丝、防水胶布、绝缘胶带、破布、防锈漆、麻绳、长短自攻丝、生胶带、报纸、黄胶带、pvc胶水、砂轮片、金刚片、螺帽、施工规范规定的措施用料,其他低值易耗品等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所需的小型材料等)。

  2、承包方包周转材料(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等)、包小型材料(除主材、地材)、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限额领料及消耗、包常用工具等。

  五、施工工期

  1、本工程开工至竣工时间;按发包方审批的网络计划为准。天数为日历 天(发包原因造成的经书面签认后工期顺延,同时,发包方承担相关费用)。

  2、按制定的阶段性工期或分部分项如摸板安拆、钢筋成型绑扎、混凝土浇筑和文明施工等工期、当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指令时间(非承包原因除外)内按质按期限完成时,。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当一个流水施工段(层)的摸板拆除后,承包方必须在3天内将该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发包方指定地点。

  3、为确保工期,承包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将名单、职务、岗位等书面报发包方一份。如果承包方不能满足工程的施工需要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下降,发包方将在不受理延长工期和停工损失的前提下责令承包方停止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将承包方清退出场,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费用,承包方无条件承担。

  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

  ①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等);

  ②不可抗力(下雨、下雪、地震、台风、沙尘暴等);

  ③发包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承包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内容向发包方提出报告,发包方据以确认答复后,工期予以延误。

  六、工期、质量、安全与验收

  1、如因发包方因图纸变更、材料不到位造成工程未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应给予承包方合理的补偿(机械、管理人员费用)。

  2、如因承包方劳动力、质量等人为因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窝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3、如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发承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人员及财产损失,不承担对方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4、工程质量标准:基础分部、主体分部按均为合格 (以质检部门评定的等级为准)。

  5、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发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对于返工返修的项目,承包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引起的经济支付由承包方承担(不属于承包方责任的由责任方承担)。

  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有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协调解决。

  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承包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8、当主体工程施工至一定阶段,一般装饰(含砌筑)工程施工开始前,必须由发包方、监理、承包方共同对已完成主体工程按规范进行主体结构验收工作,若超出规范允许的偏差,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方指令时间内及时修整完成,如逾期未完成或不执行,发包方有权进行相应责令整改措施。

  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方不能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发包方就指派现场工程师及管理人员对承包方违反发包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承包方相关人员在相应时间内做出责令整改。

  11、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按国家和本省(市)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天内组织业主、设计、质检站及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承包方应负责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质检站或地方主观部门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各项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承包方原因造成)。

  七、工程款支付、单价及结算方式

  1、结算:发包方对承包方实行市场价承包。承包的责任主体是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承包方当事人必须保证工人工资的按时支付,必须保证施工期间工人的各项安全防护和福利待遇符合要求。

  2、结算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 元结算,此价格包括承包方用于本工程的全部工人工资、劳动保护、相关福利、应得利润、材料、临时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用房、工人宿舍、场地硬化)、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范围。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按《河南省现行定额的计算规则(xx年版)》为准计算。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总价为: 元,结算时以审核后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出现计时工,如属承包范围之外无法施行计件承包,或者发包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按计时计算(计时工以现场项目经理的签字为准),结算时按 元/工日。

  承包方最终结算时凭正规预算书报送到发包方相应职能部门,经甲方预算人员核对项目经理审核后生效。

  3、实际结算:超过设计图纸以外的建筑面积,应国家相应的人工费用进行补偿。

  4、付款办法:以审核后的建筑面积及已完工程量为依据,分如下阶段进度付款。其中:进场先预付生活费5—10万。基础完成支付总价的15%。主体单层5日内支付总价的70%。主体结构6层封顶后5日内支付,按总工程款 80% 支付;主体结构全部封顶且出屋顶部分(楼梯间等屋顶以上构件)完工后 10日内 支付至总价的 90% 支付;竣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至总价的100%。

  5、因承包方原因造成业主对发包方的罚款由承包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罚款,应在同期进度款中计算扣除。

  6、本工程进度款支付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概不支付现金。承包方开具相应票。据

  八、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负责监督承包方管理人员对进场操作人员进行场前的安全、质量、法律、法规等知识教育,负责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管理的交底,负责现场甲方所供材料的协调。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程验收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方面的技术参数.

  3)负责供应工程主要材料、协调地方的公共关系。

  4)协调承包方办理地方有关暂住治安等手续。

  5)施工及生活用水负责接入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接至施工现场。给水总阀门及总配电箱后的水管、电线箱均由发包方负责。临时用电需达到市安检站要求,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护,承包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接入。

  6)督促承包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指导、监督、检查承包方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承包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发包方提出限期整改,并督促完善为止,因上述因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者,承发包方协调处理。

  7)因发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经书面签认后,补偿相应人工费。

  8)发包方负责向承包方下达施工生产、作业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9)发包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汇总、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查;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

  10)发包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无故浪费由承包方自理。生活区用电费用承包方自理。

  2、承包方责任:

  1)对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发包方负责验收、检测、实验,并有合格的`复试合格报告,为建立健全材料计划管理,发包方须设专职材料负责人一名进场时由承包方办理委托书,以便统一负责材料计划和办理领(退)料手续。造成实际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发包方自行承担。

  2)现场施工时,尤其在浇捣混凝土时,承包方在现场除有专业班组负责人外还必须有跟班总负责人,以便现场总协调管理。

  3)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线工作、标高控制工作、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且必须满足发包方的要求。

  九、合同的解除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

  1、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

  2、 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或不履行合同的。

  3、 承包方不服从发包方正确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证施工安全、质量、施工进度无视施工纪律的。

  4、 承包方严重违反发包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5、 承包方无视安全操作规定、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者。

  具有下列之一的,承包方可解除合同

  1、 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承包方合法权益的。

  2、 发包方无视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生活住宿无法保证,严重危害乙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以上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程及有关资格证,包括:

  ☆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

  ☆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操作管理规定

  2、承包方对所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负全过程管理责任。

  3、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承包方在接收前应认真验收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如在使用过程中因材料质量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均有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4、承包方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安全主管人员,并接受发包方的管理和监督。

  5、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存在的“三违”作业情况进行处罚,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不管承包方是否签字,罚款必须全额从工程款中扣除。

  7、发包方有权组织、监督承包方落实的防护措施,开展安全达标活动。要做到防护的严密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8、承包方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劳保用品要佩带齐全,实行强制性佩带,不佩带者,发包方有权给予处罚。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9、承包方如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有责任方承担费用。

  10、承包方必须建立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检查等安全活动制度,并按时填写安全活动记录。

  11、承包方应按国家及省市安全条例规定组织施工,防止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有承包方承担费用,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12、承包方对所负责的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过程管理责任。

  13、全生产、文明施工按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合同》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各项配合达不到发包方要求的,必须立即停工纠正至合格。

  14、安全防护细则:

  1、临边防护:认真做好四口中、五临边的护护工作,电梯井门均采用50*50角钢丝网焊接膨胀法螺栓固定,电梯井道每2层铺设水平安全网一道,每4层做一次硬性防护;公共楼间需要要求搭设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0.9m;施工电梯口需安装外开关,保证每层能够安全关闭;施工通道口需按要求搭设安全通道,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阳台、窗洞口均需搭设防护栏杆两道,第一道距地30cm,第二道距地110cm,并刷黄黑相间油漆。

  2、外架搭设要求,外脚手架钢管均需油漆,立杆间距不大于1.5m,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8m,剪力撑按《外脚手架搭设本规范》设置,防护网均需采用阻燃、密目网型(如市安检站有指定要求或定点采购者需购买指定产品);水平防护网需桉要求每3层设置一道;如用悬挑外架均需用16#工字钢或槽钢悬挑;每四层(或10米)外架需做一次硬性防护,均需满铺竹耙或荆耙一道。

  3、钢筋厂地需按要求分类堆放,并按要求悬挂标示牌。

  4、施工机械设备、搭吊、施工电梯均需桉要求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警示标志。

  5、施工塔吊及施工电梯需有专业操作司机操作,并持证上岗。并建立机械定期检修台账。

  6、施工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每天专人打扫、清理,垃圾堆放至垃圾池。

  十一、约定的其它事项

  1、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盗窃等恶性意外事件,承发包双方应积极协调处理。事态严重违法则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发包方应尽力保障承包方的权益)。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施工需要引起的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的增减,以发包方给承包方的书面通知及说明为准。

  3、如果施工中承包方不配合发包方管理人员管理,发包方有权要求停工。

  4、现场生活用各类燃料及生活区临时用电线路安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解决。承包方生活区用电挂表计量,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针对本项目需委派专职管理人员:

  施工队长一名,姓名: 工作职责: 。

  水电班组组长,姓名: 工作职责: 。

  钢筋班组组长,姓名: 工作职责: 。

  木工班组组长,姓名: 工作职责: 。

  泥工班组组长,姓名: 工作职责: 。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不准随意更换,每周工地办公不少于5天,发包方办公室签到。项目未竣工前,未经发包方项目经理同意不准私自调离以上管理人员。

  6、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连续停工15天以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超过15天发包方承担超出天数的小型机械、管理人员生活成本费用的50%

  十三、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认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后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意,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日期: xx年 月 日 日期:xx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 号: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2

  建设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建设好xx房地产投资建设的号楼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工期、保障工程实施达到预期的各项计划和指标,双方就合同条款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本协议与将来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桩基、土建和安装(桩基由甲方分包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但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门窗、水电暖通主材、高级装饰材料由甲方供应及水电施工由甲方提供。(甲供材料款不进入直接费,乙方决算时钢材、水泥、商品砼按定额含量*所购材料市场*10。91%取费进入决算,(材料费检测和马造20xx年2号文件的收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包干价)。水电主材(计取1%保管费加税金),门窗、消防系统、人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暖通工程及防盗门、安装工程及其他专项分包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并组织施工,乙方不对该部分进行工程预算,前述甲方分包工程应向乙方支付2%的配合费,配合费内容包括:留眼、补眼共用脚手架(不含分包单位需单独搭设的手脚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配合费。分包项目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另行挂表。另外,电梯按每台20xx元付配合费。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通知进厂为准

  竣工日期:11层11个月完成,18层15个月完成。(从乙方破土动工开始计算)。(指承包的土建、安装工程)。

  五、合同价格

  本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价约为叁仟万元,具体数额按以下条款予以确定。

  六、结算方式

  1、采用可调价合同,以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为计算依据,按工程量据实核算。

  2、结算依据:定额执行20xx年《**省综合估价表》、及20xx年《xx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装饰采用1999年《**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安装执行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定额**省单位估价表》定额。乙方采购材料价格参照从施工至竣工期间xx市造价部门公布的市场材料信息价加权平均价下浮7%(没有信息价的由甲乙双方确定价格)。不同阶段的施工工期要以监理公司和工程部负责人签证为准。定额人工按20xx年33号文件新规定执行,如有政策调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注:(不再调整)

  3、收费标准:本工程18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个点,11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5个点。五层及以下楼按四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个点。

  七、工程款的支付

  1、在单位工程施工到春节期间,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已玩擦很能够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

  2、在后期施工中,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上报经现场监理符合认可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以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为工程款支付依据,如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报告后10日内,甲方未向乙表示异议,视同甲方接受该工程量报告。

  3、甲方在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根据一份上月上报经监理、甲方审核后的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合格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应在业内资料上报市城建档案归档并出具归档合格备案单后6个月内完成,另外5%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审计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5。生于的5%工程款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该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二年内支付。此款项5%工程量保修金,甲方在竣工验收、备案期间代乙方缴纳到市建管处,保修期满乙方到建管处领取。

  八、违约责任

  1、若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甲方应以议标方式(乙方应选二家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选定乙方承接《xx号楼》工程。涉及其他二家企业参与投标,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应当确保自购的各种施工材料的产品质量和本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若因乙方选材不当和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有乙方自行全部承担,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安全法》用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且乙方应处理好周边居民单位关系,文明施工,不扰乱市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4、由于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工程质量瑕疵,并被他人发现和取证,使甲方市场信誉下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相关事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5、工期每提前一天按20xx元奖励,每逾期一天按4000元罚款。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九、履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00万元

  2、该保证金小高层竣工之日起退还全款的50%,高层竣工之日退还剩余的50%

  3、本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超期还款时,超期之日起,每天按银行利息支付。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与格式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文本内容不一致时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

  3、安装审定的工程量,甲方将工程款转入乙方在xx设立的银行账户,确保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若因工程款的流逝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首先确保工人工资的支付,并将各班组收到的工资清单按月报监理和甲方工程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制作的工作表直接代为支付。若因乙方拖欠农民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投诉、立案、曝光现象发生,每发生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工程款总额的20%,并在当月工程款结算中扣除,如当月工程款不满足20%罚款,则顺延至下一月份扣除。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发布高温时期施工时间,违者按上述罚款。

  5、乙方对外签订的任何材料购销合同等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检验若需检测由乙方承担检测检验费。

  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7、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风险金壹仟元整(包干价)。

  9、凡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xx仲裁委员会裁决。

  10、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内容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价为_________元。双方自正式签订协议日期起,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_________元,在进行开工时再付工程预付款_________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工程决算书结清,金额多退少补。

  六、双方责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七、双方-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甲方土建设验收合格后_________月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返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质量措施费,250及以下为伍百元,315及以上为壹仟元,1000及以上为_________(大写)元。变压器油化试验费每台_________(大写)元。设备运输采保费按行业规定以设备费的`1.5%计取,设计费按勘察设计费用规定收取,变压器验收费按2元/计取(编入决算书)。

  九、设备材料供应办法,为了工程进度,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由甲方委托乙方供应,工程设备材料需具备合格证(编入决算书)。

  十、在工程竣工前五天,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验收,不得无故拖延。

  十一、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章日起生效,竣工结算后,同时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4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

  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

  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

  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生产组织与协调

  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

  3、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方政府办理审批手续。

  10、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2条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间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法律法规。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4条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责任。

  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条8.3条款取消。

  五、事故处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六、违约责任

  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它

  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5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词语含义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1.2语言文字

  1.3法律

  1.4标准和规范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8严禁贿赂

  1.9化石、文物

  1.10交通运输

  1.11知识产权

  1.12保密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2.发包人

  2.1许可或批准

  2.2发包人代表

  2.3发包人人员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2.6支付合同价款

  2.7组织竣工验收

  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2项目经理

  3.3承包人人员

  3.4承包人现场查勘

  3.5分包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3.7履约担保

  3.8联合体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4.2监理人员

  4.3监理人的指示

  4.4商定或确定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2质量保证措施

  5.3隐蔽工程检查

  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5.5质量争议检测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2职业健康

  6.3环境保护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2施工进度计划

  7.3开工

  7.4测量放线

  7.5工期延误

  7.6不利物质条件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8暂停施工

  7.9提前竣工

  8.材料与设备

  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6样品

  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2取样

  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9.4现场工艺试验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10.2变更权

  10.3变更程序

  10.4变更估价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0.6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10.7暂估价

  10.8暂列金额

  10.9计日工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2.2预付款

  12.3计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5支付账户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2竣工验收

  13.3工程试车

  13.4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

  13.5施工期运行

  13.6竣工退场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14.2竣工结算审核

  14.3甩项竣工协议

  14.4最终结清

  15.缺陷责任与保修

  15.1工程保修的原则

  15.2缺陷责任期

  15.3质量保证金

  15.4保修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2承包人违约

  16.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18.2工伤保险

  18.3其他保险

  18.4持续保险

  18.5保险凭证

  18.6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18.7通知义务

  19.索赔

  19.1承包人的索赔

  19.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19.3发包人的索赔

  19.4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19.5提出索赔的期限

  20.争议解决

  20.1和解

  20.2调解

  20.3争议评审

  20.4仲裁或诉讼

  20.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2.发包人

  3.承包人

  4.监理人

  5.工程质量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工期和进度

  8.材料与设备

  9.试验与检验

  10.变更

  11.价格调整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4.竣工结算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6.违约

  17.不可抗力

  18.保险

  20.争议解决

  附件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6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7

  发包人: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

  (二)工程地点:江西洪城水业都昌分公司西侧

  (三)工程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四)工程价款:本工程投资额约 元人民币。

  (五)承办方式:乙方对工程实行总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第二条 合同工程

  (一)开工日期:20xx 年5 月 26日

  (二)竣工日期:20xx年 11 月26日

  (三)合同工程总日历天数180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依据

  1. 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xx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二)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甲方予以决算:

  A.工程通过城建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无任何质量问题。

  B.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材料均为国家合格产品,无任何假冒伪劣产品用于本工程,无偷工减料行为。能严把施工质量关,所有施工的过程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C.乙方交纳清了所有应该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建设税金、城建部门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等)。

  2.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按照工程包干价格、变更签证价格编制好工程决算书,送交甲方审核。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

  (一)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在施工中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二)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隐蔽工程检验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具体质量要求如下: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全部达到合格工程,争创优质。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乙方采购材料及要求

  1.应事先通知甲方,请甲方看样,留滞样品,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2.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严禁将不合格材料运至工地或用于本工程。

  (二)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部门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四)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六)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安装井然有序,施工现场无淤泥、积水、生活场所干净整洁、建筑施工要求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甲乙双方要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场地平整、通水电工作,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办理建设许可证及需甲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协商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7.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8.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基础、主体、竣工进行验收。

  (二)乙方职责

  1.办理施工许可证及需乙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2.负责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责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并承担费用。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3.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用水、用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开工后应提供计划、进度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季工程计划》、《月工程计划》在当季或当月末提供下季或下月计划《季工程进度》、《月工程进度》在下季或下月前3天内呈报至甲方。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程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5.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

  6.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及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7.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施工现场内的水、电管线,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现场以外的水、电管线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8.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9.项目承包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3天以上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损失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检验通知后在24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11.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12.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并向甲方提交4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3.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14.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5.自行解决乙方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并承担相应费用。

  1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服从业主内部治安、物业等相关管理,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7.自行承担乙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交纳的一切费用。

  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起直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到位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扣罚3000元,限额为10万元。

  2.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扣1000元。

  3.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罚款500。

  4.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质保金中扣除。非乙方责任,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江西省九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其它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有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款10%进行处罚。

  2.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代乙方优先支付本工程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的民工工资。

  3.工程竣工后,保修内容、范围、期限按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有关条款执行。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撤离所有在建设单位基础上的临时设施,同时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内清除工地上的建筑垃圾,如不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承担每天500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附则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第十三条

  1.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与本工程签定的其它相关协议、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书双方约定正副本份数: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附:1、《工程质量保修书》;

  2、议价价格表

  3、《工程预算书》。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经协商一致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上述内容及合同范围内装修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4.装修工程为2年;

  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示范文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具体承包范围详见13.2款)暂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____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1.2 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发包方明确要求承包方赶工的,应承担承包方因赶工额外发生的费用。

  1.3 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图纸   

  发包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__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发包方工程师姓名: 。

  承包方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除,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合同签订后___3___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___5____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相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5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己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置,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5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己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___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实施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应对合同价予以调整。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同意,本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列约定分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

  预付款:

  进度款:

  预付款的扣回:

  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结算。

  质量保证金:结算价的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双方办理结算后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_______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13.1 工程名称:

  13.2 承包范围:

  13.3 价款方式:固定总价+洽商变更

  以上文本仅供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电话:__法人营业执照号:___资质证书号:___分公司(分部)地址:___营业执照号:_电话:__负责人:__职务:___签约人(或代理人)___电话: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3、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资料,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种方式承包: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带给主材(见甲方带给材料明细表)。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5、施工资料:(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7、合同付款:(大写)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__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_____元和追加工程款__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__元。

  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带给:

  1、甲方自行设计带给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带给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3、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

  4、带给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及时带给贴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带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乙方支付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资料,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贴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资料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未貳年。

  十、违约职责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职责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职责由乙方承担。

  3、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资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职责。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职责。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武汉建筑装饰学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透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1)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生效。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附件1:补充协议;(2)附件2: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说明;(3)附件3:工程报价单;(4)附件4:设计(施工)变更单;(5)附件5:验收单(含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6)附件6:材料清单(含甲方供料和乙方供料);(7)附件7:工程结算单;(8)附件8: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0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

  为保证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安全顺利的完成馨景花园工程施工任务,特与各分包单位订立本协议书。

  一、总承包方责任:

  负责全面管理、协调关系,依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计划任务和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等进行全方位管理,确保总体计划目标按时完成。

  二、施工进度要求:

  1、为保证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各分包方施工方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总体施工进度编制本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

  2、各分包方必须按工程量交付3‰的进度保证金。各分包相互配合,合理穿插工序,不得无故拖延、互相推广诿扯皮。否则,总承包方将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扣除违约金。

  三、对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项目公司在招用外包队伍时,必须由生产安全部严格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严禁录用。

  (二)、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初及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善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不得逾期补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外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三)、外包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 取证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四)、外包单位组织职工在进场前和每年年初进行体检,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对其进行监督,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五)、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在开工前,组织外包单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凡增补、调换和更换工种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生产安全科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外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和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公司给外包单位职工办理"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服装应按项目公司要求统一。

  (七)、外包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外包合同的附件。

  (八)、外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公司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生产安全科汇报工作。

  (九)、外包单位行政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外包单位的专职安监员应佩戴明显标志。外包单位应将划分的班组名单报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备案,班组长即班组兼职安全员。

  (十)、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根据有关制度组织外包单位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并及时向外包单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十一)、对《安规》附录B中的施工项目,外包单位应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批合格后严格执行。

  (十二)、生产安全科有权对外包单位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督。

  (十三)、对负责人不服从生产安全科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包单位,项目公司将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

  新录用。

  (十四)、项目公司与外包单位鉴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外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项目公司生产安全科应参与调查,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十五)、项目公司预扣外包单位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

  (十六)、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外包单位和个人,项目公司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十七)、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1、分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正确佩戴好各自的安全防护用品。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和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2、分包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如果特殊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私自操作,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全部责任,并对本班组罚款1000—5000元。

  3、每天由有班组长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开好班前会。认真传达规范、规程和文件,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4、现场专业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

  5、禁止酒后操作。高空作业必须具备可靠安全保证措施,方准施工。

  6、进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安排专人管理,隔离存放。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动火。若因工作需要需要动火时,应认真填写三级动火申请书,经工程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动火。因不服从管理或私自动火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7、本着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的原则操作。在操作中违章或故意造成他人伤害和自身伤害的,其工资、医疗费由当事人或操作本人(班组)进行承担,总承包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8、现场内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未经工程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私自拆除挪动。并由此造成的任何伤害和损失由所在班组承担责任。

  9、在施工中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分包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对甲方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必须在当天整改完毕,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管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由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10、用电管理。临时用电作业必须由总承包方人员提供电源,分包单位不得私自接电。宿舍用电必须符合总承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严禁私拉乱扯。施工机械有偿服务 ,在交一定费用后,方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总承包方的管理规定使用。如有违章现象发生立即停用。

  11、加强对班组人员的管理。杜绝偷盗、赌博等现象的发生。如发生偷盗现象按照偷盗物品金额的10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12、分包方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机械损坏等事故,因分包方对善后事故处理不当,而发生的诉讼、索赔等不良影响,分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责任。

  四、现场文明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2、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文明管理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料、垃圾随时清理干净(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否则每处罚款100元。对清理不彻底的由总承包方安排他人清理,其转运费用由产生垃圾的分包方承担。

  3、注意加强对现场所有成品的保护。若发现有故意破坏的,其产生的成品维修费用由所在班组承担。

  4、和分包方必须加强保护成品意识。禁止污染破坏成品,如有随意乱涂乱画污染破坏墙地面者每次罚款200元。在楼内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所在施工单位(小便500元,大便1000元)。

  五、质量管理:

  1、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标准。

  六、材料管理:

  1、所有出场的材料均必须有材料员现场验证,并携带出门证出入。

  2、现场材料存放应严格按照总承包的要求存放在制定地点,严禁随意存放。做到文明施工。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履行安全监督和协调的责任。如拒不合作,将中止一切合作关系,清理出场。

  2、乙方要遵守总承包方、监理、建设单位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3、所涉及费用及罚款由甲方业主在工程款中拨付给总承包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承包单位各持一份,盖章后生效。协议书自工程完工时结束。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工程量: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必须符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标准,对该项工程要求达到:合格品。

  五、约定施工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标准拨付。(扣10%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到期返还)

  七、资金来源:省、市、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

  八、甲乙双方责任:甲方提供施工设计图,乙方应在开工前仔细核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如发现施工图存在偏差或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解释权由甲方确定。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施工中若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九、质保期(一年)此工程质保期______年:______年___月___日均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生效,并结清全部款项,随之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本建设工程具体施工事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

  .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和现场施工监督。

  .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保证做好供电、供水。

  .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如有拖延则每天支付应付货款违约金。

  2.乙方责任:

  .严格按图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甲、乙双方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服从甲方统一安排指挥。

  .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应付货款违约金。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如遇以下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要求更改已确认的`设计方案影响工程进度;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甲方原因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工期;

  .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恶劣天气(暴雨、高温、地震、台风)无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为而延误工期;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图施工,接受监理方及甲方代表监督。

  2.乙方在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就及时报告甲方代表,协同解决。

  六、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计人民币作为预付款;钢构材料进场付合同款计人民币:;彩板进场付合同款计人民币,余款计人民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余款作为工程保质金,待保质期满后三日内付清。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作出设计修改通知书,乙方方可实施并组织施工,因为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工期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造价,必须另行协商。

  八、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当地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九、附则

  本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终止,保修责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资料、图纸、通知、签证单、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均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3

  具保证人:

  根据xx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同》41条规定,保证人自愿并慎重签署本协议书。

  第一条、保证事由

  由保证人xx对xx工程施工合同、变更文件和补充协议自愿向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保证。

  第二条、保证内容

  1、税、费:

  a、建筑经营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所得税,印花税等;

  b、按国家规定施工企业应缴纳的规费;

  c、按<<项目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向分公司上缴的管理费;

  d、民工工资支付、材料费支付;

  e、债务偿还。

  2、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违约:

  a、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罚款处理和违规处罚全部费用等;

  b、因出现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整改费用;因工期延误发生的违约损失;因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被处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债务:

  拖欠的工人工资,拖欠的.建材款项以及赊购的材料物资。以项目部工程(项目专用章、项目工程技术专用章)或工程名义借款、贷款、欠款、利息、违约金等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第三条、保证责任

  1、对第二条所例条款内容,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和经济偿付;

  2、保证人首先应自行对经济和民事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清偿或赔偿;

  3、如果保证人自行清偿或赔偿后的不足部分,用担保人财物和资产清偿或拆抵赔偿;

  4、如果保证人不积极主动履行清赔偿责任,由分公司为保证人的委托代理人直接用保证人的财产(担保)物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条、保证方式(可选一种或二种)

  1、保证人一次向分公司缴纳保证金xx元;工程总价的xx%。

  2、保证人自愿提供以下资产担保物,抵押担保物列后:

  第五条、抵押担保保证权的实现

  凡是因本保证书第二条所产生的清偿和赔偿,保证人赔偿后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证人的委托人以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清偿;

  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务数额的部分归还保证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证人继续清偿;

  第六条、抵押物返还

  1、如果保证人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约定完成施工任务;且没有留下债务,保证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数归还给保证人,担保责任消失。

  2、抵押物返还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经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办清手续.

  (2)保证人工程所在地公开公告或登报公告,90天后,如果未发生债务纠纷或索赔,抵押物归还给保证人,用法人资产担保保证的解除担保合同。

  (3)保证人接收所返还的抵押物时,必须如数归还原始收据。

  第七条、保证人声明:以上保证条款和内容,纯属本人自愿,完全履行此协议书条款。

  第八条、本合同同时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担保合同,为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

  保证人(单位):

  代 表: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4

  第一部分 固定单价合同

  一、 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风险系数为: 3% 4% 5% 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为以下√项,风险范围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工程量增减15%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

  1.2.3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原则

  本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及风险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除材料价格外按照以下√项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按照2.2.5款约定。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4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2款。

  其它调整方式:                     。

  2.2.5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6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风险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2款。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以合同工期为参照对象)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暂定价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二部分 固定总价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1.1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系数为: 3% 4% 5%6% 其它  %。

  1.2 本合同价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围为以下√项,包干范围以内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包干范围以外按实调整,调整办法见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价款的调整”部分的约定。

  1.2.1 本项目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已经双方核实无误,工程量不调整。

  1.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内,不调整(不可竞争费除外)。

  1.2.3 合同工期内乙供材料价格变化在下列幅度:上涨或下跌5%, 10%以内不调整;

  1.2.4其它说明                         。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本项目超出施工图纸及包干范围的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

  2.2.1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后乘以新增(或变更)工程量,以其为计价基础的其它费用按合同计价程序和费率标准计算。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价款。

  其它约定:                      。

  2.2.2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其它约定:                      。

  2.2.3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其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2.1款。

  其它调整方式:                     。

  2.2.4 材料价格的调整。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1.2.3款约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2.5 措施费用的调整。

  本项目包干范围以外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2.1款。

  其它约定:                     。

  2.3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3.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3.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3.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3.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3.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3.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4 补充约定:

  第三部分 可调整格合同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可调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2.1 工程量的调整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实调整,调整原则为按实计量,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2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按以下√项调整:

  2.2.1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2.2.2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均文件规定调整。

  2.2.3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不按文件规定调整。

  2.2.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遇价格调整文件,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减的,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规定较原约定调增的,按原约定不调整。

  2.2.6 其它约定:                      。

  2.3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时,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3.1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2.3.2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

  2.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经对方确认。

  2.3.4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或变更)项目的价格,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结算工程综合单价。

  2.3.5 其它约定:                      。

  2.4 在本项目上发生新增项目或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单项工程量增减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其超过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4.1工程量调增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2工程量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以原综合单价上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3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4工程量调增或调减超过约定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和计价标准下浮  %,为新的结算综合单价。

  2.4.5 其它约定:                      。

  2.5 在本项目上因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改变,综合单价予以调整,调整办法为以下√项:

  2.5.1 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直接减去该减少部分子目的单价。

  2.5.2 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相应增加该增加部分子目的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3 清单项目中同时增加或减少一项或多项子目内容,则重新组价,其综合单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2.5.4 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错误引起承包人在该清单项目中少计、多计或错计子目内容,则该清单项目重新组价,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同2.3款。

  2.5.5 其它调整方式:                     。

  2.6 材料价格的调整。

  2.6.1 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采用如下√项方式:

  合同工期内遇价格调整文件中涉及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的,均按文件规定调整。

  合同工期内材料价格变化超过  %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增)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或遇价格调整文件调减)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其它约定                       。

  2.6.2 材料价格调整价差的计算按下述√项方法执行: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无指导价的,按同期市场价计算)。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约定主要材料为         。

  除上款约定外的材料价差按      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其它约定                      。

  (可分为主体施工期间、开竣工期间、合同工期期间、沥青摊铺期间等)

  2.7 措施费用的调整。

  2.7.1 在本项目上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可按实调整。

  2.7.2 措施费用调整采用下列√项方式:

  以清单工程量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随对应工程量的调整同比例调整。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的措施项目费,随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而调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变更)措施项目费,调整办法同 2.3款。

  其它约定:                     。

  2.8 其它工程项目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2.8.1 施工配合费:由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造价的  %或按          价格直接向发包人计取。

  2.8.2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发包人提出并认可的零星项目工作费用按照零星项目签证单记录数据计算。

  2.8.3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期奖励或处罚,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2.8.4 本工程设立不设工程质量奖惩,以招标文件约定质量等级为基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等级,按  %给予奖励或处罚,计算基础为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除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计算的工程质量奖励费用及降低等级处罚外,按照不再按经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处以罚款。(质量等级分为不合格、合格、县级市优质结构、姑苏杯、扬子杯、鲁班奖)

  2.8.5 暂定材料价格的调整确认方法:本工程所有暂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调整方式采用下列√项:

  按照发包人提供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询价后确认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信息)价格结算,与中标价中材料价格的差价列入其它相应费用的计算基础。

  其它约定                       。

  2.8.6 本工程工程保险费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担:

  。

  2.8.7 工程审核费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发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减率在  %以内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超过  %,全部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审核费用支付                     。

  2.9 补充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15

  招标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申请,根据招标文件,我方愿就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以下担保,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一、范围及金额

  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擅自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中标后因为自己造成的突发情况未能按照原来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例保证;

  4.投标人应在保函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完保函的金额。

  我方向贵方承诺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后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投标后通过我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后,可更改保函的时间。

  三、承担责任的形式

  我方应做到以下点向贵方承担保证责任:

  (1)代投标人向贵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如果贵方选择重新招标,我方向贵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支付金额可少于等于本保证函第一条约定的.保证金额,即不少于等于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投标人违约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佰柒拾伍万陆仟壹佰捌拾贰元整(人民币)¥:(每平方米总价29元)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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