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时间:2022-03-28 20:09:53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俗世奇人》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1

  《俗世奇人》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这个暑假,我已经将这本书读了好几遍。

  这本书主要讲了几位厉害的手艺人,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杨七、杨八和刷子李。先来说说刷子李的故事吧,刷子李是刷白墙的,在他的行业里,就数刷子李最厉害了。只要有刷子李,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

  刷子李给自己刷墙定了一个规矩,只要刷墙时身上有一个白点,白刷不要钱,刷墙的时候,他穿一身黑衣。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名字叫曹小三。曹小三一开始不信刷子李有这种厉害的功夫,后来经过仔细观察,发现刷子李真的有这种特技。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次,徒弟曹小三发现师傅身上有一个白点,黑中白比白中黑更加刺眼,师傅如山般的形象在他心里轰然倒去,为了给师傅挽回面子,他决定不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可是,师傅说了一句令人震惊的话:“小三,我想你也看见这个白点了吧。”说完,他把黑衣往上一提,原来是衣服破了个小洞,小三看见这副模样后,一切都懂了。

  刷子李的手艺令人佩服,原本刷墙的人都是满身白,他却是满身黑,而且粉刷的质量也很好。

  再说说杨七和杨八的故事吧。杨七和杨八是两位卖茶汤的高手。有一件事使他们的茶汤店火爆了起来。有一次,一位大官要喝他们家的'茶汤,他们就做了一份给那位官人,大官人误以为那里面的芝麻是脏东西,见了就恶心,这可怎么办呢?杨七和杨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如果直说那是芝麻,那会让大官人觉得自己没文化没见识。这时,杨八突然急中生智,对大官人说:“小的不知大官不喜欢芝麻。”这一句话,缓解了这份尴尬,从此以后,杨八和茶汤店出了名。

  读完这则故事后,我想:“杨八真是个聪明的人啊,简单的一句话就成功地消解了那段尴尬,还给茶汤店做了一次美妙的广告。同时,这则故事也告诉了我们,只要善于思考,没有什么是做不成的。”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能,一个人或许没有很高的学历,但是他的才能可能是无人能及的,是独一无二的。

  冯骥才通过《俗世奇人》向读者呈现了一位位在平凡、庸碌的世界里千奇百怪的,有着高超技艺的奇人。

  就说第一章里的苏七块吧,病人每次到他这来看病,首先要交上7块押金才行,否则不给医。在别人看来,是因为他小气,其实是因为他立下了规矩。规矩既然定下了,就不能随意更改,如果人人都随意更改规矩,岂不天下大乱?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另一位奇人刷子李也让我为之惊叹。他那高超的技艺绝非一日而就。我们应该学习他那份执着、专注的精神。

  “蓝眼”,大家都说他是古董行的专家,只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专家变成了砖家。既然“蓝眼”有辩识古董真假的技能,那必定也有造假方面的专家。“蓝眼”他败在了黄三爷手里,可见黄三爷的造假功夫,不是一般的`高啊,居然能把古董行的专家“蓝眼”耍得团团转。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才能,至于能不能把自己的才能发挥好,发挥到极致,那就各凭本事了。相信大家读完这本书都有不同的感想,那些奇人给大家留下的印象定会历久弥新!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3

  今天,我读了有冯骥才撰写的《俗世奇人》之《好嘴杨巴》。让我明白了:会做得不一定比会说的强,

  但是做生意的,不仅要有一手好本领,还要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杨七和杨八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

  在清朝末年的天津卫,有两个兄弟卖茶汤。一个手艺了得,名叫杨七:一个口才了得,名叫杨八。生意非常红火,像做大买卖的一样。一次,杨八在给李中堂送茶汤时,李中堂因为不知道茶汤上的是碎芝麻,误以为是尘土,就摔碗大怒。杨八见此情景,连忙跪下,用委婉的语言告诉了他“小的'该死,不知道大人您不吃芝麻!真是该死!”就这样,中堂大人知道后,没有怪罪他,还赏赐给了他一百两银子。从此,让“杨家茶汤”这个名字变为了“杨八茶汤”。而杨七呢,渐渐的埋没,无人知晓。

  有一句话说得好“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绝活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真是这样,杨八之所以能让“杨八茶汤”闻名天下,是因为他有一张好嘴。而这,就是他的绝活,一个让他可以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的绝活。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4

  今天,我把《俗世奇人》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很有意义,是冯骥才写的,写的是很早以前发生在天津的人和事。作者把当时发生在社会上的人和事记录下来,每一个人就是一篇故事,这些故事看起来是各自独立,实际上它们是共通的。

  这本书描述的`每一个人都各有特点,比如:泥人张,能在很短时间捏出一个个鲜活的泥人来;苏七块,能凭手的感觉迅速将病人的骨折部位复原;刷子李,可以在长时间刷墙时身上不沾一滴泥浆;张大力,能一口气举起常人举不起的石锁……这些人在当时被老百姓视为奇人。

  我从他们身上受到很大启示:他们都是通过长期的社会实践,认真观察,仔细琢磨,刻苦训练,并且靠顽强的坚持,认真做好一件事并取得了成功,受到了人们的认可,为当时的社会做出了贡献。

  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习书中这些人的精神,任何事情不分大小、不论贵贱,只要去仔细观察,认真学习和探索,不是见困难就让而是见困难就上,并通过自己艰苦努力,什么事都是可以做成的。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5

  人生如客旅,生活在俗世,都是平常人,这本《俗世奇人》:人物无奇不有;内容宽广地道;语言功底深厚。吸引我一下子读完了它。

  《俗世奇人》人人都有绝学:接骨的【苏大块】:心眼明亮,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就接上了。【张大力】:只见他手握锁把,腰一挺劲,大石锁被他轻易地举到空中。胳膊笔直不弯,脸上笑容满面,好赛举着一大把花儿!【泥人张】:吃饭的人伸脖一瞧,这泥人真捏绝了,就赛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放在桌上一般,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张海五还像张海五,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我惊叹作者把人物写神了,如果我的日记,我的作文,能把人物描写得这么生动,还愁博客不加精!还怕老师不叫我打印上墙报吗?

  可是细思想,书中那些《俗世奇人》的绝活,也不是天生的,是从小苦练而成的,我现在还小,正在学习阶段,我应该找一门适宜我的`技艺,专而又专,精益求精。我想有朝一日,当我长大时,不是也能像苏大块,泥人张,钓鱼【大回】一样名扬四方吗?

  学什么样的绝学呢?我可不学【绝盗】【小达子】的偷盗,老师说那是要坐牢的,我要学习华大夫用【认牙】绝技抓住了要犯。我要学【泥人张】用天下第一手艺打击了那不可一世的海五,帮所有天津卫的手艺人出了气。各位老师朋友,你们能提示我在当今社会,学什绝学好呢?我的原则是为千千万万的人做点好事。

  怎样学绝学呢?书中【认牙】说得好:“他记不住人,不是毛病,因为他不记人,只记牙,治牙的,把全部的心思都使在牙上,医术还能不高?”不管学什么,只要专心致志,就能成功。

  《俗世奇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空前绝后!精彩!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6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人物描写类型的.。作者是冯骥才,这本书一共十八篇,每一篇都有一位主人公,每一篇主人公都是在普普通通的社会中有特殊的本领,而且这个本领特别厉害。

  这本书的苏七块非常有意思,他给人看病,必须收七两银子,要不然不给看病,如果你借钱交上啦,之后没钱买药,他就把药送给你。

  你说说这本书好看不好看,这本书里的故事这么好看,保证你看了还想看,并且连一个字也忘不了。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7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俗世奇人,平凡世界里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做出了奇特的事情。庸俗的世界不是你平凡的理由。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8

  《俗世奇人》这本书写了清末民初天津卫的奇人们。他们每人只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者是另有绝活的,那就一定有绰号,比如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好嘴杨巴、背头杨等等。

  苏七块,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医行,正骨拿环,天津卫挂头牌。别人每次到他这来看病,首先要交上7块押金才行,否则不给医。别人以为他这是小气爱财如命,但他并不是爱财如命,不然也不会还给华大夫的七块钱还有免掉张四药钱,他是为了他立下的规矩啊。规矩既然定下了,就不能破,要是破了,人人都这样,那世界会成什么样子?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刷子李,专干粉刷一行。刷子李有一个绝活:就是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如果沾上就不收费。刷子李刷墙的浆是他自己研发的,不稠也不稀,颜色也适中,让人一看就心旷神怡,仿佛到了仙境。人们看到刷子李刷墙那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因为他刷墙的声音像大师演奏的乐曲一样格外优美。有一次,徒弟头一次跟师傅去干活,在干完活后给刷子李端茶点烟的'时候,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但是用手一捏,白点却消失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烫破一个小洞。他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踏踏实实一步一步做起,如果没有一天一天的积累,是不会成为行业的专家华大夫,他的治牙技术非常高超只要张开嘴,不用说那个牙怎么了,他瞅一眼,全部知道了,一天下晌,两个便衣侦探过来找一个通缉犯,长相是络腮胡子,肿眼泡儿,挨着右嘴一颗大黑痣。华大夫有健忘症,早上才看了六个人,便忘记了。晚上在一壶春酒楼吃饭时,认出了他的长相,但不敢确定,最后看见他的虎牙就确定了,写出了华大夫认牙不认人。他并不是有健忘症,而是把全部心思都“钻”到了这个牙里,才会这样,做什么事到要一心一意。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都是生活中的普通人,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就像书中写的“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就像《将进酒》中所说的“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成为行业的专家,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9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蔡家二少爷的能耐特别———卖家产。蔡家是天津出了名的富商,折腾盐发的家,有钱做官,几代人还全好古玩。老爷子和太太逃难死在外面,大少爷一直在上海做生意,有家有业。家里的东西就全落在二少爷身上。二少爷没能耐,就卖着吃,人说,蔡家的家产够吃三辈子。

  敬古斋的.黄老板专卖蔡家的东西。十五年前打蔡家出来的东西是珠宝玉器,字画珍玩;十年前成了瓷缸石佛,硬木家具;五年前全是一包一包的旧衣服了。黄老板对蔡二少爷的态度也就一点点地变化。可最后却发现蔡二少爷却骗了他。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看人不能看表面,也许他/她内心更坏/好。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10

  《 俗世奇人》中的各种人物,其中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等被作者冯骥才刻画的栩栩如生。

  其中的人物各种各样,比如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的大夫,苏金散,因为在帮人治病时,总要让病人(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在柜台上抵押七快银元,若是没有,就是不给那个人治病,所以,在背后,人们都叫他“苏七块”,他的这个绰号也因此而来。但他的医术可高着呢……码头上也有个能人,想必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刷子李”。他的那个本事可不是盖的。“刷子李”专干粉刷这一行,别的`不干。让人叫绝的事,他粉刷从没让一个白点粘在他身上,你们说绝不绝!……

  你们看,这一个个人物刻画得多么精细,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不是一句话的问题。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11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人聪明,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冯五爷二十五,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取名“状元楼”。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可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往后再瞧帐,反倒出了赤字!

  一个小伙计,告诉他,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除去那个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全轰走,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可帐上仍是赤字。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对他说,每天垃圾车一到,打状元楼里抬出的土箱子,只有上边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冯五爷赶在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却看不出半点毛病。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再一日,小僮对他说,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是那个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但是,冯五爷干了两年的买卖,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当日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说是歇凉,实是捉贼。等了不久,胖厨子打后头厨房出来。他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和老板说话。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锐目利眼却打量着他,往哪儿藏掖?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手巾里裹着点什么?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晾衣绳上吧!”说完手提灯笼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冯五爷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我觉得冯五爷当初就不应该留着胖厨子,俗话说“家贼难防,养虎为患。”冯五爷就不应该顾念旧情导致“状元楼”的倒闭。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12

  星期日的时候,妈妈带我买了我一直想看的《俗世奇人》这本书。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的作品,收录着18个经典的小故事,如苏七块、好嘴杨巴、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鳌……这些故事里面的人物各有各的特长,让人们拍手叫好。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刘道元活出殡》。

  这一天,刘道元想出个“好主意”,他想知道阴间的事和人死后的样子,就让俩徒弟金三和马四买一口棺材,把外面的`事交给了徒弟,直到坐斋儿的第四天,一条大汉破门而入,还牵着一条狗他说要姓刘的还钱,他说如果不还钱,就坐着不起来?这条大汉闹到下午觉得没劲了,才起身离开。临走前说十天后来收这几间房子的做顶债。

  等到七天下葬时。他的徒弟把判官笔给他“陪葬”,结果一帮武混混儿挡在前面要拿走那支判官笔。这时,刘道元双手一发力推开棺材盖,哐啷一声,他站了起来。吓跑了那帮混混儿?也吓跑了看热闹的。而他站在灵车上大笑不绝。

  难怪冯骥才说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俗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13

  这个月读的是《俗世奇人》。月初把这本书发送到群里后,刘老师调侃道一天就看完了,我还不信,不算很薄的两本书哪。等到真正看起来,天啊,真是恨不得一口气读完,两本书也就是用了3天的时间。

  其实读这本书因为孩子的课本里有一篇《刷子李》,孩子要求买一本原著。对于买书的要求,我也是学着刘老师的'态度——一律支持。买回来孩子没时间看,倒是我,觉得都是一些短篇,应该比较好看下去。果然,读完后,心情大好,正是“酒酣肝胆正开张”,不由得吐出一口丹田之气。一个字:爽!两个字:痛快!

  首先,这种痛快,这种爽来自与先前陪孩子共读的欧·亨利、莫泊桑、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的相比。

  被誉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这些名著固然是经典之作,但才疏学浅的自己读起来觉得有些晦涩、吃力。别说那些外国的历史背景,那些什么思想,那些什么革命,就连主人公的名字都冗长、繁琐得记不住,总是要往前翻翻,看看这个人到底是谁。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吧,就像是吃大闸蟹——味道固然鲜美,但吃着太费劲。而同样是短篇,冯骥才这原汁原味、津腔津调的《俗世奇人》就如同大块大块的红烧肉,还是这个香啊,吃着过瘾啊!

  其次,这种痛快、这种爽源于冯骥才平铺直叙的叙述方式。

  《俗世奇人》看门见山、直截了当、一气呵成。你只要顺着看就行,不用猜,不用揣摩什么作者的深刻用意,什么隐含着影射着什么的,也几乎没有什么出乎意料,感觉泥人张、刷子李、狗不理、背头杨等等所有的人物就栩栩如生地站在面前,故事也都是浑然天成,就像一位邻居聊天讲述自己亲眼所见一般生动有趣,活灵活现,充满了立体感、存在感和现场感。

  再者,这种痛快,这种爽大约还是因个“俗”字。

  书中没有风云突变的历史背景,所有的人物都是市井生活中的小人物——卖茶汤的杨八、钓鱼的大回、小偷小达子等等,没有达官显贵、没有政要名人。读者也不用上纲上线,就像去逛菜市场一样,碰见几个熟人,简单打个招呼,随意而惬意,自由又自在。

  当然,这种痛快,这种爽也是因为 “奇”。

  奇人怪人,每个主人公都有奇特之处,这也是他们吸引人的所在。正所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刘道台假死看人心,牙科华大夫认牙不认人,索七失算双倍价钱三次买八仙等等,奇闻怪谈,引人入胜,每一篇都非常有趣。

  《俗世奇人》,真是一本好书。一本好看的书。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14

  这个暑假在我们班主任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在这里我和大家谈谈我的感受吧!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狗不理》这个故事:我一看到这三个字,脑子里就不由地浮现出我在北京王府井大街看见的“天津狗不理包子”。当时我还不要吃,可现在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的馋虫却来到嘴边。听我慢慢道来:狗不理包子本来是没有名字的。“狗不理”这三个字本来是个骂名,是别人想把他的包子骂“砸”了而取的名字。可是说来也奇怪,这本来不好听的`三个字,可是越说越让人听着有故事,也越使这个包子闻名天下。这包子不但名字有趣,味道更是香飘十里,这“狗不理”包子是用肚汤排骨汤拌馅,而且在包时还都会在上面放一块猪油,更滑,更香,更入口更解馋!

  除此之外,还刻意在包子的模样上来点花活儿,皮捏的紧,褶捏的多,一圈十八个褶,看上去像朵莲花一样美不胜收。想当年这狗不理包子也是皇帝们的喜爱。像我们这些大吃货听了我这么一说,是不是很想尝尝呀!我是刚从北京回来,我这肠子都悔青啦,不过再让我遇见,我肯定每个口味吃个遍!

  从冯老先生的笔下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天津,了解了天津人们的平淡生活中的闲闻趣事。这本书里的每个小故事都告诉我一个小道理,不服输的精神让我印象深刻,也让我更加了解了天津的人文文化。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15

  今天,我把《俗世奇人》这本书看完了。里面的人物被描写得绘声绘色。让我赞不绝口!啧啧称赞!作者是冯骥才。

  书的后封页有我欣赏的几句话: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给俗世俗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有两篇。

  一:认牙 主人翁:华大夫

  写了:一天两个侦探问华大夫一个人,最后华大夫认出了那个人,原因是;华大夫是看牙的才认出了的。

  二:张大力 主人翁:张大力

  写了:张大力在侯家后一家卖石材的店铺的大门口有一把青石大锁,锁上刻着一行字:凡举起此锁者赏银百兩。于是张大力举起来了,石锁下却写着一行字:唯有张大力举起来不算。

  这篇趣文,使我哈哈大笑。

  这本《俗世奇人》让我留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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