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我喜欢的字作文汇总(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字作文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字作文 篇1
我喜欢的艺术品有很多,电视剧、电影、动画片……可是我最喜欢的是妈妈绣的十字绣——花开富贵。
这幅十字绣是长方形的,长1。5米,宽1米。十字绣的左面有两朵鲜红的牡丹花,牡丹花的右上面有五只蝴蝶。其中一只落在一朵牡丹花的上面,另外的四只在翩翩起舞,画面看起来栩栩如生,我好像闻到了花香,也看见了蝴蝶在向我飞过来。
去年初春的'时候,妈妈带我到呼兰去补课。经过中心市场,看见一些人在围着看十字绣,妈妈说她也想买一幅十字绣。我心想,妈妈的性格有点粗枝大叶,绣十字绣那么细致的活儿哪是妈妈能干的。可是妈妈的做法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她每天早上吃完饭,收拾好家里,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去绣十字绣。白天绣,晚上绣,大约过了一个月,她终于把图上的牡丹花绣完了。妈妈说她眼睛又干又涩,还有点疼。我心想,妈妈是要放弃了吗?可是,在休息了两天之后,妈妈又“重操旧业”开始继续绣她的十字绣。又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妈妈终于把十字绣给绣完了。
对于妈妈来说,这只是一幅十字绣。但对于我来说,它是珍贵的艺术品。因为这幅十字绣不仅凝聚了妈妈的汗水,还让我看到了妈妈不服输的精神。我也要把这种精神用到我的学习上。
我喜欢的字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的一个字是“闯”,因为如果人们不闯天下,就不会发现大海、松鼠、鳄鱼等生物,也不会对这个世界有全新的探索!
“闯”代表着冒险和发现,因为人们不出去走走就不会发现美洲,就会以为这是唯一的大陆。如果人们停止了他们发现的脚步,就会永远停在那个时候,就不会发现地球之外还有宇宙,更不会打破“天圆地方”的结论,发现地球是圆的。
“闯”这个字,是象征着科技发展进步。但也象征着人类的发现,因为“闯”字上面是个“门”,下面是个“马”。这完全是表明了人不出去走走就不会有新发现。
有一次,我和伙伴们在公园里玩土,他们都不带我玩,所以,我只好一个人在旁边看了。忽然,我看见不远处有一团黑色的东西,仔细一看,发现原来是一团蚂蚁在围着一只死蜜蜂。突然!一只蚂蚁做出了令人震惊的'动作,它先来到蜜蜂旁边,然后丝毫不费力地举起了比它体型和重量大好几倍的蜜蜂,而且还不要同伴的帮忙。最令人惊讶的是,它还走得跟它平时走路的速度一样快,连我的朋友也都过来看这个蚂蚁的表演。你看,如果我们不去“闯”,说不定还不会发现这个秘密。
后来我上网查了查,原来已经有人发现了这个秘密,但我是为了找到答案才勇敢迈出这一步的!
“闯”这个字,就预示了不出去走走,就不会发现生活中的奥秘,但也告诉了我们,人不要局限在狭隘的空间里,不要做那只“井底之蛙”!
我喜欢的字作文 篇3
我喜欢在清晨中骑车。清晨我慢慢地蹬着车子,走在弥漫着花香的小径上,两岸的垂柳摇曳着身姿从身边掠过,鸟儿们婉转地唱着和我亲切地打招呼。
我喜欢在酷暑的夏天跳进清凉的水中像鱼儿一样游来游去。每当盛夏来临,我常常热得满头大汗,爸爸就会带我到游泳馆。一到水池边我就迫不及待地跳入水中,“咚”的一声,溅起了巨大的水花。
我喜欢看书。每天早晨和傍晚,我都会捧上一本书兴致勃勃地看起来,这已经成为我每天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让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我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国色天香的牡丹、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娇艳的玫瑰、不惧风雪的梅花……我最喜欢太阳花,喜欢它不娇不雅,生命力顽强,。
我喜欢做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经常梦见自己变成“超级英雄”,拥有那威风凛凛的披风、华丽的铠甲、高超的身手和精锐的.兵器,可以让我去拯救世界任何遭遇危险的人们,把那些可恶的坏蛋制服……
我还喜欢爷爷慈祥的目光。每次去看望爷爷时,爷爷用那满是老茧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用慈祥的目光看着我,教我做人的道理,总是让我感觉到有一股暖流,流淌在我的心间。
我喜欢生活,让我拥有那么多喜欢!
我喜欢的字作文 篇4
大家都有最喜欢的一个字吧?我喜欢的是“赢”字。
“赢”字有胜利的意思,与“输”相对,还有赢利的'意思就是赚了钱。另外第三个意思是取得,做了什么事赢得一片掌声。
那天,我来到书法班,老师让我写毛笔字,我这还是第一次写毛笔字,有一点小好奇,感觉很简单,可是,老师一教我,我终于知道毛笔字很难,我下定决心想取得胜利,练好毛笔字。
这件事后我知道了:人生就应该抓紧时间以一颗平常心,不断的拼搏努力,才能赢得最终的胜利。
我喜欢的字作文 篇5
书,是人类的长生果;书,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饥饿时的美餐。是的,书,要我说:“书是我心中的星” 为什么说它是星呢? 因为书可以告诉我们许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还可以给我们许多知识,《狼王梦》就是我最爱看的书,它讲了:母狼紫岚和丈夫黑桑产下了五只幼崽,其中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还有一只在刚生出来的那夜,因暴风雨,而送了自己的性命,这四只幼崽在最后只剩下母狼媚媚,紫岚和老鹰金雕同归于尽。随后,媚媚又产下五只幼崽,这五只幼崽说不定会有一只能当上狼王的故事。这本书感人肺腑,我喜欢它的原因有三:
一:在狼的世界,你要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甚至没有生存的余地,说明你如果不努力,在这个世界里,社会里只能当要饭的。
二:在狼群里走在最边边的'狼完全有可能被强壮的狼吃掉。说明从小不受点苦头,长大会被人瞧不起。
三:只有经过了残酷的锻炼,才能够在狼的世界里生存,狼爸爸狼妈妈为了让孩子增强竞争力,不被淘汰,竟然可以收藏起对孩子的爱,展示给孩子残酷的一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说明一份耕耘,一份收获。
只有你努力,才会实现,就算没实现,你也为梦想努力过,笑一笑。 所以,这三点理由,《狼王梦》在我心中化成一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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