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1-30 19:43:5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汇编八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工作方案汇编八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我区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均含培养对象,下同)和农村教师结成“对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农村学校教师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二、帮扶内容

  1:《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协议书》。

  三、工作步骤

  (一)自主结对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农村教师自主结对,并于5月23日之前报送各自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报送表格见附件2:《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安排表》

  要求:城区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对象应选择农村基层校;集团内城市——农村教师优先结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师优先校内结对;为保证效果,结对双方须在学段、学科上一致;结对为“一对一”模式,不允许一人结多对。

  (二)校际协商

  城市、农村学校进行校际联系,协商安排教师结对,并于5月30日之前填写《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安排表》(见附件2),并于当天把《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安排表》发送至。

  要求:各校应充分尊重结对双方意愿,结合聘约合同、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绩效量化等文件精神做好工作,严禁不经结对双方同意而强行安排。其它要求同上。

  (三)材料审核

  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于6月13日之前对各校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四)签订协议

  结对双方于6月18日前签订《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结对帮扶协议书》(见附件1),《协议书》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学校各保留一份、进修学校备案一份。各校于6月19日把一份签名盖章后的《协议书》送交进修学校培训处老师,联系电话:。

  (五)开展活动

  9月份开始按学期落实帮扶协议。

  四、落实措施

  (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对农村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点评、作业布置批改、试卷点评等工作,需双方提供过程性材料。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农村教师之间互相听评课,每一场须提供教案、听课记录外,还须提供活动照片作为佐证,每场活动照片两张:一张授课教师照片,一张听课教师照片,照片保留正确的EXIF信息,无需打印。以上材料于每学期期末放假前上交给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照片文件一并传给各校师资培训负责人),由各校师资培训负责人整理后归档备查。区教育局、区教师进修学校每学期初组织人员到各校检查上学期结对材料并进行通报。

  (二)以上四项结对帮扶内容中,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指导农村教师在区级及以上某项内容比赛中获奖,且文件(证书)上体现指导教师名字,则结对双方无需提供该项帮扶内容的'过程性材料,只需提供文件或证书即可。

  (三)鼓励结对双方利用全区教研、片区教研、校本教研、送教下乡、公开周、校际互动等活动,把结对帮扶工作结合进去,减轻双方不必要的负担。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能落实结对工作的,在满五年考核中给予相关项目认定。

  五、其他事项

  (一)因任何因素导致结对双方中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双方均应及时上报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由学校师资培训负责人重新安排结对工作并上报进修学校培训处老师。

  (二)坚持结对双方双向选择的原则,结对帮扶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双方均有权解除协议,重新选择结对对象。做法如上。

  六、备注

  (一)本方案中的“农村学校”指的是: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校、中心校、基层校,街道中心基层校(不含中心校),霞林街道中心基层校(不含中心校)。

  (二)20xx年9月及以后新任教师、指导教师因已签订《新任教师培训指导协议书》,内容涵盖五年成长指导规划,故无需参加本次结对帮扶工作。新任教师、指导教师只需向学校上交《新任教师培训指导协议书》复印件即可。

工作方案 篇2

  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特点,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5、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6、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疫情报告人迅速报告,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三、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寝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比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xx市、xx县委《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遵党办发〔20xx〕13号)精神,加快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档升级和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的步伐,切实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强基”即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基础。“固本”即围绕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目标,依托村级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到20xx 年末,省定一类贫困村集体经济积累超过3万元,省定二类贫困村和其他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积累超过5万元。到20xx年末,力争全镇省定一类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超过5万元,省定二类贫困村和其他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积累超过8万元;至少5个村超过20万元,2个村超过50万元,1个村超过100万元。

  二、主要发展模式

  (一)培育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鼓励村级组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兴办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借鉴项目优、发展快、前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模式与经验,或在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业主自愿的基础上,可采取村级集体资金参股的方式合作经营。采取“支部+公司(协会)+农户”、“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以土地使用权、资产、知识产权等资源形式参股,壮大村级合作经济,增加村集体股份合作收入。到 20xx年底,全镇90%的行政村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技术协会,其中市级以上标准示范社2个,示范性家庭农场1个。二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村级采取反租倒包、租赁承包、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引进公司、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社等,出资发展辣椒、蔬菜、畜牧、茶叶、中药材、烤烟、干鲜果、优质水稻、高粱等优势农业产业,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

  (二)发展村级服务经济。鼓励村级组织利用当地地理、文化、旅游、人才、闲置民居等优势资源,发展现代农业、建筑施工、材料运输、家政服务、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鼓励村级组织设立公共服务平台(中心),发展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原料供应、技术指导、品牌注册、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物业管理、宣传推介等有偿服务,形成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三)盘活集体资产资源。鼓励村级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山塘、滩涂、水库、办公用房、老校舍、生产加工场地(闲置厂房)等各类集体存量资产,采取村级自主经营、租赁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

  (四)发展村级物业实体。在区位优势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鼓励村级组织统筹建设(或购置)仓储物流设施、标准厂房、门面、酒店等集体物业项目,条件成熟的社区(居),可发展经营物业管理等,稳定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五)推进村级股份制改革。坚持把股份合作制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加以突破,创新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在不改变集体资金实际控股的前提下,鼓励民间资本、专业技术和社会能人进入村集体经济,形成完善的股份制运营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民主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管理有序、运作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广大股民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三、扶持政策

  (一)资金扶持。

  1.镇财政20xx年、20xx年每年安排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从20xx年起每年安排10万元用作奖励。扶持和奖励主要针对有稳定性、长期性收入的实体项目。运作方式:村级向镇申报项目,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原则上全镇每年申报1-2个村(社区)〕,由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镇财政所将审批的项目补助资金划拨到村(社区),由村(社区)与镇财政所签订还款计划,镇财政所按计划收回还款。还款计划根据项目产生效益的周期制定,待产生效益后逐年还款。镇级扶持资金的核算方式,原则上以村级申报的集体经济项目所需贷款资金的利息核定,扶持资金可直接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也可作为贷款贴息。镇级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另行制定。镇里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镇财政所;责任单位:村(社区)〕

  2.认真组织开展村级集体资源、资金、资产情况的清查工作,对集体资产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已确权颁证的集体资产为抵押的放贷力度。每个村(社区)要建立“三资”台账。要深化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实行“一村一账户”制度,提升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能力。〔牵头单位:镇财政所;责任单位:村(社区)〕

  (二)技术扶持。镇级成立专家技术指导队,根据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需求,落实对应的技术指导人员。〔牵头单位:镇组织办;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水利站、交管站、工商分局、卫生院等、村(社区)〕

  (三)项目审批。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工商分局、国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帮助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务和项目代办的制度。〔牵头单位:经发办;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工商分局、国土、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村(社区)〕

  (四)项目扶持。经发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村建、水利、林业、交管、供电等部门要将项目资金更多投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要优先立项和扶持。农民直接受益的农村道路、农村饮水、农田水利、土地整理、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绿化、农村社会事业等国家专项投资项目,项目资金规模在200万元以下,凡技术不复杂、群众能够自建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交由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理事会组织村(居)民自建,减少项目投资成本,引导群众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经发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工商分局、国土所、水利站、交管站、林业站、供电所、村(社区)〕

  (五)融资扶持。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增加信贷额度,放宽抵押政策,降低信贷门槛,拓宽村级集体经济融资渠道,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村支两委要配合抓好信用村建设。〔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信用社,农行、各村(社区)〕

  (六)土地政策。

  1.建立镇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和程序,以村级集体所有者为主体,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对村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施招、拍、挂,在取得土地手续后,可以租赁或入股,土地出让收益由村级组织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牵头单位:镇国土所;责任单位:村建中心、各村(社区)〕

  2.优化村级留用地政策,允许集体土地征用时将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一次性留给被征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费用由镇或村级承担,通过开发经营,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在城镇化建设中,要规划预留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土地,住建、规划、村建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划执行。〔牵头单位:村建中心;责任单位:国土所〕

  3.若需利用闲置的村级小学、教学点的校舍、土地等国有资产的,由所在村报镇同意后,由镇向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xx县教科局提出申请,委托所在村进行管理和使用,对危房确需拆除的,严格按程序报批备案。〔牵头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村建中心〕

  4.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将位于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废弃工矿或企业占地)复垦为耕地。复垦耕地增加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当地城镇建设,节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县级统筹使用,由县政府向镇(乡)支付指标收购费用后,镇人民政府按所获收购费用的30%比例返还指标产生的村(社区),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牵头单位:国土所;责任单位:村建中心、各村(社区)〕

  (七)结对帮扶。深化领导帮村制度,镇机关部门包村帮扶、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员驻村指导等结对帮扶活动,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结对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并将结对帮扶情况纳入挂帮单位(部门)及个人考核内容。扎实推行“村企结对帮扶”活动,鼓励村企自愿结对,开展项目合作、产品配套、资产出租、农副产品配送、技术支持等,实现双赢。〔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机关部门、各村(社区)〕

  (八)奖励政策。

  1.在村级集体企业新增税金中,镇级留存部分的50%分别奖给村级集体。村级集体新办企业三年内的所得税,镇留存部分全部奖励给村级集体。村级集体发展效益农业、开发“四荒”资源等项目获得的收入,以及集体从事种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将含村级集体经济成分的企业上缴的.税收地方留存部分,按集体经济所占比例奖励到村级集体。〔牵头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各村(社区)〕

  2.对集体经济发展好、增速快、后劲大的村(社区),镇级适时进行一次性奖励。坚持将村干部经济待遇与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奖励政策由村支两委结合实际制定后,报镇党委审核把关。按照年集体经济经营性纯利润实行阶梯性比例作为村级班子奖励资金〔个人奖励金额不超过所在村(社区)农民年均纯收入(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且奖励总额不得超过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纯利润的30%〕,由村级集体收入列支。〔牵头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监管措施

  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权益保护和监督机制。纪委、财政、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工商等单位要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监管。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单独建账,村级结合实际制定集体经济收益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办法,交由镇党委审核把关,村监委负责日常监督。镇财政、纪委每年对资金进行财务审计。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权益保护和监督机制,凡是利用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以各种形式投资专业合作社(协会)或兴办企业的,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后实施。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查处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发挥村监委民主监督作用,加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力度,实行村务公开,确保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公开、公正。镇人民政府按村财镇管的模式,对利用村级集体资产投资所占有的股权进行监管。〔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纪委、财政所、农牧业服务中心、工商分局、社会事务办、村(社区)〕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专门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指导督办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单位职责,由牵头单位组织,责任单位参与,于20xx年5月30日前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报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帮助村级组织选好选准具有稳定性、长期性的实体项目。同时,做到不与民争利。村(社区)都要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5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

  (三)强化考核奖惩。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述职重要内容。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季度督查、半年调度、年终考核推进机制,督促单位部门支持和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绩突出的镇直部门、企业、村(社区)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镇级每两年评选一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十强村”和“进步村”进行通报表彰。对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及管理上,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干部,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上予以优先考虑。从20xx年起,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镇直挂帮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不能评为一等奖,主要领导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对在届内发展集体经济无明显成效且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级党组织书记,不得连选连任;对利用集体及上级资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管理不善、不作为,造成项目失败、资金流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且不得留任。

  (四)加强基层组织。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出生产力”工程,强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档升级”计划、基层组织“项目书记”计划和“强村富民”计划。加大“党建扶贫”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力度,从思想、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进行帮扶。镇党委要重点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产业带头人的培训,切实开阔眼界思路、激发创业动力。

  附:1.泮水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泮水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工作方案 篇4

  一、评估范围

  绩效评估范围:19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评估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绩效评估内容分为: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业竞赛等四大项(详见附表)。绩效评估是对一级政府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性评价,包含了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执政能力等方面。创业竞赛是专项性的考核,侧重于落实突出工业、突出项目带动战略。创业竞赛既采取专项考核奖励,同时又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的一个子项目,其考核结果计入绩效评估内容。

  三、评估办法

  1、指标考核计分办法:指标考核按当年发展水平参照历史状况、考虑对全县的贡献三个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以综合指数和综合分数体现。综合指数反映各乡镇(街道)的进步程度,按照“本乡镇(街道)自己与自己比”和“本乡镇(街道)与全县平均发展水平比”,分别占60%和40%进行合成。综合分数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

  2、公众评议计分办法:单项问题的计分,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选择前三种答案分别计5分、3分、0分,回答“不了解”按平均分计分。对同一问题的计分,把所有被调查人员回答的'分值相加,除以回答人数,得单项问题分()值。公众评议总分,在分别测算各类代表评议指标合计分值的基础上,以其算术平均数计算公众评议指标总分值。

  市对县政府公众评议,被抽中的有关乡镇(街道)为全市前三名的奖励10分,为后三名的扣10分。

  3、察访核验计分办法:察访核验发现问题实行扣分制,累积扣分从被评估单位的绩效评估总分中予以扣除。

  4、专项督查计分办法: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各阶段中心工作,对计划生育、重点项目进度等进行专项督查。由县效能办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专项工作管理部门组成督查组,依照督查方案对乡镇(街道)专项工作进行评比,对其中优秀的给予加分,分数计入绩效评估总分。

  绩效评估得分汇总公式:

  指标考核得分×60%+公众评议得分×40%+专项督查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四、结果运用

  1、根据汇总结果,考评总分达到标准分的70%以上才能获得评奖资格。

  2、绩效评估设前六名和进步奖,第一名奖励4.5万元、第二名奖励4万元、第三名奖励3.5万元、第四名奖励3万元、第五名奖励2.5万元、第六名奖励2万元。进步奖与前三名不重复,对当年度评估结果位次提升两位以上的予以奖励,各奖励1万元。

  五、工作步骤

  2、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根据绩效评估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绩效评估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全过程,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3、抓好自评。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自评工作,写出20xx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并于20xx年1月中旬前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4、组织考核。由县统计局牵头,各指标责任单位配合,按照指标考核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年度指标考核。年度考核于20xx年1月底前完成,考评结果情况分析由县统计局负责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5、开展评议。由浦城调查队牵头,5月上旬制定出公众评议具体实施方案及问卷调查和测评表,并组织实施,12月底完成公众评议工作,并向县绩效评估办公室报送公众评议结果及情况分析报告。

  6、专项督查。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工作,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对计划生育、重点项目进度等专项工作组织督查评比,由县效能办将督查评比结果报领导审定。

  7、察访核验。由县效能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5月上旬制定察访核验具体方案,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察访核验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将结果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

  8、综合汇总。由县绩效评估办公室牵头汇总各乡镇(街道)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结果,以及各乡镇(街道)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获奖单位。

  六、组织领导

  全县绩效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由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成立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陈国发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陈建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姚少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锡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小宁,县政府办主任刘军及县效能办主任祖永建任副组长;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综治办、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创业办、监察局、效能办、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外经贸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局、统计局、调查队、环保局、安监局、信访局有关工作目标及数据采集的责任单位和组织协调单位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评估办公室,主任刘军,副主任王飚、祖永建、胡金璋、李水兴、林锋、郭坤炎、吴成云、徐献麟、刘洪斌、林莉,工作人员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县发改局、经贸局、统计局、调查队,县委农办,县外经贸局、财政局、效能办等部门抽调1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绩效评估办公室经费由县财政给予安排。

  七、工作要求

  1、绩效评估工作旨在推进全县的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务必求真务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任何违规造假行为,一经查实,该项指标按零分计算,并追究主要领导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制定严密规范的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控制和检查制度,严格审查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客观真实。

  2、县纪委(监察局)、安监局、人口和计生局、环保局、综治办对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初评获奖单位,可实施“一票否决”。获奖单位均需上述5个部门审核把关并明确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县绩效评估办公室。“一票否决”事项的认定办法,由上述5个部门按有关规定拟定实施细则,报县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执行。

  3、加强对全县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比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资料报送工作。县绩效评估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评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公示,并请县人大、政协参与监督。

工作方案 篇5

  为有效开展县城基本无煤区建设,扩大我县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积极推进二氧化硫量减排工作,进步改善县城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结合我县“三城同创”要求,特给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促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从点源治理向区域控制、综合防治转变,以建设“宜居 ”、“生态 ”和“魅力 ”为总体要求,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强化环境质量和执法监管,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控制污染,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优化城区燃料结构,取消燃煤,大力推广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取缔城区内燃煤锅炉、窑炉、茶水炉和大灶,减少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提高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三、实施范围

  (一)基本无煤区:县城桃花源大道(北至桃花源大桥,南至红军广场)两侧1蒸吨/小时)的燃煤、燃油(气)锅炉的烟尘浓度,以台(座)计算,必须有80%以上的窑炉(锅炉)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烟控区内的茶炉、大灶和小于0.7MW(1蒸吨/小时)的锅炉,以台(眼)计算,清洁能源使用率必须大于70%;

  七、工作时间及步骤

  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必须于年11月15日前完成,11月30日前申请市上验收。

  (一)准备阶段(年9月5日-9月10日)

  一是制定创扩建工作方案,明确创扩建工作内容;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深入宣传发动。县电视台、 报社等媒体及钟多镇各居委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扩建烟控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意义。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9月10日-9月15日)

  由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牵头负责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所有单位的锅炉、窑炉、茶炉、营业灶和集体大灶的分布、数量、燃料种类及其治理情况进行统计,确定烟尘控制单位名单,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由县环境监测站对烟尘控制区范围内林格曼黑度进行监测,县环保局根据统计和监测结果,对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超标排放污染物以及不符合清洁能源使用规定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三)综合整治阶段(年9月15日—11月10日)

  根据烟气和烟尘超标排放单位名录,将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落实整治措施,完成创扩建任务。

  1.在烟尘控制区内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燃油等清洁燃料的锅炉、灶具;

  2.在基本无煤区内原则上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确需使用燃煤的,应当报经县环保局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控制区内现有的餐饮服务企业和集体食堂大灶必须按计划更新改造,停止使用原煤或散煤;

  3.超标准排放烟尘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进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凡燃烧技术落后和难以治理的锅炉、窑炉必须限期搬迁、淘汰或更新。

  (四)监测阶段(年11月10日-11月15日)

  专项整治完毕,由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范围内的排气情况进行全面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统计达标率,并撰写创扩建工作报告。

  一是数据汇总。由县环保局将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区内所有污染源的基本情况、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填写有关表格。二是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环境监测档案。三是撰写工作报告,对创建基本无煤区、巩固和扩建烟控区的组织、监测、管理和治理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四是由领导小组组织县环保局、钟多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照验收要求对各整治单位开展自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一是年11月30日前,由县环保局向市环保局提出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验收申请;二是验收合格后,县环保局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环保局、市政局、经信委、工商局、教委、质监局、 报社、电视台、规划局、钟多镇政府等单位和部门为成员的县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环保局设立办公室,由县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扩建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明确职责。县环保局负责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城区建成区面积确定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区范围,对创扩建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根据监测情况督促超标排放烟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报请县政府对其依法进行搬迁或关停。钟多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居民户生活燃煤的监管,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创扩建各项工作,设置基本无煤区和烟控区标志牌。县市政局负责在控制区范围内大力推进禁煤工作,取缔控制区范围内所有餐饮娱乐服务行业店堂外燃煤炉具;督促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和饮食业设置必需的抽排油烟设施,防止油烟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加强巡查,禁止在烟控区范围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及其他产生烟尘或恶臭气体的有毒有害物质。县工商局负责落实餐饮行业工商登记与环保监管协作机制,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县质监局负责对烟控区范围内的.锅炉进行技术改造,对新添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锅炉不予审批。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使用固定熔化装置熔化沥青,并采取密封方式进行;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采取控、降尘措施。县经信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严格高污染企业准入,督促烟控区范围内的现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限期治理、搬迁或关闭。县教委负责控制区内的中、小学燃煤锅炉、窑炉、茶炉和大灶的禁煤工作。县电视台、 报社等新闻媒体负责创扩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对超排违法违规行为的暴光力度。

  (三)督查督办。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工作是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是“三城同创”的重要考核指标。有关乡镇及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基本无煤区暨烟尘控制区创扩建的建设、巩固和扩建工作,县委县政府督查巡察办每10天一次督查,并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工作方案 篇6

  一、开学当天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二、开学后

  1、上好开学第一课。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园幼儿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在园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2、保持公共场所适时通风,引导师生做到勤洗手、不扎堆、不聚会、不传谣,不与动物(主要是宠物)接触,远离病菌。

  3、在园区、教室、图书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处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

  4、坚持每日监控全体师生身体状况,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检等制度,如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者,应及时上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并及时联系其家长,要求戴好口罩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访工作。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及时批评教育、改正。

  5、实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指导家长培养儿童良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在疫情完全解除前,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场所。

  6、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7、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加强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8、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9、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

  10、确保疫情防控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物资充足。

工作方案 篇7

  一、报名

  全县年凡报考一中、二中、渔洋中学、职业中专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本次体育考试。

  学生需要缴纳的体育考试费,普教科组织中考报名时一并收取。体育考试费的收取和使用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

  男生:10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引体向上考生任选一项。

  女生:800米跑(必考),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考生任选一项。

  (二)评分标准

  本次体育考试评分标准执行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地点:全县共设14处考点。其中:各镇中心学校分别确定符合考试规定的考点1处(各镇5月11日前将本镇考点报县教体局体卫艺科);县实验中学、世纪中学、实验学校各设考点1处。

  (二)考试及记分办法

  1、每一考试项目满分为100分。1000米和800米跑按考生成绩的40%记入升学考试总成绩;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仰卧起坐(按男、女生考试规定项目分别任选一项)按考生成绩的30%记入升学考试总成绩。升学体育考试满分为70分。

  2、因生理原因或突发事故需要缓试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以学校为单位报县教体局体卫艺科。县教体局6月9日将组织缓试考生集中进行补考,补考办法同正常考试,补考地点另行通知。

  3、各考点考试结束后,成绩录入组集中对考生成绩进行微机录入汇总。核对无误后,打印清样一份,同时存入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装袋密封,有关人员分别在清样和密封袋上签字、加盖县教体局公章,6月9日下午5点前将成绩密封袋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考试

  为圆满完成我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任务,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有关副局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场地器材组、现场测试组、成绩录入组、安全保卫组、医疗卫生组、督查组等6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考试的相关工作。体育考试期间,将邀请县纪委全程监督。希望各有关镇、校要高度重视体育中考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本镇、校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组织学生进行备考。考试期间,要根据县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积极支持和配合各工作机构做好相应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程序,严守考试纪律

  本次体育考试继续实行考场封闭管理,严格验证制度,考务人员持工作证、考生持准考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每项测试完毕,考点记录员要当场宣告考生成绩,考生当场确认,如有异议,当场处理解决。记录员记录考生成绩一律用圆珠笔填写。因记录有误,考生成绩需要改正时,必须由考点负责人和记录员同时签字。现场测试组设体育考试检录处和总记录处,检录处负责考生组织及考生准考证的校验工作,总记录处负责考生成绩的查对工作,并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每个考点考试结束后,由总记录处汇总考生成绩,有关人员在原始记录上签字。考试成绩原始记录一式两份,一份当场密封交成绩录入组工作人员保管,一份在考点张贴公布。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外来因素的.干扰,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本次体育中考过程中,所有监考人员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开考前,现场测试组要对监考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为确保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县教体局研究制定严密的《考务人员守则》、《考生守则》等相关规则。所有考务人员以及与本次考试有关的镇、校和考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办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务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判为零分。

工作方案 篇8

  为做好我校甲型H1N1流感的预防和控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全校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防止扩散。

  二、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1、学校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校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组长:

  副组长:x

  成员:x

  办公室主任:x

  办公室联络员:x

  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内,负责日常工作。根据防控形式的需要,适时增加相关处室人员参与办公室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医疗组、消毒隔离组、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教工组和学生组。

  (1)医疗组:负责接收、登记和转诊病人,并动员全校师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组长:x

  组员医师(电话xxx)

  (2)消毒隔离组:负责消毒隔离措施的实施和监测技术指导等工作,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接触者的排查工作。

  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3)保卫组:一旦疫情发生,校保卫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值班人员,按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进行警戒,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隔离。

  组长:x

  组员:全体保安人员、全体政教员

  (4)后勤保障组:保障后勤物资的供应,按照甲型H1N1流感的`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隔离衣、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以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组长:x

  组员:x

  (5)教工组:负责做好教工的宣传、预防培训和疫情报告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

  组长:x

  组员:各年级组长

  (6)学生组: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预防培训和疫情报告工作,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

  组长:x

  组员: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流程

  1、发热处理流程。发热37.5℃以上患者到校医务室登记后,由校医通过班主任联系家长陪同到医院治疗,如有发热≥37.5℃+流感症状+接触史等疑似甲型H1N1流感症状者,按发热流程处理(详见附件一)。

  2、疫情报告流程。发现不明原因发热或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应按照疫情报告流程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安全办公室(电话xx)及县疾病防控中心。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健康教育课、集会、宣传栏等形式,扎实做好对师生员工的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

  2、坚持晨检制度;每班配备2支体温计,身体感觉异常的同学必须定时测量体温。各班每天晨检结果登记表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到学校政教处备案。

  3、学校各部门、各班要对环境卫生进行彻底大清扫,要勤开门窗,通风换气,保持清洁的工作、学习环境,保证室内空气新鲜。食堂食品加工要规范流程,强化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工作。

  4、坚持消毒制度,总务处每周统一安排至少2次消毒,各班要根据学校安排进行消毒,特别是教室重点部位(门把手、桌椅、电脑键盘等),各功能教室要坚持每天消毒,要有消毒记录。

  5、在师生中加强宣传教育,讲究个人卫生,注意饮食卫生,勤洗手(做到湿、搓、冲、捧、擦),不吃零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喝凉水等,师生要带杯子,喝热水。

  6、倡议广大教职员工、学生不要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和公共场所(商场、超市、网吧等)活动,十一长假不外出旅游。

  7、尽量避免或减少举行大型集会活动,如确需举行,必须安排在室外操场进行,或以闭路电视、分年级、分班的形式进行。

  五、应急处理措施

  1、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送校医务室就诊,并报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校医务室要提高警惕,认真准备,如有疑似病例,立即按相关规定作出恰当处置,并建议送上一级医院确诊,同时协助学校、教育局及上级卫生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3、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安全股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疫情的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

  4、立即停止学校集体活动,停止可能造成疫情流行的一切活动。

  5、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

  6、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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