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规章制度

时间:2024-10-26 09:33:3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高中规章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规章制度

高中规章制度1

  为了更好、更客观地评价一个同学在校的表现情况,尽量做到在考核同学素质分时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以下班级公约。

  1、学校要求的各项检查,每个同学必须努力做到,按照学生手册要求做一个文明、有修养的合格高中生。

  2、在学校检查或抽查中,各项扣分原则上必须落入到人,落入到个人的则以3倍扣分计。对学校检查或抽查中予以公开表杨的相关人员,班级视特殊情况加分1到2分。

  1、在学校检查之前,班级自行开始检查,如点名(早自学、夜自学、午睡(自)课等预备铃响前五分钟),违规一次扣1分。

  2、教室内不准穿拖鞋、背心和拿蓝球进教室,不准吃零食,违规每人次扣1分,并责令马上改正。

  3、在上课(包括自学课)时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打游戏、看小说、睡觉)违规每人次扣1分,被检查教师发现或被任课教师点名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

  4、自学课时不准聊天(夜自学包括讨论问题),每发现一次扣1分。

  5、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请假,若特殊情况必须经批准后才允许请假,请假一次扣0.5分,第二次扣1分,第三次扣1.5分,以后每次请假均扣2分。如果没有请假不准而离开,则以旷课论处,上报学校作出相应处分。并每次直接扣素质分1分(相当于班级考核的4分)

  6、对值日小组中没有认认真履行职责或有意逃避值日,一经发现除批评外,还将扣其相应考核分2分。

  7、对于当日的值日工作如扣分,则扣相应值日同学倍率分,扣值日组长为1分。

  8、对上述条款中多次违反且屡教不改的班级除扣其相应素质分以外,还将给予行当处罚,直至送学生处处理

  1、班级值日工作,一月若该小组未出现扣分,则值日组长加3分,成员加2分。但若组长建议值日不认真的,可以不加分。

  2、在学校进行的各项比赛中,若获得相应成绩的,主要成员每人加2分,次要人员的每人加1分。进行的各学科竞赛中获奖人员每人加2分。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竞赛或比赛活动,参加者每人加0.5分。

  4、学习兴趣小组成员完成计划的,成绩明显提高的,组长加2分,组员加一分。

  5、受到学校通报表扬的,加一分,受到批评的扣2分。

高中规章制度2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冠市中学教导处相关管理制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高中规章制度3

  (一)在校团委、政教处的领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部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协助学部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工作、活动秩序,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卫生扫除等,协助政教处做好班级活动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五)组织学生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关心学生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情况,维护学生正当利益,帮助学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六)及时向各班主任汇报其班学生的有关情况,帮助班主任做好对其班班委会工作的指导。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主席

  ⑴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⑵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

  ⑶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⑷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及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⑸每周一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搞好一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安排,及时发现培养人才;

  ⑹负责主持制定学生会组织的相关制度及指导、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做好各部之间的协调工作;

  ⑺带领学生会各部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副主席

  ⑴协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据学生会主席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⑵受主席委托行使各职责:协助人员管理,活动安排及监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秘书处的工作职责

  ⑴隶属主席团,辅助主席日常工作,其主要桥梁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种计划及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会议记录文件起草,存档、宣传、调查研究、文书摘制、文书处理,会议记录。

  ⑵对学生会工作、思想状况进行学期和学年的总结监督及评估。

  ⑶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作用,加强对外联络。

  ⑷配合各部组织大型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和并及时报导。

  ⑸监督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对各项决定、制度的执行。

  3、纪检部的工作职责

  ⑴纪检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议,及时收集情况,反映意见,布置工作。协助学校抓好检查工作,力创安全、舒适、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⑶维持各项活动、会议的纪律及考勤工作及大会秩序的维持,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活动的纪律工作,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同学们的的组织纪律性。对学校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文明行为,协助学部有关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中,监督和检查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起到公平、公开、公正的作用,使学生会工作更透明。

  ⑷每天对教学区进行检查,及时制止一切违纪事件。星期六晚协助政教处进行清场。协助学部抓好日常纪律和集会纪律。

  4、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⑴宣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定期对各班的宣传委员进行培训,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广泛进行征稿、约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⑶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班刊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定期张贴海报及完成活动室黑板报。

  ⑷负责学生会内部宣传活动及内容及协助主席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5、文艺部的工作职责

  ⑴文艺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配合学校搞好大型文艺汇演。利用课余时间多开展同学喜爱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⑶做好三操考勤工作及质量监督考核。

  ⑷组织、举办学部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校内文艺动态,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组建校园文艺团体和一些有关文艺的兴趣小组。

  6、卫生部的工作职责

  ⑴卫生部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对教室、包干区、餐厅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及对餐厅值日人员进行监督考核,要求严格按各项规定打分,并及时公布成绩,列入“文明班级”考核中。

  ⑶设立监督岗,在教学区进行巡逻,对破坏校园卫生者进行劝诫,并可视情况作出一定的处罚。

  ⑷定期组织学部各班卫生大检查,并分派干事检查、督促各班打扫好教室、包干区的卫生。

  ⑸组织开展“教室美化设计比赛”、“卫生日”,“卫生周”等活动,提高同学环境保护意识。

  7、学习部的工作职责

  ⑴学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直接领导学习委员,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生学习情况及同学的要求,开展优秀作业评选、展览,分析各班的考试结果,并及时反馈给教务处。

  ⑶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⑷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推荐先进的学习方法,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

  ⑸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⑹实行晚自习后及课余时间进行各班学习情况评比,及时公布进行表扬批评。

  ⑺组织开展同学喜爱的活动和知识讲座,引导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8、体育部的工作职责

  ⑴体育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领导各级体育委员,指导、协调、监督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

  ⑶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⑷组织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倡导良好的赛风,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⑸组织广大学生开展校内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帮助同学活跃身心,增强体质。

  ⑹负责高中部学生路队管理及考核记录

高中规章制度4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组织的部门设置,明确其职权划分和干部配置,特根据《乌鲁木齐市科信中学学委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简称学委会,委员人数应为班级人数的两倍(高三除外),原则上每个班选举两个人。委员提前离职时由学委会决定替补人选,替补委员不得超过本届当选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学委会从委员中推选产生副主席两名,主席由行政老师担任,组成学委会主席团,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两位副主席进行分工,主席团与当届学委会任期相同都为一年一选。

  第四条学委会通过会议的形式行使职能,学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正式会议,一般为每月的第一周的适当时间,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召开。学委会正式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非学委会委员的其他学生干部可列席会议。

  第五条学委会主席团负责学委会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职权:

  (一)代表学委会对政教处或团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主持学委会的日常工作,对学委会的工作方针、活动计划和重要工作事项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三)召集、主持学委会会议,决定会议议程;

  (四)督促、领导下属各部门的工作,接受下属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五)考察、选拔下属各部门干部的候选人,拟定任免意见,提交学委会会议决定;

  (六)其他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委会委托的`工作职权。

  第八条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努力了解我校与学生工作的有关事项,认真督察下属干部的工作情况,对学委会工作做出更全面、更实际的考虑,多听取老师、下属干部、广大学生的意见,主席团成员之间和主席团成员与主管老师之间应根据需要经常进行讨论和交换意见,最大程度的有效行使职能。

  第九条学委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接受主管老师和学委会全体委员的监督,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依照规定行使职权,若受到主管老师或学委会过二分之一委员的不信任则可罢免,罢免可由主管老师或三分之一学委会委员联名提出。

  第十条纪检部:负责配合政教处进行学校各项学生纪律的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学生考勤、仪表、晚自习纪律等检查。对内监察各部门工作是否符合校规校纪和学委会规章制度,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班纪律委员。

  第十一条卫生部:负责校园卫生的检查管理,督促校园卫生保持工作,对校园卫生向学校提意见。并代管卫生监督团、环保回收站的工作。联系各班劳动委员。

  第十二条体育部:负责学校的两操管理,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策划、组织等工作。联系各班体育委员。

  第十三条生活部:负责对住校生的纪律、卫生的日常检查管理,维护良好的寝室住宿环境,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住宿生生活问题。向学校报告寝室存在的问题。联系各寝室寝室长。第十四条信息处理部:负责综合处理各班或学校有关部门与学委会的信息交互工作,对信息交互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向各部门提出意见,必要时向主席团报告,联系各部门。

  第十五条宣传部:负责学委会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和执行。负责公开栏信息的审核发布。日常负责学校广播站的运营,对有关的通知进行播放,并制作适宜校园的广播节目。负责校报的编辑印发。并接受委托代管国旗班、主持团、记者团。联系各班宣传委员。

  第十六条电影院:负责丰富学生的周末娱乐生活,利用学校阶梯教室的设备,播放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电影,同时收取一定的电影门票,扩大为学生组织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各部门配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特殊情况副职多配须经主席团批准。各部门干部候选人应由本部门现任的部长、副部长初步考核,报主席团考察后做出任免意见,由学委会会议决定。任期由学委会视需要决定。

  各部部长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各部门需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条例。部长临时缺位时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超过一周须向主席团请假,由主席团决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为副部长或资深成员。各部门须定期向主席团报告工作,并随时请示重要问题。

  第十八条各部门会议由部长召集,讨论部署本部门的工作,部门会议应邀请其他部门干部列席会议。各部门分工明确,也许要全力配合、协调一致。部门之间的工作调动可由部长协商进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岗位外,均可申请调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本条例由主席团监督实施,需修改时,应由主席团指示办公室拟定,经主席团审议后报学委会会议批准修改,并报团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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