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21 19:08:0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规章制度(合集15篇)

学校规章制度1

  乡村振兴战略20xx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20xx年2月4日,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由此可见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重视程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重点发展工业,并迅速成为“世界工厂”、“制造大国”,但在农业发展上,投入较少,历史欠账太多。现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整体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中央站位全局,适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对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同时,我认为我党作为工农联合政党,始终坚持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正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因为我党始终代表的是广大劳动阶级,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推进乡村振兴正是“初心之所在、使命之担当”。

  如何实现乡村振兴?两会期间(3月8日)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这是重要前提;人才振兴,就是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这是关键所在;产业振兴、文化振兴和生态振兴都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缺一不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重点谈谈产业振兴。“产业振兴”即:紧紧围绕发

  第1页&共2页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产业发展离不开项目支撑,近期,按照郑州市要求,我们和农业部门统筹谋划了一批乡村产业振兴重点战略项目,推进这些重大项目建设将是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措施。对我而言,在今后工作中:一是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准确掌握乡村振兴内涵,真正深入基层了解农村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做好扶贫帮扶工作,帮助贫困户实现真正脱贫;三是尽心尽力为乡村振兴重大项目搞好服务,尽快办理审批手续,为项目早日落地见成效作出应有贡献。

学校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学校规章制度3

  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是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应尽的义务。为使普通小学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一步增强学校全体师生的节约思想意识、合理规范用水行为,结合本校教学实际、后勤保障和绿化/景观用水的实际使用情况,制定下列用水管理制度,并要求学校所有用水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认真执行。

  一、节约用水管理

  1、学校节约用水管理责任部门为综合部

  2、学校建立用水和节水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教学楼和食堂餐厅等校区重点用水部门,应设立用水和节水工作的兼职管理人员。

  4、学校各用水部门均要认真做好计划用水、合理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二、给水管线和用水设施管理

  1、校区内的给水管道、用水设备装置及计量表具等供用水设施,综合部负责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各用水部门应对区域内的供用水设施严加爱护,发现损坏或漏水现象应及时报综合部修复或更换。

  2、厕所及卫生间内的供用水设施及器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节水型产品的规范标准。

  3、凡需增添或拆除供用水设施的,应向学校综合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

  4、增添供用水设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节水措施并报学校核准。设计时要同时考虑节水措施,要将节水措施的落实列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之中。

  三、教学楼用水管理

  1、对学生加强节水思想意识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并报修各类设施器具的`“跑、冒、滴、漏”水故障情况。

  2、管理人员应负责对教学楼的所有供用水设施定期进行巡检,发现损坏漏水现象及时向综合部反映报修。

  四、水量平衡测试

  定期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是做好学校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根据学校用水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一般确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具体工作要求根据GB标准和上海市计划用水办的有关规定标准。

  五、其他

  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与上级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办理。

  2、本制度由学校综合部工作人员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学校规章制度4

  为严格执行学校《会泽县驰宏小学学校创建“无烟校园”实施方案,及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控烟巡查,监督工作在学校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控烟巡查,监督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方法,控烟领导小组组织巡查员每一天1至2次在校园内开展不定时巡查控烟工作,研究改进控烟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三、巡查员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巡查监督的职责和义务。

  四、巡查员必须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讲求实效,并适当注意工作方法。

  五、遵照《会泽县驰宏小学学校控烟实施方案》、《会泽县驰宏小学学校控烟奖惩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巡查员有权对违反制度的当事人采取现场或事后处罚的.措施。

  六、巡查员的工作记录每个月汇总到办公室,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规章制度5

  一、基本要求

  1、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无刑事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作风正派,恪守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门卫一切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得擅离职守,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2、门卫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3、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4、当值门卫应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并保持校门四周和传达室卫生,随时清理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物,达到学校的《卫生清洁标准》。

  5、门卫应避免与来访人员发生纠纷,遇事要冷静、理智、机智。如遇无理取闹或人身侵害,要避免事态扩大,及时报告校长室处理。

  6、门卫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综治主任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7、门卫值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二、执勤规范

  8、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或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防止学生溜出或外人溜进学校。

  9、骑自行车、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师生一律下车推行,严禁在校内骑车。在上学和放学时,应做好门前停靠车辆的疏散工作。

  10、全体师生进出校门必须穿戴整洁、大方,对衣冠不整、奇装异服者严禁入校。

  11、学校校车、办公用车进出校门免予登记检查,门卫要保证其出入畅通。其他运载物资车辆出入校门应予以检查,并按规定留好记录。

  12、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出、入校门时,门卫应查验学生请假手续是否完备真实,是否有家长带领。学生遇伤、病等紧急情况,急需出校而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迅速确认,放行出校,并及时通知护导人员。

  13、学生家长因学生病、伤等重大原因要求进校探望学生或要求面见老师、领导反映问题的.,门卫在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获得准许后方可允许其进校。学生家长要求转交包裹物品的,要及时与学生、老师联系做好交接手续后及时转交,不负责现金和贵重物品的收存转交。

  14、对非本校人员进校要严格门禁制度。校外人员因联系公务需要进校的,门卫要查验并登记本人的有效证件,规范完整填写登记表格,并联系校内有关人员,确认是否接待后,决定是否允许进入学校。对放行人员,门卫应告知其处理完事情后马上出校,出校时填写外来人员出校记录。对外来人员进出校时所携带物品要注意观察留意,必要时进行查问。

  15、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

  16、门卫接待外来人员时,应指导其将所使用车辆停放到规定区域,防止堵塞门前交通,接送学生车辆一律不得进校。

  17、节假日要加强保卫工作,除规定人员入校外,无特殊原因,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校、逗留。

  18、门卫对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证件的人员要求进校或带学生出校要认真查验证件并联系相关部门,确认后放行,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仔细盘查。

  19、门卫对在校内施工的外来人员要留有记录。

  20、门卫应制止广告散发、商品推销人员进校,制止小商、小贩在校内外设摊叫卖,劝止闲杂人员在校门口聚集游玩,制止在校门及两侧张贴广告等。

  21、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

  22、每天保安签收好各种报刊、信件,及时分发至各办公室;对汇款单、信函、包裹、邮件要登记收发;对急件及时送至当事人。

  23、保安人员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24、如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护导人员汇报,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全方位的安全,重大事件及时报"110"。

  25、如因保安原因造成有损学校声誉或安全事故,一般不合格进行批评和再培训,重大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并经济赔偿责任。

学校规章制度6

  学校要发展,就必须巩固和完善学校制度,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就突出了学校制度的的引领作用,因为这些制度的建立都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校长在制度引领上的作用至关重要。制度引领成功与否,关键是制度是否科学、民主和落到实处,这就需要校长根据学校发展目标,特别是教师的发展来确定管理制度制度的方向从而达到用制度管人的目的。

  一、首先要制度的建立要科学合理,突出“以人为本”和“以校为本”的理念。

  1、制度必须合法,学校的各项制度建设都必须在国家的法律和各行政部门的法规范围之内。

  2、学校、教师的发展目标必须科学、合理,不同学校、不同教师,不同时期都应该有不同的发展目标。校长首先要明确学校的发展目标。这个目标的确立必须考虑学校和教师的实际,只有这样的制度才能有效地促进学校的发展。

  3、学校的制度建设要有前瞻性,要考虑制度的长远作用。要发挥制度的引领作用,校长要根据学校发展目标,高瞻远瞩地确定建立哪些制度。如校风、教风、学风的”建设?教师的专业思想和专业技能考核?课堂教学改革应该如何走向?教师考核如何进行?学校资源如何整合?教师福利如何提升?都要求校长要深思熟虑高瞻远瞩。

  4、学校制度建设必须循序渐进,在制度建设上要逐步求全,要遵循发展的规律,学会科学地规划,有步骤地实施使学校制度建设的最终达到目标。作为校长,还必须努力挖掘学校优秀的教育教学典型,在学校大力地进行示范,从制度上引领教师走向成功。如《学校先进教师评选办法》、《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学校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等等。

  二、建立民主的评议制度,要发挥制度的引领作用,重要的一点是制度一定要建立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这样可以避免制度制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其次要重视个别教师的意见,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第三是要做好制度建设的“扫尾”工作,要时刻关注制度的'滞后性;第四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申述体系。教师应广泛参与到制度建设中来,一个制度要具有引领作用,首先得让教师们积极参与到制度建设中来,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这是为了促进他们专业发展和学校发展的需要。要注意制度实施中的“扫尾”工作,关注制度的实施情况。同时校长审时度势地修改、废除、制定相应的制度。

  三、严把制度落实关,所有制度存在的价值关键是落实,不然制度就形同虚设,这就要在制定管理制度时要考虑制度的可操作性,其次是明确责任,提高执行力,同时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执行制度。任何制度,在制定之初就必须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如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常规方面的制度就属于教务处执行,班主任考核方面的制度就属于政教处执行等等。校长要重点关注这些责任部门的执行情况和实施的真实效果,以便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总之,要想从制度建设上引领学校发展,就必须对学校发展具有预见性,在制度建设中重视其科学性和民主性,狠抓制度的执行。这样才能达到学校和教师共同发展的目的。

学校规章制度7

  规章制度

  遵守学生会总章,在接受量化考核的制度中努力为学生会工作。

  所有成员要按时参加宣传部例会,提前5分钟到,负责会场布置的人员提前20分钟到,不得无故请假或迟到,有特殊原因要提前通知部长,副部长。

  宣传部实行分组轮流工作制度,每个小组接到任务之后要按时高效高质完成任务,由组长负责,部长检查。工作中,各委员不得推脱任务,若没有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由组长负责所有后果。

  部门内进行“每月之星”评选,以组为单位,通过老师同学的意见打分(抽样调查),部长审定得出结果,优秀奖励。

  工作中,每个成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爱惜纸张和颜料,每次结束工作,要将工具清洗干净,将颜料盖好,摆放整齐,并将工作地点打扫干净,宣传板完成后要及时摆放出来,并且注意看管和收理。

  做每一次宣传都要精心设计,要计划的工作,不得敷衍塞责。

  工作计划

  宣传部的工作任务在学生会各部中是相对比较繁忙的。我们将会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生会及各部委托的任务,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完善宣传部自身的建设,把宣传部建设成一个团结积极向上的整体。宣传部各个成员将在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并积极主动的工作,丰富宣传形式,在工作中推陈出新,不断提高自己。

  宣传部的主要工作计划由各部所组织的活动而定,所以在这里只做一些设想。

  1宣传工作会议

  与会人员:各系学生会宣传部部长

  会议内容:对如何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进行交流;公布本学期计划,鼓励各部长提出宝贵意见并希望予以支持。

  会议召开时间:

  2海报大赛

  主题: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震后重建,校庆,国庆

  要求:海报类,形式不限,切合主题,能够反映积极向上的精神

  活动举办时间:

  3校学生会会徽征集活动

  活动意向:学生会作为具有代表性的学生组织,应有自己的形象反映真诚为同学服务的主旨,故面向全校同学广泛征集校学生会会徽。

  活动举办时间:

  4为12.9排练话剧

  活动目的:12.9是学校的标志性活动,通过话剧的排练不仅能为学生会出节目又能增进部门的凝聚力。总之,一举多得。

  5重要节日、历史事件的宣传

  宣传部口号:宣青春豪气传时代佳音

  一、指导思想:

  本学年,教科室工作将立足当前课程改革的新要求、新形势和学校新年度的中心工作,以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为研究重点,坚持一个中心,即教育科研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实施两项策略,即在实践中研究,用实践的方法研究。做到三个服务,即为学校的发展服务,使教育科研工作成为营造学校特色的新的`闪光点;为教师成长服务,使科研工作成为提升教师素质的新的支撑点;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服务,使教育科研成为提高教学效率的新的增长点。形成四个观念,问题即课题,教师即研究者,教学即研究,课堂即实验室。努力推进教育科研工作又快又好发展,使学校教科研“源于教学,高于教学,指导教学”,继续走“科研强校、科研兴教、科研育师”之路,努力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努力实现教育科研工作的新突破,不断促使学校向高品位有特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1、继续以迎接瑞安市、温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的验收检查为契机,大力加强教学常规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以校本培训和活动为抓手,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关注青年教师的二次发展和提高。

  3、深入开展教研组、备课组的专题、主题研究,提高校本研修一体化进程,推进教科研内涵发展。

  4、以制度求规范,以落实促规范,实现管理再上新台阶;以科研导教学,以教学促科研,实现新课程有新突破。

  5、主动做好教师教学案例、叙事的征集、筛选和推荐工作,激活广大教师撰写热情,增加获奖人次,提高获奖档次;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学区第二届教坛新秀上课评比,推荐相关教师参加市中小学教坛新苗评选。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理论修养,促进教育科研。

  没有科学理论和方法的指导,就没有教育实践的创新和发展,也谈不上教育科研的科学有效。作为教育科研第一线的实践者,尤其需要提高理论修养,才能避免实践的盲目性和研究的低层次、低效率。因此,将继续认真组织教师广泛深入地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普及教育科研理论和方法。教科室将收集、汇编有关宣传新课程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科研的理论以及好文章、好材料、好网址提供给各位一线教师,为广大教师提供第一手鲜活资料。

  2、强化细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教科研制度,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发展。

  教科室将在学校领导的关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借鉴外校先进经验,依靠民主科学的管理,制订《鲍田中学教育科研管理条理》、《鲍田中学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鲍田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使用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为提高各教师搞科研的积极性,使教科研落实到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中去,营造出人人从事教科研的优良氛围,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丰富学校办学内涵,打造学校品牌特色。

  3、加强常规管理,努力做好“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的验收工作。

  在上学年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教学常规管理的落实,重点抓好“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质量测评”等四个环节。特别要开展对于“三维目标”设计实施的研讨,使课堂教学新理念的实施有切实保障。要求具体的备课做到“脑中有纲(标准)”“胸中有本(教材)”“目中有人(学生)”“心中有数(差异)”“手中有法(方法)”。

  强化备课制度,切实提高教师备课质量,以备课质量的提高来促进上课质量的提高;作业要在教研组和备课组统一的前提下做到“四精四必” (“精选、精讲、精练、精批”;“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真正做到在“轻负担高质量”上下足苦功夫;质量测评要尽量减少考试次数,教研组和备课组切实把好命题关,并且及时组织考后的试卷和成绩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质量管理措施。本学期第8周塘下教育学区组织初中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学校行政将在第7周组织一次教学常规突击检查。

  本学期,我校作为瑞安市首批四所农村“教学规范达标”学校,将在第12周和第17周分别要接受瑞安市和温州市的工作验收。依照《温州市农村初中教师教学常规》和《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常规达标”评估表》,各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务必认真做好上学年相关资料台帐,特别在校本教研中要及时填写《鲍田中学教师专业发展成长手册》,自觉做好“六认真”教学常规工作,提高优质课率,确保以瑞安市最优水平通过温州市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的验收。

  4、完善校本教研,坚持“研训一体”,实现“教”“学”“研”三者同期互动。

  本学期,教科室将逐步完善教科研活动机制,监管各教研组要围绕本组既定研究专题和主题,有重点地开展集体备课、磨课、听课、赛课、评课,反思、总结活动。充分发挥宣传导向、政策导向、奖励导向等功能,树立教师的科研先行观念,向科研要质量的观念,树立以参与教科研为荣,只教书不反思为耻,树立以撰写教育故事、教学反思为荣,拷贝教育故事、教学反思为耻的荣辱观,营造一个“我教故我学,我教故我思,我教故我写”良好的教科研氛围。

  教研组研究的问题要来源于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以问题引导学习,促进研究。各教研组长要加强学科教学问题的研究和梳理,使问题形成课题,课题形成系列,围绕着课题去研究,围绕着问题解决去学习,真正实现“教”“学”“研”三者的同期互动,学有目的,研有成效,把研究的成果及时反馈到课堂,指导到学生身上,不断提升教学的品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学校规章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武汉市艺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为建立起新型的领导管理体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实行校长负责制,必须充分发挥校长统一指挥、党组织政治核心,教代会民主管理的作用。建立统一的、有力的教学指挥和行政管理体系。

  第三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和行政的负责人。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在市文化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四条 校长应主动接受学校党委的监督、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学校工作决策须听取党委的意见。

  第五条 校长要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工作。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工作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章 校长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贯彻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七条 教育思想端正,懂得艺术教育规律,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实践经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的职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具有组织、决策、协调、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述能力,具有社会活动能力。

  第八条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勤政、廉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联系群众,严于律已,宽厚待人,为人师表。掌握了领导工作方法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勇于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

  第九条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学校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 校长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校长的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对学生德、文、专全面发展负责,培养德艺双馨的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接班人。

  2、全面负责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教学领域的改革,使学校能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

  3、组织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开展工作,依靠教职工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优化育人环境。深入一线,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教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配合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6、配合党委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方针。

  7、对学校体育、卫生及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8、支持群团组织的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共同办好学校。 9、对学校的`经费、财产、设备、设施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10、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 校长的权限

  1、对学校的改革发展、教学、教科研和行政工作,具有决策权、指挥权;对学校的重大问题,经党政联席会充分研究后,由校长决定。

  对有争议的改革方案,有权决定试行。

  2、按照中央关于干部“四化”的标准,提出中层干部的人选。中层干部人选经竞聘、群众投票表决、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由校长聘任或任命。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对中层干部、教职工进行工作调整和调动。校长在征求党委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对中层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干部调出,经学校党政集体讨论决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和市文化局有关规定内,有权决定学校的预、决算。重大投资含基本建设和贵重设施、设备的购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5、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学校工作需要,在上级核定的人员编制内,有权调整学校的行政机构和人员配备。

  6、有权对学校教职工组织考核,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本校制订的奖惩条例和规定实施对教职工的奖惩。

  7、有权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开展艺术、业务交流。

  8、有权制订招生计划,开办社会培训,组织非学历教育,开展联合办学,建立产教结合、社会参与的多种办学模式。

  9、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抵制各种不合理的经济摊派。

  10、校长在正确行使职权时,有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第四章 校长的行政指挥系统

  第十二条 建立以校长为首的行政指挥系统,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形成学生工作、教学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的工作格局。

  第十三条 副校长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校长负责。

  第十四条 校长暂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校长或上级指定一名副校长代理其职务,并报市文化局备案。

  第五章 校长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 由市文化局组织部和教职工代表对校长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凡进入“优秀”等级,由市文化局给予表彰。

  第十六条 学校被评为市、省、部级先进学校或重点中专学校,在市文化局目标管理工作中被评为先进、立功单位,按市文化局规定的标准对校长进行表彰。

  第十七条 校长在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由市文化局给予处分:

  1、违反纪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损害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利益。

  2、使学校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明显下降、教学未能完成。

  3、违背教育规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

  4、以权谋私,贪污腐化,作风专横,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后果。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解释权属于武汉市艺术学校。若与上级颁发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条例相矛盾,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自xxxx年xx月起执行。

学校规章制度9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

  二、按要求巡逻,检查各部位治安状况。

  三、按时开关楼门。

  四、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五、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出现事故,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警卫会议制度

  一、每周一开一次碰头会,半月开一次学习会。

  二、有事请假,并做会后补课。

  三、学习讨论积极发言。

  四、认真听会,做好记录。

  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警卫请假制度

  一、有事要提前一天请假。

  二、事假、病假按学校规定执行。

  三、公休假要服从安排。

  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

学校规章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物资采购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物资采购效率,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单位、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使用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以及自筹资金采购的单件或批量物资。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物资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规定之外的材料、试剂等。

  第四条 学校的物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五条 学校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后勤处)统一归口管理。各单位应确定主管物资采购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物资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设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力争做到质优价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效率。

  第二章 物资采购组织形式

  第七条 学校物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和各单位“自行采购”。

  第八条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组织实施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编制确定并公布。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执行。

  第九条 学校集中采购。是指由学校组织实施的,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由学校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活动。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第十条 单位自行采购。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学校集中采购范围之外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或者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而提出、并经学校批准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单位自行采购目录由资产后勤处编制,每年初公布一次。

  各单位自行采购范围的物品,也可以委托资产后勤处采购。

  第三章 学校集中采购实施

  第十一条 学校集中采购,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对各项目所确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第十二条 学校集中采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一)招标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二)竞争性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

  (四)询价;

  (五)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学校物资采购招标、谈判与询价小组由资产后勤处、监察处、申购单位及相关专家等组成。

  第十四条 国家明文规定的招标范围内产品,单台或批量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的国内物资,单台或批量超过40万元人民币(含)的进口物资,均要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其他的可通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各种采购方式均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五条 符合招标采购范围,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招标采购的,申购单位可向资产后勤处提出申请,经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采用下列采购方式。

  (一)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并有下列情况的'采购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由资产后勤处按《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程序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组织相关人员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

  1、招标公告发布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的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功;

  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

  3、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不能实现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但具有标准价格或价格弹性不大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现货;或者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小组由申购单位、资产后勤处及相关人员组成,按《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程序向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并让其报价。

  (三)属于学校招标采购的范围,但有下列情况的单台或批量采购的物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在遵循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1、招标失败;

  2、采购标的来源单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3、研究、实验或开发合同;

  4、重复合同;

  6、设计竞赛;

  7、紧急需求的采购;

  8、属于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9、预先已说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采购的;

  10、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申购与审批

  第十六条 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组织的采购,各单位在采购前均需认真填写《厦门大学货物申购清单》(可自行采购的材料除外),贵重仪器设备采购须附《厦门大学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学校集中采购的申购单报送资产后勤处作为执行购置计划的依据。属学校集中采购目录的物资如需申请自行采购,必须填写申购单并附自行采购说明,经资产后勤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属自行采购目录内的物资采购,申购单作为固定资产登帐及财务报销凭证。

  第十七条 在执行采购过程中,购置计划若有重大修改,需重新办理报批与申购手续。

  第十八条 凡属政府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督类或有特殊管制要求的物资购置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十九条 学校采购的所有物资必须签订商务合同与技术协议。

  第二十条 资产后勤处是学校授权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集中采购合同的审查、签订并监督合同的履行。各单位自行采购的仪器设备,由各单位负责与供货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六章 验收和索赔

  第二十一条 物资的验收和索赔按《厦门大学物资验收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进口科教用品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境外采购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 物资到货后,各单位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七章监督和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对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政府采购活动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资产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规章制度11

  1、自觉遵守实习厂方和学校的纪律与规章制度,安全实习,健康实习。

  2、实习期间,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习生产上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先向驻厂老师汇报,无法自行解决的事情,必须向老师汇报后由老师协助处理。

  3、实习生产(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厂牌。自觉按照厂的'上班时间准时上班,迟到按照厂规章制度执行扣罚。

  4、有事请假(病假/事假),必须自行在其生产线的线长(或管工)处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并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填写好请假条但线长(或管工)没有签名批准的任何请假行为视为无效,强行请假离开,一律按旷工处理,由厂方按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厂方将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处理。

  5、实习期间,同样严格按照学校的仪表制度随时抽检。仪表不合格(染发、烫发、长甲、男长发等),提醒自觉处理,提醒后两天内不处理的,按学校规章制度箭处分。

  6、晚上必须按照日常作息时间作息,晚上不能超过11:20回宿舍,对夜不归宿的同学,按学校规章制度一律给予箭处分。

  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经发现,记过一次处分。

  8、不得喝酒、赌博,情况严重,按学校制度给予箭处理。

  9、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外,由厂方和学校量情严肃处理。

  10、辞职、自离必须联系家长,由家长提前15天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驻厂老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才能离厂。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厂,按厂规定扣除当月30%-80%实习工资处理,学校并给予记过两次处理。

学校规章制度12

  一、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二、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校园内重点部位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室人员的禁烟工作。

  五、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六、控烟情况作为师生员工评先评优、评比文明办公室的条件之一。

学校规章制度13

  一、学生晨检工作制度:

  1、每一天早上学生进班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检工作。晨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异常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主管校长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对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景。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

  3、每日于8:30做好晨检工作,要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察。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尽快报告学校并到医院诊断治疗。

  5、病情痊愈方可回校上课。

  二、教职工晨检工作制度:

  1、高度重视教师晨检工作,由学校办公室承担晨检检查和信息报表等有关工作。

  2、教师晨检工作应在每一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完成。

  3、教师应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报告,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师在校外出现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4、对生病请假的教师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痊愈。

学校规章制度14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

  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条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8、协会规章制度

  为规范协会日常管理,进入本协会的成员,请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按时进行本社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请假可代请或自己当面请假。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热爱本协会所组织的授课和组织的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好学、积极进取,努力打造一个易于家兴趣培养好发挥的良好环境。

  第三条、协会成员应关心协会的成长和发展,自觉维护协会的荣誉和利益,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若用好的工作建议、活动改善,及时交流将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协会施社成员增加兴趣爱好,互相交流的团体,协会活动时不得声喧哗、聊天、随意外出走动。

  第五条、在本协会内完成的作业,统一交由社长、副社长保管。

  第六条、协会成员应自觉爱护本社公物及美术活动用具,如发现有损坏及时上报。

  第七条、在社里如发现打架斗殴,偷窃等不良行为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八条、协会成员退社应书面通知本协会社长,副社长。

  第九条、多次不参加本社活动的(3次),经提示后仍违规的,视为自动退会,并补交书面通知。

  第九条、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规章制度,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第十条、协会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按值日表的设置对教室环境进行打扫。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学期末将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协会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修养。带领协会成员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如果有成员对协会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社长映或集体会议时公开提出讨论,由协会全体成员进行商讨。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对全体协会成员生效。

学校规章制度15

  1、学生必须理解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本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3、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4、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学校环境卫生。

  5、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上下楼梯如遇突然停电,不得起哄、推搡、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6、新生入学后,均应理解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

  7、提议家长为子女办理保险。

  8、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9、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教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10、学生遭遇挫折或心境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11、按时到校、离校,提倡乘公交车上学,在家长同意后,原则上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锁、无车牌)自行车,骑自行车的`同学要严格遵守学校自行车管理规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12、学校组织团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班主任、课任教师自行组织学生赴校外活动,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3、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4、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教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15、不得站在高处擦教室窗户玻璃(不含走廊教室窗户),不得擦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

  16、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17、当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及时告诉家长或教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18、不与社会上不法人员或其他闲散人员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不跟陌生人或其他不熟悉的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19、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教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20、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景下打电话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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